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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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民因請敕天下鎮巡官預守戰之備,且請用賢納谏,罷土木,屏玩好。
帝頗采納。
獻民性伉直,有執持,帝或不能從,卒無所徇。
帝初即位,盡斥先朝傳奉官。
已,太監邱福、潘傑等死,诏官其弟侄錦衣。
及司禮太監張欽死,以家人李賢承廕,賢死複欲官其子儒。
獻民先後執奏,帝皆不從。
土魯番速檀滿速兒寇肅州,命獻民兼右都禦史總制陝西四鎮軍務。
比至蘭州,巡撫陳九疇已破敵,獻民再以捷聞。
還京,仍理部事。
論功,廕錦衣世百戶。
錦衣百戶俞賢,中官泰養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
獻民言:“祖宗有舊制,孝廟有禁例,陛下登極有明诏。
賢無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養竊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
宜納谏官言。
”弗聽。
錦衣副千戶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濫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議。
獻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陣而坐論首功,身不隸公家而躐跻顯秩。
陛下登極,汰去者三百餘人,人心稱快。
萬一幸端再啟,則前诏皆虛,将來奏擾,有何紀極。
”帝竟授全等試百戶。
獻民複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
今以小人奏辨,一旦複官九十餘人,徇左右私,壞祖宗法,竊為陛下惜之。
明旨不許夤緣管事,而奔競已成風矣;不許比例陳乞,而奏擾已踵至矣。
誰生厲階,至今為梗。
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變。
”言官任洛等亦以為言,不聽。
會甯夏總兵官種勳行賂京師,偵事者獲其籍,獻民名在焉。
給事蔡經、禦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獻民因引疾歸。
居二年,邦奇讦前尚書彭澤,詞連獻民,逮下刑部獄。
法司劾獻民奉命專征,未至其地,掠功妄報。
失大臣體,宜奪職閑住,削其世廕。
诏可。
初,“大禮”議起,獻民數偕廷臣疏争。
及左順門哭谏,又與徐文華倡之。
帝由此不悅,卒得罪。
隆慶初,贈恤如制。
秦金,字國聲,無錫人。
弘治六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曆郎中。
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政。
守開封,破趙鐩于陳橋。
曆山東左、右布政使。
承寇躏後,與巡撫趙璜共拊循,瘡痍始起。
九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湖廣。
諸王府所據山場湖蕩,皆奏還之官。
降盜賀璋、羅大洪複叛,讨平之。
郴州桂陽瑤龔福全稱王,金先後破寨八十餘,斬首二千級,擒福全及其黨劉福興等。
錄功,增俸一級,廕錦衣世百戶,力辭得請。
入為戶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
言官論金無人倫鑒,複改戶部,轉左,署部事。
外戚邵喜乞莊田,金述祖制,請按治。
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
中旨各宮仍置皇莊,遣官校分督。
金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何剝民以益上。
乞勘正德間額外侵占者,悉歸其主,而盡撤管莊之人。
”帝稱善,即從其議。
嘉靖二年擢南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曰:“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陛下登極一诏,百度鹹貞,天下拭目望至治。
比來多與诏違,百司罔遵,萬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
比内閣拟旨辄中改,至疏請,徒答溫語,此任賢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
比來事涉戚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
此聽納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先朝傳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
比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
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
比來辄下鎮撫。
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首命戶部減馬房糧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備核馬數。
乃因太監閻洪等言,遂寝前诏。
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禅師。
比來于禁地設齋醮。
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精明充盛。
比來聖躬弗豫,天顔未複。
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
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
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權不可一日移于左右。
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運也。
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國勢安于泰山。
自古帝王制禦天下,操此術而已。
不則宮府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
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于下矣。
”章下禮部,尚書汪俊力勸帝采納,報聞。
尋就改兵部。
孫交去,召為戶部尚書。
