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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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州管納色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納色人戶。

    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十六年置。

    其屬附見: 雙線局,提領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大小木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元貞元年,并領皇後位下木局。

     盒缽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七年立,受府劄。

     管納色提領一員,受府劄,管銅局、筋局、鎖兒局、妝釘局、雕木局。

    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縫制之事。

    至元二十九年置,設官四員,受院劄。

    大德二年,升提舉司。

    至治三年罷,泰定四年複置。

     上都、大都貂鼠軟皮等局提領所,提領二員。

    至元九年置,受府劄。

    二十七年,給從七品印,改受省劄。

    大德十一年,給從六品印,改受敕牒。

    至治三年,仍改受省劄。

    其屬附見: 大都軟皮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軟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無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金絲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二年置,掌金絲子匠造作之事。

     畫油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氈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戶為氈匠。

    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庫,大使、副使各二員。

    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瑪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二員。

    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異樣一毛一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蔚州定安等處山場采木提領所,秩正八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

    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興等路雜造鞍子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直長二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劄。

     真定路冀州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造作之事。

    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三十年置。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胭粉人戶總管府,秩正四品。

    至元十四年,打捕鷹房達魯花赤,招集平灤散逸人戶。

    二十九年,立總管府。

    大德十一年,撥隸皇太後位下。

    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首領官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憐口民匠總管府,國初招集怯憐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餘戶,中統元年,立總管府。

    二年,給六品印,掌戶口錢帛差發等事。

    至元九年,撥隸安西王位下。

    皇慶元年,又屬公主皇後位下。

    延祐元年,改隸章慶司。

    天曆二年,又改隸儲政院。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俱受禦寶聖旨;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員,令史二人。

    其屬附見: 織染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織造段匹。

    提舉一員,受安西王令旨;同提舉一員,本府拟人;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俱受安西王傅劄;司吏一人。

     管民提領所,凡三,大都路兼奉聖州提領六員,曹州提領二員,河間路提領三員,受本府劄。

     管地提領所,凡二,奉聖州提領三員,東安州提領三員,受本府劄。

     管領諸路怯憐口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至元七年,招集析居從良還俗僧道,編籍人戶為怯憐口,立總管府以領之。

    十四年,以所隸戶口善造作,屬中宮。

    十六年,立織染、雜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領所以司徭役。

    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

    延祐六年,改繕用司,仍三品。

    七年,複改府。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并正三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

    其屬附見: 各處管民提領所,秩正七品。

     河間,益都,保定,冀甯,晉甯,大名,濟甯,衛輝,宣德。

     以上九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二員,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開元,大甯,上都,濟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領、副提領、相副官各一員,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歸德,鄂漢。

     以上三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一員,大都增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織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長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豐州一毛一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一毛一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司吏各一人。

     廣備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院劄。

     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府判各一員,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

    國初,立息州總管府,領歸附六千三百餘戶。

    元貞元年,又并壽颍歸附民戶二千四百餘戶,改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掌各屯佃戶差發子粒,隸徽政院。

    泰定元年,改隸詹事院,後隸儲政院,其屬庫一,提領所八,管佃提領十二。

     常盈庫,大使、副使各一員。

     提領所: 新降戶,真一陽一,新蔡,息州,汝甯,陳州,汴梁,鄭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領各一員,副提領、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領: 汝一陽一五裡岡,許州郾城縣,青龍宋岡,陳州項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許州臨颍屯,許州襄城屯,汝一陽一金鄉屯,颍豐堰,遂平橫山屯,上蔡浮召屯,汝一陽一縣煙亭屯。

     以上十有二處,各設提領二員。

     江淮等處财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總管各一員,并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員,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譯史一人,典吏三人。

    至元十六年,以宋謝太後、福王所獻事産,及賈似道地土、劉堅等田,立總管府以治之。

    大德四年罷,命有司掌其賦。

    天曆二年複立,其賦複歸焉。

     儲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杭州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揚州等處财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員。

    其屬附見: 安慶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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