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如是我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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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餐。
此狐可謂惡作劇,然亦頗快人意也。
亥有二首六身,是拆字之權輿矣。
漢代圖谶,多離合點畫。
至宋謝石輩,始以是術專門,然亦往往有奇驗。
乾隆甲戌,餘殿試後,尚未傳胪,在董文恪公家,偶遇一浙士,能拆字。
餘書一“墨”字。
浙士曰:“龍頭竟不屬君矣。
裡字拆之為二甲,下作四點,其二甲第四乎?然必入翰林。
四點庶字腳,土吉字頭,是庶吉士矣。
”後果然,又戊子秋,餘以漏言獲譴,獄頗急,日以一軍官伴守。
一董姓軍官雲能拆字。
餘書“董”字使拆。
董曰:“公遠戍矣。
是千裡萬裡也。
”餘又書“名”字。
董曰:“下為口字,上為外字偏旁,是口外矣。
日在西為夕,其西域乎?”問:“将來得歸否?”曰:“字形類君,亦類召,必賜環也。
”問:“在何年?”曰:“口為四字之外圍,而中缺兩筆,其不足四年乎?今年戊子,至四年為辛卯,夕字卯之偏旁,亦相合也。
”果從軍烏魯木齊,以辛卯六月還京。
蓋精神所動,鬼神通之;氣機所萌,形象兆之。
與揲蓍灼龜,事同一理,似神異而非神異也。
醫者胡宮山,不知何許人。
或曰:“本姓金,實吳三桂之間諜。
三桂敗,乃變易姓名。
”事無左證,莫之詳也。
餘六七歲時及見之,年八十餘矣,輕捷如猿猱,技擊絕倫。
嘗舟行,夜遇盜,手無寸刃,惟倒持一煙筒,揮霍如風,七八人并刺中鼻孔仆。
然最畏鬼,一生不敢獨睡。
言少年嘗遇一僵屍,揮拳擊之,如中木石,幾為所搏,幸躍上高樹之頂。
屍繞樹踴距,至曉乃抱木不動。
有鈴馱群過,始敢下視。
白毛遍體,目赤如丹砂,指如曲鈎,齒露唇外如利刃。
怖幾失魂。
又嘗宿山店,夜覺被中蠕蠕動,疑為蛇鼠;俄枝梧撐拄,漸長漸巨,突出并枕,乃一裸婦人。
雙臂抱持,如巨ㄌ束縛,接吻噓氣,血腥貫鼻,不覺暈絕。
次日得灌救,乃蘇。
自是膽裂,黃昏以後,遇風聲月影,即惴惴卻步雲。
南皮令居公钅宏,在州縣幕二十年,練習案牍,聘币無虛歲。
擁資既厚,乃援例得官,以為駕輕車就熟路也。
比莅任,乃愦愦如木雞;兩造争辯,辄面頳語澀,不能出一字;見上官,進退應對,無不颠倒。
越歲餘,遂以才力不及劾。
解組之日,夢蓬首垢面人長揖曰:“君已罷官,吾從此别矣。
”霍然驚醒,覺心境頓開。
貧無歸計,複理舊業,則精明果決,又判斷如流矣。
所見者其夙冤耶?抑即昌黎所送之窮鬼耶? 裘文達公言:官詹事時,遇值日,五鼓赴圓明園。
中途見路旁高柳下,燈火圍繞,似有他故。
至則一護軍缢于樹,衆解而救之。
良久得蘇,自言過此暫憩,見路旁小室中有燈光,一少婦坐圓窗中招我。
逾窗入,甫一俯首,項已被挂矣,蓋缢鬼變形求代也。
此事所在多有,此鬼乃能幻屋宇,設繩索,為可異耳。
又先農壇西北文昌閣之南(文昌閣俗曰高廟),彙有積水,亦往往有溺鬼誘人。