帝欲考興獻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與何孟春等條張璁建議之非。
及上聖母冊,金及趙璜等複不至,帝頻诘讓。
金為人樂易。
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
在戶部,尤孜孜為國。
永福長公主乞寶坻、武清地,以金言頗減。
撫甯、山海莊地賜魏國公徐達者,達卒仍歸之官,定國公光祚請之,金執不可。
給事中黃重、禦史張珩等先後争,金等複以為言,始報許。
内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中官梁谏請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執奏。
不聽。
奸人逯俊等乞兩淮鹽引三十萬,帝許之。
金力争不可,積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陳緻仕,馳驿給夫廪如制。
歸五年,薦者不已,乃起南京戶部,疏陳利民六事。
尋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帝與張孚敬、李時評諸大臣,以金為賢,頗嫌其老。
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
逾歲緻仕歸。
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
贈少保,谥端敏。
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
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裡外。
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诏獄。
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
尋假考察罷之。
趙璜,字廷實,安福人。
少從父之官,墜江中不死。
稍長,行道上,得遺金,悉還其主。
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
改兵部,曆員外郎。
出為濟南知府。
猾吏舞文,積歲為蠹。
璜擇願民教之律令,得通習者二十餘人,逐吏而代之。
漢庶人牧場久籍于官,募民佃。
德王府奏乞之,璜勘還之民。
閱七年,政績大著。
正德初,擢順天府丞,未上,劉瑾惡璜,坐巡撫硃欽事,逮下诏獄,除名。
瑾誅,複職。
遷右佥都禦史,巡撫宣府。
尋調山東。
河灘地數百裡,賦流民墾而除其租。
番僧乞征以充齋糧,帝許之,璜力争得免。
曲阜為賊破,阙裡林廟在曠野,璜請移縣就阙裡,從之。
擢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
以邊警改理畿輔戎備。
事定,命振順天諸府譏,還佐部事。
世宗即位,進左侍郎,掌部事。
裁宦官賜葬費及禦用監料價,革内府酒醋面局歲征鐵磚價銀歲巨萬。
嘉靖元年進尚書。
劉瑾創玄明宮,糜财數十萬,瑾死,奸人獻為皇莊。
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舊。
璜言,诏下數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
帝即報許。
會方修仁壽、清甯宮,費不繼。
璜因請與石景山諸房舍并斥賣以資用,可無累民,帝可之。
給事中徐景嵩等謂,诏書許還民,官不當自鬻,劾璜。
璜疏辨,并發景嵩他事。
禦史張鵬翰言璜摭言官,無大臣誼。
帝責鵬翰黨庇景嵩,竟斥。
其同官陳江亦以劾璜被責,求去。
給事中章僑言璜一舉逐兩谏官,甚損國體。
尚書彭澤複奏僑非是,僑
帝頗采納。
獻民性伉直,有執持,帝或不能從,卒無所徇。
帝初即位,盡斥先朝傳奉官。
已,太監邱福、潘傑等死,诏官其弟侄錦衣。
及司禮太監張欽死,以家人李賢承廕,賢死複欲官其子儒。
獻民先後執奏,帝皆不從。
土魯番速檀滿速兒寇肅州,命獻民兼右都禦史總制陝西四鎮軍務。
比至蘭州,巡撫陳九疇已破敵,獻民再以捷聞。
還京,仍理部事。
論功,廕錦衣世百戶。
錦衣百戶俞賢,中官泰養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
獻民言:“祖宗有舊制,孝廟有禁例,陛下登極有明诏。
賢無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養竊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
宜納谏官言。
”弗聽。
錦衣副千戶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濫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議。
獻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陣而坐論首功,身不隸公家而躐跻顯秩。
陛下登極,汰去者三百餘人,人心稱快。
萬一幸端再啟,則前诏皆虛,将來奏擾,有何紀極。
”帝竟授全等試百戶。
獻民複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
今以小人奏辨,一旦複官九十餘人,徇左右私,壞祖宗法,竊為陛下惜之。
明旨不許夤緣管事,而奔競已成風矣;不許比例陳乞,而奏擾已踵至矣。
誰生厲階,至今為梗。
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變。
”言官任洛等亦以為言,不聽。
會甯夏總兵官種勳行賂京師,偵事者獲其籍,獻民名在焉。
給事蔡經、禦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獻民因引疾歸。
居二年,邦奇讦前尚書彭澤,詞連獻民,逮下刑部獄。
法司劾獻民奉命專征,未至其地,掠功妄報。
失大臣體,宜奪職閑住,削其世廕。
诏可。
初,“大禮”議起,獻民數偕廷臣疏争。
及左順門哭谏,又與徐文華倡之。
帝由此不悅,卒得罪。
隆慶初,贈恤如制。
秦金,字國聲,無錫人。
弘治六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曆郎中。
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政。
守開封,破趙鐩于陳橋。
曆山東左、右布政使。
承寇躏後,與巡撫趙璜共拊循,瘡痍始起。
九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湖廣。
諸王府所據山場湖蕩,皆奏還之官。
降盜賀璋、羅大洪複叛,讨平之。
郴州桂陽瑤龔福全稱王,金先後破寨八十餘,斬首二千級,擒福全及其黨劉福興等。
錄功,增俸一級,廕錦衣世百戶,力辭得請。
入為戶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
言官論金無人倫鑒,複改戶部,轉左,署部事。
外戚邵喜乞莊田,金述祖制,請按治。
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
