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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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管二員,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令史四人,奏差二人。

    至元二十四年置。

    官吏不入常調,凡斡耳朵之事,複置四總管以分掌之。

     管領保定等路阿哈探馬兒諸色人匠總管府,秩從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務。

    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知事一員,吏二人。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曹州東平等路民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大都納綿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奉聖州長官司,秩從六品,管領出征軍五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保定織染局,秩從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豐州捏隻局,頭目一員,掌織造花毯。

    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打捕鷹房民匠達魯花赤總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後斡耳朵位下歲賜财物造作等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吏二人。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口子迤北長官司,秩從五品,掌領戶計二百有六,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随路諸色民匠達魯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統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戶,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随路打捕納綿民匠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大都民匠提舉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戶,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涿州成錦局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領匠一百有二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民匠提舉司,秩從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滄州等處長官司,秩正五品,領戶計五百四十有八,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臨邑等處軍民長官司,秩正七品,掌軍民二百有二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随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等戶總管府,秩從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營一切事務,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司吏二人。

    大德二年置。

     管領涿州等處民匠異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用織染局,秩從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戶,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曲米等長官司,秩從七品,領民匠七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彰德等處長官司,秩從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泰安等處長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曹州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大德二年置。

     管領随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怯憐口總管府,秩從三品。

    掌太祖四皇後位下四季行營并歲賜造作之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員,司吏二人。

    延祐五年置。

     管領大都上都打捕鷹房納米面提舉司,秩從五品,統領一百九十有五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

    延祐五年置。

     管領大都涿州織染提舉司,秩從七品,掌領九十有六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

    延祐五年置。

     管領河間路清州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戶計二百三十有四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

    延祐五年置。

     管領随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總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歲賜錢糧之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納綿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納綿戶計七百有三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金玉民匠稻田提舉司,秩從五品,掌納綿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蘇州等處打捕提舉司,秩從五品。

    掌打捕戶及民匠六百餘戶。

    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

     雜造局,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六年置。

     怯憐口諸色民匠達魯花赤并管領上都納綿提舉司,秩正五品,掌疊隻斡耳朵位下怯憐口諸色民匠及歲賜錢糧等事,達魯花赤、長官、同知、副長官各一員,提控案牍一員。

     上都人匠提領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領所,秩從七品,掌本位下怯憐口等事,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

    至元二十七年置。

     歸德長官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

    至治三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諸色人匠納綿戶提舉司,秩從五品。

    掌斡耳朵位下歲賜等事。

    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七年置。

     緻用庫,秩從七品,提領、大使各一員,副使二員。

    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領司,秩從八品,提領三員,副提領一員。

    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二員,副使二員。

    至元二十七年置。

     諸王傅官,寬徹不花太子至齊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

    傅尉,唯寬徹不花、也不幹、斡羅溫孫三王有之。

    自此以下,皆稱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馬之上。

    而三員并設,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員,或多至三員者。

    齊王則又獨設王傅一員。

     都護府,秩從二品,掌領舊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漢地者,有詞訟則聽之。

    大都護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從三品;副都護二員,從四品;經曆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令史四人,譯史二人,通事、知印鎊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

    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斷事官,秩三品。

    十七年,改領北庭都護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員。

    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

    二十二年,複為大都護,品秩如舊。

    延祐三年,升正二品。

    七年,複從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領馬兒哈昔列班也裡可溫十字寺祭享等事。

    司使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從三品;副使二員,從四品;司丞二員,從五品;經曆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一員,正八品;令史二人,譯史、通事、知印鎊一人,宣使二人。

    至元二十六年置。

    延祐二年,改為院,置領院事一員,省并天下也裡可溫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歸之。

    七年,複為司,後定置已上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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