餘十三四時,見一人無故入水,已沒半身。
衆噪而挽之,始強回;癡坐良久,漸有醒意。
問何所苦而自沉。
曰:“實無所苦。
但渴甚,見一茶肆,趨往求飲,猶記其門懸匾額,粉闆青字,曰‘對瀛館’也。
”命名頗有文義,誰題之、誰書之乎?此鬼更奇矣。
山東劉君善谟,餘丁卯同年也,以其黠巧,皆戲呼曰“劉鬼谷”。
劉故诙諧,亦時以自稱。
于是鬼谷名大著,而其字若别号,人轉不知。
乾隆辛未,僦校尉營一小宅。
田白岩偶過閑話,四顧慨然曰:“此鳳眼張三舊居也,門庭如故,埋香黃土已二十餘年矣。
”劉駭然曰:“自蔔此居,吾數夢豔婦來往堂庑間,其若人乎?”白岩問其狀,良是。
劉沉思久之,拊幾曰:“何物淫鬼,敢魅劉鬼谷!果現形,必痛扌失之。
”白岩曰:“此婦在時,真鬼谷子,捭阖百變,為所颠倒者多矣。
假鬼谷子何足雲!京師大矣,何必定與鬼同住?”力勸之别徙。
餘亦嘗訪劉于此,憶斜對戈芥舟宅約六七家。
今不能指其處矣。
史太常松濤言:初官戶部主事時,居安南營,與一孀婦鄰。
一夕盜入孀婦家,穴壁已穿矣。
忽大呼曰:“有鬼!”狼狽越牆去。
迄不知其何所見也。
豈神或哀其茕獨,陰相之欤!又戈東長前輩一日飯罷,坐階下看菊。
忽聞大呼曰:“有賊!”其聲喑嗚,如牛鳴盎中。
舉家駭異。
俄連呼不已,谛聽乃在庑下爐坑内。
急邀邏者來,啟視,則亻累然一餓夫,昂首長跪。
自言前兩夕乘暗闌入,伏匿此坑,冀夜深出竊。
不虞二更微雨,夫人命移腌齑兩甕置坑闆上,遂不能出。
尚冀雨霁移下,乃兩日不移。
饑不可忍,自思出而被執,罪不過杖;不出則終為餓鬼。
故反作聲自呼耳。
其事極奇,而實為情理所必至,錄之亦足資一粲也。
河間府吏劉啟新,粗知文義。
一日問人曰:“枭鳥、破鏡是何物?”或對曰:“枭鳥食母,破鏡食父,均不孝之物也。
”劉拊掌曰:“是矣。
吾患寒疾,昏懵中魂至冥司,見二官連幾坐。
一吏持牍請曰:‘某處狐為其孫齧殺,禽獸無知,難責以人理。
今惟議抵,不科不孝之罪。
’左一官曰:‘狐與他獸有别。
已煉形成人者,宜斷以人律;未煉形成人者,自宜仍斷以獸律。
’右一官曰:‘不然,禽獸他事與人殊,至親屬天性,則與人一理。
先王誅枭鳥、破鏡,不以禽獸而貸也。
宜仍科不孝,付地獄。
’左一官首肯曰:‘公言是。
’俄吏抱牍下,以掌扌國吾,悸而蘇。
所言曆曆皆記,惟不解枭鳥、破鏡語。
竊疑為不孝之鳥獸,今果然也。
”案此事新奇,故陰府亦煩商酌。
知獄情萬變,難執一端。
據餘所見,事出律例之外者:一人外出,訛傳已死。
其父母因鬻婦為人妾。
夫歸,迫于父母,弗能訟也。
潛至娶者家,伺隙一見,竟攜以逃。
越歲緝獲,以為非奸,則已别嫁;以為奸,則本其故夫。
官無律可引也。
又劫盜之中,别有一類,曰趕蛋。
不為盜,而為盜之盜。
每伺盜外出,或襲其巢,或要諸路,奪所劫之财。
一日互相格鬥,并執至官。
以為非盜,則實強掠;以為盜,則所掠乃盜贓。
官亦無律可引也。
又有奸而懷孕者,決罰後,官依律判生子還奸夫。
後生子,本夫恨而殺之,奸夫控故殺其子。
雖有律可引,而終覺奸夫所訴,有理無情;本夫所為,有情無理,無以持其平也。
不知彼地下冥官,遇此等事,又作何判斷耳? 豐宜門外風氏園古松,前輩多有題詠。
