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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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也。
至如張延齡憑寵為非,法難容假。
側聞長老之言,孝宗時待之過厚,遂釀今日之禍。
顧區區腐鼠,何足深惜!獨念孝廟在天之靈,太皇太後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于情忍乎?恐陛下孝養兩宮,亦不能不為一動心也。
頃創造神禦閣、啟祥宮,特令大臣督理其事。
臣以為南京太廟方被災,工役之急當無過此。
今興作頻年,四方凋敝,正時绌舉赢之會,亦宜量酌緩急而為之以漸。
此皆應天以實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謂世龍讪上庇逆。
械系至京,下诏獄拷掠。
獄具,複廷杖八十,斥為民。
張延齡者,昭聖太後弟也。
帝必欲殺之,故世龍重得罪。
後二年,又以大猾劉東山讦告,盡斥諸刑曹郎羅虞臣、徐申等,猶以延齡故也。
世龍家居五十年,自養親一肉外,蔬食終身。
卒之日,族人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昆山人。
嘉靖初,由鄉舉除蕲水知縣。
改知上铙,征授刑部主事。
延齡之系獄也,申奏記尚書聶賢、唐龍言:“太後春秋高,延齡旦暮戮,何以慰太後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于帝。
”賢等深然之,獄久不決。
始延齡下獄,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獄,置别所。
繼者益寬假之,脫梏堣,通家人出入。
會大猾劉東山亦系獄,上告延齡有不軌謀。
憾前主事羅虞臣笞己,因讦及椿等。
帝震怒,命執先後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诏獄搒掠,申與焉。
獄具,當輸贖還職,帝命杖之廷,盡谪外任,而斥虞臣為民。
虞臣,廣東順德人。
曆吏部主事。
好剛疾惡。
既歸,結廬山中,讀書纂述。
年僅三十五卒。
申既谪官,不赴,歸與同裡魏校、方鳳輩優遊歗詠為樂。
久之,卒。
曾孫應聘,字伯衡,少有才名。
萬曆十一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檢讨。
二十一年京察,中蜚語當谪,拂衣歸。
座主沈一貫當國,數招之,不出。
家居十餘年,始起行人司副。
遷尚寶司丞,再遷太仆少卿。
卒官。
張選,字舜舉。
黃正色,字士尚。
皆無錫人。
同登嘉靖八年進士。
正色除仁和知縣,選知蕭山縣,又鄰境也。
選治蕭山有聲。
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事中。
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勳代。
選上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
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傳曰:‘神不歆非類’。
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知非得已。
茲孟夏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迹涉怠玩。
如或聖體初複,未任趨跄,宜明诏禮官先期告廟。
陛下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贶。
”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
尚書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載之《周官》。
《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
疾當慎,無異于祭,選言非是。
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
”帝愈怒,責言等黨比。
命執選阙下,杖八十。
帝出禦文華殿聽之,每一人行杖畢,辄以數報。
杖折者三。
曳出,已死。
帝怒猶未釋。
是夕,不入大内,繞殿走,制《祭祀記》一篇。
一夕锓成,明旦分賜百官。
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削選籍。
選居職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内。
正色是時方憂居。
已,補香山,旋改南海。
座主霍韬宗人橫甚,正色繩以法。
韬顧以為賢,豪強屏迹,縣中大理。
十七年召為南京禦史。
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事甚有迹。
而中有“曆官籓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己未任籓臬。
帝以誣劾,奪俸兩月。
明年,章聖太後梓宮南葬,命正色護視。
事竣,劾中官鮑忠、驸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溫仁和所過納饋遺。
帝召诘忠等。
皆叩頭祈哀,因谮正色擅于梓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随舟督護,大不敬。
帝遂發怒,立捕下诏獄搒掠,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
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颠踬窮困視選尤甚。
穆宗初,起選通政參議,以年老予緻仕。
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尋遷南京太仆卿,亦引年緻仕。
選先卒,正色後數年卒。
包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亭。
節祖鼎,池州知府。
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重。
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
登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東昌推官。
入為禦史。
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
出按雲南。
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
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
志在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
請自今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始用此曹,庶吏治可舉。
”吏部請以節言概行于雲、貴、兩廣。
制可。
以疾歸。
起故官,再按湖廣。
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之,語先洩。
斌俟節谒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節麾出之。
鐘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奸豪周章等,節捕章,斃之杖下。
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谒陵,次日始谒,時當進膳,不旁立,亵慢大不敬。
奏已入,節始奏斌前事。
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诏獄搒掠,永戍莊浪衛。
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
獨念其母,自傷不克終養,日飲泣。
母訃至,晝夜哭。
已,又聞弟孝卒,撫膺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
病死,遺言以衰绖殓。
孝,字元愛,後節三年成進士。
由中書舍人為南京禦史。
疏論禮部尚書溫仁和主辛醜會試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叙、贊善郜希顔、編修袁炜,帝皆不問。
未幾,又劾巡撫孫襘、吳瀚,瀚罷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台,并著風采,又皆有至情。
節官北不得養母,孝遂以侍養歸。
母亡,哀毀骨立,未終喪卒。
節亦繼殒。
時并稱其孝。
謝廷蒨,字子佩,富順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除新喻知縣,征授吏科給事中。
