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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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宜即明诏中外,以示改過。
”不報。
遂乞歸養,不許。
又明年三月,帝議南巡。
時甯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幸相結,人情惶懼。
言官伏阙谏,忤旨被責讓。
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庶吉士汪應轸要諸曹連章入谏,衆許諾。
芬遂偕編修崔桐,庶吉士江晖、王廷陳、馬汝骥、曹嘉及應轸上疏曰: “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協律度,同量衡,訪遺老,問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諸侯畏焉,百姓安焉。
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侈心為樂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禮者也。
博浪、柏谷,其禍亦可鑒矣。
近者西北再巡,六師不攝,四民告病。
哀痛之聲,上徹蒼昊。
傳播四方,人心震動。
故一聞南巡诏書,皆鳥驚獸散。
而有司方以迎奉為名,征發嚴急,江、淮之間蕭然煩費。
萬一不逞之徒,乘勢倡亂,為禍非細。
且陛下以鎮國公自命,苟至親王國境,或據勳臣之禮以待陛下,将北向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假令循名責實,深求悖謬之端,則左右寵幸無死所矣。
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籓蓄劉氵鼻之釁,大臣懷馮道之心。
以祿位為故物,以朝署為市廛,以陛下為弈棋,以革除年間為故事。
特左右寵幸知術短淺,無能以此言告陛下耳。
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外,亦将警跸而出,尚敢輕騎慢遊哉?” 疏入,陸完迎謂曰:“上聞有谏者辄恚,欲自引決。
諸君且休,勿歸過君上,沽直名。
”芬等不應而出。
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完。
芬因邀博士陳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君輩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
帝大怒,命跪阙下五日,期滿複杖之三十。
芬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
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
”竟谪福建市舶副提舉,裹創就道。
世宗即位,召複故官。
嘉靖三年春,昭聖太後壽旦,诏免諸命婦朝賀。
芬言:“前者興國太後令旦,命婦朝賀如儀。
今遇皇太後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宜。
乞收成命,以彰聖孝。
”帝怒,奪俸三月。
時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極谏。
及張璁、桂萼、方獻夫驟擢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罷。
未幾,複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争。
帝怒,下獄廷杖,奪俸如初。
旋遭母喪歸,卒于家,年四十四。
世稱“忠孝狀元”。
芬豐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
以倡明絕學為己任。
其學貫串諸經,兼通天文律曆,而尤精于《周禮》。
嘗曰:“《周禮》視《儀禮》、《禮記》,猶蜀之視吳、魏也。
賈氏謂《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妄矣。
硃子不加是正,何也?”疾革,其子請所言,惟以未及表章《周禮》為恨。
學者稱“梓溪先生”。
萬曆中,追谥文節。
先是,修撰羅倫以谏谪福建提舉,逾六十年而芬繼之。
與倫同鄉同官,所谪地與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祀芬配倫雲。
崔桐,字來鳳,海門人。
鄉試第一,與芬同進士及第。
授編修。
既谏南巡,并跪阙下,受杖奪俸。
嘉靖中,以侍讀出為湖廣右參議,累擢國子祭酒,禮部右侍郎。
馬汝骥,字仲房,綏德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改庶吉士。
偕芬等谏南巡,罰跪受杖。
教習期滿,當授編修,特調澤州知州。
懲王府人虐小民。
比王有所屬,辄投其書椟中不視。
陵川知縣貪,汝骥欲黜之。
巡按禦史為曲解,汝骥不聽,竟褫其官。
世宗立,召複編修,尋錄直谏功,增秩一等。
預修《武宗實錄》,進修撰。
曆兩京國子司業,擢南京右通政,就改國子祭酒,召拜禮部右侍郎。
尚書嚴嵩愛重汝骥,入閣稱之,帝特加侍讀學士。
汝骥行己峭厲,然性故和易,人望歸焉。
卒贈尚書,谥文簡。
應轸等自有傳。
贊曰:詞臣以文學侍從為職,非有言責也。
激于名義,侃侃廷诤,抵罪谪而不悔,豈非皎然志節之士欤?奪情之典不始李賢,然自羅倫疏傳誦天下,而朝臣不敢以起複為故事,于倫理所裨,豈淺鮮哉。
章懋等引宣宗箴,明國家設官意,不為彰君之過。
