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張徐張胡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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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彪 張禹 徐防 張敏 胡廣
鄧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太傅禹之宗也。
父邯,中興初以功封鄳侯,仕至勃海太守。
彪少勵志,修孝行。
父卒,讓國于異母弟荊鳳,顯宗高其節,下诏許焉。
後仕州郡,辟公府,五遷桂陽太守。
永平十七年,征入為太仆。
數年,喪後母,辭疾乞身,诏以光祿大夫行服。
服竟,拜奉車都尉,遷大司農。
數月,代鮑昱為太尉。
彪在位清白,為百僚式。
視事四年,以疾乞骸骨。
元和元年,賜策罷,贈錢三十萬,在所以二千石奉終其身。
又诏太常四時緻宗廟之胙,河南尹遣丞存問,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賜爵關内侯。
永元初,窦氏專權驕縱,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
又嘗奏免禦史中丞周纡,纡前失窦氏旨,故頗以此緻譏,然當時宗其禮讓。
及窦氏誅,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诏賜養牛、酒而許焉。
五年春,薨于位,天子新臨吊臨。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也。
祖父況族姊為皇祖考夫人,數往來南頓,見光武。
光武為大司馬,過邯鄲,況為郡吏,谒見光武。
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與俱北,到高邑,以為元氏令。
遷涿郡太守。
後為常山關長。
會赤眉攻關城,況戰殁。
父歆,初以報仇逃亡,後仕為淮陽相,終于汲令。
禹性笃厚節儉。
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後數百萬,悉無所受。
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楊州刺史。
當過江行部,中上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于濟涉。
禹将度,吏固請不聽。
禹厲言曰:「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
曆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
吏民希見使者,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元和二年,轉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稱。
三年,遷下邳相。
徐縣北界有蒲陽坡,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
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數百頃。
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收谷實。
鄰郡貧者歸之千餘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市。
後歲至墾千餘頃,民用溫給。
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内。
有小譴,禹令自緻徐獄,然後正其法。
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永元六年,入為大司農,拜太尉,和帝甚禮之。
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
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驿馬上谏。
诏報曰:「祠谒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
」及行還,禹持蒙賞賜。
延平元年,遷為太傅,錄尚書事。
鄧太後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宮中。
給帷帳床褥,太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
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
禹上言:「方諒B240密靜之時,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
其廣成、上林空地,宜用以假貧民。
」太後從之。
及安帝即位,數上疾乞身。
诏遣小黃門問疾,賜牛一頭,酒十斛,勸令就第。
其錢布、刀劍、衣物,前後累至。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鄉侯,食邑千二百戶,與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俱封。
其秋,以寇賊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書乞骸骨,更拜太尉。
四年,新野君病,皇太後車駕幸其第。
禹與司徒夏勤、司空張敏俱上表言:「新野君不安,車駕連日宿止,臣等誠竊惶懼。
臣聞王者動設先置,止則交戟,清道而後行,清室而後禦,離宮不宿,所以重宿衛也。
陛下體烝烝之至孝,親省方藥,恩情發中,久處單外,百官露止,議者所不安。
宜且還宮,上為宗廟社稷,下為萬國子民。
」比三上,固争,乃還宮。
後連歲災荒,府藏空虛,禹上疏求入三歲租稅,以助郡國禀假。
诏許之。
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
七年,卒于家。
使者吊祭。
除小子EAD7為郎中。
長子盛嗣。
徐防字谒卿,沛國铚人也。
祖父宣,為講學大夫,以《易》教授王莽。
父憲,亦傳宣業。
防少習父祖學,永平中,舉孝廉,除為郎。
防體貌矜嚴,占對可觀,顯宗異之,特補尚書郎。
職典樞機,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嘗有過。
和帝時,稍遷司隸校尉,出為魏郡太守。
