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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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純 子奮 曹褒 鄭玄
張純字伯仁,京兆杜陵人也。
高祖父安世,宣帝時為大司馬衛将軍,封富平侯。
父放,為成帝侍中。
純少襲爵士,哀、平間為侍中,王莽時至列卿。
遭值篡僞,多亡爵士,純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
建武初,先來詣阙,故得複國。
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将颍川突騎安集荊、徐、楊部,督委輸,監諸将營。
反又将兵屯田南陽,遷五官中郎将。
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
光武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 純在朝曆世,明習故事。
建武初,舊章多阙,每有疑議,辄以訪純,自郊廟婚冠喪紀禮儀義,多所正定。
帝甚重之,以純兼虎贲中郎将,數被引見,一日或至數四。
純以宗廟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與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興于匹庶,蕩滌天下,誅鋤暴亂,興繼祖宗。
竊以經義所紀,人事衆心,雖實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
元帝以來,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皆如舊制。
又立親廟四世,推南頓君以上盡于舂陵節侯。
禮,為人後者則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
今禘祫高廟,陳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複顧私親,違禮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群臣侍祠。
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采其議。
」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為南頓君立皇考廟。
其祭上至舂陵節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親親之恩。
」帝從之。
是時宗廟未備,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于長安高廟,其南頓四世,随所在而祭焉。
明年,純代朱浮為太仆。
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
在位慕曹參之迹,務于無為,選辟椽史,皆知名大儒。
明年,上穿陽渠,引洛水為漕,百姓得其利。
二十六年,诏純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
'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宜據經典,詳為其制。
」純奏曰:「《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
'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
漢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良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
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
又前十八年親幸長安,亦行此禮。
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
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為言谛,谛定昭穆尊卑之義也。
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也。
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谷成孰,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
斯典之廢,于茲八年,謂可如禮施行,以時定議。
」定從之,自是禘、祫遂定。
時,南單于及烏桓來降,邊境無事,百姓新去兵革,歲仍有年,家給人足。
純以聖王之建辟雍,所以崇尊禮義,既富而教者也。
乃案七經谶、明堂圖、河間《古辟雍記》、孝武太山明堂制度,及平帝時議,欲具奏之。
未及上,會博士桓榮上言宜立辟雍、明堂,章下三公、太常,而純議同榮,帝乃許之。
三十年,純奏上宜封禅,曰:「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禅,以告成功焉。
《樂動聲儀》曰:'以《雅》治人,《風》成于《頌》。
'有周之盛,成、康之間,郊配封禅,皆可見也。
書曰:'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祡',則封禅之義也。
臣伏見陛下受中興之命,平海内之亂,修複祖宗,撫存萬姓,天下曠然,鹹蒙更生,恩德雲行,惠澤雨施,黎元安甯,夷狄慕義。
《詩》雲:「受天之祜,四方來賀。
'今攝提之歲,倉龍甲寅,德在東宮。
宜及嘉時,遵唐帝之典,繼孝武之業,以二月東巡狩,封于岱宗,明中興,勒功勳,複祖統,報天神,禅梁父,祀地祇,傳祚子孫,萬世之基也。
」中元元年,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禦史大夫從,并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
三月,薨,谥曰節候。
奮字稚通。
父純,臨終敕家丞曰:「司空無功于時,猥蒙爵士,身死之後,勿議傳國。
」奮兄根,少被病,光武诏奮嗣爵,奮稱純遺敕,固不肯受。
帝以奮違诏,敕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
永平四年,随例歸
高祖父安世,宣帝時為大司馬衛将軍,封富平侯。
父放,為成帝侍中。
純少襲爵士,哀、平間為侍中,王莽時至列卿。
遭值篡僞,多亡爵士,純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
建武初,先來詣阙,故得複國。
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将颍川突騎安集荊、徐、楊部,督委輸,監諸将營。
反又将兵屯田南陽,遷五官中郎将。
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
光武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 純在朝曆世,明習故事。
建武初,舊章多阙,每有疑議,辄以訪純,自郊廟婚冠喪紀禮儀義,多所正定。
帝甚重之,以純兼虎贲中郎将,數被引見,一日或至數四。
純以宗廟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與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興于匹庶,蕩滌天下,誅鋤暴亂,興繼祖宗。
竊以經義所紀,人事衆心,雖實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
元帝以來,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皆如舊制。
又立親廟四世,推南頓君以上盡于舂陵節侯。
禮,為人後者則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
今禘祫高廟,陳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複顧私親,違禮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群臣侍祠。
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采其議。
」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為南頓君立皇考廟。
其祭上至舂陵節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親親之恩。
」帝從之。
是時宗廟未備,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于長安高廟,其南頓四世,随所在而祭焉。
明年,純代朱浮為太仆。
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
在位慕曹參之迹,務于無為,選辟椽史,皆知名大儒。
明年,上穿陽渠,引洛水為漕,百姓得其利。
二十六年,诏純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
'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宜據經典,詳為其制。
」純奏曰:「《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
'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
漢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良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
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
又前十八年親幸長安,亦行此禮。
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
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為言谛,谛定昭穆尊卑之義也。
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也。
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谷成孰,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
斯典之廢,于茲八年,謂可如禮施行,以時定議。
」定從之,自是禘、祫遂定。
時,南單于及烏桓來降,邊境無事,百姓新去兵革,歲仍有年,家給人足。
純以聖王之建辟雍,所以崇尊禮義,既富而教者也。
乃案七經谶、明堂圖、河間《古辟雍記》、孝武太山明堂制度,及平帝時議,欲具奏之。
未及上,會博士桓榮上言宜立辟雍、明堂,章下三公、太常,而純議同榮,帝乃許之。
三十年,純奏上宜封禅,曰:「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禅,以告成功焉。
《樂動聲儀》曰:'以《雅》治人,《風》成于《頌》。
'有周之盛,成、康之間,郊配封禅,皆可見也。
書曰:'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祡',則封禅之義也。
臣伏見陛下受中興之命,平海内之亂,修複祖宗,撫存萬姓,天下曠然,鹹蒙更生,恩德雲行,惠澤雨施,黎元安甯,夷狄慕義。
《詩》雲:「受天之祜,四方來賀。
'今攝提之歲,倉龍甲寅,德在東宮。
宜及嘉時,遵唐帝之典,繼孝武之業,以二月東巡狩,封于岱宗,明中興,勒功勳,複祖統,報天神,禅梁父,祀地祇,傳祚子孫,萬世之基也。
」中元元年,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禦史大夫從,并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
三月,薨,谥曰節候。
奮字稚通。
父純,臨終敕家丞曰:「司空無功于時,猥蒙爵士,身死之後,勿議傳國。
」奮兄根,少被病,光武诏奮嗣爵,奮稱純遺敕,固不肯受。
帝以奮違诏,敕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
永平四年,随例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