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薄,意不悅。
專擅威柄,兇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之。
宮衛近侍,并所親樹。
禁省起居,纖微必知。
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書。
下邳人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托樹。
樹對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誅。
明将軍以椒房之重,處上将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阙。
宛為大都,土之淵薮,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托非人,誠非敢聞!」冀嘿然不悅。
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由是深怨之。
樹後為荊州刺史,臨去辭冀,冀為設酒,因鸩之,樹出,死車上。
又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谒,冀托以它事,乃腰斬之。
時,郎中汝南袁着,年十九,見冀兇縱,不勝其憤,乃詣阙上書曰: 臣聞仲尼歎鳳鳥不至,河不出圖,自傷卑賤,不能緻也。
今陛下居得緻之位,又有能緻之資,而和氣未應,賢愚失序者,勢分權臣,上下壅隔之故也。
夫四時之運,功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緻災。
今大将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車之禮,高枕頤神。
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
'若不抑損權盛,将無以全其身矣。
左右聞臣言,将側目切齒,臣特以童蒙見拔,故敢忘忌諱。
昔舜、禹相戒無若丹朱,周公戒成王無如殷王纣,願除诽謗之罪,以開天下之口。
書得奏禦,冀聞而密遣掩捕着。
着乃變易姓名,後托病僞死,結蒲為人,市棺殡送。
冀廉問知其詐,陰求得,笞殺之,隐蔽其事。
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素善于着,冀召補令史以辱之。
時,太原郝CB62、胡武,皆危言高論,與着友善。
先是,CB62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内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着黨,敕中部官移檄捕前奏記者并殺之,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
CB62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榇奏書冀門。
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
及冀誅,有诏以禮祀着等。
冀諸忍忌,皆此類也。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勳,又諷衆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
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焉。
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
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
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谒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
融自刺不誅,明遂死于路。
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颍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
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後,六貴人,二大将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将、尹、校五十七人。
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内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帝即不平之。
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大将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于獄。
帝由此發怒。
初,掖庭人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适梁紀。
梁紀者,冀妻壽之舅也。
壽引進猛入掖庭,見幸,為貴人,冀因欲認猛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為梁。
時猛姊婿邴尊為議郎,冀恐尊沮敗宣意,乃結刺客于偃城,刺殺尊,而又欲殺宣。
宣家在延熹裡,與中常侍袁赦相比,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
赦覺之,鳴鼓會衆以告宣。
宣馳入以白帝,帝大怒,遂與中常侍單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謀誅冀。
語在《宦者傳》。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黃門張恽入省宿,以防其變。
具瑗敕吏收恽,以辄從外入,欲圖不軌。
帝因是禦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斂諸符節送省中。
使黃門令具瑗将左右廄驺、虎贲、羽林、都候斂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
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将軍印绶,徙封比景都鄉侯。
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
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诏獄,無長少皆棄市。
不疑、蒙先卒。
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惟尹勳、袁盱及廷尉邯鄲義在焉。
是時事卒從中發,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裡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慶。
收冀财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
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勳以下數十人。
論曰:順帝之世,梁商稱為賢輔,豈以其地居亢滿,而能以願謹自終者乎?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中于道則易以興政,乖于務則難乎禦物。
商協回天之勢,屬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聞上述,憔悴之音,載謠人口。
雖輿粟盈門,何救阻饑之厄;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
況乃傾側孽臣,傳寵兇嗣,以緻破家傷國,而豈徒然哉! 贊曰:在河西佐漢,統亦定算。
褒親幽憤,升高累歎。
商恨善柔。
冀遂貪亂。
專擅威柄,兇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之。
宮衛近侍,并所親樹。
禁省起居,纖微必知。
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書。
下邳人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托樹。
樹對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誅。
明将軍以椒房之重,處上将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阙。
宛為大都,土之淵薮,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托非人,誠非敢聞!」冀嘿然不悅。
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由是深怨之。
樹後為荊州刺史,臨去辭冀,冀為設酒,因鸩之,樹出,死車上。
又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谒,冀托以它事,乃腰斬之。
時,郎中汝南袁着,年十九,見冀兇縱,不勝其憤,乃詣阙上書曰: 臣聞仲尼歎鳳鳥不至,河不出圖,自傷卑賤,不能緻也。
今陛下居得緻之位,又有能緻之資,而和氣未應,賢愚失序者,勢分權臣,上下壅隔之故也。
夫四時之運,功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緻災。
今大将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車之禮,高枕頤神。
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
'若不抑損權盛,将無以全其身矣。
左右聞臣言,将側目切齒,臣特以童蒙見拔,故敢忘忌諱。
昔舜、禹相戒無若丹朱,周公戒成王無如殷王纣,願除诽謗之罪,以開天下之口。
書得奏禦,冀聞而密遣掩捕着。
着乃變易姓名,後托病僞死,結蒲為人,市棺殡送。
冀廉問知其詐,陰求得,笞殺之,隐蔽其事。
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素善于着,冀召補令史以辱之。
時,太原郝CB62、胡武,皆危言高論,與着友善。
先是,CB62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内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着黨,敕中部官移檄捕前奏記者并殺之,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
CB62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榇奏書冀門。
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
及冀誅,有诏以禮祀着等。
冀諸忍忌,皆此類也。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勳,又諷衆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
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焉。
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
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
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谒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
融自刺不誅,明遂死于路。
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颍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
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後,六貴人,二大将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将、尹、校五十七人。
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内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帝即不平之。
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大将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于獄。
帝由此發怒。
初,掖庭人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适梁紀。
梁紀者,冀妻壽之舅也。
壽引進猛入掖庭,見幸,為貴人,冀因欲認猛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為梁。
時猛姊婿邴尊為議郎,冀恐尊沮敗宣意,乃結刺客于偃城,刺殺尊,而又欲殺宣。
宣家在延熹裡,與中常侍袁赦相比,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
赦覺之,鳴鼓會衆以告宣。
宣馳入以白帝,帝大怒,遂與中常侍單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謀誅冀。
語在《宦者傳》。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黃門張恽入省宿,以防其變。
具瑗敕吏收恽,以辄從外入,欲圖不軌。
帝因是禦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斂諸符節送省中。
使黃門令具瑗将左右廄驺、虎贲、羽林、都候斂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
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将軍印绶,徙封比景都鄉侯。
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
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诏獄,無長少皆棄市。
不疑、蒙先卒。
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惟尹勳、袁盱及廷尉邯鄲義在焉。
是時事卒從中發,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裡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慶。
收冀财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
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勳以下數十人。
論曰:順帝之世,梁商稱為賢輔,豈以其地居亢滿,而能以願謹自終者乎?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中于道則易以興政,乖于務則難乎禦物。
商協回天之勢,屬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聞上述,憔悴之音,載謠人口。
雖輿粟盈門,何救阻饑之厄;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
況乃傾側孽臣,傳寵兇嗣,以緻破家傷國,而豈徒然哉! 贊曰:在河西佐漢,統亦定算。
褒親幽憤,升高累歎。
商恨善柔。
冀遂貪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