錢香樹先生尚見之,今已薪矣。
何華峰雲:“相傳松未枯時,每風靜月明,或聞絲竹。
一巨公偶遊其地,偕賓友夜往聽之。
二鼓後,有琵琶聲,似出樹腹,似在樹杪。
久之,小聲緩唱曰:“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
繡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
”巨公叱曰:“何物老魅,敢對我作此淫詞!”戛然而止。
俄登登複作,又唱曰:“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
”巨公點首曰:“此乃差近風雅。
”餘音搖曳之際,微聞樹外悄語曰:“此老殊易與,但作此等語言,便生歡喜。
”撥剌一響,有如弦斷。
再聽之,寂然矣。
佃戶卞晉寶,息耕隴畔,枕塊暫眠。
朦胧中聞人語曰:“昨官中有何事?”一人答曰:“昨勘某人繼妻,斷予鐵杖百。
雖是病容,尚眉目如畫,肌肉如凝脂。
每受一杖,哀呼宛轉,如風引洞箫,使人心碎。
吾手顫不得下,幾反受鞭。
”問者太息曰:“惟其如是之妖媚,故蠱惑其夫,荼毒前妻兒女,造種種惡業也。
”晉寶私念:是何官府,乃用鐵杖?欲起問之。
欠伸拭目,乃荒煙蔓草,四顧阒然。
故城賈漢恒言:張二酉、張三辰,兄弟也。
二酉先卒,三辰撫侄如己出,理田産,謀婚娶,皆殚竭心力。
侄病瘵,經營醫藥,殆廢寝食。
侄殁後,恒忽忽如有失,人皆稱其友愛。
越數歲,病革,昏瞀中自語曰:“咄咄怪事!頃到冥司,二兄訴我殺其子,斬其祀,豈不冤哉?”自是口中時喃喃,不甚可辨。
一日稍蘇,曰:“吾之過矣。
兄對閻羅數我曰:‘此子非水可化誨者,汝為叔父,去父一間耳。
乃知養而不知教,縱所欲為,恐拂其意。
使恣情花柳,得惡疾以終。
非汝殺之而誰乎?’吾茫然無以應也,吾悔晚矣。
”反手自椎而殁。
三辰所為,亦末俗之所難。
坐以殺侄,《春秋》責備賢者耳;然要不得謂二酉苛也。
平定王執信,餘己卯所取士也。
乞餘志其繼母墓,稱母生一弟,曰執蒲;庶出一弟,曰執璧。
平時飲食衣服,三子無所異;遇有過,責詈捶楚,亦三子無所異也。
賢哉,數語盡之矣。
錢遵王《讀書敏求記》載:趙清常殁,子孫鬻其遺書,武康山中,白晝鬼哭,聚必有散,何所見之不達耶?明壽甯侯故第在興濟,斥賣略盡,惟廳事僅存。
後鬻其木于先祖。
拆卸之日,匠者亦聞柱中有泣聲。
千古癡魂,殆同一轍。
餘嘗與董曲江言:“大地山河,佛氏尚以為泡影,區區者複何足雲。
我百年後,倘圖書器玩,散落人間,使賞鑒家指點摩挲曰:‘此紀曉岚故物。
’是亦佳話,何所恨哉!”曲江曰:“君作是言,名心尚在。
餘則謂消閑遣日,不能不借此自娛。
至我已弗存,其他何有?任其飽蟲鼠,委泥沙耳。
故我書無印記,硯無銘識,正如好花朗月,勝水名山,偶與我逢,便為我有。
迨雲煙過眼,不複問為誰家物矣。
何必镌号題名,為後人作計哉!”所見尤灑脫也。
職官奸仆婦,罪止奪俸,以家庭暱匿近,幽暧難明,律意深微,防誣蔑反噬之漸也。
然橫幹強迫,陰譴實嚴。
戴遂堂先生言:康熙末,有世家子挾污仆婦。
仆氣結成噎膈。
時婦已孕,仆臨殁,以手摩腹曰:“男耶?女耶?能為我複仇耶?”後生一女,稍長,極慧豔。
