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 引來夏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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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姥姥一進大觀園 通過這一本《夢魇》,對張愛玲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見奇女異才,我是怎麼看怎麼想的? 一面是驚佩、一面是惋歎。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詳”,為了什麼呢?不言而喻,是賞愛雪芹的真《紅樓》,無以複加,不能自已,遂為之力辯原著與僞續之大分域,為之尋索創作筆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個作家,要從這兒學到雪芹的高手絕技。

     但她在這冊“魇”裡,對她畢生熱愛的偉著本身,賞會如何?評價如何?心得幾多?感受安在?總不見她正面地概括說上幾句警策的真知灼見之言,切膚動心之喻——隻是這兒三句零言,那兒五句常語。

    我們幾乎無從知道她到底認為《紅樓夢》該當怎麼理解、認識,尤其與外國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較評量?簡直稀而又少,有一點,輕描淡寫,剛一開口,又無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為人秉性太灑脫了,以為那些,人們“知道”,不煩再言?是否認為雪芹之書,“讀者當自得之”,别人不必參以旁見?——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書中撇開“考證”專講鑒賞等事? 我既無力考明,就還以“魇”書為限,窺視一下她的片言零語“背後”的蘊涵,聊勝于無吧。

     她在自序中說:“《紅樓夢》未完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

    ” 又說:“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裡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裡表兄妹的戀愛悲劇。

    男生就隻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

    ” 從她這兩處的意思來體會,固然高續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紅樓》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說也不能同日而語,寫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麼,從這二例歸結到一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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