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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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庚午[22],林廣之駐軍阿徐池(十二月一日)。
乞弟遣人投書求降,廣納之。
及軍次落婆遠,越三日,廣複令乞弟所遣蠻奴阿義、阿生同往,谕乞弟。
乞弟又遣人納降書。
翌日,乞弟又遣其叔阿汝獻馬五十匹,請退軍。
廣随阿汝所指,擊鼓退四将行營于後山[23],然實扼賊歸路。
乞弟又請不解甲。
廣策其有異謀,為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
辛未,乞弟擁千人稱降,廣從十數卒出壘以待之。
乞弟伏弩氈裘下,猶豫不肯謝恩,廣即發伏擊之,賊大奔潰,斬阿汝酋豪二十八人,俘三百餘級,獲馬、铠仗及乞弟父子所授告敕、歸徕州印。
納江有二橋,乞弟弟阿字乘乞弟馬上橋,王光祖父子追迫墜水,斬之。
軍中以為乞弟,争其屍,得金絡項、條脫者,以故乞弟得徑下橋跳去。
五年二月丙辰,诏:『昨興師讨乞弟,今既蕩平窠穴,即與擒捕乞弟同功。
其使臣、軍兵等,除留戍守外,餘各遣歸。
林廣候措置新立堡寨畢,回本位。
』初,廣失乞弟于納江,衆十萬人,皆無人色,官吏噎哽不能食,乃令進寨追賊。
越七日,次白崖;又五日壬午晦,次老大人山。
山形皆刀劍立。
正月癸未朔,上老大人山。
乙酉,次黑崖。
丙戌,過鴉飛不到山。
己醜,至歸徕州,大小茅屋才百餘間,乞弟所居,則以木為之,亦百餘間。
自發納江,即入叢箐,五日不雨雪,兵夫凍堕指者十二三,疾病死亡者不可勝數,往往取僵屍脔割食之。
留歸徕州四日,求乞弟不獲,麥文昞問廣:『軍事當何如?[24]』廣曰:『已如朝旨蕩賊巢穴,雖不獲元惡,亦當班師待罪。
』文曬乃出去年六月所受密诏,雲:『将來大兵深入讨賊,期在枭獲元惡。
如已能破其巢穴及城守要害,雖未得乞弟,萬一糧道不繼,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曰:『天子在九重,明見萬裡之外!』乃定計班師。
癸巳,發歸徕州,循寨而還。
是月癸醜朔,次江門。
廣與苗時中、麥文昞輕騎同往樂共等處相視要害,修築堡寨,仍以樂共為城,江門為寨,梅令山、席帽溪皆為堡。
西通清井、甯遠、安溪,以達江門。
東于大洲壩置堡,以通納溪,包括上下底、蓬褒等利,悉居腹内,皆時中及程之才初為韓存寶先事經畫者也。
廣之進寨追賊,中軍皆由四出,獨留疲老三百餘人在寨。
暮夜刁鬥無聲,時中問廣何故,廣曰:『既失賊,當就死,不暇恤此耳。
』時中曰:『公誤矣!朝廷付公以十萬衆,豈可同偏裨,效一死為勇耶?』乃命追者整軍而進,又欲移兵讨落母部索乞弟。
時中曰:『公師十萬衆,深入死地。
元惡既失,豈可妄加無罪族帳,為朝廷更生事耶?要當圖此十萬衆生還計耳!』廣從其言,自納江至歸徕州。
暴師四十餘日,糧道不至乏絕,時中之力居多。
是歲,置泸州樂共地。
校勘記 [1]其南江 原本作『南南江』,《長編》卷二三六僅作『南江』。
據義意改。
[2]南江 原本作『江南』,據《長編》卷二三六乙正。
[3]向永晤《長編》卷二三六作『向永梧』;又『諸州』,原本『諸』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三六補。
[4]蔡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三八補。
[5]夙煜 原本作『鳳□』,據《長編》卷二三八改補。
[6]懿洽 原本作『□治』,據《長編》卷二四二改補。
[7]厚賞 原本二字均作墨丁,據《長編》卷二四二補。
[8]梅山田 原本『田』字作『甲』,據《長編》卷二四四改。
[9]蔡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六四五補。
[10]潘夙 原本『夙』字作墨丁,《長編》卷二四五作『鳳』。
茲據《宋史·潘夙傳》改。
[11]丙戌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五二補。
[12]宣 原本作『宜』,據《長編》卷二五二改。
[13]治盧陽縣 原本『治』作『洽』,據《長編》卷二五二改。
[14]荊南湖北路 原本作『荊湖南北路』,據《長編》卷二七一改。
按:宋兩湖轉運分别稱荊湖北路和荊湖南路。
此雲荊南湖北路,指荊湖北路而言。
[15]為名 原本作『為民』,據《長編》卷二四八改。
[16]唱殺 原本作『相殺』,據《長編》卷二五六改。
[17]唱殺 原本『唱』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五八補。
[18]蜀兵 《長編》卷二四九作『屬兵』。
[19]當行法 原本作『□行法』,《長編》卷二七七作『當法』,茲為補『當』字。
[20]棘耒 原本『棘』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七九補。
[21]及棘 原本『棘』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七九補。
[22]庚午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三二一補。
