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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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皇帝
讨梅山蠻
熙甯五年閏七月庚戌,遣章惇察訪荊湖北路農田水利常平等事,始議經制南、北江。
其南江[1],本唐叙州,五代失守,群蠻擅其地,虛立州名十六。
國朝并隸辰州,許令貢奉,則給以驿券。
其後有硖州舒光秀者為之首領,提點刑獄趙鼎言:『硖州峒酋刻剝無度,蠻衆願内屬。
』時熙甯三年也。
明年,辰州布衣張翹上書,論南江蠻雖有十六州[2],惟富、硖、叙州僅有千戶,餘各戶不滿百,土廣無兵,加以薦饑,近向永晤與繡、鶴、叙諸州蠻自相雠殺[3],衆苦之,鹹思歸化。
願先招撫富、硖二州,俾納土,則餘州自歸。
又言:『北江下溪州刺史彭師宴孱懦,衆不畏服,争鬥雠殺不已,皆有内向心。
近師晏嘗于辰州自陳,願以石馬鎮一帶疆土歸化。
乞乘機招納,建城寨,定稅賦。
』诏以翹書并鼎所陳下知辰州劉策詢度。
于是請如翹言,領兵壓境,密行招谕,直下溪州修築一城,置五堡寨,仍遣其子圖上方略。
上曰:『策言兩江事,所規畫甚善。
非貪其土地,但欲弭患耳。
』 九月丁卯,诏:『比差章惇經制梅山蠻事,今令知潭州潘夙、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蔡煜與惇協力處議[4],毋緻失誤。
』梅山蠻素兇犷,數出抄掠漢界。
嘉祐末,鼎州人張颉知益陽縣,收捕其桀黠者符三等,遂經營開拓。
安撫使吳中複以聞,其議中格。
及戶部判官範子奇權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複奏蠻恃險為邊患,宜臣屬為郡縣。
子奇尋召還,又述前議,會遣惇察訪南、北江,遂以命之。
既而更委夙、煜[5]。
十一月庚申,章惇言:『招谕梅山蠻猺,令作省戶,皆歡喜争鬥道路,迎所遣招谕人。
得其地,東起甯鄉縣司徒嶺,西抵邵陽白沙寨,北界益陽四裡河,南止湘鄉佛子嶺。
』又言南、北江事,亦各有序。
六年二月戊戌,以歸明人黃全谏為三班奉職、辰州指揮使,仍賜銀絹、袍帶。
初,洽州蠻李光全等欲連富州村囤為亂,全谏執送官,故賞之。
其後章惇言賞全谏太優,恐難繼其次,三人止乞與殿侍。
上以問安石,安石曰:『不然,安能使人人踴躍,有趨賞之心?而懿、洽不敢出而求助陛下[6],每恐賞輕重不等,即有人觖望。
如漢高祖功臣未有受封者,先封趙子弟四人。
若畏功臣觖望,即不敢如此;不敢如此,即何以收趙人心?今賞全谏,正是封趙子弟之意。
人主作威福,若使人臣各自較量厚薄,操券以責人主,恐人主不可勝責。
故太祖責三班援例求賞,盡誅之,所以銷人臣悖慢之氣,而長人主威權。
若能如漢高祖收趙子弟,即人臣有觖望為亂者,厚賞令衆誅之而已[7]。
』 四月壬辰,權邵州防禦判官郭祥正為太子中舍。
章惇言祥正均給梅山田[8],及根括增稅有勞也。
五月癸亥,章惇言:『權發遣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蔡煜元奏梅山利害[9],及措置梅山武岡徭人,得主客萬四千八百九戶、丁七萬九千八十九口、田二十六萬四百三十六畝,起稅租及修築武陽關硖城寨。
