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征集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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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乃給外委把總,累加至守備職銜。

    是軍前用命、勞績顯著者也。

    奕在軍最為勤謹,日夜巡防,無一刻之暇。

    祥從某在溫州,屢次跳船擒獲洋盜孫森等輩。

    今又撫杜君英、擒韓淵,雖狀貌不偉,而才略可用。

    并經先後備形薦牍,言之詳矣。

     春間以澳标把總黃喜軍前病故員缺,特将蔡奕、陳祥申送考驗,拔一頂補,以領澳兵之征台者。

    于三月内遠涉重洋,奔馳至省,則提軍以某咨文為不可用,駁令千裡往澳,另懇署鎮文書。

    遂使二人流離落魄,空勞往返,跋涉數千裡,匍匐而之南澳,延今已五越月矣。

    澳中遊守,拘牽陋例,弗肯備文申鎮。

    不知鎮文何時到廈,又不知廈咨何時到憲。

    陳蔡功名,終屬子虛。

    所以灰軍前将士之心,堕豪傑立功之志,非淺尠也。

     夫以南澳征台目兵補南澳征台把總,已無可議。

    況以軍前病故之缺,補軍前用命之人,有何不合條例之處?且征兵系某總統,二千協防之兵,又複付某钤轄,有犯軍紀,則操三尺以繩其後。

    今以送考弁目細故,尚薄其文書為不足憑,則某既不得預爵人賞人之舉,有何面目欲以刑人殺人、彈壓地方?是軍前事事俱必受權于内地原營,自今以後,凡有幹犯軍紀應移内地懲究,某不得過而問矣! 提軍儒雅名帥,素曉将兵,未必膠固至此。

    大抵書吏不遂願欲所為。

    某一人薄面無足重輕,但恐呼應不靈,有誤地方大事,不得不縷述于執事之前。

    惟望稍為主持,以鼓舞而作興之。

    使軍士有所觀感,奮勵立功,則高厚深仁,邊陲共戴,不獨身受者銘勒心腑也! 今西藏用兵,軍前拔補弁目,果有遙聽内地原營作主,務必匍匐數千裡來換文書,則某其何說之辭! 鳴镝方飛,則英雄出力;捷書已奏,則書吏秉權;自古皆然。

    昔人所以負戟長歎也!有此苦口代伸,不由人不感激流涕,願為之死。

    所向有功,良非偶耳。

     論台中時事書 台中時事,有大可慮者三:米貴兵單,各官窮蹙,政務懈散,而又将有移鎮澎湖之舉,是合之而四矣。

     近日鬥米賣錢三百,某不自度量,移檄道府,借動倉榖三萬石,減價平粜。

    當事者難之。

    某以民心皇皇,不可遲緩,倘上台督責,則某一人獨償。

    于是道府發奮,共肩其任。

    已經舉行,民情稍慰。

    并檄諸羅令開倉,勸莊戶出陳易新,嚴禁囤積及商船透越諸弊。

     北路訛言未息,諸羅營縣請兵協防,随遣把總林時葉、陳雲奇、張天寶領兵三百,于是月初三日協防去矣。

    北路地方千裡,深山曠野,處處賊窼,即再添設一營,尚苦鞭長不及。

    今一兵不增,又欲調離其鎮于數百裡海外之澎湖,是直委而去之,豈但如累卵之危乎!此時移鎮未行,又有協防兵二千足資調遣,然外九莊笨港以上,盜賊頻聞,皆距汛防窵遠,巡察不及。

    加以野番出沒,亦須防閑。

    秋成尚早,人心易動。

    種種情形,已如抱火。

    複慮協防之兵,尚非長久之計。

    恐議者謂台平無事,可以撤回,則焦頭爛額,将有大不可言者! 迩者台地各官,多以五日京兆,不肯盡心竭力,任地方安危之寄,高守不敢思歸。

    又以戰船賠累,惟無米之炊是急,心灰氣隤,以脫然廢棄為幸。

    何能得有餘力,整頓地方?台道各縣強忍不敢言貧,九營将弁人人有救口不贍之歎。

    此真孤掌難鳴,一事不可 論擒獲奸匪便宜書 台民喜亂,如撲燈之蛾,死者在前,投者不已,其亦可憐甚矣! 前月遣兵搜捕北埔寮諸山,及諸羅縣令、北路将弁差委弁員人等先後擒獲劇賊李慶、黃潛、蘇齊等四十餘人。

    本拟即于軍前竿首藁街,以儆無賴。

    道府以地方既平,欲行善事,效古人死中救生、得情哀矜之意,備叙供由,解回内地聽臯司審拟,分别正法。

    某以為非靖亂之道,但意在文武和衷,不得不委曲從衆。

    竊心疑此間莠民将有輕視法網,謂叛逆可以從寬,不妨複嘗試者。

    兩月以來,夜不能寐。

    密差弁員四處偵訪。

    果有奸民鄭仕,綽号急燒疏,布散訛言,招集亡命,謀于六月初一夜豎旗,縱火燔文武衙署,抄掠市肆。

    是日大雨連霄,各自散逃。

    某聞知捕治,并其黨蕭興祖、李柯等,供認不諱。

    複會委台灣令周鐘瑄搜捕鄭仕家窩黨,獲其檔冊。

    會同道府質訊,則冊中開列僞爵人數黨羽數萬人,一時百姓旁觀,多有駭愕狀。

    周令恐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