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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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襄 呂溱 王素從子靖 從孫震 餘靖 彭思永 張存 蔡襄字君謨,興化仙遊人。

    舉進士,為西京留守推官、館閣校勘。

    範仲淹以言事去國,餘靖論救之,尹洙請與同貶,歐陽脩移書責司諫高若訥,由是三人者皆坐譴。

    襄作四賢一不肖詩,都人士爭相傳寫,鬻書者市之,得厚利。

    契丹使適至,買以歸,張於幽州館。

     慶曆三年,仁宗更用輔相,親擢靖、脩及王素為諫官,襄又以詩賀,三人列薦之,帝亦命襄知諫院。

    襄喜言路開,而慮正人難久立也,乃上疏曰:「朝廷增用諫臣,脩、靖、素一日並命,朝野相慶。

    然任諫非難,聽諫為難;聽諫非難,用諫為難。

    三人忠誠剛正,必能盡言。

    臣恐邪人不利,必造為禦之之說。

    其禦之之說不過有三,臣請為陛下辨之。

    一曰好名。

    夫忠臣引君當道,論事唯恐不至,若避好名之嫌無所陳,則土木之人,皆可為矣。

    二曰好進。

    前世諫者之難,激於忠憤,遭世昏亂,死猶不辭,何好進之有?近世奬拔太速,但久而勿遷,雖死是官,猶無悔也。

    三曰彰君過。

    諫爭之臣,蓋以司過舉耳,人主聽而行之,足以緻從諫之譽,何過之能彰。

    至於巧者亦然,事難言則喑而不言,擇其無所忤者,時一發焉,猶或不行,則退而曰吾嘗論某事矣,此之謂好名。

    默默容容,無所愧恥,躡資累級,以挹顯仕,此之謂好進。

    君有過失,不救之於未然,傳之天下後世,其事愈不可掩,此之謂彰君過。

    願陛下察之,毋使有好諫之名而無其實。

    」 時有旱蝗、日食、地震之變,襄以為:「災害之來,皆由人事。

    數年以來,天戒屢至。

    原其所以緻之,由君臣上下皆闕失也。

    不顓聽斷,不攬威權,使號令不信於人,恩澤不及於下,此陛下之失也。

    持天下之柄,司生民之命,無嘉謀異畫以矯時弊,不盡忠竭節以副任使,此大臣之失也。

    朝有敝政而不能正,民有疾苦而不能去,陛下寬仁少斷而不能規,大臣循默避事而不能斥,此臣等之罪也。

    陛下既有引過之言,達於天地神祇矣,願思其實以應之。

    」疏出,聞者皆悚然。

     進直史館,兼修起居注,襄益任職論事,無所回撓。

    開寶浮圖災,下有舊瘞佛舍利,詔取以入,宮人多灼臂落髮者。

    方議復營之,襄諫曰:「非理之福,不可徼幸。

    今生民困苦,四夷驕慢,陛下當修人事,奈何專信佛法?或以舍利有光,推為神異,彼其所居尚不能護,何有於威靈。

    天之降災,以示儆戒,顧大興功役,是將以人力排天意也。

    」 呂夷簡平章國事,宰相以下就其第議政事,襄奏請罷之。

    元昊納款,始自稱「兀卒」,既又譯為「吾祖」。

    襄言:「『吾祖』猶雲『我翁』,慢侮甚矣。

    使朝廷賜之詔,而亦曰『吾祖』,是何等語邪?」 夏竦罷樞密使,韓琦、範仲淹在位,襄言:「陛下罷竦而用琦、仲淹,士大夫賀於朝,庶民歌於路,至飲酒叫號以為歡。

    且退一邪,進一賢,豈遂能關天下輕重哉?蓋一邪退則其類退,一賢進則其類進。

    衆邪並退,衆賢並進,海內有不泰乎!雖然,臣切憂之。

    天下之勢,譬猶病者,陛下既得良醫矣,信任不疑,非徒愈病,而又壽民。

    醫雖良術,不得盡用,則病且日深,雖有和、扁,難責效矣。

    」 保州卒作亂,推懦兵十餘輩為首惡,殺之以求招撫。

    襄曰:「天下兵百萬,苟無誅殺決行之令,必開驕慢暴亂之源。

    今州兵戕官吏、閉城門,不能討,從而招之,豈不為四方笑。

    乞將兵入城,盡誅之。

    」詔從其議。

     以母老,求知福州,改福建路轉運使,開古五塘溉民田,奏減五代時丁口稅之半。

    復修起居注。

    唐介擊宰相,觸盛怒,襄趨進曰:「介誠狂愚,然出於進忠,必望全貸。

    」既貶春州,又上疏以為此必死之謫,得改英州。

    溫成後追冊,請勿立忌,而罷監護園陵官。

     進知制誥,三禦史論梁適解職,襄不草制。

    後每除授非當職,輒封還之。

    帝遇之益厚,賜其母冠帔以示寵,又親書「君謨」兩字,遣使持詔予之。

    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襄精吏事,談笑剖決,破姦發隱,吏不能欺。

     以樞密直學士再知福州。

    郡士周希孟、陳烈、陳襄、鄭穆以行義著,襄備禮招延,誨諸生以經學。

    俗重兇儀,親亡或祕不舉,至破產飯僧,下令禁止之。

    徙知泉州,距州二十裡萬安渡,絕海而濟,往來畏其險。

    襄立石為梁,其長三百六十丈,種蠣於礎以為固,至今賴焉。

    又植松七百裡以庇道路,閩人刻碑紀德。

     召為翰林學士、三司使,較天下盈虛出入,量力以制用。

    剗剔蠧敝,簿書紀綱纖悉皆可法。

     英宗不豫,皇太後聽政,為輔臣言:「先帝既立皇子,宦妾更加熒惑,而近臣知名者亦然,幾敗大事,近已焚其章矣。

    」已而外人遂雲襄有論議,帝聞而疑之。

    會襄數謁告,因命擇人代襄。

    襄乞為杭州,拜端明殿學士以往。

    治平三年,丁母憂。

    明年卒,年五十六。

    贈吏部侍郎。

     襄工於書,為當時第一,仁宗尤愛之,製元舅隴西王碑文命書之。

    及令書溫成後父碑,則曰:「此待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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