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灤陽消夏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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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居。
擾攘戲侮,至杯盤自舞,幾榻自行。
葉告張真人。
真人以委法官,先書一符,甫張而裂。
次牒都城隍,亦無驗。
法官曰:“是必天狐,非拜章不可。
”乃建道場七日。
至三日,狐猶诟詈。
至四日,乃婉詞請和,葉不欲與為難,亦祈不竟其事。
真人曰:“章已拜,不可追矣。
”至七日,忽聞格鬥砰石訇,門窗破堕,薄暮尚未已。
法官又檄他神相助,乃就擒,以罂貯之,埋廣渠門外。
餘嘗問真人驅役鬼神之故,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
大抵鬼神皆受役于印,而符箓則掌于法官。
真人如官長,法官如吏胥。
真人非法官不能為符箓,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箓亦不靈。
中間有驗有不驗,則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準或駁,不能一一必行耳。
”此言頗近理。
又問設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制伏否?曰:“譬大吏經行,劫盜自然避匿。
倘或無知猖獗,突犯雙旌,雖手握兵符,征調不及,一時亦無如之何。
”此言亦頗笃實。
然則一切神奇之說,皆附會也。
朱子穎運使信:守泰安日,聞有士人至岱嶽深處,忽人語出石壁中,曰:“何處經香,豈有轉世人來耶?”砉刂然震響,石壁中開,貝阙瓊樓,湧現峰頂,有耆儒冠帶下迎。
士人駭愕,問此何地。
曰:“此經香閣也。
”士人叩經香之義。
曰:“其說長矣,請坐講之。
昔尼山删定,垂教萬年,大義微言,遞相授受。
漢代諸儒,去古未遠,訓诂箋注,類能窺先聖之心。
又淳樸未漓,無植黨争名之習,惟各傳師說,笃溯淵源。
沿及有唐,斯文未改。
迨乎北宋,勒為注疏十三部,先聖嘉焉。
諸大儒慮新說日興,漸成絕學,建是閣以貯之。
中為初本,以五色玉為函,尊聖教也。
配以曆代官刊之本,以白玉為函,昭帝王表章之功也。
皆南面。
左右則各家私刊之本,每一部成,必取初印精好者,按次時代,庋置斯閣,以蒼玉為函,獎汲古之勤也。
皆東西面。
并以珊瑚為簽,黃金作鎖鑰。
東西兩庑以沉檀為幾,錦鏽為茵。
諸大儒之神,歲一來視,相與列坐于斯閣。
後三楹則唐以前諸儒經義,帙以纂組,收為一庫。
自是以外,雖著述等身,聲華蓋代,總聽其自貯名山,不得入此門一步焉,先聖之志也。
諸書至子刻午刻,一字一句,皆發濃香,故題曰經香。
蓋一元斡運,二氣絪緼,陰起午中,陽生子半。
聖人之心,與天地通。
諸大儒闡發聖人之理,其精奧亦與天地通,故相感也。
然必傳是學者始聞之,他人則否。
世儒于此十三部,或焚膏繼晷,鑽仰終身;或鍛煉苛求,百端掊擊,亦各因其性識之所根耳。
君四世前為刻工,曾手刊《周禮》半部,故餘香尚在,吾得以知君之來。
”因引使周覽閣庑,款以茗果。
送别曰:“君善自愛,此地不易至也。
”士人回顧,惟萬峰插天,杳無人迹。
案此事荒誕,殆尊漢學者之寓言。
夫漢儒以訓诂專門,宋儒以義理相尚。
