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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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奮少好學,節儉行義,常分損租奉,贍恤宗親,雖至傾匮,而施與不怠。

    十七年,儋耳降附,奮來朝上壽,引見宣平殿,應對合旨,顯宗異其才,以為侍祠侯。

    建初元年,拜左中郎将,轉五官中郎将,遷長水校尉。

    七年,為将作大匠,章和元年,免。

    永元元年,複拜城門校尉。

    四年,遷長樂衛尉。

    明年,代桓郁為太常。

    六年,代劉方為司空。

     時歲災旱,祈雨不應,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饑匮,今複久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歲月迫促。

    夫國以民為本,民以谷為命,政之急務,憂之重者也。

    臣蒙恩尤深,受職過任,夙夜憂懼,章奏不能叙心,願對中常侍疏奏。

    」即時引見,複口陳時政之宜。

    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陽獄,錄囚徒,收洛陽令陳歆,即大雨三日。

     奮在位清白,無他異績。

    九年,以病罷。

    在家上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

    《五經》同歸,而禮樂之用尤急。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

    孔子謂子夏曰:'禮以修外,樂以制内,丘已矣夫!'又曰:'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

    '臣以為漢當制作禮樂,是以先帝聖德,數下诏書,愍傷崩缺,而衆儒不達,議多駁異。

    臣累世台輔,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寝食。

    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

    」十三年,更召拜太常。

    複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着明。

    王者化定制禮,功成作樂。

    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以時考定。

    昔者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封禅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副。

    先帝已诏曹褒,今陛下但奉而成之,猶周公斟酌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

    久執謙謙,令大漢之業不以時成,非所以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後世法。

    」帝雖善之,猶未施行。

    其冬,複以病罷。

    明年,卒于家。

     子甫嗣,官至津城門候。

    甫卒,子吉嗣。

    永初三年,吉卒,無子,國除。

    自昭帝封安世,至吉,傳國八世,經曆篡亂,二百年間未嘗譴黜,封者莫與為此。

     曹褒字叔通,魯國薛人也。

    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從巡狩岱宗,定封禅禮,還,受诏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

    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禮樂崩阙,不可為後嗣法。

    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大漢當自制禮,以示百世。

    」帝問:「制禮樂雲何?」充對曰:「《河圖括地象》曰:'有漢世禮樂文雅出。

    '《尚書琁機钤》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

    '」帝善之,下诏曰:「今且改太樂官曰太予樂,歌詩曲操,以俟君子。

    」拜充侍中。

    作章句辯難,于是遂有慶氏學。

     褒少笃志,有大度,結發傳充業,博雅疏通,尤好禮事。

    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沉吟專思,寝則懷抱筆劄,行則誦習文書,當其念至,忘所之适。

     初舉孝廉,再遷圉令,以禮理人,以德化俗。

    時它郡盜徒五人來入圉界,吏捕得入,陳留太守馬嚴聞而疾惡,風縣殺之。

    褒敕吏曰:「夫絕人命者,天亦絕之。

    臯陶不為盜制死刑,管仲遇盜而升諸公。

    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其罰重矣。

    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吾所願也。

    」遂不為殺。

    嚴奏褒耎弱,免官歸郡,為功曹。

     征拜博士。

    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诏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

    《尚書琁機钤》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

    '予末小子,托于數終,曷以缵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

    '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予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每見圖書,中心恧焉。

    」褒知帝旨欲有興作,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着功德。

    功成作樂,化定制禮,所以救世俗,緻祯祥,為萬姓獲福于皇天者也。

    今皇天降祉,嘉瑞并臻,制作之符,甚于言語。

    宜定文制,着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

    」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

     帝知群僚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複下诏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

    乃者鸾鳳仍集,麟龍并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