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八 禮六(吉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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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請仍專祭玉芝宮,複奉宣宗帝後冠服于太廟。
帝責汝謙妄議,谪外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
俟光宗升祔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
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
”章下禮部,卒不能從。
○親王從飨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
春夏于仁祖廟東庑,秋冬及歲除于德祖廟東庑,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
四年,進親王于殿内東壁。
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
正德中,禦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
諸王至今五六世矣,宜祧。
”禮官議不可。
嘉靖間,仍序列東庑。
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複進列東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
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于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
”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
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
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庑為近禮。
”報可。
○功臣配飨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
設青布帏六于太廟庭中,遣官分獻。
俟皇帝亞獻将畢,行禮。
每歲春秋享廟,則配食于仁祖廟之東庑。
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
春夏于仁祖廟西庑,秋冬于德祖廟西庑,設位東向,遂罷帏次之設。
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
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庑間。
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殁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
”于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
”制可。
已而命去布幄。
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于西庑,罷廖永安。
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
”帝以先帝所定,不從。
且令候太廟享畢,别遣官即其廟祭之。
洪熙元年,以張玉、硃能、姚廣孝配享太廟。
遣張輔、硃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
嘉靖九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
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
十六年,以武定侯郭勳奏,進其祖英。
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複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叙爵。
于是列英于桑世傑上,張玉、硃能于沐英下,基于世傑下。
二十四年,進諸配位于新太廟西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别嫌。
且至尊拜俯于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
”命複改西庑,遣官分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
我朝不宜獨阙。
”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内,左宗廟,右社稷。
廟制,殿五間,寝殿如之,門三間。
永樂八年,建秦
帝責汝謙妄議,谪外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
俟光宗升祔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
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
”章下禮部,卒不能從。
○親王從飨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
春夏于仁祖廟東庑,秋冬及歲除于德祖廟東庑,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
四年,進親王于殿内東壁。
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
正德中,禦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
諸王至今五六世矣,宜祧。
”禮官議不可。
嘉靖間,仍序列東庑。
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複進列東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
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于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
”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
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
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庑為近禮。
”報可。
○功臣配飨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
設青布帏六于太廟庭中,遣官分獻。
俟皇帝亞獻将畢,行禮。
每歲春秋享廟,則配食于仁祖廟之東庑。
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
春夏于仁祖廟西庑,秋冬于德祖廟西庑,設位東向,遂罷帏次之設。
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
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庑間。
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殁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
”于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
”制可。
已而命去布幄。
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于西庑,罷廖永安。
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
”帝以先帝所定,不從。
且令候太廟享畢,别遣官即其廟祭之。
洪熙元年,以張玉、硃能、姚廣孝配享太廟。
遣張輔、硃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
嘉靖九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
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
十六年,以武定侯郭勳奏,進其祖英。
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複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叙爵。
于是列英于桑世傑上,張玉、硃能于沐英下,基于世傑下。
二十四年,進諸配位于新太廟西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别嫌。
且至尊拜俯于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
”命複改西庑,遣官分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
我朝不宜獨阙。
”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内,左宗廟,右社稷。
廟制,殿五間,寝殿如之,門三間。
永樂八年,建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