禦史胡鰲言:“京師優倡雜處。
請敕五城,諸非隸教坊兩院者,斥去之。
”都禦史王廷相等議可。
帝惡
至如張延齡憑寵為非,法難容假。
側聞長老之言,孝宗時待之過厚,遂釀今日之禍。
顧區區腐鼠,何足深惜!獨念孝廟在天之靈,太皇太後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于情忍乎?恐陛下孝養兩宮,亦不能不為一動心也。
頃創造神禦閣、啟祥宮,特令大臣督理其事。
臣以為南京太廟方被災,工役之急當無過此。
今興作頻年,四方凋敝,正時绌舉赢之會,亦宜量酌緩急而為之以漸。
此皆應天以實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謂世龍讪上庇逆。
械系至京,下诏獄拷掠。
獄具,複廷杖八十,斥為民。
張延齡者,昭聖太後弟也。
帝必欲殺之,故世龍重得罪。
後二年,又以大猾劉東山讦告,盡斥諸刑曹郎羅虞臣、徐申等,猶以延齡故也。
世龍家居五十年,自養親一肉外,蔬食終身。
卒之日,族人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昆山人。
嘉靖初,由鄉舉除蕲水知縣。
改知上铙,征授刑部主事。
延齡之系獄也,申奏記尚書聶賢、唐龍言:“太後春秋高,延齡旦暮戮,何以慰太後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于帝。
”賢等深然之,獄久不決。
始延齡下獄,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獄,置别所。
繼者益寬假之,脫梏堣,通家人出入。
會大猾劉東山亦系獄,上告延齡有不軌謀。
憾前主事羅虞臣笞己,因讦及椿等。
帝震怒,命執先後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诏獄搒掠,申與焉。
獄具,當輸贖還職,帝命杖之廷,盡谪外任,而斥虞臣為民。
虞臣,廣東順德人。
曆吏部主事。
好剛疾惡。
既歸,結廬山中,讀書纂述。
年僅三十五卒。
申既谪官,不赴,歸與同裡魏校、方鳳輩優遊歗詠為樂。
久之,卒。
曾孫應聘,字伯衡,少有才名。
萬曆十一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檢讨。
二十一年京察,中蜚語當谪,拂衣歸。
座主沈一貫當國,數招之,不出。
家居十餘年,始起行人司副。
遷尚寶司丞,再遷太仆少卿。
卒官。
張選,字舜舉。
黃正色,字士尚。
皆無錫人。
同登嘉靖八年進士。
正色除仁和知縣,選知蕭山縣,又鄰境也。
選治蕭山有聲。
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事中。
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勳代。
選上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
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傳曰:‘神不歆非類’。
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知非得已。
茲孟夏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迹涉怠玩。
如或聖體初複,未任趨跄,宜明诏禮官先期告廟。
陛下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贶。
”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
尚書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載之《周官》。
《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
疾當慎,無異于祭,選言非是。
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
”帝愈怒,責言等黨比。
命執選阙下,杖八十。
帝出禦文華殿聽之,每一人行杖畢,辄以數報。
杖折者三。
曳出,已死。
帝怒猶未釋。
是夕,不入大内,繞殿走,制《祭祀記》一篇。
一夕锓成,明旦分賜百官。
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削選籍。
選居職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内。
正色是時方憂居。
已,補香山,旋改南海。
座主霍韬宗人橫甚,正色繩以法。
韬顧以為賢,豪強屏迹,縣中大理。
十七年召為南京禦史。
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事甚有迹。
而中有“曆官籓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己未任籓臬。
帝以誣劾,奪俸兩月。
明年,章聖太後梓宮南葬,命正色護視。
事竣,劾中官鮑忠、驸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溫仁和所過納饋遺。
帝召诘忠等。
皆叩頭祈哀,因谮正色擅于梓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随舟督護,大不敬。
帝遂發怒,立捕下诏獄搒掠,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
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颠踬窮困視選尤甚。
穆宗初,起選通政參議,以年老予緻仕。
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尋遷南京太仆卿,亦引年緻仕。
選先卒,正色後數年卒。
包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亭。
節祖鼎,池州知府。
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重。
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
登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東昌推官。
入為禦史。
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
出按雲南。
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
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
志在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
請自今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始用此曹,庶吏治可舉。
”吏部請以節言概行于雲、貴、兩廣。
制可。
以疾歸。
起故官,再按湖廣。
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之,語先洩。
斌俟節谒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節麾出之。
鐘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奸豪周章等,節捕章,斃之杖下。
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谒陵,次日始谒,時當進膳,不旁立,亵慢大不敬。
奏已入,節始奏斌前事。
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诏獄搒掠,永戍莊浪衛。
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
獨念其母,自傷不克終養,日飲泣。
母訃至,晝夜哭。
已,又聞弟孝卒,撫膺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
病死,遺言以衰绖殓。
孝,字元愛,後節三年成進士。
由中書舍人為南京禦史。
疏論禮部尚書溫仁和主辛醜會試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叙、贊善郜希顔、編修袁炜,帝皆不問。
未幾,又劾巡撫孫襘、吳瀚,瀚罷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台,并著風采,又皆有至情。
節官北不得養母,孝遂以侍養歸。
母亡,哀毀骨立,未終喪卒。
節亦繼殒。
時并稱其孝。
謝廷蒨,字子佩,富順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除新喻知縣,征授吏科給事中。
禦史胡鰲言:“京師優倡雜處。
請敕五城,諸非隸教坊兩院者,斥去之。
”都禦史王廷相等議可。
帝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