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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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皇帝
徐禧永樂之敗
元豐五年七月戊子,鄜延路計議邊事徐禧等言:『銀州故城形勢不便,當遷築于永樂堞上。
蓋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要。
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複,于邊将事功,實為俊偉,軍鋒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赀,蓋有不關禦戎利害而徒費供饋者。
城堅守備則賊不敢攻,兵衆将武則賊不敢戰,固不以州城軍寨,遂分輕重。
今若選擇要會,建置堡寨,名雖非州,實已有其地。
舊來邊寨,乃在腹裡,他日建州,亦未為晚。
已與沈括等定議,自永樂堞、聲塔平、移市、石堡、烏延至長城嶺置六寨,自背罔川、良也、孟乜、羅韋、啰泊川至布娘堡置六堡。
寨之大者,城圍九百步,小者五百步。
一寨用工略十三萬餘。
堡之大者,城圍二百步,小者百步,一堡用工略萬三千。
其堡寨城圍,要務占盡地勢,以為永固。
其非九百步之寨、二百步之堡所能包盡地勢處,則随宜增展,亦有四面崖險可以朘削,為城工料,但如所約可足。
』從之。
八月壬戌,徐禧、李舜舉及沈括等以丙辰發延州蕃、漢軍十餘将,凡八萬役夫,荷糧者倍之。
既定議,而種谔還自京師,極言城永樂非計。
禧怒變色,謂谔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谔曰:『城之必敗,敗則死,拒節制亦死。
死于此,猶愈于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不可屈,奏谔跋扈異議,不可與偕行。
有诏留谔守延州。
九月甲申,永樂城成。
初興版築,寇數來争,皆敗去。
及是畢工,使景思誼以兵四千人守之。
丙戌,徐禧、李舜舉複入永樂城。
曲珍謂禧曰:『聞賊兵甚重[1],給事與敕使宜退處内寨,檄諸将督戰可也。
』禧笑曰:『曲侯老将,乃爾怯耶?』不聽。
丁亥,賊三十萬衆攻城[2],珍率兵禦之。
将官寇偉等八百餘人戰殁,敵遂圍城。
乙未,種谔言:『臣止與所留病羸怯懦兵四千竭死力守護延州。
』谔初議進城橫山,本意身任統帥,成大功在己,而為徐禧、沈括所外。
及永樂被圍,谔據城觀望,故托名守延,不即往救。
丙申,上批付沈括:『永樂城至為危急,若不斟酌便宜措置,則恐誤朝廷事愈重。
』累降處分:軍前事可多方募人傳達,令求方便,潰圍棄城。
戊戌,永樂城陷。
初,沈括謂徐禧曰:『吾衆才三萬,彼雜集之兵數十萬,豈易當也?不如委永樂城以困之。
』禧不從。
比入城,敵傾國至,諸将皆請乘其未集,夜往襲之,禧又不從。
高永能言尤切,曰:『彼性如狗,不意而辄加笞叱,則氣折不能害人。
若持疑不斷,縱其跳梁,将無不至。
今先至者皆精兵,急與戰,破之,則駭散。
後雖有重兵,亦不敢跬步進,此常勢也。
塵埃漲天,必數十萬之衆,使俱集,則寡衆不支,大事去矣!』禧岸然捋其須,謂永能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
』永能退,拊膺謂人曰:『吾不知死所矣!』寇騎稍逼,禧乃命曲珍等悉城中兵陣于岸下水際,禧植黃旗,手劍坐城下臨視之。
敵先以騎五萬嘗我,禧即遣奇兵突而前陣,堅不可動。
