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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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諸王府則就近地支鹽,官民戶口食鹽皆計口納鈔,自行關支。

    而官吏食鹽多冒增口數,有一官支二千馀斤,一吏支五百馀斤者。

    乃限吏典不得過十口,文武官不過三十口;大口鈔十二貫支鹽十二斤,小口半之。

    景泰三年始以鹽折給官吏俸糧,以百四十斤當米一石。

    京官歲遣吏下場,恣為奸利。

    錦衣吏益暴,率聯巨艦私販,有司不能诘。

    巡鹽禦史乃定百司食鹽數,攟束以給吏,禁毋下場。

    納鈔、僦輓,費無所出,吏多亡。

    嘉靖中,吏部郎中陸光祖言於尚書嚴讷,疏請革之。

    自後百司停支食鹽,惟戶部及十三道禦史歲支如故。

    軍民計口納鈔者,浙江月納米三升,賣鹽一斤,而商賈持鹽赴官,官為斂散,追徵之急過於租賦。

    正統時,從給事中鮑輝言,令民自買食鹽於商,罷納米令,且鬻十斤以下者勿以私鹽論,而鹽鈔不除。

    後條鞭法行,遂編入正賦。

     巡鹽之官,洪、永時,嘗一再命禦史視鹽課。

    正統元年始命侍郎何文淵、王佐,副都禦史硃與言提督兩淮、長蘆、兩浙鹽課,命中官禦史同往。

    未幾,以鹽法已清,下敕召還。

    後遂令禦史視鹾,依巡按例,歲更代以為常。

    十一年以山東諸鹽場隸長蘆巡鹽禦史。

    十四年命副都禦史耿九疇清理兩淮鹽法。

    成化中,特遣中官王允中、佥都禦史高明整治兩淮鹽法。

    明請增設副使一人,判官二人。

    孝宗初,鹽法壞,戶部尚書李敏請簡風憲大臣清理,乃命戶部侍郎李嗣於兩淮,刑部侍郎彭韶於兩浙,俱兼都禦史,賜敕遣之。

    弘治十四年,佥都禦史王璟督理兩淮鹽法。

    正德二年,兩淮則佥都禦史王瓊,閩、浙則佥都禦史張憲。

    後惟兩淮賦重,時遣大臣。

    十年,則刑部侍郎藍章。

    嘉靖七年,則副都禦史黃臣。

    三十二年,則副都禦史王紳。

    至三十九年,特命副都禦史鄢懋卿總理四運司,事權尤重。

    自隆慶二年,副都禦史龐尚鵬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後,遂無特遣大臣之事。

     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則困以病。

    故唐、宋以來,行以茶易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

    有官茶,有商茶,皆貯邊易馬。

    官茶間徵課鈔,商茶輸課略如鹽制。

     初,太祖令商人於産茶地買茶,納錢請引。

    引茶百斤,輸錢二百,不及引曰畸零,别置由帖給之。

    無由、引及茶引相離者,人得告捕。

    置茶局批驗所,稱較茶引不相當,即為私茶。

    凡犯私茶者,與私鹽同罪。

    私茶出境,與關隘不譏者,并論死。

    後又定茶引一道,輸錢千,照茶百斤;茶由一道,輸錢六百,照茶六十斤。

    既,又令納鈔,每引由一道,納鈔一貫。

     洪武初,定令:凡賣茶之地,令宣課司三十取一。

    四年,戶部言:“陝西漢中、金州、石泉、漢陰、平利、西鄉諸縣,茶園四十五頃,茶八十六萬馀株。

    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戶,茶二百三十八萬馀株。

    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

    無主茶園,令軍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馬。

    ”從之。

    於是諸産茶地設茶課司,定稅額,陝西二萬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萬斤。

    設茶馬司於秦、洮、河、雅渚州,自碉門、黎、雅抵朵甘、烏思藏,行茶之地五千馀裡。

    山後歸德諸州,西方諸部落,無不以馬售者。