似漢學粗而宋學精,然不明訓诂,義理何自而知。
概用诋诽,視猶土苴,未免既成大辂,追斥椎輪;得濟迷川,遽焚寶筏。
于是攻宋儒者又紛紛而起。
故餘撰《四庫全書·詩部總叙》有曰,宋儒之攻漢儒,非為說經起見也,特求勝于漢儒而已。
後人之攻宋儒,亦非為說經起見也,特不平宋儒之诋漢儒而已。
韋蘇州詩曰:“水性自雲靜,石中亦無聲;如何兩相激,雷轉空山驚。
”此之謂矣。
平心而論,《易》自王弼始變舊說,為宋學之萌芽。
宋儒不攻《孝經》,詞義明顯。
宋儒所争,隻今文古文字句,亦無關宏旨,均姑置弗議。
至《尚書》、《三禮》、《三傳》、《毛詩》、《爾雅》諸注疏,皆根據古義,斷非宋儒所論。
《論語》、《孟子》,宋儒積一生精力,字斟句酌,亦斷非漢儒所及。
蓋漢儒重師傳,淵源有自。
宋儒尚心悟,研索易深。
漢儒或執舊文,過于信傳。
宋儒或憑臆斷,勇于改經。
計其得失,亦複相當。
惟漢儒之學,非讀書稽古,不能下一語。
宋儒之學,則人人皆可以空談。
其間蘭艾同生,誠有不盡餍人心者,是嗤點之所自來。
此種虛構之詞,亦非無因而作也。
曹司農竹虛言:其族兄自歙往揚州,途經友人家。
時盛夏,延坐書屋,甚軒爽。
暮欲下榻其中,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
曹強居之。
夜半,有物自門隙蠕蠕入,薄如夾紙。
入室後,漸開展作人形,乃女子也。
曹殊不畏。
忽披發吐舌,作缢鬼狀。
曹笑曰:“猶是發,但稍亂;猶是舌,但稍長。
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
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況無首耶!”鬼技窮,倏然滅。
及歸途再宿,夜半門隙又蠕動。
甫露其首,辄唾曰:“又此敗興物耶!”竟不入。
此與嵇中散事相類。
夫虎不食醉人,不知畏也。
大抵畏則心亂,心亂則神渙,神渙則鬼得乘之。
不畏則心定,心定則神全,神全則沴戾之氣不能幹。
故記中散是事者,稱“神志湛然,鬼慚而去。
”董曲江言:默庵先生為總漕時,署有土神馬神二祠,惟土神有配。
其少子恃才兀傲,謂土神于思老翁,不應擁豔婦;馬神年少,正為嘉耦。
徑移女像于馬神祠。
俄眩仆不知人。
默庵先生聞其事,親禱,移還乃蘇。
又聞河間學署有土神,亦配以女像。
有訓導謂黉宮不可塑婦人,乃别建一小祠遷焉。
土神憑其幼孫語曰:“汝理雖正,而心則私,正欲廣汝宅耳,吾不服也。
”訓導方侃侃談古禮,猝中其隐,大駭,乃終任不敢居是室。
二事相近。
或曰:“訓導遷廟猶以禮,董渎神甚矣,譴當重。
”餘謂董少年放誕耳。
訓導内挾私心,使己有利;外假公義,使人無詞。
微神發其陰謀,人尚以為能正祀典也。
《春秋》誅心,訓導譴當重于董。
戲術皆手法捷耳,然亦實有般運術(宋人書搬運皆作般)。
憶小時在外祖雪峰先生家,一術士置杯酒于案,舉掌拍之,杯陷入案中,口與案平。
然扪案下,不見杯底。
少頃取出,案如故。
此或障目法也。
又舉魚脍一巨碗,抛擲空中不見。
令其取回,則曰:“不能矣,在書室畫廚夾屜中,公等自取耳。
”時以賓從雜遝,書室多古器,已嚴扃。
且夾屜高僅二寸,碗高三四寸許,斷不可入,疑其妄。
姑呼鑰啟視,則碗置案上,換貯佛手五。
原貯佛手之盤,乃換貯魚脍,藏夾屜中,是非般運術乎?理所必無,事所或有,類如此,然實亦理之所有。
狐怪山魈,盜取人物不為異,能劾禁狐怪山魈者亦不為異。
既能劾禁,即可以役使;既能盜取人物,即可以代人盜取物。
夫又何異焉?舊仆莊壽言:昔事某官,見一官侵晨至,又一官續至,皆契交也,其狀若密遞消息者。