其提點刑獄朱初平、管勾常平喬執中、知潭州潘夙并協力同議[10]。
』诏各遷一官。
六月辛巳,南江歸明人向永晤奉其祖防禦使通漢所受真宗塗金交椅、銀裝劍及富川印來獻。
诏以劍、椅先朝所賜,還之,而留其印。
七年四月丙戌[11],诏置沅州,以懿州新城為治,縣以盧陽為名,從章惇請也。
《南江傳》雲:懿州賜名沅州、潭陽縣名盧陽縣,并系之七年六月。
案:《實錄》乃七年四月十九日事也。
正月十九日,惇請建州縣城寨,當參考。
《九域志》雲:沅州潭陽郡,熙甯七年,收複溪洞黔、衡、古、顯、叙、硖、中勝、富、瀛、繡、允、雲、洽、俄、獎、晃、坡、宣十七州[12],即唐叙、錦、獎州地置州,治盧陽縣[13],領盧陽、麻陽、黔陽三縣,及寨二。
熙甯五年收複,以硖、中勝、雲、鶴、繡五州,即唐叙州龍标縣之東境置安江寨;富、境、圓三州,即唐叙州龍标縣地,置鎮江寨。
《食貨志》雲:章惇初築沅州,亦有屯田務。
八月甲午,并辰州麻陽、招谕二縣隸沅州。
十一月戊戌,賜江淮發運副使張颉獎谕敕書,并銀絹二百。
先是,章惇言:『搆置梅山,實自颉發之。
』诏颉具元奏事節以聞,故有是诏。
八年三月丙辰,沅州奏:『比建州學,今聽讀者已多。
乞賜國子監書,庶一變舊俗,皆為禮義之民。
』從之。
十一月,荊湖北路轉運使孫搆言:『下溪州刺史彭師晏等十人内附,已遣知辰州陶弼等部兵夫築下溪州城寨。
』時南江新定,師晏據北江之下溪州,桀黠難制。
弼以謀間其黨保靜、永順等六州酋豪,使自相仇,師晏舉族為諸酋所攻殺,僅以身免。
弼乃為書,委其用事首領周興,谕以禍福,師晏遂與興及衆數千來降。
弼取地築城寨五。
弼,永州人也。
十二月庚子,荊南湖北路轉運使孫搆言[14]:『沅州招納僞地、林、錦等十三州歸明,得戶三千九百十、丁六千四百四十一,逐州分認
其南江[1],本唐叙州,五代失守,群蠻擅其地,虛立州名十六。
國朝并隸辰州,許令貢奉,則給以驿券。
其後有硖州舒光秀者為之首領,提點刑獄趙鼎言:『硖州峒酋刻剝無度,蠻衆願内屬。
』時熙甯三年也。
明年,辰州布衣張翹上書,論南江蠻雖有十六州[2],惟富、硖、叙州僅有千戶,餘各戶不滿百,土廣無兵,加以薦饑,近向永晤與繡、鶴、叙諸州蠻自相雠殺[3],衆苦之,鹹思歸化。
願先招撫富、硖二州,俾納土,則餘州自歸。
又言:『北江下溪州刺史彭師宴孱懦,衆不畏服,争鬥雠殺不已,皆有内向心。
近師晏嘗于辰州自陳,願以石馬鎮一帶疆土歸化。
乞乘機招納,建城寨,定稅賦。
』诏以翹書并鼎所陳下知辰州劉策詢度。
于是請如翹言,領兵壓境,密行招谕,直下溪州修築一城,置五堡寨,仍遣其子圖上方略。
上曰:『策言兩江事,所規畫甚善。
非貪其土地,但欲弭患耳。
』 九月丁卯,诏:『比差章惇經制梅山蠻事,今令知潭州潘夙、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蔡煜與惇協力處議[4],毋緻失誤。
』梅山蠻素兇犷,數出抄掠漢界。
嘉祐末,鼎州人張颉知益陽縣,收捕其桀黠者符三等,遂經營開拓。
安撫使吳中複以聞,其議中格。
及戶部判官範子奇權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複奏蠻恃險為邊患,宜臣屬為郡縣。
子奇尋召還,又述前議,會遣惇察訪南、北江,遂以命之。