世家子又納為妾,生一子。
文園消渴,俄夭天年。
女帷簿不修,竟公庭涉訟,大損家聲。
十許年中,婦缟袂扶棺,女青衫對簿,先生皆目見之,如相距數日耳。
豈非怨毒所鐘,
此狐可謂惡作劇,然亦頗快人意也。
亥有二首六身,是拆字之權輿矣。
漢代圖谶,多離合點畫。
至宋謝石輩,始以是術專門,然亦往往有奇驗。
乾隆甲戌,餘殿試後,尚未傳胪,在董文恪公家,偶遇一浙士,能拆字。
餘書一“墨”字。
浙士曰:“龍頭竟不屬君矣。
裡字拆之為二甲,下作四點,其二甲第四乎?然必入翰林。
四點庶字腳,土吉字頭,是庶吉士矣。
”後果然,又戊子秋,餘以漏言獲譴,獄頗急,日以一軍官伴守。
一董姓軍官雲能拆字。
餘書“董”字使拆。
董曰:“公遠戍矣。
是千裡萬裡也。
”餘又書“名”字。
董曰:“下為口字,上為外字偏旁,是口外矣。
日在西為夕,其西域乎?”問:“将來得歸否?”曰:“字形類君,亦類召,必賜環也。
”問:“在何年?”曰:“口為四字之外圍,而中缺兩筆,其不足四年乎?今年戊子,至四年為辛卯,夕字卯之偏旁,亦相合也。
”果從軍烏魯木齊,以辛卯六月還京。
蓋精神所動,鬼神通之;氣機所萌,形象兆之。
與揲蓍灼龜,事同一理,似神異而非神異也。
醫者胡宮山,不知何許人。
或曰:“本姓金,實吳三桂之間諜。
三桂敗,乃變易姓名。
”事無左證,莫之詳也。
餘六七歲時及見之,年八十餘矣,輕捷如猿猱,技擊絕倫。
嘗舟行,夜遇盜,手無寸刃,惟倒持一煙筒,揮霍如風,七八人并刺中鼻孔仆。
然最畏鬼,一生不敢獨睡。
言少年嘗遇一僵屍,揮拳擊之,如中木石,幾為所搏,幸躍上高樹之頂。
屍繞樹踴距,至曉乃抱木不動。
有鈴馱群過,始敢下視。
白毛遍體,目赤如丹砂,指如曲鈎,齒露唇外如利刃。
怖幾失魂。
又嘗宿山店,夜覺被中蠕蠕動,疑為蛇鼠;俄枝梧撐拄,漸長漸巨,突出并枕,乃一裸婦人。
雙臂抱持,如巨ㄌ束縛,接吻噓氣,血腥貫鼻,不覺暈絕。
次日得灌救,乃蘇。
自是膽裂,黃昏以後,遇風聲月影,即惴惴卻步雲。
南皮令居公钅宏,在州縣幕二十年,練習案牍,聘币無虛歲。
擁資既厚,乃援例得官,以為駕輕車就熟路也。
比莅任,乃愦愦如木雞;兩造争辯,辄面頳語澀,不能出一字;見上官,進退應對,無不颠倒。
越歲餘,遂以才力不及劾。
解組之日,夢蓬首垢面人長揖曰:“君已罷官,吾從此别矣。
”霍然驚醒,覺心境頓開。
貧無歸計,複理舊業,則精明果決,又判斷如流矣。
所見者其夙冤耶?抑即昌黎所送之窮鬼耶? 裘文達公言:官詹事時,遇值日,五鼓赴圓明園。
中途見路旁高柳下,燈火圍繞,似有他故。
至則一護軍缢于樹,衆解而救之。
良久得蘇,自言過此暫憩,見路旁小室中有燈光,一少婦坐圓窗中招我。
逾窗入,甫一俯首,項已被挂矣,蓋缢鬼變形求代也。
此事所在多有,此鬼乃能幻屋宇,設繩索,為可異耳。
又先農壇西北文昌閣之南(文昌閣俗曰高廟),彙有積水,亦往往有溺鬼誘人。
餘十三四時,見一人無故入水,已沒半身。
衆噪而挽之,始強回;癡坐良久,漸有醒意。
問何所苦而自沉。
曰:“實無所苦。
但渴甚,見一茶肆,趨往求飲,猶記其門懸匾額,粉闆青字,曰‘對瀛館’也。
”命名頗有文義,誰題之、誰書之乎?此鬼更奇矣。
