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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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登高遠望,歎息言曰:「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
如其不然,閑居可以養志,《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徒勞人耳。
」後辟命交至,并無所就。
有三男三女,肅宗納其二女,皆為貴人。
小貴人生和帝,窦皇後養以為子,而竦家私相慶。
後諸窦聞之,恐梁氏得志,終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殺二貴人,而陷竦等以惡逆。
诏使漢陽太守鄭據傳考竦罪,死獄中,家屬複徙九真。
辭語連及舞陰公主,坐徙新城,使者護守。
宮省事密,莫有知和帝梁氏生者。
永元九年,窦太後崩,松子扈遣從兄禅奏記三府,以為漢家舊典,崇貴母氏,而梁貴人親育聖躬,不蒙尊号,求得申議。
太尉張酺引禅訊問事理,會後召見,因白禅奏記之狀。
帝感恸良久,曰:「于君意若何?」酺對曰:「《春秋》之義,母以子貴。
漢興以來,母氏莫不降顯,臣愚以為宜上尊号,追慰聖靈,存錄諸舅,以明親親。
」帝悲泣曰:「非君孰為朕思之!」會貴人姊南陽樊調妻D423上書自訟曰: 妾同産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
皇天授命,誕生聖明。
而為窦憲兄弟所見谮訴,使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
老母孤弟,遠徙萬裡。
獨妾遺脫,逸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
今遭值陛下神聖之運,親統萬機,群物得所。
憲兄弟奸惡,既伏辜誅,海内曠然,各獲其宜。
妾得蘇息,拭目更視,乃敢昧死自陳所天。
妾聞太宗即位,薄氏蒙榮;宣帝繼統,史族複興。
妾門雖有薄、史之親,獨無外戚餘恩,誠自悼傷。
妾父既冤,不可複生,母氏年殊七十,乃弟棠等,遠在絕域,不知死生。
願乞收竦朽骨。
使母、弟得歸本郡,則施過天地,存殁幸賴。
帝覽章感悟,乃下中常侍、掖庭令驗問之,D423辭證明審,遂得引見,具陳其狀。
乃留D423止宮中,連月乃出,賞賜衣被錢帛第宅奴卑,旬月之間,累資千萬。
D423素有行操,帝益愛之,加号梁夫人;擢樊調為羽林左監。
調,光祿大夫宏兄曾孫也。
于是追尊恭懷皇後。
其冬,制诏三公、大鴻胪曰:「夫孝莫大于尊尊親親,其義一也。
《詩》雲:'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
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朕不敢興事,覽于前世,太宗、中宗,實有舊典,追命外祖,以笃親親。
其追封谥皇太後父竦為褒親愍侯,比靈文、順成、恩成侯。
魂而有靈,嘉斯寵榮,好爵顯服,以慰母心。
」遣中谒者與D423及扈,備禮西迎竦喪,詣京師改殡,賜東園畫館、玉匣、衣衾,建茔于恭懷皇後陵傍。
帝親臨送葬,百官畢會。
征還竦妻、子,封子棠為樂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單父侯,邑各五千戶,位皆特進,賞賜第宅、奴卑、車馬、兵弩、什物以巨萬計,寵遇光于當世。
諸梁内外以親疏并補郎、谒者。
棠官至大鴻胪,雍少府。
棠卒,子安國嗣,延光中為侍中,有罪免官,諸梁為郎吏者皆坐免。
商字伯夏,雍之子也。
少以外戚拜郎中,遷黃門侍郎。
永建元年,襲父封乘氏侯。
三年,順帝選商女及妹入掖庭,遷侍中、屯騎校尉。
陽嘉元年,女立為皇後,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車驷馬,其歲拜執金吾。
二年,封子冀為襄邑侯,商讓不受。
三年,以商為大将軍,固稱疾不起。
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阙受命。
明年,夫人陰氏薨,追号開封君,贈印绶。
商自以戚屬居大位,每存謙柔,虛己進賢,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椽屬。
李固、周舉為從事中郎,于是京師翕然,稱為良輔,帝委重焉。
每有饑馑,辄載租谷于城門,赈與貧餧,不宣己惠。
檢禦門族,未曾以權盛幹法。
而性慎弱無威斷,頗溺于内豎。
以小黃門曹節等用事于中,遂遣子冀、不疑與為交友,然宦者忌商寵任,反俗陷之。
永和四年,中常侍張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從仆射杜永連謀,共谮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贲,雲欲征諸王子,圖議廢立,請收商等案罪。
帝曰:「大将軍父子我所親,騰、贲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
」逵等知言不用,懼迫,遂出矯诏收縛騰、贲于省中。
帝聞震怒,敕宦者李歙急呼騰、贲釋之,收逵等,悉伏誅。
辭所連染及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故賞不僭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同緻康B06C也。
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牽及。
大獄一起,無辜者衆,死囚久系,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
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
」帝乃納之,罪止坐者。
六年秋,商病笃,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
生無以輔益朝廷,死必耗廢帑臧,衣衾飯?含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
百僚勞擾,紛華道路,?氏增塵垢,雖雲禮制,亦有權時。
