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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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則掠美于己,二敗則斂怨于君。

    呂誨之言,辨之早矣! 壬辰,新知桂州沈起乞以邕州五十一溪洞丁排成保甲,遣官教閱。

    從之。

     據沈起,六年拜天章閣待制、知桂州。

    先是,議者言交趾可取,朝廷命蕭注守桂州經略,注蓋造謀者也。

    至是複以為難,起言:『南郊小醜,無不可取之理。

    』乃以起代注,遂一意事攻讨。

    妄言受密旨,擅令強吏誘讷羁縻州侬善美,即融、宜溪洞強建城寨,奏雲內附。

    闆築才興,皆忿怒而叛,殺官吏、丁民千計。

    神宗責其生事南方,開蠻貊隙,命劉彜代之。

    彜施置複缪戾,奏罷北來屯兵,毆新招土人槍杖手以守廣,造戈船,禁與吏趾互市,且遏絕其表疏。

    于是交人疑懼,率衆犯境,連陷廉、白、欽、邕四州,民死者數十萬。

    事聞,貶起、彜團練副使,起安置郢州,徙越,又徙秀而卒;彜安置随州,又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元祐初,複以都水丞召還,病卒。

     八年十二月癸醜,诏曰:『眷惟安南,世受王爵,撫納之厚,實自先朝,涵容厥愆,以至今日。

    而乃攻犯城邑,殺傷吏民,幹國之紀,刑茲無赦。

    奉天之讨,師則有名。

    已差趙卨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經略招讨使,兼廣南西路安撫使;李憲充副使;燕達充馬步軍副都總管,須時興師,水陸兼進。

    天示助順,既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鹹懷敵忾之氣。

    然王師所至,弗迓克奔。

    咨爾士庶,久淪塗炭。

    如能谕王内附,率衆自歸,執虜獻功,拔身效順,爵賞祿賜,當倍常科,舊惡宿員,一皆原滌。

    乾德幼稚,政非己出,造廷之日,待遇如初。

    朕言不渝,衆聽毋惑。

    比聞編戶,極困誅求,已戒使人,具宣恩指:暴征橫賦,即為蠲除,冀我一方,永為樂土。

    』王安石之辭也。

    時交趾所破城邑,即為露布,揭之衢路,言所部之民亡叛入中國者,官吏容受庇匿,我遣使訴于桂管,不報。

    又遣使泛海訴于廣州,亦不報。

    故我帥兵追捕亡叛者。

    又言桂管點閱峒丁,明言欲見讨伐。

    又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今出兵欲相拯濟。

    安石怒,故自草诏。

    安石最不信《洪範》災變之說,于彗星,乃推之交趾雲。

     是年十月乙未夕,有星出轸。

    丙申而長三尺。

    丁酉,長五尺。

    乃以彗聞。

    戊戌,長七尺,斜指太轄。

    至丁未夕,始沒。

     九年春正月己卯,交賊陷邕州,蘇緘死。

    初,張守節敗生獲于賊者數百人。

    賊知北軍善攻城,啖以厚利,使為雲梯。

    既成,為緘所焚。

    又為攻濠洞,蒙以生皮。

    緘候其既度,縱火焚于穴中。

    賊計盡,稍欲引去,而知外援不至,會有能土攻者,教賊囊土數萬,向城山積,傾刻高數丈。

    賊衆登土囊以入,城遂陷。

    緘猶領傷卒馳騎苦戰,力不敵。

    緘曰:『吾義不死賊手!』乃還州廨,阖門,命其家三十六人皆先死,藏屍于坎,縱火自焚。

    賊至,求緘及其家遺骸,皆不能得,殺吏卒、土丁、居民五萬餘人,以百首為一積,凡五百八十餘積。

    并欽、廉州所殺,無慮十萬餘人。

    并毀其城以填江。

    邕州被圍凡四十二日,緘率厲将士固守。

    糧儲既竭,又歲旱,井泉皆涸,人饑渴,汲漚麻伫水以飲,多病下痢,死者相枕,而人無叛者。

    緘憤沈起、劉彜緻寇,彜又坐視城覆不救,欲盡疏以聞,屬道梗不通,乃列起、彜罪榜于市,冀達朝廷。

    初,緘子元為桂州司戶參軍,挈家往省父。

    将還,适聞有交賊,緘以郡守家屬出城,見者必以為避賊,則人有去心,獨遣子元還桂州,而留其妻孥,至是俱死。

    緘既死,交賊謀複寇桂州,前鋒行數舍,或見大兵自北而南行,呼曰:『蘇皇城領兵來報交趾之怨!』賊師懼,遂引歸。

    其後邕人為緘立祠,歲時禱之。

     二月丁亥朔,宣徽南院使、雄武軍留後、判太原府郭逵為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招讨使,兼荊湖廣南路宣撫使,改趙卨為副使,仍罷李憲。

    先是,趙卨上言:『朝廷置招讨使、副,其于軍事,并須共議。

    至于節制号令,即乞歸一。

    』于是李憲銜之。

    已而語卨:『今邊事止奏禀禦前指揮,更不經中書、樞密院。

    』卨對以:『朝廷興舉大事,若不經二府,恐類墨敕,于是未便。

    』憲又言:『将來若至軍中,禦前有指揮事,當如何?』卨曰:『事若未便,軍中不聞天子诏,當從便宜爾。

    』二人由是交惡,屢紛辯于上前。

    王安石白上:『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