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黃徐姜申屠列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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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
肱卧于幽暗,以被韬面,言患眩疾,不欲出風。
工竟不得見之。
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将軍窦武,欲借寵賢德,以釋衆望,乃白征肱為太守。
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身價。
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隐身遁命,遠浮海濱。
再以玄纁聘,不就。
即拜太中大夫,诏書至門。
肱使家人對雲「久病就醫」。
遂羸服間行,竄伏青州界中,賣蔔給食。
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曆年乃還。
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終于家。
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頌之。
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
九歲喪父,哀毀過禮。
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
每忌日,辄三日不食。
同郡缑氏女玉為父報仇,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配欲論殺玉。
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谏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
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谳得減死論。
鄉人稱美之。
家貧,傭為漆工。
郭林宗見而奇之。
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辭讓之曰:「申屠蟠禀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于毀滅。
至行美義,人所鮮能。
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不為窮達易節。
方之于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 後郡召為主簿,不行。
遂隐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
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殁,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辇車,送喪歸鄉裡。
遇司隸從事于河、鞏之間,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蟠不肯受,投傳于地而去。
事畢還學。
太尉黃瓊辟,不就。
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
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既别,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征,如是相見于上京矣。
」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因振手而去,不複與言。
再舉有道,不就。
先是京師遊士汝南範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
太學生争慕其風,以為文學将興,處士複用。
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為擁E45D先驅,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
」乃絕迹于梁、砀之間,因樹為屋,自同傭人。
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锢,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論。
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系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
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
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大将軍何進連征不詣,進必欲緻之,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前莫府初開,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申以手筆,設幾杖之坐。
經過二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尚益固。
竊論先生高節有餘,于時則未也。
今颍川荀爽載病在道,北海鄭玄北面受署。
彼豈樂羁牽哉,知時不可逸豫也。
昔人之隐,遭時則放聲滅迹,巢栖茹薇。
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發狂歌。
今先生處平壤,遊人間,吟典籍,襲衣裳,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迹,不亦難乎!孔氏可師,何必首陽。
」蟠不答。
中平五年,複與爽、玄及颍川韓融、陳紀等十四人并博士征,不至。
明年,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複俱公車征,惟蟠不到。
衆人鹹勸之,蟠笑而不應。
居無幾,爽等為卓所脅迫,西都長安,京師擾亂。
及大駕西遷,公卿多遇兵饑,室家流散,融等僅以身脫。
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
年七十四,終于家。
贊曰:琛寶可懷,貞期難對。
道苟違運,理用同廢。
與其遐栖,豈若蒙穢?凄凄碩人,陵阿窮退。
韬伏明姿,甘是堙暧。
肱卧于幽暗,以被韬面,言患眩疾,不欲出風。
工竟不得見之。
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将軍窦武,欲借寵賢德,以釋衆望,乃白征肱為太守。
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身價。
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隐身遁命,遠浮海濱。
再以玄纁聘,不就。
即拜太中大夫,诏書至門。
肱使家人對雲「久病就醫」。
遂羸服間行,竄伏青州界中,賣蔔給食。
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曆年乃還。
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終于家。
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頌之。
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
九歲喪父,哀毀過禮。
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
每忌日,辄三日不食。
同郡缑氏女玉為父報仇,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配欲論殺玉。
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谏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
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谳得減死論。
鄉人稱美之。
家貧,傭為漆工。
郭林宗見而奇之。
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辭讓之曰:「申屠蟠禀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于毀滅。
至行美義,人所鮮能。
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不為窮達易節。
方之于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 後郡召為主簿,不行。
遂隐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
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殁,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辇車,送喪歸鄉裡。
遇司隸從事于河、鞏之間,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蟠不肯受,投傳于地而去。
事畢還學。
太尉黃瓊辟,不就。
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
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既别,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征,如是相見于上京矣。
」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因振手而去,不複與言。
再舉有道,不就。
先是京師遊士汝南範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
太學生争慕其風,以為文學将興,處士複用。
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為擁E45D先驅,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
」乃絕迹于梁、砀之間,因樹為屋,自同傭人。
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锢,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論。
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系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
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
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大将軍何進連征不詣,進必欲緻之,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前莫府初開,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申以手筆,設幾杖之坐。
經過二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尚益固。
竊論先生高節有餘,于時則未也。
今颍川荀爽載病在道,北海鄭玄北面受署。
彼豈樂羁牽哉,知時不可逸豫也。
昔人之隐,遭時則放聲滅迹,巢栖茹薇。
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發狂歌。
今先生處平壤,遊人間,吟典籍,襲衣裳,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迹,不亦難乎!孔氏可師,何必首陽。
」蟠不答。
中平五年,複與爽、玄及颍川韓融、陳紀等十四人并博士征,不至。
明年,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複俱公車征,惟蟠不到。
衆人鹹勸之,蟠笑而不應。
居無幾,爽等為卓所脅迫,西都長安,京師擾亂。
及大駕西遷,公卿多遇兵饑,室家流散,融等僅以身脫。
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
年七十四,終于家。
贊曰:琛寶可懷,貞期難對。
道苟違運,理用同廢。
與其遐栖,豈若蒙穢?凄凄碩人,陵阿窮退。
韬伏明姿,甘是堙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