三戰,則全師俱進,奇兵奔我師,遂潰。
曲珍扣城謂禧曰:『兵敗矣!敵人當我者,皆其精銳。
前軍勝而惰,在後者皆老稚。
公可速出,潛師逾西山,繞出其後,擊其老稚,彼衆必亂,此政兵法也。
』禧閉壁不應,珍乃犯關入保,收散亡。
永樂城依山無水,下濱無定河,為井十四,築壘營之。
寇衆驟至,李稷惜軍食,不納役卒,卒以所持耰锸掘壘為磴道,争先登墉乘之,遂奪水寨,城中掘井三,汲泉僅能足飲将領,于是士卒渴死者大半,至絞馬糞而飲之。
寇知沈括退保綏德,永樂孤絕,攻愈急。
高永能謂李稷曰:『新城久雨,土濡且壞,不若盡庫币以募死士突圍出,十猶可得七八,不然,坐緻死耳。
』曲珍亦以告禧,禧訖不從,又責珍曰:『曲侯以軍敗,又欲棄城邪?』及圍城浃日,遣使呼城上人求和,禧亦知勢不敵,乃遣呂文惠應之。
文惠至寇帳,其酋坐文惠于地,曰:『爾小将,不可議約,當今曲太尉來!』即遣文惠還。
禧以曲珍總軍政,不可遣,而景思誼自請行。
禧曰:『萬一蹉失,恐傷國體。
』思誼曰:『今勢已逼,倘能以口舌說之,使緩攻以待外援,不亦可乎?欲活數萬人命,豈顧一身邪!』酋見思誼,言:『若還吾蘭、會、米脂(事在元豐四年,并見《西邊》),即當解去。
』思誼曰:『此系朝廷,非邊臣所得專也。
』敵人囚之。
初,思誼去時,惟禧、舜舉有水兩壺,諸将絕飲已三日,敵人亦不知,攻稍緩。
是日,忽于城下呼曰:『漢人何不降?無水已三日矣!』禧以壺水揚于外,示之曰:『無水,此何物也?』則笑曰:『止于此矣!』由是疑思誼洩之。
是夜大雨,敵兵四面急攻,士卒饑疲,不能複拒,夜半,城遂陷,禧及舜舉俱死,稷為亂兵所殺,曲珍及王湛、李浦逃歸,士卒得免者十無一二。
舜舉将死,裂衣襟草奏雲:『臣死無所恨,願朝廷勿輕此賊!』稷亦草奏雲:『臣千苦萬苦也,禧不知所終。
』或言禧實不死,有陷敵還者常見之。
十月戊申朔,李秬、種谔、沈括奏永樂城陷,漢、蕃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餘人皆沒。
先
蓋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要。
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複,于邊将事功,實為俊偉,軍鋒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赀,蓋有不關禦戎利害而徒費供饋者。
城堅守備則賊不敢攻,兵衆将武則賊不敢戰,固不以州城軍寨,遂分輕重。
今若選擇要會,建置堡寨,名雖非州,實已有其地。
舊來邊寨,乃在腹裡,他日建州,亦未為晚。
已與沈括等定議,自永樂堞、聲塔平、移市、石堡、烏延至長城嶺置六寨,自背罔川、良也、孟乜、羅韋、啰泊川至布娘堡置六堡。
寨之大者,城圍九百步,小者五百步。
一寨用工略十三萬餘。
堡之大者,城圍二百步,小者百步,一堡用工略萬三千。
其堡寨城圍,要務占盡地勢,以為永固。
其非九百步之寨、二百步之堡所能包盡地勢處,則随宜增展,亦有四面崖險可以朘削,為城工料,但如所約可足。
』從之。
八月壬戌,徐禧、李舜舉及沈括等以丙辰發延州蕃、漢軍十餘将,凡八萬役夫,荷糧者倍之。
既定議,而種谔還自京師,極言城永樂非計。
禧怒變色,謂谔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谔曰:『城之必敗,敗則死,拒節制亦死。
死于此,猶愈于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不可屈,奏谔跋扈異議,不可與偕行。
有诏留谔守延州。
