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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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歲賜茶彩有差。
青宜結鬼章止稱鬼章,阿令骨稱阿裡骨。
六年十月庚子,董氈死,阿裡骨繼立。
阿裡骨,于阗人,非唃氏後。
其母掌牟瞎逋嘗侍董氈,因養阿裡骨為子。
既而董氈得風痺病,卧帳内,委政于阿裡骨,甚親信之。
阿裡骨又得幸于董氈妻喬氏,内外鹹服,遂謀篡奪。
董氈先有子欺丁,夏人及回鹘皆以女妻焉。
欺丁性輕佻,好易服微行,阿裡骨陰使人賊殺欺丁。
及董氈死,阿裡骨與喬氏匿喪,出令如他日,悉诏諸族首領至青唐城,矯董氈之命曰:『吾一子已死,惟阿裡骨母嘗事我,今當以種落付阿裡骨。
』仍厚賂大酋鬼章溫溪心等,于是諸族首領共立阿裡骨為董氈嗣。
阿裡骨并取欺丁二妻為己妻,母事董氈妻契丹公主,其貢奉朝廷,猶如董氈在日,未遽以喪告也。
此據《哲宗實錄·阿裡骨傳》注、汪藻《青唐錄》、高永年《隴右錄》增修。
《青唐錄》但雲得幸于董氈,妻不指誰氏。
《隴右錄》稱董氈妻喬氏,又稱董氈妻契丹公主,不知喬氏與契丹公,王為阿為異?當考。
明年六月乙亥诏并王鞏《甲申雜見》可考。
十二月癸酉,手诏李憲:『得錄奏董氈、阿裡骨蕃字,觀其情辭,忠智兼盡,顧中國食祿士大夫存心不過如此。
綢繹再三,嘉美無已,兼爾所回,委曲頗中事情,甚得朝廷欲命之意[10]。
緣今夏賊奸謀不小[11],直欲并亡一路,深入腹裡,襲我之虛,切不可以平日抄掠千百騎待之也。
宜大為經略,廣作枝梧,勿令得志,贻患異日。
昔六合首領耳羅支[12]、斯铎督輸忠朝廷,協力擊賊,後成奇功,殺李繼遷于三十九井。
當時朝廷報賞甚厚,今董氈、阿裡骨既效誠如此,宜更激勉,使深入彼土,求如上功,以稱朝廷撫厚之意。
』董氈進奉入辭,上顧董氈首領曰:『自歸屬本朝後,與夏國通好乎?』對曰:『昨夏國屢來言:若歸我,即官爵、恩好如所欲。
臣等拒之曰:自屬聖朝,荷國厚恩,義不敢負。
』上曰:『嘗與夏國戰否?』對曰:『西人寇邊,累曾率衆出戰,奪得其城堡及獲首級甚多。
』上曰:『歸報董氈,令盡心守圉。
』各賜器币分物有差。
首領嘗與夏國戰、殺敵有功者,賜槍旗、器甲。
通使高麗 熙甯三年,高麗入貢。
四年十月癸亥,知制诰王益柔以草高麗答诏非工,罷直學士院。
七年二月癸未,高麗國王徽表求醫、蔔、畫、塑四工,以教國人。
诏羅極于四色人内募願行者,各擇三兩人赴阙。
庚寅,诏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
元豐元年正月辛未,命安焘假左谏議大夫、史館修撰為高麗國信使,林希假右正言、直昭文館副之。
先是,權知高麗國王徽比年遣使朝貢,上嘉其勤誠,待遇良厚,故遣焘等使其國。
三月辛巳,命太常博士、秘閣校理陳睦假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為高麗國信副使,代林希,希谪監杭州樓店務。
以上批『聞希雖迫懼朝命,不敢終辭,然形貌憂郁不少舒。
且高麗望中國使人久矣,苟一見希顔狀如此,甚非所以使彼、識達朝廷眷顧遣使通好之意。
今雖已啟行,理終未便,宜遣人代之』故也。