方今邊境不甯,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氣絕之後
嘗登高遠望,歎息言曰:「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
如其不然,閑居可以養志,《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徒勞人耳。
」後辟命交至,并無所就。
有三男三女,肅宗納其二女,皆為貴人。
小貴人生和帝,窦皇後養以為子,而竦家私相慶。
後諸窦聞之,恐梁氏得志,終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殺二貴人,而陷竦等以惡逆。
诏使漢陽太守鄭據傳考竦罪,死獄中,家屬複徙九真。
辭語連及舞陰公主,坐徙新城,使者護守。
宮省事密,莫有知和帝梁氏生者。
永元九年,窦太後崩,松子扈遣從兄禅奏記三府,以為漢家舊典,崇貴母氏,而梁貴人親育聖躬,不蒙尊号,求得申議。
太尉張酺引禅訊問事理,會後召見,因白禅奏記之狀。
帝感恸良久,曰:「于君意若何?」酺對曰:「《春秋》之義,母以子貴。
漢興以來,母氏莫不降顯,臣愚以為宜上尊号,追慰聖靈,存錄諸舅,以明親親。
」帝悲泣曰:「非君孰為朕思之!」會貴人姊南陽樊調妻D423上書自訟曰: 妾同産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
皇天授命,誕生聖明。
而為窦憲兄弟所見谮訴,使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
老母孤弟,遠徙萬裡。
獨妾遺脫,逸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
今遭值陛下神聖之運,親統萬機,群物得所。
憲兄弟奸惡,既伏辜誅,海内曠然,各獲其宜。
妾得蘇息,拭目更視,乃敢昧死自陳所天。
妾聞太宗即位,薄氏蒙榮;宣帝繼統,史族複興。
妾門雖有薄、史之親,獨無外戚餘恩,誠自悼傷。
妾父既冤,不可複生,母氏年殊七十,乃弟棠等,遠在絕域,不知死生。
願乞收竦朽骨。
使母、弟得歸本郡,則施過天地,存殁幸賴。
帝覽章感悟,乃下中常侍、掖庭令驗問之,D423辭證明審,遂得引見,具陳其狀。
乃留D423止宮中,連月乃出,賞賜衣被錢帛第宅奴卑,旬月之間,累資千萬。
D423素有行操,帝益愛之,加号梁夫人;擢樊調為羽林左監。
調,光祿大夫宏兄曾孫也。
于是追尊恭懷皇後。
其冬,制诏三公、大鴻胪曰:「夫孝莫大于尊尊親親,其義一也。
《詩》雲:'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
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朕不敢興事,覽于前世,太宗、中宗,實有舊典,追命外祖,以笃親親。
其追封谥皇太後父竦為褒親愍侯,比靈文、順成、恩成侯。
魂而有靈,嘉斯寵榮,好爵顯服,以慰母心。
」遣中谒者與D423及扈,備禮西迎竦喪,詣京師改殡,賜東園畫館、玉匣、衣衾,建茔于恭懷皇後陵傍。
帝親臨送葬,百官畢會。
征還竦妻、子,封子棠為樂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單父侯,邑各五千戶,位皆特進,賞賜第宅、奴卑、車馬、兵弩、什物以巨萬計,寵遇光于當世。
諸梁内外以親疏并補郎、谒者。
棠官至大鴻胪,雍少府。
棠卒,子安國嗣,延光中為侍中,有罪免官,諸梁為郎吏者皆坐免。
商字伯夏,雍之子也。
少以外戚拜郎中,遷黃門侍郎。
永建元年,襲父封乘氏侯。
三年,順帝選商女及妹入掖庭,遷侍中、屯騎校尉。
陽嘉元年,女立為皇後,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車驷馬,其歲拜執金吾。
二年,封子冀為襄邑侯,商讓不受。
三年,以商為大将軍,固稱疾不起。
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阙受命。
明年,夫人陰氏薨,追号開封君,贈印绶。
商自以戚屬居大位,每存謙柔,虛己進賢,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椽屬。
李固、周舉為從事中郎,于是京師翕然,稱為良輔,帝委重焉。
每有饑馑,辄載租谷于城門,赈與貧餧,不宣己惠。
檢禦門族,未曾以權盛幹法。
而性慎弱無威斷,頗溺于内豎。
以小黃門曹節等用事于中,遂遣子冀、不疑與為交友,然宦者忌商寵任,反俗陷之。
永和四年,中常侍張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從仆射杜永連謀,共谮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贲,雲欲征諸王子,圖議廢立,請收商等案罪。
帝曰:「大将軍父子我所親,騰、贲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
」逵等知言不用,懼迫,遂出矯诏收縛騰、贲于省中。
帝聞震怒,敕宦者李歙急呼騰、贲釋之,收逵等,悉伏誅。
辭所連染及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故賞不僭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同緻康B06C也。
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牽及。
大獄一起,無辜者衆,死囚久系,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
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
」帝乃納之,罪止坐者。
六年秋,商病笃,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
生無以輔益朝廷,死必耗廢帑臧,衣衾飯?含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
百僚勞擾,紛華道路,?氏增塵垢,雖雲禮制,亦有權時。
方今邊境不甯,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氣絕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