既而更委夙、煜[5]。
十一月庚申,章惇言:『招谕梅山蠻猺,令作省戶,皆歡喜争鬥道路,迎所遣招谕人。
得其地,東起甯鄉縣司徒嶺,西抵邵陽白沙寨,北界益陽四裡河,南止湘鄉佛子嶺。
』又言南、北江事,亦各有序。
六年二月戊戌,以歸明人黃全谏為三班奉職、辰州指揮使,仍賜銀絹、袍帶。
初,洽州蠻李光全等欲連富州村囤為亂,全谏執送官,故賞之。
其後章惇言賞全谏太優,恐難繼其次,三人止乞與殿侍。
上以問安石,安石曰:『不然,安能使人人踴躍,有趨賞之心?而懿、洽不敢出而求助陛下[6],每恐賞輕重不等,即有人觖望。
如漢高祖功臣未有受封者,先封趙子弟四人。
若畏功臣觖望,即不敢如此;不敢如此,即何以收趙人心?今賞全谏,正是封趙子弟之意。
人主作威福,若使人臣各自較量厚薄,操券以責人主,恐人主不可勝責。
故太祖責三班援例求賞,盡誅之,所以銷人臣悖慢之氣,而長人主威權。
若能如漢高祖收趙子弟,即人臣有觖望為亂者,厚賞令衆誅之而已[7]。
』 四月壬辰,權邵州防禦判官郭祥正為太子中舍。
章惇言祥正均給梅山田[8],及根括增稅有勞也。
五月癸亥,章惇言:『權發遣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蔡煜元奏梅山利害[9],及措置梅山武岡徭人,得主客萬四千八百九戶、丁七萬九千八十九口、田二十六萬四百三十六畝,起稅租及修築武陽關硖城寨。
其提點刑獄朱初平、管勾常平喬執中、知潭州潘夙并協力同議[10]。
』诏各遷一官。
六月辛巳,南江歸明人向永晤奉其祖防禦使通漢所受真宗塗金交椅、銀裝劍及富川印來獻。
诏以劍、椅先朝所賜,還之,而留其印。
七年四月丙戌[11],诏置沅州,以懿州新城為治,縣以盧陽為名,從章惇請也。
《南江傳》雲:懿州賜名沅州、潭陽縣名盧陽縣,并系之七年六月。
案:《實錄》乃七年四月十九日事也。
正月十九日,惇請建州縣城寨,當參考。
《九域志》雲:沅州潭陽郡,熙甯七年,收複溪洞黔、衡、古、顯、叙、硖、中勝、富、瀛、繡、允、雲、洽、俄、獎、晃、坡、宣十七州[12],即唐叙、錦、獎州地置州,治盧陽縣[13],領盧陽、麻陽、黔陽三縣,及寨二。
熙甯五年收複,以硖、中勝、雲、鶴、繡五州,即唐叙州龍标縣之東境置安江寨;富、境、圓三州,即唐叙州龍标縣地,置鎮江寨。
《食貨志》雲:章惇初築沅州,亦有屯田務。
八月甲午,并辰州麻陽、招谕二縣隸沅州。
十一月戊戌,賜江淮發運副使張颉獎谕敕書,并銀絹二百。
先是,章惇言:『搆置梅山,實自颉發之。
』诏颉具元奏事節以聞,故有是诏。
八年三月丙辰,沅州奏:『比建州學,今聽讀者已多。
乞賜國子監書,庶一變舊俗,皆為禮義之民。
』從之。
十一月,荊湖北路轉運使孫搆言:『下溪州刺史彭師晏等十人内附,已遣知辰州陶弼等部兵夫築下溪州城寨。
』時南江新定,師晏據北江之下溪州,桀黠難制。
弼以謀間其黨保靜、永順等六州酋豪,使自相仇,師晏舉族為諸酋所攻殺,僅以身免。
弼乃為書,委其用事首領周興,谕以禍福,師晏遂與興及衆數千來降。
弼取地築城寨五。
弼,永州人也。
十二月庚子,荊南湖北路轉運使孫搆言[14]:『沅州招納僞地、林、錦等十三州歸明,得戶三千九百十、丁六千四百四十一,逐州分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