丁亥,诏使高麗涉海新舟并賜号,其一曰淩虛緻遠安濟神舟,其次曰靈飛順濟神舟。
十一月己醜,直學士院錢藻撰進遣押醫官賜高麗國王王徽诏。
上批:『宜令許将、孫洙更各撰一本以進。
』尋命洙為翰林學士。
禦史何正臣言:『安焘、陳睦使高麗日,以所得市馬易銀,及于高麗界使人索驿料算直,害義辱命,啟侮外夷。
望案治其罪,追所與恩命。
仍诏高麗,谕以使者失職之狀,以慰遠人。
』诏劄與焘、睦令知。
二年五月辛卯,賜明州及定海縣高麗貢使館名曰樂賓,亭名曰航濟。
十一月甲午,明州言高麗貢使乞市坐船。
诏以靈飛順濟神舟借之。
又言:明州象山縣尉張中嘗以詩遺高麗貢使。
诏中沖替。
三年二月丙申[13],诏大行太皇太後靈駕發引日,聽高麗使陪位。
并館伴所言:『高麗使柳洪等乞遇奉慰入寺觀燒香,比群臣服黑帶。
』從之,仍以帶賜之。
戊申,高麗使柳洪以國王之命,貢日本國所造車,賜诏答之。
洪以禮『諸侯不貢車』,不敢與貢物同進,而館伴使以聞。
诏許之,乃進。
四年十二月己巳,高麗進奉使崔恩齊等百三十五人見,賜物有差。
癸酉,高麗國王與二府、親王書。
诏:『親王、二府土物,令受而不答,止以書謝。
應臣僚答高麗國王書,差著作郎林希具草進呈,送禦書院以精紙寫。
付使人回。
』 五年正月丙午[14],诏:『在先朝時,金人常至登州賣馬。
後聞金人馬行道徑已屬高麗,隔絕,歲久不至。
今朝廷與高麗遣使往來,可降诏國王谕旨,金人如願以馬與中國為市,宜許假道。
』後金人卒不至。
二月丁卯,史館修撰曾鞏言:『竊考舊史,高句骊自朱蒙得纥升骨城居焉,号曰高句骊,因以高為氏。
曆漢至唐,高宗時,其王高藏失國内徙。
聖曆中,藏子德武為安東都督,其後稍自為國。
元和之末,嘗獻樂工,自此不複見于中國。
五代同光、天成之際,高麗王高氏複來貢,而失其名。
長興三年,乃稱權知國事王建遣使奉貢,因以建為王。
建子武,武子
青宜結鬼章止稱鬼章,阿令骨稱阿裡骨。
六年十月庚子,董氈死,阿裡骨繼立。
阿裡骨,于阗人,非唃氏後。
其母掌牟瞎逋嘗侍董氈,因養阿裡骨為子。
既而董氈得風痺病,卧帳内,委政于阿裡骨,甚親信之。
阿裡骨又得幸于董氈妻喬氏,内外鹹服,遂謀篡奪。
董氈先有子欺丁,夏人及回鹘皆以女妻焉。
欺丁性輕佻,好易服微行,阿裡骨陰使人賊殺欺丁。
及董氈死,阿裡骨與喬氏匿喪,出令如他日,悉诏諸族首領至青唐城,矯董氈之命曰:『吾一子已死,惟阿裡骨母嘗事我,今當以種落付阿裡骨。
』仍厚賂大酋鬼章溫溪心等,于是諸族首領共立阿裡骨為董氈嗣。
阿裡骨并取欺丁二妻為己妻,母事董氈妻契丹公主,其貢奉朝廷,猶如董氈在日,未遽以喪告也。
此據《哲宗實錄·阿裡骨傳》注、汪藻《青唐錄》、高永年《隴右錄》增修。
《青唐錄》但雲得幸于董氈,妻不指誰氏。
《隴右錄》稱董氈妻喬氏,又稱董氈妻契丹公主,不知喬氏與契丹公,王為阿為異?當考。
明年六月乙亥诏并王鞏《甲申雜見》可考。
十二月癸酉,手诏李憲:『得錄奏董氈、阿裡骨蕃字,觀其情辭,忠智兼盡,顧中國食祿士大夫存心不過如此。
綢繹再三,嘉美無已,兼爾所回,委曲頗中事情,甚得朝廷欲命之意[10]。
緣今夏賊奸謀不小[11],直欲并亡一路,深入腹裡,襲我之虛,切不可以平日抄掠千百騎待之也。
宜大為經略,廣作枝梧,勿令得志,贻患異日。
昔六合首領耳羅支[12]、斯铎督輸忠朝廷,協力擊賊,後成奇功,殺李繼遷于三十九井。
當時朝廷報賞甚厚,今董氈、阿裡骨既效誠如此,宜更激勉,使深入彼土,求如上功,以稱朝廷撫厚之意。