[23]擊鼓 原本作『擊即』,據《長編》卷三二一改。
[24]軍事 原本作『軍軍』,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乞弟遣人投書求降,廣納之。
及軍次落婆遠,越三日,廣複令乞弟所遣蠻奴阿義、阿生同往,谕乞弟。
乞弟又遣人納降書。
翌日,乞弟又遣其叔阿汝獻馬五十匹,請退軍。
廣随阿汝所指,擊鼓退四将行營于後山[23],然實扼賊歸路。
乞弟又請不解甲。
廣策其有異謀,為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
辛未,乞弟擁千人稱降,廣從十數卒出壘以待之。
乞弟伏弩氈裘下,猶豫不肯謝恩,廣即發伏擊之,賊大奔潰,斬阿汝酋豪二十八人,俘三百餘級,獲馬、铠仗及乞弟父子所授告敕、歸徕州印。
納江有二橋,乞弟弟阿字乘乞弟馬上橋,王光祖父子追迫墜水,斬之。
軍中以為乞弟,争其屍,得金絡項、條脫者,以故乞弟得徑下橋跳去。
五年二月丙辰,诏:『昨興師讨乞弟,今既蕩平窠穴,即與擒捕乞弟同功。
其使臣、軍兵等,除留戍守外,餘各遣歸。
林廣候措置新立堡寨畢,回本位。
』初,廣失乞弟于納江,衆十萬人,皆無人色,官吏噎哽不能食,乃令進寨追賊。
越七日,次白崖;又五日壬午晦,次老大人山。
山形皆刀劍立。
正月癸未朔,上老大人山。
乙酉,次黑崖。
丙戌,過鴉飛不到山。
己醜,至歸徕州,大小茅屋才百餘間,乞弟所居,則以木為之,亦百餘間。
自發納江,即入叢箐,五日不雨雪,兵夫凍堕指者十二三,疾病死亡者不可勝數,往往取僵屍脔割食之。
留歸徕州四日,求乞弟不獲,麥文昞問廣:『軍事當何如?[24]』廣曰:『已如朝旨蕩賊巢穴,雖不獲元惡,亦當班師待罪。
』文曬乃出去年六月所受密诏,雲:『将來大兵深入讨賊,期在枭獲元惡。
如已能破其巢穴及城守要害,雖未得乞弟,萬一糧道不繼,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曰:『天子在九重,明見萬裡之外!』乃定計班師。
癸巳,發歸徕州,循寨而還。
是月癸醜朔,次江門。
廣與苗時中、麥文昞輕騎同往樂共等處相視要害,修築堡寨,仍以樂共為城,江門為寨,梅令山、席帽溪皆為堡。
西通清井、甯遠、安溪,以達江門。
東于大洲壩置堡,以通納溪,包括上下底、蓬褒等利,悉居腹内,皆時中及程之才初為韓存寶先事經畫者也。
廣之進寨追賊,中軍皆由四出,獨留疲老三百餘人在寨。
暮夜刁鬥無聲,時中問廣何故,廣曰:『既失賊,當就死,不暇恤此耳。
』時中曰:『公誤矣!朝廷付公以十萬衆,豈可同偏裨,效一死為勇耶?』乃命追者整軍而進,又欲移兵讨落母部索乞弟。
時中曰:『公師十萬衆,深入死地。
元惡既失,豈可妄加無罪族帳,為朝廷更生事耶?要當圖此十萬衆生還計耳!』廣從其言,自納江至歸徕州。
暴師四十餘日,糧道不至乏絕,時中之力居多。
是歲,置泸州樂共地。
校勘記 [1]其南江 原本作『南南江』,《長編》卷二三六僅作『南江』。
據義意改。
[2]南江 原本作『江南』,據《長編》卷二三六乙正。
[3]向永晤《長編》卷二三六作『向永梧』;又『諸州』,原本『諸』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三六補。
[4]蔡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三八補。
[5]夙煜 原本作『鳳□』,據《長編》卷二三八改補。
[6]懿洽 原本作『□治』,據《長編》卷二四二改補。
[7]厚賞 原本二字均作墨丁,據《長編》卷二四二補。
[8]梅山田 原本『田』字作『甲』,據《長編》卷二四四改。
[9]蔡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六四五補。
[10]潘夙 原本『夙』字作墨丁,《長編》卷二四五作『鳳』。
茲據《宋史·潘夙傳》改。
[11]丙戌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五二補。
[12]宣 原本作『宜』,據《長編》卷二五二改。
[13]治盧陽縣 原本『治』作『洽』,據《長編》卷二五二改。
[14]荊南湖北路 原本作『荊湖南北路』,據《長編》卷二七一改。
按:宋兩湖轉運分别稱荊湖北路和荊湖南路。
此雲荊南湖北路,指荊湖北路而言。
[15]為名 原本作『為民』,據《長編》卷二四八改。
[16]唱殺 原本作『相殺』,據《長編》卷二五六改。
[17]唱殺 原本『唱』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五八補。
[18]蜀兵 《長編》卷二四九作『屬兵』。
[19]當行法 原本作『□行法』,《長編》卷二七七作『當法』,茲為補『當』字。
[20]棘耒 原本『棘』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七九補。
[21]及棘 原本『棘』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七九補。
[22]庚午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三二一補。
[23]擊鼓 原本作『擊即』,據《長編》卷三二一改。
[24]軍事 原本作『軍軍』,據《長編》卷三二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