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骃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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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
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
會赦,歸家。
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年四十餘,始為郡吏。
以事系東郡發幹獄。
獄掾善為《禮》,瑗間考訊時,辄問以《禮》說。
其專心好學,雖颠沛必于是。
後事釋歸家,為度遼将軍鄧遵所辟。
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瑚複辟車騎将軍閻顯府。
時閻太後稱制,顯入參政事。
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
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将敗,欲說蓬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
乃謂長史陳禅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疏孽。
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于斯複見。
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将軍白太後,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
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炁則将軍兄弟傳祚于無窮。
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将以無罪并辜元惡。
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
」禅猶豫未敢從。
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
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
門生蘇祇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
時陳禅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祇上書,禅請為之證。
」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複出口。
」遂辭歸,不複應州郡命。
久之,大将軍梁商初開莫府,複首辟瑗。
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戚固辭。
歲中舉茂才,遷汲令。
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
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窦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迹,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
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緻殷勤。
歲餘,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
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
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禀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
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裡。
其帽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
」寔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瑗高于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着賦、碑、銘、箴、頌、《七蘇》、《南陽文學官志》、《歎辭》、《移社文》、《悔祈》、《草書藝》七言,凡五十七篇。
其《南陽文學官志》稱于後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
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單極滋味,不問餘産。
居常蔬食菜羹而已。
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
寔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
少沉靜,好典籍。
父卒,隐居墓側。
服竟,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诏公卿郡國舉至孝獨行之士。
寔以郡舉,征詣公車,病不對策,除為郎。
明于政體,吏才有餘,論當世便事數十條,名曰《政論》。
指切時要,言辯而确,當世稱之。
仲長統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
」其辭曰: 自堯、舜之帝,湯、武之王,皆賴明哲之佐,博物之臣。
故臯陶陳谟而唐、虞以興,伊、箕作訓而殷、周用隆。
及繼體之君,欲立中興之功者,曷嘗不賴賢哲之謀乎!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習亂安危,B83B不自睹。
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僞忽真;或猶豫歧路,莫适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或疏遠之臣,言以賤廢,是以王綱縱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
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餘歲矣。
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風俗凋敝,人庶巧僞,百姓嚣然,鹹複思中興之救矣。
且濟時拯世之術,豈必體堯蹈舜然後乃理哉?期于補衤定決壞,枝柱邪傾,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甯之域而已。
故聖人執權,遭時定制,步驟之差,各有雲設。
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
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異務也。
是以受命之君,每辄創制;中興之主,亦匡時失。
昔盤庚愍殷,遷都易民;周穆有阙,甫侯正刑。
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聖德,辄見掎奪。
何者?其頑士暗于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苟雲率由舊章而已。
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已,舞筆奪辭,以破其義,寡不勝衆,遂見擯棄。
雖稷、契複存,猶将困焉。
斯賈生之所以排于绛、灌,屈子之所以摅其幽憤者也。
夫以文帝之明,賈生之賢,绛、灌之忠,而有此患,況其餘哉! 量力度德,《春秋》之義,今既不能純法八代,故宜參以霸政,則宜重賞深罰以禦之,明着法術以檢之。
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
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審于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内清肅,天下密如。
薦勳祖廟,享号中宗
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
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
會赦,歸家。
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年四十餘,始為郡吏。
以事系東郡發幹獄。
獄掾善為《禮》,瑗間考訊時,辄問以《禮》說。
其專心好學,雖颠沛必于是。
後事釋歸家,為度遼将軍鄧遵所辟。
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瑚複辟車騎将軍閻顯府。
時閻太後稱制,顯入參政事。
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
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将敗,欲說蓬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
乃謂長史陳禅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疏孽。
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于斯複見。
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将軍白太後,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
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炁則将軍兄弟傳祚于無窮。
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将以無罪并辜元惡。
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
」禅猶豫未敢從。
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
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
門生蘇祇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
時陳禅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祇上書,禅請為之證。
」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複出口。
」遂辭歸,不複應州郡命。
久之,大将軍梁商初開莫府,複首辟瑗。
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戚固辭。
歲中舉茂才,遷汲令。
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
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窦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迹,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
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緻殷勤。
歲餘,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
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
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禀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
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裡。
其帽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
」寔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瑗高于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着賦、碑、銘、箴、頌、《七蘇》、《南陽文學官志》、《歎辭》、《移社文》、《悔祈》、《草書藝》七言,凡五十七篇。
其《南陽文學官志》稱于後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
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單極滋味,不問餘産。
居常蔬食菜羹而已。
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
寔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
少沉靜,好典籍。
父卒,隐居墓側。
服竟,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诏公卿郡國舉至孝獨行之士。
寔以郡舉,征詣公車,病不對策,除為郎。
明于政體,吏才有餘,論當世便事數十條,名曰《政論》。
指切時要,言辯而确,當世稱之。
仲長統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
」其辭曰: 自堯、舜之帝,湯、武之王,皆賴明哲之佐,博物之臣。
故臯陶陳谟而唐、虞以興,伊、箕作訓而殷、周用隆。
及繼體之君,欲立中興之功者,曷嘗不賴賢哲之謀乎!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習亂安危,B83B不自睹。
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僞忽真;或猶豫歧路,莫适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或疏遠之臣,言以賤廢,是以王綱縱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
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餘歲矣。
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風俗凋敝,人庶巧僞,百姓嚣然,鹹複思中興之救矣。
且濟時拯世之術,豈必體堯蹈舜然後乃理哉?期于補衤定決壞,枝柱邪傾,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甯之域而已。
故聖人執權,遭時定制,步驟之差,各有雲設。
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
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異務也。
是以受命之君,每辄創制;中興之主,亦匡時失。
昔盤庚愍殷,遷都易民;周穆有阙,甫侯正刑。
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聖德,辄見掎奪。
何者?其頑士暗于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苟雲率由舊章而已。
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已,舞筆奪辭,以破其義,寡不勝衆,遂見擯棄。
雖稷、契複存,猶将困焉。
斯賈生之所以排于绛、灌,屈子之所以摅其幽憤者也。
夫以文帝之明,賈生之賢,绛、灌之忠,而有此患,況其餘哉! 量力度德,《春秋》之義,今既不能純法八代,故宜參以霸政,則宜重賞深罰以禦之,明着法術以檢之。
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
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審于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内清肅,天下密如。
薦勳祖廟,享号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