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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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戊午,中書舍人曾肇言:『伏見太皇太後、陛下昨者深自抑損,時發德音,不欲臨禦外朝,退就崇政殿受冊。
诏書一下,中外嗟歎,忠義之士,至于感泣。
況臣待罪侍從,嘗獻瞽言,不謂偶合聖心,特加收采。
臣竊聞近日有司建議:坤成節于崇政殿上壽,其外殿賜酒,并文武百官拜表班次,并附天聖三年故事施行。
今者三省、樞密院乃不全用天聖三年故事及今日有司之議,将降朝旨,令文武百官、諸軍将校随班行上壽禮,此臣之所未谕也。
太皇太後昨降書,以謂不敢自同章獻太皇出臨外朝,故就崇政殿受冊。
竊詳聖意,務從抑損。
今乃百官将校皆赴崇政殿廷立班上壽,則是天聖八年以前之所未有,其禮更增于舊。
在陛下謙恭抑損之志,前後本末,似不相稱。
』己未,太皇太後诏:『坤成節可隻依天聖八年以前章獻明肅禦崇政殿上壽禮。
』 九月辛亥,太皇太後遣中使賜宰臣執政酒菜,并黃金三百兩、犀帶兩條,谕旨雲:『知卿等于邊事極留意勞心,故有是賜。
其禦封物,仍不許辭免。
』乙卯,發太皇太後冊寶于大慶殿。
太皇太後禦崇政殿受冊。
三年七月癸醜,太皇太後手诏:『皇帝嗣位,于茲四年。
華夏來同,天地并應。
而 皇太妃以恭儉之德,鞠言之恩,雖典冊以時奉行,而情文疑有未稱。
皇帝以祖考之奉,尊無二上,而吾惟《春秋》之義,母以子貴。
其推天下之養,以慰人子之心。
宜下禮部、太常寺讨論:如于典故有褒崇未盡,令開具以聞。
』(《政目》在八月) 十月庚辰,禮部言:『皇帝推隆母道,皇太妃合依皇後,緣尊無二上,理有屈伸。
考之曆代,又國朝典故,無稱殿立殿名者。
』先是,诏禮官詳議皇太後所居宮閤名号以聞。
太皇太後谕執政曰:『皇太妃并依皇後,當悉如之漢、唐典故,如何?』文彥博曰:『固有不可盡同者。
』呂大防曰:『漢、唐間非正之事,于聖朝不可引用。
』太皇太後曰:『此非因人有言,特恐于禮有阙也。
』呂公著等請依禮官所定,從之。
閏十二月甲寅,太皇太後宣谕輔臣曰:『近已降指揮,裁減雜流,本家所得恩澤,亦宜減四分之一。
』呂公著等言:『陛下臨朝聽政,本殿恩澤,自不當限數。
向來止用皇太後例,豈可更有裁損?』再宣谕曰:『今來官冗,自宰執已下,恩澤皆有減損,本家亦須裁定。
要自上始,則均一矣。
』公著曰:『此盛德之事,當讨究本末以聞。
』已而诏:『今後每遇聖節、大禮、生辰,合得親屬恩澤,并四分減一。
皇太後、皇太妃準此。
』 四年三月甲申,中書侍郎劉摯上書(見《變法》)。
四月乙巳,左谏議大夫梁焘對延和殿,奏以:『春、夏屢陰不雨,皆人主猶豫不斷之象。
願面诏大臣協忠決議,無留政事。
方今皇帝富于春秋,太皇太後保佑聖躬,制政簾帷,臣下易以蒙蔽。
願正紀綱,明法度,采用忠言,講求仁術,坐使明恩實惠遍及四海。
望皇帝陛下時親政事,将來臨禦獨斷,練熟機務。
』太皇太後曰:『年來内進呈文字常同商量。
官家出意決事,皆有聖斷。
』焘對曰:『聖德日新,天下幸甚!此太皇太後保佑之功也。
願官家更進聖學,日課經史,熟記寶訓故事。
』上納之。
五月丁亥,蔡确責降英州别駕。
是日,左谏議大夫梁焘等登對,太皇太後稱獎曰:『卿等于此事極有功。
言事每如此,天必祐之。
』(詳見《蔡确詩謗》) 十月甲寅,诏太皇太後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皇太後、皇太妃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并追封,以明堂推恩故也。
十一月己醜,太皇太後手诏曰:『吾總機務,協助政綱,雖克享治安,而每懷抑畏。
今有司乃欲以天聖故事,行會慶稱賀之儀。
顧惟菲涼,豈敢比隆于先後?其在典法,亦當稽合于常規。
是日皇帝緻賀于禁中,群臣奉表于東庑,足以顯邦家之慶,而形孝謹之風,何必外朝,乃為具禮?來年正月一日,更不禦殿受賀上壽。
候皇帝禦殿禮畢,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前此,尚書禮部乃檢會天聖年,章獻明肅皇太後元日禦會慶殿受皇帝奉賀上壽,及宰臣、百官、契丹使已下起居稱賀之儀為請,故有是诏。
五年六月,時宰相呂大防與中書侍郎劉摯建言,欲引用元豐黨人,以平舊怨,謂之『調停。
』太皇太後頗惑之。
蘇轍上言雲雲。
