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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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皇帝 蔡确邢恕邪謀 元豐七年三月丁巳,大燕集英殿中,皇子延安郡王初侍立于前,宰臣王珪率百僚廷賀,宣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深欣怿。

    』及珪等升殿,上又谕王與珪等相見。

    珪等複前,分班再拜,稱謝就坐,久之乃退。

    王年未當出閣,上特令侍宴,以見群臣。

     哲宗熙甯九年十二月生,此年九歲也。

    舊紀書:『丁巳,燕群臣集英殿,延安郡王立侍于禦坐之側,宰臣王珪率百官廷賀。

    及升殿,上命與王相見。

    久之,王乃退。

    』新紀但書侍側、廷賀。

     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官司馬光為資政殿學士。

    初,元豐五年,将行官制,上于禁中自為圖帖定,未出,先謂輔臣曰:『官制将行,欲取新舊人兩用之。

    』又曰:『禦史大夫非司馬光不可。

    』蔡确進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

    』王珪亦助确,乃已。

    及除光第四任提舉崇福宮,诏滿三十個月,即不候替人,發來赴阙。

    蓋将複用光也。

    是歲秋宴,上感疾,始有建儲意。

    又謂輔臣曰:『來春建儲,其以司馬光及呂公著為師、保。

    』 此據邵伯溫《元祐辨誣》及呂大防所為呂公著墓碑。

    大防止稱公著,不及光,當考。

     蔡确知光必複用,欲自托于光,乃謂職方員外郎邢恕曰:『上以君實為資政殿學士,異禮也。

    君實好辭官,确晚進,不敢進書。

    和叔門下士,宜以書言不可辭之故。

    』恕但與光之子康書緻确語。

    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亦再辭而後受之。

     八年正月戊戌,上寝疾。

    日昃,三省、樞密院詣内東門,請入問聖體,遣勾當禦藥院梁從政、劉惟簡傳宣放宰臣。

    王珪等再附從政奏,乃令從政等引入,見上于福甯殿東寝閣。

    自是問聖體皆如之。

    己亥,诏不視事五日,三省、樞密院問候于福甯殿東寝閣。

    宰臣言:『上未視事,應合行事,乞權作聖旨行出以聞。

    事體稍重者,進畫施行。

    』上不能言,首肯之。

    晚再詣福甯殿上書,字谕王珪等:『自來日,可隻早入。

    』庚子,執政官晚再詣内東門,内侍傳宣放,自此惟一人。

    乙卯,上手書字谕王珪等:『自今可間日入問。

    』自戊戌上不豫,三省、樞密院日至寝閣。

    至是上小瘳,故有是旨。

    丁巳,王珪等言:『聖體向安,禦殿有期,臣等不勝欣喜。

    』上欣然首肯之。

     二月癸巳,上疾甚,遷禦福甯殿東閣之西間。

    三省、樞密院入問聖體,見上于榻前。

    王珪言:『去冬嘗奉聖旨,皇子延安郡王來春出閣。

    願早建東宮。

    』凡三奏,上三顧,微首肯而已。

    又乞皇太後權同聽政,候康複日依舊。

    上亦顧視肯首。

    既退,移班東閣,皇子及皇太後朱德妃皆在簾下。

    珪等奏請皇太後權同聽政,皇太後辭避,入内都知張茂則言:『皇太後且為國家社稷大事,不宜固辭。

    』珪等請至于再三,皇太後泣許。

    珪進言:『自去歲,上令皇子侍燕,群臣皆嘗見之。

    今必更長立,乞再瞻睹。

    』 是月,三省、樞密院、親王自朔日至今日,由内東門入問候于福甯殿,惟是日末後再入。

    先是,蔡确疑上複用呂公著及司馬光,則必奪己相,乃與邢恕謀為固位計。

    恕故與皇太後侄光州團練使公繪、甯州團練使公紀遊,上初寝疾,恕密問公繪,且言疾可憂狀。

    恕聞此,更起邪謀。

    确嘗遣恕要公繪、公紀,二人辭不往。

    明日,又遣人招置東府。

    确曰:『宜往見邢職方。

    』恕曰:『家有桃着白花,可愈人主疾。

    』其說出道藏『幸留一觀入中庭』,紅桃花也。

    驚曰:『白花安在?』恕執二人手曰:『右相令布腹心,上疾未損,延安郡王幼沖,宜早定議,雍曹皆賢王也。

    』公繪等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