中旨各宮仍置皇莊,遣官校分督。
金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何剝民以益上。
乞勘正德間額外侵占者,悉歸其主,而盡撤管莊之人。
”帝稱善,即從其議。
嘉靖二年擢南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曰:“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陛下登極一诏,百度鹹貞,天下拭目望至治。
比來多與诏違,百司罔遵,萬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
比内閣拟旨辄中改,至疏請,徒答溫語,此任賢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
比來事涉戚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
此聽納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先朝傳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
比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
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
比來辄下鎮撫。
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首命戶部減馬房糧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備核馬數。
乃因太監閻洪等言,遂寝前诏。
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禅師。
比來于禁地設齋醮。
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精明充盛。
比來聖躬弗豫,天顔未複。
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
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
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權不可一日移于左右。
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運也。
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國勢安于泰山。
自古帝王制禦天下,操此術而已。
不則宮府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
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于下矣。
”章下禮部,尚書汪俊力勸帝采納,報聞。
尋就改兵部。
孫交去,召為戶部尚書。
帝欲考興獻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與何孟春等條張璁建議之非。
及上聖母冊,金及趙璜等複不至,帝頻诘讓。
金為人樂易。
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
在戶部,尤孜孜為國。
永福長公主乞寶坻、武清地,以金言頗減。
撫甯、山海莊地賜魏國公徐達者,達卒仍歸之官,定國公光祚請之,金執不可。
給事中黃重、禦史張珩等先後争,金等複以為言,始報許。
内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中官梁谏請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執奏。
不聽。
奸人逯俊等乞兩淮鹽引三十萬,帝許之。
金力争不可,積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陳緻仕,馳驿給夫廪如制。
歸五年,薦者不已,乃起南京戶部,疏陳利民六事。
尋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帝與張孚敬、李時評諸大臣,以金為賢,頗嫌其老。
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
逾歲緻仕歸。
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
贈少保,谥端敏。
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
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裡外。
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诏獄。
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
尋假考察罷之。
趙璜,字廷實,安福人。
少從父之官,墜江中不死。
稍長,行道上,得遺金,悉還其主。
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
改兵部,曆員外郎。
出為濟南知府。
猾吏舞文,積歲為蠹。
璜擇願民教之律令,得通習者二十餘人,逐吏而代之。
漢庶人牧場久籍于官,募民佃。
德王府奏乞之,璜勘還之民。
閱七年,政績大著。
正德初,擢順天府丞,未上,劉瑾惡璜,坐巡撫硃欽事,逮下诏獄,除名。
瑾誅,複職。
遷右佥都禦史,巡撫宣府。
尋調山東。
河灘地數百裡,賦流民墾而除其租。
番僧乞征以充齋糧,帝許之,璜力争得免。
曲阜為賊破,阙裡林廟在曠野,璜請移縣就阙裡,從之。
擢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
以邊警改理畿輔戎備。
事定,命振順天諸府譏,還佐部事。
世宗即位,進左侍郎,掌部事。
裁宦官賜葬費及禦用監料價,革内府酒醋面局歲征鐵磚價銀歲巨萬。
嘉靖元年進尚書。
劉瑾創玄明宮,糜财數十萬,瑾死,奸人獻為皇莊。
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舊。
璜言,诏下數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
帝即報許。
會方修仁壽、清甯宮,費不繼。
璜因請與石景山諸房舍并斥賣以資用,可無累民,帝可之。
給事中徐景嵩等謂,诏書許還民,官不當自鬻,劾璜。
璜疏辨,并發景嵩他事。
禦史張鵬翰言璜摭言官,無大臣誼。
帝責鵬翰黨庇景嵩,竟斥。
其同官陳江亦以劾璜被責,求去。
給事中章僑言璜一舉逐兩谏官,甚損國體。
尚書彭澤複奏僑非是,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