太皇太後命宰執于簾前讀之,仍宣谕曰: 『蘇轍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
』宰相從而和之。
自此,兼用邪正之說始衰(詳見《調停》)。
六年十一
诏書一下,中外嗟歎,忠義之士,至于感泣。
況臣待罪侍從,嘗獻瞽言,不謂偶合聖心,特加收采。
臣竊聞近日有司建議:坤成節于崇政殿上壽,其外殿賜酒,并文武百官拜表班次,并附天聖三年故事施行。
今者三省、樞密院乃不全用天聖三年故事及今日有司之議,将降朝旨,令文武百官、諸軍将校随班行上壽禮,此臣之所未谕也。
太皇太後昨降書,以謂不敢自同章獻太皇出臨外朝,故就崇政殿受冊。
竊詳聖意,務從抑損。
今乃百官将校皆赴崇政殿廷立班上壽,則是天聖八年以前之所未有,其禮更增于舊。
在陛下謙恭抑損之志,前後本末,似不相稱。
』己未,太皇太後诏:『坤成節可隻依天聖八年以前章獻明肅禦崇政殿上壽禮。
』 九月辛亥,太皇太後遣中使賜宰臣執政酒菜,并黃金三百兩、犀帶兩條,谕旨雲:『知卿等于邊事極留意勞心,故有是賜。
其禦封物,仍不許辭免。
』乙卯,發太皇太後冊寶于大慶殿。
太皇太後禦崇政殿受冊。
三年七月癸醜,太皇太後手诏:『皇帝嗣位,于茲四年。
華夏來同,天地并應。
而 皇太妃以恭儉之德,鞠言之恩,雖典冊以時奉行,而情文疑有未稱。
皇帝以祖考之奉,尊無二上,而吾惟《春秋》之義,母以子貴。
其推天下之養,以慰人子之心。
宜下禮部、太常寺讨論:如于典故有褒崇未盡,令開具以聞。
』(《政目》在八月) 十月庚辰,禮部言:『皇帝推隆母道,皇太妃合依皇後,緣尊無二上,理有屈伸。
考之曆代,又國朝典故,無稱殿立殿名者。
』先是,诏禮官詳議皇太後所居宮閤名号以聞。
太皇太後谕執政曰:『皇太妃并依皇後,當悉如之漢、唐典故,如何?』文彥博曰:『固有不可盡同者。
』呂大防曰:『漢、唐間非正之事,于聖朝不可引用。
』太皇太後曰:『此非因人有言,特恐于禮有阙也。
』呂公著等請依禮官所定,從之。
閏十二月甲寅,太皇太後宣谕輔臣曰:『近已降指揮,裁減雜流,本家所得恩澤,亦宜減四分之一。
』呂公著等言:『陛下臨朝聽政,本殿恩澤,自不當限數。
向來止用皇太後例,豈可更有裁損?』再宣谕曰:『今來官冗,自宰執已下,恩澤皆有減損,本家亦須裁定。
要自上始,則均一矣。
』公著曰:『此盛德之事,當讨究本末以聞。
』已而诏:『今後每遇聖節、大禮、生辰,合得親屬恩澤,并四分減一。
皇太後、皇太妃準此。
』 四年三月甲申,中書侍郎劉摯上書(見《變法》)。
四月乙巳,左谏議大夫梁焘對延和殿,奏以:『春、夏屢陰不雨,皆人主猶豫不斷之象。
願面诏大臣協忠決議,無留政事。
方今皇帝富于春秋,太皇太後保佑聖躬,制政簾帷,臣下易以蒙蔽。
願正紀綱,明法度,采用忠言,講求仁術,坐使明恩實惠遍及四海。
望皇帝陛下時親政事,将來臨禦獨斷,練熟機務。
』太皇太後曰:『年來内進呈文字常同商量。
官家出意決事,皆有聖斷。
』焘對曰:『聖德日新,天下幸甚!此太皇太後保佑之功也。
願官家更進聖學,日課經史,熟記寶訓故事。
』上納之。
五月丁亥,蔡确責降英州别駕。
是日,左谏議大夫梁焘等登對,太皇太後稱獎曰:『卿等于此事極有功。
言事每如此,天必祐之。
』(詳見《蔡确詩謗》) 十月甲寅,诏太皇太後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皇太後、皇太妃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并追封,以明堂推恩故也。
十一月己醜,太皇太後手诏曰:『吾總機務,協助政綱,雖克享治安,而每懷抑畏。
今有司乃欲以天聖故事,行會慶稱賀之儀。
顧惟菲涼,豈敢比隆于先後?其在典法,亦當稽合于常規。
是日皇帝緻賀于禁中,群臣奉表于東庑,足以顯邦家之慶,而形孝謹之風,何必外朝,乃為具禮?來年正月一日,更不禦殿受賀上壽。
候皇帝禦殿禮畢,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前此,尚書禮部乃檢會天聖年,章獻明肅皇太後元日禦會慶殿受皇帝奉賀上壽,及宰臣、百官、契丹使已下起居稱賀之儀為請,故有是诏。
五年六月,時宰相呂大防與中書侍郎劉摯建言,欲引用元豐黨人,以平舊怨,謂之『調停。
』太皇太後頗惑之。
蘇轍上言雲雲。
太皇太後命宰執于簾前讀之,仍宣谕曰: 『蘇轍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
』宰相從而和之。
自此,兼用邪正之說始衰(詳見《調停》)。
六年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