山東劉君善谟,餘丁卯同年也,以其黠巧,皆戲呼曰“劉鬼谷”。
劉故诙諧,亦時以自稱。
于是鬼谷名大著,而其字若别号,人轉不知。
乾隆辛未,僦校尉營一小宅。
田白岩偶過閑話,四顧慨然曰:“此鳳眼張三舊居也,門庭如故,埋香黃土已二十餘年矣。
”劉駭然曰:“自蔔此居,吾數夢豔婦來往堂庑間,其若人乎?”白岩問其狀,良是。
劉沉思久之,拊幾曰:“何物淫鬼,敢魅劉鬼谷!果現形,必痛扌失之。
”白岩曰:“此婦在時,真
假鬼谷子何足雲!京師大矣,何必定與鬼同住?”力勸之别徙。
餘亦嘗訪劉于此,憶斜對戈芥舟宅約六七家。
今不能指其處矣。
史太常松濤言:初官戶部主事時,居安南營,與一孀婦鄰。
一夕盜入孀婦家,穴壁已穿矣。
忽大呼曰:“有鬼!”狼狽越牆去。
迄不知其何所見也。
豈神或哀其茕獨,陰相之欤!又戈東長前輩一日飯罷,坐階下看菊。
忽聞大呼曰:“有賊!”其聲喑嗚,如牛鳴盎中。
舉家駭異。
俄連呼不已,谛聽乃在庑下爐坑内。
急邀邏者來,啟視,則亻累然一餓夫,昂首長跪。
自言前兩夕乘暗闌入,伏匿此坑,冀夜深出竊。
不虞二更微雨,夫人命移腌齑兩甕置坑闆上,遂不能出。
尚冀雨霁移下,乃兩日不移。
饑不可忍,自思出而被執,罪不過杖;不出則終為餓鬼。
故反作聲自呼耳。
其事極奇,而實為情理所必至,錄之亦足資一粲也。
河間府吏劉啟新,粗知文義。
一日問人曰:“枭鳥、破鏡是何物?”或對曰:“枭鳥食母,破鏡食父,均不孝之物也。
”劉拊掌曰:“是矣。
吾患寒疾,昏懵中魂至冥司,見二官連幾坐。
一吏持牍請曰:‘某處狐為其孫齧殺,禽獸無知,難責以人理。
今惟議抵,不科不孝之罪。
’左一官曰:‘狐與他獸有别。
已煉形成人者,宜斷以人律;未煉形成人者,自宜仍斷以獸律。
’右一官曰:‘不然,禽獸他事與人殊,至親屬天性,則與人一理。
先王誅枭鳥、破鏡,不以禽獸而貸也。
宜仍科不孝,付地獄。
’左一官首肯曰:‘公言是。
’俄吏抱牍下,以掌扌國吾,悸而蘇。
所言曆曆皆記,惟不解枭鳥、破鏡語。
竊疑為不孝之鳥獸,今果然也。
”案此事新奇,故陰府亦煩商酌。
知獄情萬變,難執一端。
據餘所見,事出律例之外者:一人外出,訛傳已死。
其父母因鬻婦為人妾。
夫歸,迫于父母,弗能訟也。
潛至娶者家,伺隙一見,竟攜以逃。
越歲緝獲,以為非奸,則已别嫁;以為奸,則本其故夫。
官無律可引也。
又劫盜之中,别有一類,曰趕蛋。
不為盜,而為盜之盜。
每伺盜外出,或襲其巢,或要諸路,奪所劫之财。
一日互相格鬥,并執至官。
以為非盜,則實強掠;以為盜,則所掠乃盜贓。
官亦無律可引也。
又有奸而懷孕者,決罰後,官依律判生子還奸夫。
後生子,本夫恨而殺之,奸夫控故殺其子。
雖有律可引,而終覺奸夫所訴,有理無情;本夫所為,有情無理,無以持其平也。
不知彼地下冥官,遇此等事,又作何判斷耳? 豐宜門外風氏園古松,前輩多有題詠。
錢香樹先生尚見之,今已薪矣。
何華峰雲:“相傳松未枯時,每風靜月明,或聞絲竹。
一巨公偶遊其地,偕賓友夜往聽之。
二鼓後,有琵琶聲,似出樹腹,似在樹杪。
久之,小聲緩唱曰:“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