     碉門、永甯、筠、連所産茶,名曰剪刀粗葉,惟西番用之,而商販未嘗出境。

    四川茶鹽都轉運使言:“宜别立茶局,徵其稅,易紅纓、氈衫、米、布、椒、蠟以資國用。

    而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給引販賣法,公私兩便。

    ”於是永甯、成都、筠、連皆設茶局矣。

     川人故以茶易毛布、毛纓諸物以償茶課。

    自定課額,立倉收貯,專用以市馬,民不敢私采,課額每虧,民多賠納。

    四川布政司以為言,乃聽民采摘,與番易貨。

    又诏天全六番司民,免其徭役,專令蒸烏茶易馬。

     初制,長河西等番商以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嚴州衛入黎州始達。

    茶馬司定價,馬一匹,茶千八百斤,於碉門茶課司給之。

    番商往複迂遠,而給茶太多。

    嚴州衛以為言,請置茶馬司於嚴州,而改貯碉門茶於其地,且驗馬高下以為茶數。

    诏茶馬司仍舊,而定上馬一匹,給茶百二十斤,中七十斤,駒五十斤。

     三十年改設秦州茶馬司於西甯,敕右軍都督曰:“近者私茶出境,互市者少,馬日貴而茶日賤,啟番人玩侮之心。

    檄秦、蜀二府,發都司官軍於松潘、碉門、黎、雅、河州、臨洮及入西番關口外,巡禁私茶之出境者。

    ”又遣驸馬都尉謝達谕蜀王椿曰:“國家榷茶,本資易馬。

    邊吏失譏,私販出境,惟易紅纓雜物。

    使番人坐收其利,而馬入中國者少,豈所以制戎狄哉!爾其谕布政司、都司,嚴為防禁,毋緻失利。

    ”  當是時,帝綢缪邊防,用茶易馬,固番人心,且以強中國。

    嘗謂戶部尚書郁新:“用陝西漢中茶三百萬斤,可得馬三萬匹,四川松、茂茶如之。

    ,販鬻之禁,不可不嚴。

    ”以故遣佥都禦史鄧文铿等察川、陝私茶;驸馬都尉歐陽倫以私茶坐死。

    又制金牌信符,命曹國公李景隆赍入番,與諸番要約,篆文上曰“皇帝聖旨”,左曰“合當差發”,右曰“不信者斬”。

    凡四十一面:洮州火把藏思囊日等族,牌四面,納馬三千五十匹;河州必裡衛西番二十九族,牌二十一面,納馬七千七百五匹;西甯曲先、阿端、罕東、安定四衛,巴哇、申中、申藏等族,牌十六面,納馬三千五十匹。

    下号金牌降諸番,上号藏内府以為契,三歲一遣官合符。

    其通道有二,一出河州,一出碉門,運茶五十馀萬斤,獲馬萬三千八百匹。

    太祖之馭番如此。

      永樂中,帝懷柔遠人,遞增茶斤。

    由是市馬者多,而茶不足。

    茶禁亦稍馳,多私出境。

    碉門茶馬司至用茶八萬馀斤,僅易馬七十匹,又多瘦損。

    乃申嚴茶禁,設洮州茶馬司,又設甘肅茶馬司於陝西行都司地。

    十三年特遣三禦史巡督陝西茶馬。

      太祖之禁私茶也,自三月至九月,月遣行人四員,巡視河州、臨洮、碉門、黎、雅。

    半年以内,遣二十四員,往來旁午。

    宣德十年,乃定三月一遣。

    自永樂時停止金牌信符,至是複給。

    未幾,番人為北狄所侵掠,徙居内地,金牌散失。

    而茶司亦以茶少,止以漢中茶易馬,且不給金牌,聽其以馬入貢而已。

      先是,洪武末,置成都、重慶、保甯、播州茶倉四所,令商人納米中茶。

    宣德中,定官茶百斤,加耗什一。

    中茶者,自遣人赴甘州、西甯,而支鹽於淮、浙以償費。

    商人恃文憑恣私販,官課數年不完。

    正統初,都禦史羅亨信言其弊,乃罷運茶支鹽例,令官運如故,以京官總理之。

     景泰中,罷遣行人。

    成化三年命禦史巡茶陝西。

    番人不樂禦史,馬至日少。

    乃取回禦史,仍遣行人,且令按察司巡察。

    已而巡察不專,兵部言其害,乃複遣禦史,歲一更,著為令。

    又以歲饑待振,複令商納粟中茶,且令茶百斤折銀五錢。

    商課折色自此始。

     弘治三年,禦史李鸾言:“茶馬司所積漸少,各邊馬耗,而陝西諸郡歲稔,無事易粟。

    請於西甯、河西、洮州三茶馬司召商中茶,每引不過百斤,每商不過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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