俄皆去,主人亦命駕遞出。
至黃昏乃歸,車殆馬煩,不勝困憊。
俄前二官又至,燈下或附耳,或點首,或搖手,或蹙眉,或拊掌,不知所議何事。
漏下二鼓,我遙聞北窗外吃吃有笑聲,室中弗聞也。
方疑惑間,忽又聞長歎一聲曰:“
擾攘戲侮,至杯盤自舞,幾榻自行。
葉告張真人。
真人以委法官,先書一符,甫張而裂。
次牒都城隍,亦無驗。
法官曰:“是必天狐,非拜章不可。
”乃建道場七日。
至三日,狐猶诟詈。
至四日,乃婉詞請和,葉不欲與為難,亦祈不竟其事。
真人曰:“章已拜,不可追矣。
”至七日,忽聞格鬥砰石訇,門窗破堕,薄暮尚未已。
法官又檄他神相助,乃就擒,以罂貯之,埋廣渠門外。
餘嘗問真人驅役鬼神之故,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
大抵鬼神皆受役于印,而符箓則掌于法官。
真人如官長,法官如吏胥。
真人非法官不能為符箓,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箓亦不靈。
中間有驗有不驗,則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準或駁,不能一一必行耳。
”此言頗近理。
又問設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制伏否?曰:“譬大吏經行,劫盜自然避匿。
倘或無知猖獗,突犯雙旌,雖手握兵符,征調不及,一時亦無如之何。
”此言亦頗笃實。
然則一切神奇之說,皆附會也。
朱子穎運使信:守泰安日,聞有士人至岱嶽深處,忽人語出石壁中,曰:“何處經香,豈有轉世人來耶?”砉刂然震響,石壁中開,貝阙瓊樓,湧現峰頂,有耆儒冠帶下迎。
士人駭愕,問此何地。
曰:“此經香閣也。
”士人叩經香之義。
曰:“其說長矣,請坐講之。
昔尼山删定,垂教萬年,大義微言,遞相授受。
漢代諸儒,去古未遠,訓诂箋注,類能窺先聖之心。
又淳樸未漓,無植黨争名之習,惟各傳師說,笃溯淵源。
沿及有唐,斯文未改。
迨乎北宋,勒為注疏十三部,先聖嘉焉。
諸大儒慮新說日興,漸成絕學,建是閣以貯之。
中為初本,以五色玉為函,尊聖教也。
配以曆代官刊之本,以白玉為函,昭帝王表章之功也。
皆南面。
左右則各家私刊之本,每一部成,必取初印精好者,按次時代,庋置斯閣,以蒼玉為函,獎汲古之勤也。
皆東西面。
并以珊瑚為簽,黃金作鎖鑰。
東西兩庑以沉檀為幾,錦鏽為茵。
諸大儒之神,歲一來視,相與列坐于斯閣。
後三楹則唐以前諸儒經義,帙以纂組,收為一庫。
自是以外,雖著述等身,聲華蓋代,總聽其自貯名山,不得入此門一步焉,先聖之志也。
諸書至子刻午刻,一字一句,皆發濃香,故題曰經香。
蓋一元斡運,二氣絪緼,陰起午中,陽生子半。
聖人之心,與天地通。
諸大儒闡發聖人之理,其精奧亦與天地通,故相感也。
然必傳是學者始聞之,他人則否。
世儒于此十三部,或焚膏繼晷,鑽仰終身;或鍛煉苛求,百端掊擊,亦各因其性識之所根耳。
君四世前為刻工,曾手刊《周禮》半部,故餘香尚在,吾得以知君之來。
”因引使周覽閣庑,款以茗果。
送别曰:“君善自愛,此地不易至也。
”士人回顧,惟萬峰插天,杳無人迹。
案此事荒誕,殆尊漢學者之寓言。
夫漢儒以訓诂專門,宋儒以義理相尚。
似漢學粗而宋學精,然不明訓诂,義理何自而知。
概用诋诽,視猶土苴,未免既成大辂,追斥椎輪;得濟迷川,遽焚寶筏。
于是攻宋儒者又紛紛而起。
故餘撰《四庫全書·詩部總叙》有曰,宋儒之攻漢儒,非為說經起見也,特求勝于漢儒而已。
