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樂何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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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晖 孫穆 樂恢 何敞
朱晖字文季,南陽宛人也。
家世衣冠。
晖早孤,有氣決。
年十三,王莽敗,天下亂,與外氏家屬從田間奔入宛城。
道遇群賊,白刃劫諸婦女,略奪衣物。
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
晖拔劍前曰:「财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
今日朱晖死日也!」賊見其小,壯其志,笑曰:「童子内刀。
」遂舍之而去。
初,光武與晖父岑俱學長安,有舊故。
及即位,求問岑,時已卒,乃召晖拜為郎。
晖尋以病去,卒業于太學。
性矜嚴,進止必以禮,諸儒稱其高。
永平初,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晖賢,自往侯之,晖避不見。
複遣家丞緻禮,晖遂閉門不受。
就聞,歎曰:「志士也,勿奪其節。
」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晖婢,晖不從。
及況卒,晖乃厚贈送其家。
人或譏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财貨污君。
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
」骠騎将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
正月朔旦,蒼當入賀。
故事,少府給璧。
是時陰就為府卿,貴驕,吏慠不奉法。
蒼坐朝堂,漏且盡,而求璧不可得,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晖望見少府主簿持璧,即往绐之曰:「我數聞璧而未嘗見,試請觀之。
」主簿以授晖,晖顧召令史奉之。
主簿大驚,遽以白就。
就曰:「朱椽義士,勿複求。
」更以他璧朝。
蒼既罷,召晖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蔺相如?」帝聞壯之。
及當幸長安,欲嚴宿衛,故以晖為衛士令。
再遷臨淮太守。
晖好節概,有所拔用,皆厲行士。
其諸報怨,以義犯率,皆為求其理,多得生濟。
其不義之囚,即時僵仆。
吏人畏愛,為之歌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
吏畏其威,人懷其惠。
」數年,坐法免。
晖剛于為吏,見忌于上,所在多被劾。
自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裡通,鄉黨譏其介。
建初中,南陽大饑,米石千餘,晖盡散其家資,以分宗裡故舊之貧羸者,鄉族皆歸焉。
初,晖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幹太學見晖,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晖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
」晖以堪先達,舉手未敢對,自後不複相見。
堪卒,晖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赈贍之。
晖少子颉怪而問曰:「大人不與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
」晖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于心也。
」晖又與同郡陳揖交善,揖早卒,有遺腹子友,晖常哀之。
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召晖子骈為吏,晖辭骈而薦友。
虞歎息,遂召之。
其義烈若此。
元和中,肅宗巡狩,告南陽太守問晖起居,召拜為尚書仆射。
歲中遷太山太守。
晖上疏乞留中,诏許之。
因上便宜,陳密事,深見嘉納。
诏報曰:「補公家之阙,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
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患之甚久。
惟今所言,适我願也。
生其勉之!」 是時谷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
尚書張林上言:「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
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
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鬻。
又宜因交阯、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
」于是诏諸尚書通議。
晖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寝。
後陳事者複重述林前議,以為于國誠便,帝然之,有诏施行。
晖複獨奏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與百姓争利。
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
」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晖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
晖等皆自系獄。
三日,诏敕出之。
曰:「國家樂聞駁議,黃發無愆,诏書過耳,何故自系?」晖因稱病笃,不肯複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晖曰:「今臨得譴讓,奈何稱病,其禍不細!」晖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
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
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
」遂閉口不複言。
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晖。
帝意解,寝其事。
後數日,诏使直事郎問晖起居,太醫視疾,太官賜食。
晖乃起謝,複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後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賜錢二十萬。
和帝即位,窦憲北征匈奴,晖複上疏谏。
頃之,病卒」 子颉,修儒術,安帝時至陳相。
颉子穆。
穆字公叔。
年五歲,便有孝稱。
父母有病,辄不飲食,差乃複常。