』董氈進奉入辭,上顧董氈首領曰:『自歸屬本朝後,與夏國通好乎?』對曰:『昨夏國屢來言:若歸我,即官爵、恩好如所欲。
臣等拒之曰:自屬聖朝,荷國厚恩,義不敢負。
』上曰:『嘗與夏國戰否?』對曰:『西人寇邊,累曾率衆出戰,奪得其城堡及獲首級甚多。
』上曰:『歸報董氈,令盡心守圉。
』各賜器币分物有差。
首領嘗與夏國戰、殺敵有功者,賜槍旗、器甲。
通使高麗 熙甯三年,高麗入貢。
四年十月癸亥,知制诰王益柔以草高麗答诏非工,罷直學士院。
七年二月癸未,高麗國王徽表求醫、蔔、畫、塑四工,以教國人。
诏羅極于四色人内募願行者,各擇三兩人赴阙。
庚寅,诏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
元豐元年正月辛未,命安焘假左谏議大夫、史館修撰為高麗國信使,林希假右正言、直昭文館副之。
先是,權知高麗國王徽比年遣使朝貢,上嘉其勤誠,待遇良厚,故遣焘等使其國。
三月辛巳,命太常博士、秘閣校理陳睦假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為高麗國信副使,代林希,希谪監杭州樓店務。
以上批『聞希雖迫懼朝命,不敢終辭,然形貌憂郁不少舒。
且高麗望中國使人久矣,苟一見希顔狀如此,甚非所以使彼、識達朝廷眷顧遣使通好之意。
今雖已啟行,理終未便,宜遣人代之』故也。
丁亥,诏使高麗涉海新舟并賜号,其一曰淩虛緻遠安濟神舟,其次曰靈飛順濟神舟。
十一月己醜,直學士院錢藻撰進遣押醫官賜高麗國王王徽诏。
上批:『宜令許将、孫洙更各撰一本以進。
』尋命洙為翰林學士。
禦史何正臣言:『安焘、陳睦使高麗日,以所得市馬易銀,及于高麗界使人索驿料算直,害義辱命,啟侮外夷。
望案治其罪,追所與恩命。
仍诏高麗,谕以使者失職之狀,以慰遠人。
』诏劄與焘、睦令知。
二年五月辛卯,賜明州及定海縣高麗貢使館名曰樂賓,亭名曰航濟。
十一月甲午,明州言高麗貢使乞市坐船。
诏以靈飛順濟神舟借之。
又言:明州象山縣尉張中嘗以詩遺高麗貢使。
诏中沖替。
三年二月丙申[13],诏大行太皇太後靈駕發引日,聽高麗使陪位。
并館伴所言:『高麗使柳洪等乞遇奉慰入寺觀燒香,比群臣服黑帶。
』從之,仍以帶賜之。
戊申,高麗使柳洪以國王之命,貢日本國所造車,賜诏答之。
洪以禮『諸侯不貢車』,不敢與貢物同進,而館伴使以聞。
诏許之,乃進。
四年十二月己巳,高麗進奉使崔恩齊等百三十五人見,賜物有差。
癸酉,高麗國王與二府、親王書。
诏:『親王、二府土物,令受而不答,止以書謝。
應臣僚答高麗國王書,差著作郎林希具草進呈,送禦書院以精紙寫。
付使人回。
』 五年正月丙午[14],诏:『在先朝時,金人常至登州賣馬。
後聞金人馬行道徑已屬高麗,隔絕,歲久不至。
今朝廷與高麗遣使往來,可降诏國王谕旨,金人如願以馬與中國為市,宜許假道。
』後金人卒不至。
二月丁卯,史館修撰曾鞏言:『竊考舊史,高句骊自朱蒙得纥升骨城居焉,号曰高句骊,因以高為氏。
曆漢至唐,高宗時,其王高藏失國内徙。
聖曆中,藏子德武為安東都督,其後稍自為國。
元和之末,嘗獻樂工,自此不複見于中國。
五代同光、天成之際,高麗王高氏複來貢,而失其名。
長興三年,乃稱權知國事王建遣使奉貢,因以建為王。
建子武,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