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 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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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曆三 授時曆經上 步氣朔第一 至元十八年歲次辛巳為元。

    上考往古,下驗将來,皆距立元為算。

    周歲消長,百年各一,其諸應等數,随時推測,不用為元。

     日周,一萬。

     歲實,三百六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通餘,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實,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通閏,十萬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氣策,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望策,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氣應,五十五萬六百分。

     閏應,二十萬一千八百五十分。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氣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虛,四千六百九十四分七秒。

     旬周,六十萬。

     紀法,六十。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算,以歲實上推往古,每百年長一;下算将來,每百年消一。

    乘之,為中積。

    加氣應,為通積。

    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

    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辰及分。

    如上考者,以氣應減中積,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減旬周。

    餘同上。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日分,以氣策累加之,其日滿紀法,去之,外命如前,各得次氣日辰及分秒。

     推天正經朔 置中積,加閏應,為閏積。

    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通積,為朔積。

    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即所求天正經朔日及分秒。

    上考者,以閏應減中積,滿朔實,去之不盡,以減朔實,為閏餘。

    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以減冬至日及分,不及減者,加紀法減之,命如上。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日及分秒,以弦策累加之,其日滿紀法,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推沒日 置有沒之氣分秒,如沒限已上為有沒之氣。

    以十五乘之,用減氣策,餘滿氣盈而一,為日,并恆氣日,命為沒日。

     推滅日 置有滅之朔分秒,在朔虛分已下為有滅之朔。

    以三十乘之,滿朔虛而一,為日,并經朔日,命為滅日。

     步發斂第二 土王策,三日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月閏,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辰法,一萬。

     半辰法,五千。

     刻法,一千二百。

     推五行用事 各以四立之節,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

    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各得其季土始用事日。

     氣候 正月 立春,正月節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陟負冰 雨水,正月中獺祭魚候雁北草木萌動 二月 驚蟄,二月節桃始華倉鹒鳴鷹化為鸠 春分,二月中玄鳥至雷乃發聲始電 三月 清明,三月節桐始華田鼠化為釐虹始見 谷雨,三月中萍始生鳴鸠拂其羽戴勝降于桑 四月 立夏,四月節蝼蝈鳴蚯蚓出王瓜生 小滿,四月中苦萊秀一靡一草死麥秋至 五月 芒種,五月節螳螂生鵙始鳴反舌無聲 夏至,五月中鹿角解蜩始鳴半夏生 六月 小暑,六月節溫風至蟋蟀居壁鷹始摯 大暑,六月中腐草為螢土潤溽暑大雨時行 七月 立秋,七月節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 處暑,七月中鷹乃祭鳥天地始肅禾乃登 八月 白露,八月節鴻雁來玄鳥歸群鳥養羞 秋分,八月中雷始收聲蟄蟲壞戶水始涸 九月 寒露,九月節鴻雁來賓雀入大水為蛤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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