後人之攻宋儒,亦非為說經起見也,特不平宋儒之诋漢儒而已。
韋蘇州詩曰:“水性自雲靜,石中亦無聲;如何兩相激,雷轉空山驚。
”此之謂矣。
平心而論,《易》自王弼始變舊說,為宋學之萌芽。
宋儒不攻《孝經》,詞義明顯。
宋儒所争,隻今文古文字句,亦無關宏旨,均姑置弗議。
至《
《
蓋漢儒重師傳,淵源有自。
宋儒尚心悟,研索易深。
漢儒或執舊文,過于信傳。
宋儒或憑臆斷,勇于改經。
計其得失,亦複相當。
惟漢儒之學,非讀書稽古,不能下一語。
宋儒之學,則人人皆可以空談。
其間蘭艾同生,誠有不盡餍人心者,是嗤點之所自來。
此種虛構之詞,亦非無因而作也。
曹司農竹虛言:其族兄自歙往揚州,途經友人家。
時盛夏,延坐書屋,甚軒爽。
暮欲下榻其中,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
曹強居之。
夜半,有物自門隙蠕蠕入,薄如夾紙。
入室後,漸開展作人形,乃女子也。
曹殊不畏。
忽披發吐舌,作缢鬼狀。
曹笑曰:“猶是發,但稍亂;猶是舌,但稍長。
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
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況無首耶!”鬼技窮,倏然滅。
及歸途再宿,夜半門隙又蠕動。
甫露其首,辄唾曰:“又此敗興物耶!”竟不入。
此與嵇中散事相類。
夫虎不食醉人,不知畏也。
大抵畏則心亂,心亂則神渙,神渙則鬼得乘之。
不畏則心定,心定則神全,神全則沴戾之氣不能幹。
故記中散是事者,稱“神志湛然,鬼慚而去。
”董曲江言:默庵先生為總漕時,署有土神馬神二祠,惟土神有配。
其少子恃才兀傲,謂土神于思老翁,不應擁豔婦;馬神年少,正為嘉耦。
徑移女像于馬神祠。
俄眩仆不知人。
默庵先生聞其事,親禱,移還乃蘇。
又聞河間學署有土神,亦配以女像。
有訓導謂黉宮不可塑婦人,乃别建一小祠遷焉。
土神憑其幼孫語曰:“汝理雖正,而心則私,正欲廣汝宅耳,吾不服也。
”訓導方侃侃談古禮,猝中其隐,大駭,乃終任不敢居是室。
二事相近。
或曰:“訓導遷廟猶以禮,董渎神甚矣,譴當重。
”餘謂董少年放誕耳。
訓導内挾私心,使己有利;外假公義,使人無詞。
微神發其陰謀,人尚以為能正祀典也。
《春秋》誅心,訓導譴當重于董。
戲術皆手法捷耳,然亦實有般運術(宋人書搬運皆作般)。
憶小時在外祖雪峰先生家,一術士置杯酒于案,舉掌拍之,杯陷入案中,口與案平。
然扪案下,不見杯底。
少頃取出,案如故。
此或障目法也。
又舉魚脍一巨碗,抛擲空中不見。
令其取回,則曰:“不能矣,在書室畫廚夾屜中,公等自取耳。
”時以賓從雜遝,書室多古器,已嚴扃。
且夾屜高僅二寸,碗高三四寸許,斷不可入,疑其妄。
姑呼鑰啟視,則碗置案上,換貯佛手五。
原貯佛手之盤,乃換貯魚脍,藏夾屜中,是非般運術乎?理所必無,事所或有,類如此,然實亦理之所有。
狐怪山魈,盜取人物不為異,能劾禁狐怪山魈者亦不為異。
既能劾禁,即可以役使;既能盜取人物,即可以代人盜取物。
夫又何異焉?舊仆莊壽言:昔事某官,見一官侵晨至,又一官續至,皆契交也,其狀若密遞消息者。
俄皆去,主人亦命駕遞出。
至黃昏乃歸,車殆馬煩,不勝困憊。
俄前二官又至,燈下或附耳,或點首,或搖手,或蹙眉,或拊掌,不知所議何事。
漏下二鼓,我遙聞北窗外吃吃有笑聲,室中弗聞也。
方疑惑間,忽又聞長歎一聲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