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因何東渡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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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記略同。

    此外,還有被史學界公認具有較高史料價值的《海東逸事》(明末遺民翁洲老民)、《魯之春秋》(李聿求),《國朝漢學師承記》(江藩)、《國朝先正事略》(李元度)等均載有黃宗羲與兵部侍郎馮京第“乞師”日本之事。

    至于黃所遺著述中為何無參與“乞師”的明确記載,學者一般認可黃氏裔孫黃炳垕的揣測:“抑其時忌諱甚嚴,欲使起軍、從亡、乞師諸大案泯沒其迹,以避無妄之災耶?”(《遺獻梨洲公年譜叙》) 另有部分學者則認為,黃宗羲有“避仇”日本之行而決無“乞師”日本之舉。

    梁啟超曾反駁全祖望的“己醜(順治六年)乞師說”,指出當時魯政權為武将把持,黃氏深感抗清之志難伸,遂于順治六年秋以清廷要“錄其家口“為由憤然出走,潛歸故裡,黃氏既已作出這樣的抉擇,何以時隔不足兩月,卻又返向舟山奉使日本?這在情理上講不通。

    如此輕于去就,觀黃氏一生行一事也全然不符。

    因此全氏所斷言的這一年黃宗羲日本”乞師“是不可信的。

    不少學者認同梁氏的分析,并指出全氏之考辨有不少難以自圓之處。

    如全氏據以判定黃之東渡日本時間的”馮京第兩度乞師日本“之說,雖屢見于他的《梨洲先生神道碑文》、《馮京第墓碑》及《浮扁杯詩注》等文,但未見他指出立說的史料來源。

    而且同書與《張蒼水年譜》述及馮京第東渡日本之事,卻僅有順治四年一次,而無順治六年二度乞師之行。

    因此,在未找到确鑿依據之前,不能輕信全氏”乞師說“。

    而較為可信的正是黃氏本人所作的《避地賦》。

    因該賦叙述的是黃宗羲現存遺著中唯一涉及自己東行日本的文字。

    賦中對”避仇“的時間(被阮大铖斥為一黨一人之時)和原因(阮大铖緝捕《公揭》簽名者),為避一黨一禍的交待是比較明确的。

    如賦中所雲:”遂狺狺罵為一黨一人兮,禍複叢夫俊及。

    ……我亦何罪何辜兮,竊獨罹此橫流“。

    再從該賦寫作的背景來看。

    此賦大約作于康熙十三四年間(1674—1675年),當時,正值三藩亂起,波及浙江。

    為避兵禍,黃氏奉母轉徙四方。

    撫今追昔而作此賦,對入清以來的30餘年間自己的避地生涯作了如實的書寫。

    昔之避一黨一禍,此時避幹戈,今昔之事相聯系,正說明當年東行日本”避仇“之事是肯定無疑的。

     “乞師”與“避仇”兩說孰是,至今未有定論,另有學者對兩說均持“存疑”态度(如謝國桢之《黃梨洲學譜》和一些日本學者),更是加深了人們的疑惑。

    看來解此懸案,殊為不易。

     (金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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