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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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曰分希旨,二十三曰從民欲,二十四曰戒滿盈,二十五曰傷暴露兵,二十六曰哀鳏寡民,二十七曰訪屠釣臣,二十八曰講遠圖術,二十九曰辨朋比,三十曰斥谄佞,三十一曰察小忠,三十二曰監迎合,三十三曰罪己為民,三十四曰損躬撫軍,三十五曰一善可求小瑕不廢。

    顧丁度等曰:『朕觀書之暇,取臣察上言及進對事,自可施于治書,書以分賜卿等。

    』度及曾公亮、楊安國、王洙等拜賜,因請注釋其義。

    帝許之。

    丙戌,丁度上《答迩英聖問》一卷。

    帝覽之終篇,指其中體大者六事付中書、樞密院,令奉行之。

    《答聖問》者,即釋前所賜三十五事也。

    其序曰:『伏奉宣示禦書文字三十五軸,仰窺聖旨,皆陛下上念祖宗,下思政治,即安危成敗、忠邪善惡之事詢謀下臣,使進裨補,敢不竭愚?竊思自古求治之主,靡不欲興理道,安邦國,納忠正,退奸邪,廣聰明,緻功業。

    然行此數事,在明與威、斷耳。

    明則不惑,威則善柄,斷則能行。

    總是三者,守而勿失,非聖人孰能為之?臣等嘗讀《唐書》,見憲宗英悟,留心庶政。

    宰臣陳說政要,必往複诘問。

    既盡其理,則曰:「凡好事口說則易,躬行則難。

    卿等既為朕言之,常須行之,勿空陳而已。

    」李绛對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

    陛下今日處分,可謂至言。

    然臣绛亦以天下之人從陛下所行,不從陛下所言。

    惟願每言之則必行之。

    」憲宗深所嘉納。

    今臣等親承聖谕,敷明治要,亦願陛下日與輔臣舉此事目,推而行之,無使唐之君臣專美前代也。

    』 六年二月癸醜,司天監言:『日當食三月朔。

    』上謂輔臣曰:『日食之咎甚大,所以譴告人君,願罪歸朕躬,而無及臣庶也。

    凡民之疾苦,益思詢究而安利之。

    』宰臣賈昌朝對曰:『陛下發德音,足以應天弭變,臣等敢不夙夜悉心,上副恤民之意?』 七年三月癸巳,诏曰:『自冬訖春,旱暵未已,五種弗入,農失作業。

    朕惟災變之來,應不虛發。

    殆不敏不明,以幹上帝之怒雲。

    』上每命學士草诏,未嘗有所增損。

    至是楊察當筆,既進诏草,以為未盡罪己之意,令更為此诏下之。

     皇祐三年五月辛亥,眉州彭山縣上《瑞麥圖》,凡一莖五穗者數本。

    上曰:『朕嘗禁四方獻瑞。

    今麥秀如此,可謂真瑞矣。

    其賜田夫束帛以勸之。

    』 六月丁亥,無為軍獻芝草三百五十本。

    上曰:『朕以豐年為瑞,賢臣為寶。

    至于草木魚蟲之異,焉足尚哉?知軍茹孝标特免罪,仍戒天下,自今不得以聞。

    』戊子,汝州部署楊景宗求為郡。

    上謂輔臣曰:『景宗章惠太後之弟,朕豈不念之?然性貪虐,老而益甚。

    今與郡,則一方之民受禍矣。

    』不許。

     四年四月。

    先是,内出欹器一,陳于迩英閣禦坐前,谕丁度等曰:『朕思古欹器之法,試令工人制之,以示卿等。

    』命以水注之,中則正,滿則覆,虛則欹,率如《家語》、苟卿、《淮南》之說。

    其制度精好,度等列侍觀之。

    帝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

    朕欲以中立臨天下,當與列辟共守此道。

    』度拜曰:『臣等亦願毋傾滿以事陛下。

    』因言太宗嘗作此器,真宗亦嘗著論。

    庚辰,帝制《後述》,以賜度等。

     十月庚寅,上謂輔臣曰:『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豈非賢路壅塞所緻乎?其下閤門、通進銀台司、登聞理檢院、進奏院,自今州縣奏請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

    』 五年三月癸亥,幸萬壽觀辭三聖禦容。

    甲子,奉安太祖于滁州天慶觀瑞命殿,太宗于并州資聖院統平殿,真宗于澶州開福院信武殿,各以輔臣為迎奉使、副,具儀仗導至近郊,内臣管勾奉安,百官辭觀門外。

    其後上謂輔臣曰:『并州言:四月二十二日奉安太宗禦容,仍以《平政記》來上,蓋紀太平興國四年征讨之役。

    是時車駕亦以四月二十二日至太原城下,何其異也?』 五月甲子,诏谏官、禦史上章論事,毋得朋比以中傷善良。

    又诏:『兩省、兩制、台谏官、三館帶職、省府推判官等次對言事,凡朝政得失、生民利病、災異時數,直言無隐,不得朋私挾情,抉摘陰細,無益治道,務在公實。

    觀文殿以下學士至侍制合直牒閤門上殿者,許請對,餘官第奏封事;涉機密者,并用薄紙重封,以防漏洩。

    』 六月壬辰,诏諸路轉運使上供斛鬥,依時估收市之,毋得抑配人戶。

    仍停考課賞罰之制。

    先是,三司與發運司謀聚斂,奏諸路轉運使上供不足者,皆行責降,有餘則加升擢,由是貪進者競為誅剝,民不堪命。

    上聞之,特降是诏,天下稱慶。

     至和元年正月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疾。

    時京師大疫,令太醫進方,内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也。

    内侍李舜卿請留供帝服禦,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

     嘉祐七年十二月丙申,幸龍圖、天章閣,召輔臣、近侍、三司副使、台谏官、皇子、宗室、驸馬都尉、主兵官觀祖宗禦書。

    又幸寶文閣,為飛白書分賜從臣,不逮館閣。

    作《觀書》詩,韓琦等屬和。

    遂宴群玉殿,傳诏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于閣。

     庚子,再會于天章閣觀瑞物,複宴群玉殿。

    帝曰:『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辭。

    』賜禁中金花盤香藥。

    又召韓琦至禦榻前,别賜酒一卮。

    從臣沾醉,至暮而罷。

     八年正月丙戌,中書、樞密院奏事于福甯殿之殿西閣,見上所禦幄帟裀褥皆質素暗弊,久而不易。

    上顧韓琦等曰:『朕居宮中,自奉止如此,亦生民之膏血也,可輕費之哉?』 政迹 乾興元年,上封事者言:『聖朝開國以來,天下承平六十餘載。

    然民間無蓄,稍或饑馑,立緻流移。

    蓋差役賦稅之未均,形勢豪強所侵擾也。

    又有諸般僥幸,影占門戶。

    其戶下田土稍多,便作佃戶名字。

    若不禁止,則天下田疇半為形勢所占。

    』诏三司委衆官定奪奏聞。

    三司參議,欲應臣僚不以見任、罷任所置莊田定三十頃,衙前将吏合免戶役者,定十五頃為額。

     天聖二年三月己醜,同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張君平言:『南京、陳、許、徐、宿、亳、曹、單、蔡、颍等州,古溝洫與畿内相接,歲久不治,故京師數罹水患。

    請委官疏鑿之。

    』诏從其請。

    君平陳八事,一曰商度地形,循古迹深廣之數,州計土工置籍,以記其事。

    二曰功不如所計,或水壅害民田,官坐罪,賞費直。

    三曰察吏貪墨,傍緣役事,箕斂民錢者。

    四曰知州、通判、令佐,能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