繡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
”巨公叱曰:“何物老魅,敢對我作此淫詞!”戛然而止。
俄登登複作,又唱曰:“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
”巨公點首曰:“此乃差近風雅。
”餘音搖曳之際,微聞樹外悄語曰:“此老殊易與,但作此等語言,便生歡喜。
”撥剌一響,有如弦斷。
再聽之,寂然矣。
佃戶卞晉寶,息耕隴畔,枕塊暫眠。
朦胧中聞人語曰:“昨官中有何事?”一人答曰:“昨勘某人繼妻,斷予鐵杖百。
雖是病容,尚眉目如畫,肌肉如凝脂。
每受一杖,哀呼宛轉,如風引洞箫,使人心碎。
吾手顫不得下,幾反受鞭。
”問者太息曰:“惟其如是之妖媚,故蠱惑其夫,荼毒前妻兒女,造種種惡業也。
”晉寶私念:是何官府,乃用鐵杖?欲起問之。
欠伸拭目,乃荒煙蔓草,四顧阒然。
故城賈漢恒言:張二酉、張三辰,兄弟也。
二酉先卒,三辰撫侄如己出,理田産,謀婚娶,皆殚竭心力。
侄病瘵,經營醫藥,殆廢寝食。
侄殁後,恒忽忽如有失,人皆稱其友愛。
越數歲,病革,昏瞀中自語曰:“咄咄怪事!頃到冥司,二兄訴我殺其子,斬其祀,豈不冤哉?”自是口中時喃喃,不甚可辨。
一日稍蘇,曰:“吾之過矣。
兄對閻羅數我曰:‘此子非水可化誨者,汝為叔父,去父一間耳。
乃知養而不知教,縱所欲為,恐拂其意。
使恣情花柳,得惡疾以終。
非汝殺之而誰乎?’吾茫然無以應也,吾悔晚矣。
”反手自椎而殁。
三辰所為,亦末俗之所難。
坐以殺侄,《春秋》責備賢者耳;然要不得謂二酉苛也。
平定王執信,餘己卯所取士也。
乞餘志其繼母墓,稱母生一弟,曰執蒲;庶出一弟,曰執璧。
平時飲食衣服,三子無所異;遇有過,責詈捶楚,亦三子無所異也。
賢哉,數語盡之矣。
錢遵王《讀書敏求記》載:趙清常殁,子孫鬻其遺書,武康山中,白晝鬼哭,聚必有散,何所見之不達耶?明壽甯侯故第在興濟,斥賣略盡,惟廳事僅存。
後鬻其木于先祖。
拆卸之日,匠者亦聞柱中有泣聲。
千古癡魂,殆同一轍。
餘嘗與董曲江言:“大地山河,佛氏尚以為泡影,區區者複何足雲。
我百年後,倘圖書器玩,散落人間,使賞鑒家指點摩挲曰:‘此紀曉岚故物。
’是亦佳話,何所恨哉!”曲江曰:“君作是言,名心尚在。
餘則謂消閑遣日,不能不借此自娛。
至我已弗存,其他何有?任其飽蟲鼠,委泥沙耳。
故我書無印記,硯無銘識,正如好花朗月,勝水名山,偶與我逢,便為我有。
迨雲煙過眼,不複問為誰家物矣。
何必镌号題名,為後人作計哉!”所見尤灑脫也。
職官奸仆婦,罪止奪俸,以家庭暱匿近,幽暧難明,律意深微,防誣蔑反噬之漸也。
然橫幹強迫,陰譴實嚴。
戴遂堂先生言:康熙末,有世家子挾污仆婦。
仆氣結成噎膈。
時婦已孕,仆臨殁,以手摩腹曰:“男耶?女耶?能為我複仇耶?”後生一女,稍長,極慧豔。
世家子又納為妾,生一子。
文園消渴,俄夭天年。
女帷簿不修,竟公庭涉訟,大損家聲。
十許年中,婦缟袂扶棺,女青衫對簿,先生皆目見之,如相距數日耳。
豈非怨毒所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