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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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皇帝 逐元祐黨下诏榜訴理編類附 紹聖四年正月丙午,诏:『應紹聖二年十二月十五類定姓名責降人宮觀、居住,及勒停安置、分司散官子孫弟姪,各不得住本州、鄰州。

    内子孫仍并與次遠路分合人差遣。

    已授未赴并見在任人并罷。

    』 紹聖二年十二月十五日類定責降人姓名,未見。

     二月丁巳,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提舉崇禧觀王存上表陳乞緻仕。

    故事當除東宮官,诏特授右正議大夫,依前資政殿學士緻仕,其蔭補恩例,各隻與一名。

    言者指存元祐之初論事附會故也。

    己未,三省言:『司馬光、呂公著倡為奸謀,诋毀先帝,變更法度,罪惡至深。

    及當時兇黨同惡相濟,首尾附會之人,偶緣今已身死,不得明正典刑。

    而亡殁之後,尚且優以恩數,及其子孫、親屬,與見存者罪罰未稱,輕重不倫。

    若謂其已死,一切不問,則使後世亂臣賊子何以創艾?至于告老之人,雖已謝事,亦宜少示懲沮。

    』制曰:『故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呂公著資賦陰險,世濟奸回,盜竊虛名,昧冒休寵。

    可特追貶建武軍節度副使。

    』又制曰:『故正議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司馬光,資詭激之行,以盜虛聲;挾矯誣之言,以惑愚衆。

    可特追貶清海軍節度副使。

    』又制曰:『故端明殿學士、左朝奉郎王岩叟資險狡之智,而濟以敢為;挾兇邪之權,而為之死黨。

    可追貶雷州别駕。

    』诏趙瞻、傅堯俞奪所贈官以上。

    除王岩已罷遺表恩例外,餘并韓維,并追奪遺表緻仕子孫親屬所得蔭補陳乞恩例;孫固、範百祿、胡宗愈遺表子孫親屬蔭補陳乞恩例,并各與兩人,餘悉追奪。

    非奸兇悖惡、無人臣之義如光、公著者,不用此例。

    初議再貶光及公著等,曾布謂章惇、蔡卞曰:『追奪恩澤,此例不可啟。

    異時奸人施于仇怨,則吾人子孫皆為人所害。

    兼光及韓維等家得恩澤已數十年,一旦奪之,于人情未便。

    』惇曰:『維數年前方緻仕。

    』布曰:『亦五七年。

    兼維在位不久,必欲行,則且施之于光及公著可也。

    然亦不必及其子孫。

    惡惡止其身,不若就其身上追奪。

    』惇曰:『彼已死,雖鞭屍何益?追削何補?不若奪其恩例,乃實事。

    』布曰:『此雖快意,然更宜詳審。

    布之意無他,但此例不可啟耳。

    』惇曰:『須畫一指揮。

    』布又曰:『不若止治其渠魁為便。

    』惇曰:『範百祿、胡宗愈之徒亦無顯惡,且置之不妨。

    』布曰:『韓維在政府不久,又與衆不合而去。

    莫亦無他。

    』惇曰:『與光唱和者,政此人也。

    』布反複甚久,卞曰:『亦有可議。

    』惟許将默無一言。

    布疑将以元祐為嫌故爾。

     壬戌,诏罷承議郎張競辰夔州路提舉常平宮,以禦史蔡蹈言其憸巧邪佞,元祐中谄事呂大防、蘇轍之徒故也。

    競辰蜀人,王安國女婿,與曾布有連。

    其得提舉官,布實薦之章惇,而蔡卞以競辰嘗忤其妻,極惡競辰,亟罷之。

    庚辰,又诏趙瞻、傅堯俞谥告并追奪。

    三省言:『近降指揮,以司馬光等造為奸謀,批毀先帝,變更法度,各加追貶。

    其首尾附會之人,亦稍奪其所得恩數。

    謹按: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焘等為臣不忠,罪與光等無異。

    頃者朝廷雖常懲責,而罰不稱愆。

    内範純仁又自因别過落職,于本罪未嘗明正典刑,輕重失當,生死異罰,無以垂示萬世臣子之戒。

    其餘同惡相濟、幸免失刑者尚多,亦當量罪,示其懲艾。

    』制略曰:『呂大防資性冥頑,心術狠戾。

    背天地之恩于先帝,廢君臣之體于朕躬。

    可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循州安置。

    劉摯趨操回邪,性資險谲。

    向由言路,力附黨魁,唱和奸謀,毀黩先烈。

    可責授鼎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蘇轍操傾側孽臣之心,挾縱橫策士之計,始與兄轼,肆為抵巘,晚同相光,協濟險惡。

    可責授化州别駕、雷州安置。

    梁焘向附兇渠,擢在谏職,陰與子婿,搆造邪謀,诋誣先朝。

    可責授雷州别駕、化州安置。

    範純仁立異以邀名,匿情而趨利,習用小夫之私智,專為流俗之原人。

    可責授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

    已上令所在差職官,或京職官已上監當一員伴送前去,經過州軍交替,仍仰所差官常切照管,不得别緻疏虞。

    劉奉世曩以小官,附會奸黨,密布心腹,躐據要途。

    可落端明殿學士,依前中大夫、光祿少卿、分司南京、郴州居住。

    韓維挾僞以幹名,抱虛而取進,徇俗之意,愚不可移,朋奸之心,老莫能革。

    可落資政殿大學士,特授左朝議大夫緻仕。

    王觌資賦憸回,善于原俗,附會奸黨,毀刺先朝。

    可落寶文閣直學士,依前朝散郎、守少府少監、分司南京、通州居住。

    韓川、孫升、呂陶,頃者大奸舊惡,相繼擅朝,而爾挾忿徇私,為之死黨,竊據要路,肆言先朝,造讪興讒,無所忌憚。

    川可授依前官、屯田員外郎、分司南京、随州居住;升可授依前官、水部員外郎、分司南京、峽州居住;陶可授依前官、庫部員外郎、分司南京、衡州居住。

    範純禮、趙君錫、馬默,頃在初政,嘗跻近班,懷藉勢乘時之心,起背公死黨之計,附會邪說,專為悅谀挾持陰謀,共濟兇惡,夙負欺君之責,久逃附下之誅。

    純禮可落天章閣待制,依前官管勾亳州明道宮、蔡州居住;君錫可落天章閣待制,依前官管勾亳州明道宮、本處居住;默可落寶文閣待制,依前官管勾南京鴻慶宮、單州居住。

    顧臨附會兇黨,力被薦屬。

    緣洞察于奸謀,不使超跻于近列。

    可落天章閣待制,依前官管勾洪州玉隆觀、饒州居住;範純粹傾邪險诐,出于天資,反履導谀,忘其父志,弟兄倡和,協助奸兇,可落寶文閣待制,依前官管勾江州太平觀、均州居住;孔武仲頃由遠官,召至台閣,附會奸黨,躐處要班,逮予親政之初,敢為怙終之計,失刑既久,衆論未平,可特落寶文閣待制,依前官管勾洪州玉隆觀、池州居住;王汾早以凡才,濫居儒館,元祐之際,附會诋欺,衆論喧阗,罪狀明白,可落寶文閣待制,依前官緻仕。

    王欽臣、張耒因緣奸黨,躐處要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