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颠隊坑岸。
其父常以為專愚,幾不知數馬足。
穆愈更精笃。
初舉孝廉。
順帝末,江淮盜賊群起,州郡不能禁
家世衣冠。
晖早孤,有氣決。
年十三,王莽敗,天下亂,與外氏家屬從田間奔入宛城。
道遇群賊,白刃劫諸婦女,略奪衣物。
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
晖拔劍前曰:「财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
今日朱晖死日也!」賊見其小,壯其志,笑曰:「童子内刀。
」遂舍之而去。
初,光武與晖父岑俱學長安,有舊故。
及即位,求問岑,時已卒,乃召晖拜為郎。
晖尋以病去,卒業于太學。
性矜嚴,進止必以禮,諸儒稱其高。
永平初,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晖賢,自往侯之,晖避不見。
複遣家丞緻禮,晖遂閉門不受。
就聞,歎曰:「志士也,勿奪其節。
」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晖婢,晖不從。
及況卒,晖乃厚贈送其家。
人或譏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财貨污君。
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
」骠騎将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
正月朔旦,蒼當入賀。
故事,少府給璧。
是時陰就為府卿,貴驕,吏慠不奉法。
蒼坐朝堂,漏且盡,而求璧不可得,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晖望見少府主簿持璧,即往绐之曰:「我數聞璧而未嘗見,試請觀之。
」主簿以授晖,晖顧召令史奉之。
主簿大驚,遽以白就。
就曰:「朱椽義士,勿複求。
」更以他璧朝。
蒼既罷,召晖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蔺相如?」帝聞壯之。
及當幸長安,欲嚴宿衛,故以晖為衛士令。
再遷臨淮太守。
晖好節概,有所拔用,皆厲行士。
其諸報怨,以義犯率,皆為求其理,多得生濟。
其不義之囚,即時僵仆。
吏人畏愛,為之歌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
吏畏其威,人懷其惠。
」數年,坐法免。
晖剛于為吏,見忌于上,所在多被劾。
自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裡通,鄉黨譏其介。
建初中,南陽大饑,米石千餘,晖盡散其家資,以分宗裡故舊之貧羸者,鄉族皆歸焉。
初,晖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幹太學見晖,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晖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
」晖以堪先達,舉手未敢對,自後不複相見。
堪卒,晖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赈贍之。
晖少子颉怪而問曰:「大人不與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
」晖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于心也。
」晖又與同郡陳揖交善,揖早卒,有遺腹子友,晖常哀之。
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召晖子骈為吏,晖辭骈而薦友。
虞歎息,遂召之。
其義烈若此。
元和中,肅宗巡狩,告南陽太守問晖起居,召拜為尚書仆射。
歲中遷太山太守。
晖上疏乞留中,诏許之。
因上便宜,陳密事,深見嘉納。
诏報曰:「補公家之阙,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
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患之甚久。
惟今所言,适我願也。
生其勉之!」 是時谷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
尚書張林上言:「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
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
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鬻。
又宜因交阯、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
」于是诏諸尚書通議。
晖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寝。
後陳事者複重述林前議,以為于國誠便,帝然之,有诏施行。
晖複獨奏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與百姓争利。
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
」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晖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
晖等皆自系獄。
三日,诏敕出之。
曰:「國家樂聞駁議,黃發無愆,诏書過耳,何故自系?」晖因稱病笃,不肯複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晖曰:「今臨得譴讓,奈何稱病,其禍不細!」晖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
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
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
」遂閉口不複言。
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晖。
帝意解,寝其事。
後數日,诏使直事郎問晖起居,太醫視疾,太官賜食。
晖乃起謝,複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後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賜錢二十萬。
和帝即位,窦憲北征匈奴,晖複上疏谏。
頃之,病卒」 子颉,修儒術,安帝時至陳相。
颉子穆。
穆字公叔。
年五歲,便有孝稱。
父母有病,辄不飲食,差乃複常。
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颠隊坑岸。
其父常以為專愚,幾不知數馬足。
穆愈更精笃。
初舉孝廉。
順帝末,江淮盜賊群起,州郡不能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