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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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亂,宗社遂覆。

    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後建立英宗,蓋原於此。

     五年,拜樞密副使。

    六年,參知政事。

    脩在兵府,與曾公亮考天下兵數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遠近,更為圖籍。

    凡邊防久缺屯戍者,必加蒐補。

    其在政府,與韓琦同心輔政。

    凡兵民、官吏、財利之要,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遇事不復求之有司。

    時東宮猶未定,與韓琦等協定大議,語在琦傳。

    英宗以疾未親政,皇太後垂簾,左右交構,幾成嫌隙。

    韓琦奏事,太後泣語之故。

    琦以帝疾為解,太後意不釋,脩進曰:「太後事仁宗數十年,仁德著於天下。

    昔溫成之寵,太後處之裕如;今母子之間,反不能容邪?」太後意稍和,脩復曰:「仁宗在位久,德澤在人。

    故一日晏駕,天下奉戴嗣君,無一人敢異同者。

    今太後一婦人,臣等五六書生耳,非仁宗遺意,天下誰肯聽從。

    」太後默然,久之而罷。

     脩平生與人盡言無所隱。

    及執政,士大夫有所幹請,輒面諭可否,雖臺諫官論事,亦必以是非詰之,以是怨誹益衆。

    帝將追崇濮王,命有司議,皆謂當稱皇伯,改封大國。

    脩引喪服記,以為:「『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降三年為期,而不沒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

    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皆無典據。

    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

    故中書之議,不與衆同。

    」太後出手書,許帝稱親,尊王為皇,三夫人為後。

    帝不敢當。

    於是禦史呂誨等詆脩主此議,爭論不已,皆被逐。

    惟蔣之奇之說合脩意,脩薦為禦史,衆目為姦邪。

    之奇患之,則思所以自解。

    脩婦弟薛宗孺有憾於脩,造帷薄不根之謗摧辱之,展轉達於中丞彭思永,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脩。

    神宗初即位,欲深譴脩。

    訪故宮臣孫思恭,思恭為辨釋,脩杜門請推治。

    帝使詰思永、之奇,問所從來,辭窮,皆坐黜。

    脩亦力求退,罷為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

    明年,遷兵部尚書、知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

    辭不拜,徙蔡州。

     脩以風節自持,既數被汙衊,年六十,即連乞謝事,帝輒優詔弗許。

    及守青州,又以請止散青苗錢,為安石所詆,故求歸愈切。

    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緻仕。

    五年,卒,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

     脩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

    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穽在前,觸發之不顧。

    放逐流離,至于再三,志氣自若也。

    方貶夷陵時,無以自遣,因取舊案反覆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於是仰天歎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知。

    」自爾,遇事不敢忽也。

    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章,惟談吏事,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

    凡歷數郡,不見治迹,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故所至民便之。

    或問:「為政寬簡,而事不弛廢,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簡,則政事弛廢,而民受其弊。

    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耳。

    」脩幼失父,母嘗謂曰:「汝父為吏,常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

    吾問之,則曰:『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

    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

    」脩聞而服之終身。

     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度。

    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以服人心。

    超然獨騖,衆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師尊之。

    奬引後進,如恐不及,賞識之下,率為聞人。

    曾鞏、王安石、蘇洵、洵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脩即遊其聲譽,謂必顯於世。

    篤於朋友,生則振掖之,死則調護其家。

     好古嗜學,凡周、漢以降金石遺文、斷編殘簡,一切掇拾,研稽異同,立說於左,的的可表證,謂之集古錄。

    奉詔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

    蘇軾敘其文曰:「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

    」識者以為知言。

     子發字伯和,少好學,師事安定胡瑗,得古樂鍾律之說,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

    自書契以來,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究。

    以父恩,補將作監主簿,賜進士出身,累遷殿中丞。

    卒,年四十六。

    蘇軾哭之,以謂發得文忠公之學,漢伯喈、晉茂先之流也。

     中子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詞。

    年十三時,見脩著鳴蟬賦,侍側不去。

    脩撫之曰:「兒異日能為吾此賦否?」因書以遺之。

    用蔭,為秘書省正字,登進士乙科,調陳州判官,以親老不仕。

    脩卒,代草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脩自作也。

    服除,始為審官主簿,累遷職方員外郎、知襄州。

    曾布執政,其婦兄魏泰倚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民貨,郡縣莫敢誰何。

    至是,指州門東偏官邸廢址為天荒,請之。

    吏具成牘至,棐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卻之。

    衆共白曰:「泰橫於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又可卻邪?」棐竟持不與。

    泰怒,譖於布,徙知潞州,旋又罷去。

    元符末,還朝。

    歷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祕閣知蔡州。

    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民,民不堪命。

    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從事。

    棐曰:「州郡之於民,詔令苟有未便,猶將建請。

    今天子詔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

    若有憚而不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

    未幾,坐黨籍廢,十餘年卒。

     論曰:三代而降,薄乎秦、漢,文章雖與時盛衰,而藹如其言,曄如其光,皦如其音,蓋均有先王之遺烈。

    涉晉、魏而弊,至唐韓愈氏振起之。

    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歐陽脩又振起之。

    挽百川之頹波,息千古之邪說,使斯文之正氣,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此兩人之力也。

    愈不獲用,脩用矣,亦弗克究其所為,可為世道惜也哉! 劉敞字原父,臨江新喻人。

    舉慶曆進士,廷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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