永元十年,遷少府、大司農。
防勤曉政事,所在有迹。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經》久遠,聖意難明,宜為章句,以悟後學。
上疏曰: 臣聞《詩》、《書》、《禮》、《樂》,定自孔子;
父邯,中興初以功封鄳侯,仕至勃海太守。
彪少勵志,修孝行。
父卒,讓國于異母弟荊鳳,顯宗高其節,下诏許焉。
後仕州郡,辟公府,五遷桂陽太守。
永平十七年,征入為太仆。
數年,喪後母,辭疾乞身,诏以光祿大夫行服。
服竟,拜奉車都尉,遷大司農。
數月,代鮑昱為太尉。
彪在位清白,為百僚式。
視事四年,以疾乞骸骨。
元和元年,賜策罷,贈錢三十萬,在所以二千石奉終其身。
又诏太常四時緻宗廟之胙,河南尹遣丞存問,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賜爵關内侯。
永元初,窦氏專權驕縱,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
又嘗奏免禦史中丞周纡,纡前失窦氏旨,故頗以此緻譏,然當時宗其禮讓。
及窦氏誅,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诏賜養牛、酒而許焉。
五年春,薨于位,天子新臨吊臨。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也。
祖父況族姊為皇祖考夫人,數往來南頓,見光武。
光武為大司馬,過邯鄲,況為郡吏,谒見光武。
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與俱北,到高邑,以為元氏令。
遷涿郡太守。
後為常山關長。
會赤眉攻關城,況戰殁。
父歆,初以報仇逃亡,後仕為淮陽相,終于汲令。
禹性笃厚節儉。
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後數百萬,悉無所受。
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楊州刺史。
當過江行部,中上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于濟涉。
禹将度,吏固請不聽。
禹厲言曰:「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
曆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
吏民希見使者,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元和二年,轉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稱。
三年,遷下邳相。
徐縣北界有蒲陽坡,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
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數百頃。
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收谷實。
鄰郡貧者歸之千餘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市。
後歲至墾千餘頃,民用溫給。
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内。
有小譴,禹令自緻徐獄,然後正其法。
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永元六年,入為大司農,拜太尉,和帝甚禮之。
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
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驿馬上谏。
诏報曰:「祠谒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
」及行還,禹持蒙賞賜。
延平元年,遷為太傅,錄尚書事。
鄧太後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宮中。
給帷帳床褥,太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
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
禹上言:「方諒B240密靜之時,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
其廣成、上林空地,宜用以假貧民。
」太後從之。
及安帝即位,數上疾乞身。
诏遣小黃門問疾,賜牛一頭,酒十斛,勸令就第。
其錢布、刀劍、衣物,前後累至。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鄉侯,食邑千二百戶,與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俱封。
其秋,以寇賊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書乞骸骨,更拜太尉。
四年,新野君病,皇太後車駕幸其第。
禹與司徒夏勤、司空張敏俱上表言:「新野君不安,車駕連日宿止,臣等誠竊惶懼。
臣聞王者動設先置,止則交戟,清道而後行,清室而後禦,離宮不宿,所以重宿衛也。
陛下體烝烝之至孝,親省方藥,恩情發中,久處單外,百官露止,議者所不安。
宜且還宮,上為宗廟社稷,下為萬國子民。
」比三上,固争,乃還宮。
後連歲災荒,府藏空虛,禹上疏求入三歲租稅,以助郡國禀假。
诏許之。
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
七年,卒于家。
使者吊祭。
除小子EAD7為郎中。
長子盛嗣。
徐防字谒卿,沛國铚人也。
祖父宣,為講學大夫,以《易》教授王莽。
父憲,亦傳宣業。
防少習父祖學,永平中,舉孝廉,除為郎。
防體貌矜嚴,占對可觀,顯宗異之,特補尚書郎。
職典樞機,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嘗有過。
和帝時,稍遷司隸校尉,出為魏郡太守。
永元十年,遷少府、大司農。
防勤曉政事,所在有迹。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經》久遠,聖意難明,宜為章句,以悟後學。
上疏曰: 臣聞《詩》、《書》、《禮》、《樂》,定自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