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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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輔養聖德之時,而進邪佞,以置左右,臣竊懼焉。

    伏望收還新命,俾易善藩,庶不累日新之命,獲聞至公之論。

    』诏以溫伯知南京,既而後從初命。

    辛醜,诏鄧溫伯依三月十四日命除翰林學士承旨,其四月二日提舉醴泉觀兼侍讀除命勿行。

    始,太皇太後谕執政,令以溫伯知南京,既而曰:『且記取,便與遷。

    』及退,右丞許将謂同列曰:『簾中語殊未婉順,盍再将上?』中書侍郎傅堯俞和之,呂大防以為然。

    時鄭雍聞王岩叟再封還詞頭,亦上疏乞辨邪正,曰:『朝廷頃除溫伯為學士承旨,而衆言交攻,一旦改命,乃使日侍天子左右,得以納說。

    臣不知溫伯為邪而退之?或以為無過而用之也?』于是執政并雍疏進呈,卒從初命,而有是诏。

    雍所撰承旨告猶在閣門,乃徙溫伯拜受。

    左谏議大夫劉安世言:『臣伏見朝廷除溫伯為翰林學士承旨,初則中書舍人繳還詞頭,繼又給事兩次封馼。

    臣竊謂至公之朝,必無遂非之理。

    遷延累日,未敢論列。

    比聞傳報,前命複下,搢紳相顧,莫不失色。

    臣再三思之,不得其說。

    及觀告詞,乃知陛下以扳附之故,遂加恩寵。

    臣獨疑其不然,須至辨正。

    前代創業之主經綸草昧,乃有豪傑之士用為佐命之臣,謂之扳附可也;繼體之君,或由儲貳,或自藩邸,春官王府,鹹備僚屬,以其有保傅之恩,調護之效,謂之扳附亦可也。

    恭惟陛下初自妙齡,未惶出閣,誕膺天命,遽登宸極,中間溫伯雖曾掌箋記,何嘗得望清光,而遂以扳附加之,顯為非據。

    』又言:『溫伯資禀奸邪,貪附權利。

    熙甯中,王安石、呂惠卿勢均力敵,更相傾陷,溫伯始終反覆,出入兩黨,巧搆側媚,情态萬狀。

    元豐間蔡确用事,悉心付托,召自成都,置之翰苑。

    及陛下纂承天極,褒賞輔弼,溫伯草王珪麻制則曰:「預定議于禁途。

    」為确命詞曰:「尤嘉定議之功。

    」臣聞太皇太後之立孫、神宗皇帝之與子,上當天意,下符人望,聖心先定,不假外謀,考經稽古,無一不合。

    确實何力,敢貪天功?』 五月庚寅[19],禦史中丞梁焘、權戶部尚書、左谏議大夫劉安世為中書舍人。

    焘等并以乞罷鄧溫伯承旨除命不從,辭所遷官,不拜。

    诏遣中使谕焘[20],促令受告[21],仍押赴省供職。

    焘既謝,即言過坤成節上壽訖當請外,而安世以病卧家訖,辭之。

     六月辛醜,侍禦史孫升、殿中侍禦史賈易言:『溫伯朋邪不忠,止知文奸言以陰附蔡确,不顧傳制命以欺惑後世。

    溫伯有負國欺天之罪,中外共知。

    』己酉,禦史中丞蘇轍言:『臣竊見近者執政進拟鄧溫伯為翰林學士承旨,除命一下,而中書舍人不肯撰詞,給事中封還诏書,禦史全台、兩省谏議洶洶,經月不定,而執政之意确然不回。

    溫伯既仍舊就職,而言者并獲美遷,是以公議皆謂朝議自知其非,但重于改作而已。

    』 七月丁亥,侍禦史孫升言:『凡命制詞者,比其臣為稷、契、伊、周,則其君為堯、舜、湯、武,不言可知矣。

    今溫伯既比蔡确為周勃誅諸呂、定劉氏,則未審以何後比方聖上也?豈不知有所嫌哉?又曰:「及在受遺之列,尤嘉定議之功。

    安輯庶邦,有若召公之老;可屬大事,莫如周勃之忠。

    」此言确受遺事也。

    此皆叙事之詞,不可無實也。

    伏望陛下以臣所論宣付大臣,早定邪正是非,庶他日奸臣無以藉口。

    』癸卯,中大夫、門下侍郎劉摯言:『自三兩月以來,士大夫洶洶于下,造作語言,更相窺伺,人心不安,皆将溫伯及焘等去住陰蔔朝廷意旨,才見溫伯就職,便謂朝廷有意動搖政事,邪佞之黨無不欣然得意;見焘等罷言職,便謂疏薄谏诤,從來憂國之臣,莫不疑懼。

    去留之際,中外便生觀望,動搖事機,無甚于此。

    』 六年二月癸巳,翰林學士承旨鄧溫伯為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

    先是,溫伯撰興龍節祝壽詞,用『負黼康、憑玉幾』等字,殿中侍禦史岑象求劾溫伯非所當用以祝壽。

    适象求差人别試所,侍禦史孫升又繼論之。

    章三上,尋有诏複召朱光庭為給事中,劉安世為中書舍人。

    及除蘇轼吏部尚書,太皇太後谕執政,令兼承旨。

    于是溫伯有是命。

     校勘記 [1]聰明 原本作『□聰』,據《長編》卷三九九改補。

     [2]言事官 原本作『言事君』,據《長編》卷三九九改。

     [3]言哉 原本『哉』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三九九補。

     [4]今者 原本作『者今』,據《長篇》卷三九九乙正。

     [5]為耳目之官 原本脫『為』字,據《長編》卷四○○補。

     [6]深用嘉歎 原本作『深欲用之』,義不通。

    茲據《長編》卷四○○改。

     [7]先具 原本作『先且』,據《長編》卷四○○改。

     [8]知雜侍禦史無為提點刑獄者 原本作『知雜禦事無提點刑獄者』,據《長編》卷四○一改補。

     [9]是日晚 原本無『晚』字,據《長編》四○三補。

     [10]所奏 原本『奏』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四○三補。

     [11]未聞 原本此二字為墨丁,據《長編》卷四○三補。

     [12]知鄧州 原本『知』上衍一『乞』字,據《長編》卷四○三删。

     [13]遼使 原本作『遼史』,據《長編》卷四○三改。

     [14]癸亥 原本作『辛酉』,據《長編》卷四一一改。

     [15]翼日己未 《長編》卷四一一無『無未』二字。

     [16]面論 原本『論』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四一一補。

     [17]并今日 原本『并』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四一一補。

     [18]為疑 原本『疑』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四一一補。

     [19]五月庚寅 原本作『庚申』,據《長編》卷四四二改補。

     [20]中使 原本脫『使』字,據《長編》卷四四二補。

     [21]促令 原本『促』上衍『壽』字,據《長編》卷四四二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