九月甲申,永樂城成。
初興版築,寇數來争,皆敗去。
及是畢工,使景思誼以兵四千人守之。
丙戌,徐禧、李舜舉複入永樂城。
曲珍謂禧曰:『聞賊兵甚重[1],給事與敕使宜退處内寨,檄諸将督戰可也。
』禧笑曰:『曲侯老将,乃爾怯耶?』不聽。
丁亥,賊三十萬衆攻城[2],珍率兵禦之。
将官寇偉等八百餘人戰殁,敵遂圍城。
乙未,種谔言:『臣止與所留病羸怯懦兵四千竭死力守護延州。
』谔初議進城橫山,本意身任統帥,成大功在己,而為徐禧、沈括所外。
及永樂被圍,谔據城觀望,故托名守延,不即往救。
丙申,上批付沈括:『永樂城至為危急,若不斟酌便宜措置,則恐誤朝廷事愈重。
』累降處分:軍前事可多方募人傳達,令求方便,潰圍棄城。
戊戌,永樂城陷。
初,沈括謂徐禧曰:『吾衆才三萬,彼雜集之兵數十萬,豈易當也?不如委永樂城以困之。
』禧不從。
比入城,敵傾國至,諸将皆請乘其未集,夜往襲之,禧又不從。
高永能言尤切,曰:『彼性如狗,不意而辄加笞叱,則氣折不能害人。
若持疑不斷,縱其跳梁,将無不至。
今先至者皆精兵,急與戰,破之,則駭散。
後雖有重兵,亦不敢跬步進,此常勢也。
塵埃漲天,必數十萬之衆,使俱集,則寡衆不支,大事去矣!』禧岸然捋其須,謂永能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
』永能退,拊膺謂人曰:『吾不知死所矣!』寇騎稍逼,禧乃命曲珍等悉城中兵陣于岸下水際,禧植黃旗,手劍坐城下臨視之。
敵先以騎五萬嘗我,禧即遣奇兵突而前陣,堅不可動。
三戰,則全師俱進,奇兵奔我師,遂潰。
曲珍扣城謂禧曰:『兵敗矣!敵人當我者,皆其精銳。
前軍勝而惰,在後者皆老稚。
公可速出,潛師逾西山,繞出其後,擊其老稚,彼衆必亂,此政兵法也。
』禧閉壁不應,珍乃犯關入保,收散亡。
永樂城依山無水,下濱無定河,為井十四,築壘營之。
寇衆驟至,李稷惜軍食,不納役卒,卒以所持耰锸掘壘為磴道,争先登墉乘之,遂奪水寨,城中掘井三,汲泉僅能足飲将領,于是士卒渴死者大半,至絞馬糞而飲之。
寇知沈括退保綏德,永樂孤絕,攻愈急。
高永能謂李稷曰:『新城久雨,土濡且壞,不若盡庫币以募死士突圍出,十猶可得七八,不然,坐緻死耳。
』曲珍亦以告禧,禧訖不從,又責珍曰:『曲侯以軍敗,又欲棄城邪?』及圍城浃日,遣使呼城上人求和,禧亦知勢不敵,乃遣呂文惠應之。
文惠至寇帳,其酋坐文惠于地,曰:『爾小将,不可議約,當今曲太尉來!』即遣文惠還。
禧以曲珍總軍政,不可遣,而景思誼自請行。
禧曰:『萬一蹉失,恐傷國體。
』思誼曰:『今勢已逼,倘能以口舌說之,使緩攻以待外援,不亦可乎?欲活數萬人命,豈顧一身邪!』酋見思誼,言:『若還吾蘭、會、米脂(事在元豐四年,并見《西邊》),即當解去。
』思誼曰:『此系朝廷,非邊臣所得專也。
』敵人囚之。
初,思誼去時,惟禧、舜舉有水兩壺,諸将絕飲已三日,敵人亦不知,攻稍緩。
是日,忽于城下呼曰:『漢人何不降?無水已三日矣!』禧以壺水揚于外,示之曰:『無水,此何物也?』則笑曰:『止于此矣!』由是疑思誼洩之。
是夜大雨,敵兵四面急攻,士卒饑疲,不能複拒,夜半,城遂陷,禧及舜舉俱死,稷為亂兵所殺,曲珍及王湛、李浦逃歸,士卒得免者十無一二。
舜舉将死,裂衣襟草奏雲:『臣死無所恨,願朝廷勿輕此賊!』稷亦草奏雲:『臣千苦萬苦也,禧不知所終。
』或言禧實不死,有陷敵還者常見之。
十月戊申朔,李秬、種谔、沈括奏永樂城陷,漢、蕃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餘人皆沒。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