鄒智指列賢奸,矯拂媮末。
舒芬危言聳切,有爰盎攬辔之風。
況夫清修峻節,行無瑕尤,若諸子者,洵足以矯文士浮誇之習矣。
”不報。
遂乞歸養,不許。
又明年三月,帝議南巡。
時甯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幸相結,人情惶懼。
言官伏阙谏,忤旨被責讓。
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庶吉士汪應轸要諸曹連章入谏,衆許諾。
芬遂偕編修崔桐,庶吉士江晖、王廷陳、馬汝骥、曹嘉及應轸上疏曰: “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協律度,同量衡,訪遺老,問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諸侯畏焉,百姓安焉。
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侈心為樂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禮者也。
博浪、柏谷,其禍亦可鑒矣。
近者西北再巡,六師不攝,四民告病。
哀痛之聲,上徹蒼昊。
傳播四方,人心震動。
故一聞南巡诏書,皆鳥驚獸散。
而有司方以迎奉為名,征發嚴急,江、淮之間蕭然煩費。
萬一不逞之徒,乘勢倡亂,為禍非細。
且陛下以鎮國公自命,苟至親王國境,或據勳臣之禮以待陛下,将北向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假令循名責實,深求悖謬之端,則左右寵幸無死所矣。
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籓蓄劉氵鼻之釁,大臣懷馮道之心。
以祿位為故物,以朝署為市廛,以陛下為弈棋,以革除年間為故事。
特左右寵幸知術短淺,無能以此言告陛下耳。
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外,亦将警跸而出,尚敢輕騎慢遊哉?” 疏入,陸完迎謂曰:“上聞有谏者辄恚,欲自引決。
諸君且休,勿歸過君上,沽直名。
”芬等不應而出。
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完。
芬因邀博士陳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君輩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
帝大怒,命跪阙下五日,期滿複杖之三十。
芬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
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
”竟谪福建市舶副提舉,裹創就道。
世宗即位,召複故官。
嘉靖三年春,昭聖太後壽旦,诏免諸命婦朝賀。
芬言:“前者興國太後令旦,命婦朝賀如儀。
今遇皇太後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宜。
乞收成命,以彰聖孝。
”帝怒,奪俸三月。
時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極谏。
及張璁、桂萼、方獻夫驟擢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罷。
未幾,複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争。
帝怒,下獄廷杖,奪俸如初。
旋遭母喪歸,卒于家,年四十四。
世稱“忠孝狀元”。
芬豐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
以倡明絕學為己任。
其學貫串諸經,兼通天文律曆,而尤精于《周禮》。
嘗曰:“《周禮》視《儀禮》、《禮記》,猶蜀之視吳、魏也。
賈氏謂《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妄矣。
硃子不加是正,何也?”疾革,其子請所言,惟以未及表章《周禮》為恨。
學者稱“梓溪先生”。
萬曆中,追谥文節。
先是,修撰羅倫以谏谪福建提舉,逾六十年而芬繼之。
與倫同鄉同官,所谪地與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祀芬配倫雲。
崔桐,字來鳳,海門人。
鄉試第一,與芬同進士及第。
授編修。
既谏南巡,并跪阙下,受杖奪俸。
嘉靖中,以侍讀出為湖廣右參議,累擢國子祭酒,禮部右侍郎。
馬汝骥,字仲房,綏德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改庶吉士。
偕芬等谏南巡,罰跪受杖。
教習期滿,當授編修,特調澤州知州。
懲王府人虐小民。
比王有所屬,辄投其書椟中不視。
陵川知縣貪,汝骥欲黜之。
巡按禦史為曲解,汝骥不聽,竟褫其官。
世宗立,召複編修,尋錄直谏功,增秩一等。
預修《武宗實錄》,進修撰。
曆兩京國子司業,擢南京右通政,就改國子祭酒,召拜禮部右侍郎。
尚書嚴嵩愛重汝骥,入閣稱之,帝特加侍讀學士。
汝骥行己峭厲,然性故和易,人望歸焉。
卒贈尚書,谥文簡。
應轸等自有傳。
贊曰:詞臣以文學侍從為職,非有言責也。
激于名義,侃侃廷诤,抵罪谪而不悔,豈非皎然志節之士欤?奪情之典不始李賢,然自羅倫疏傳誦天下,而朝臣不敢以起複為故事,于倫理所裨,豈淺鮮哉。
章懋等引宣宗箴,明國家設官意,不為彰君之過。
鄒智指列賢奸,矯拂媮末。
舒芬危言聳切,有爰盎攬辔之風。
況夫清修峻節,行無瑕尤,若諸子者,洵足以矯文士浮誇之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