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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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七。

    書舉正南之星以正四方,蓋先王以明時授人,奉天育物。

    然先儒所述,互有同異。

    虞喜雲:「堯時冬至日短星昴,今二千七百餘年,乃東壁中,則知每歲漸差之所至。

    」又何承天雲:「堯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正仲秋。

    』今以中星校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即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

    」故祖沖之修大明曆,始立歲差,率四十五年九月卻一度。

    虞鄺、劉孝孫等因之,各有增損,以創新法。

    若從虞喜之驗,昴中則五十餘年,日退一度;若依承天之驗,火中又不及百年,日退一度。

    後皇極綜兩曆之率而要取其中,故七十五年而退一度,此乃通其意未盡其微。

    今則別調新率,改立歲差,大率七十七年七月,日退一度,上元命於虛九,可以上覆往古,下逮於今。

    自帝堯以來,循環考驗,新曆歲差,皆得其中,最為親近。

     周天分: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

    本齊日月之行,會合朔而得之。

    [在調日法。

    
]使上考仲康房宿之交,下驗姜岌月食之衝,三十年間,若應準繩,則新曆周天,有自然冥符之數,最為密近。

     日躔盈縮定差:張冑玄名損益率曰盈縮數,劉孝孫以盈縮數為朏朒積,皇極有陟降率、遲疾數,麟德曰先後、盈縮數,大衍曰損益、朏朒積,崇天曰損益、盈縮積。

    所謂古曆平朔之日,而月或朝覿東方,夕見西方,則史官謂之朏朒。

    今以日行之所盈縮、月行之所遲疾,皆損益之,或進退其日,以為定朔,則舒亟之度,乃勢數使然,非失政之緻也。

    新曆以七千一為盈縮之極,其數與月離相錯,而損益、盈縮為名,則文約而義見。

     升降分:皇極躔衰有陟降率,麟德以日景差、陟降率、日晷景消息為之,義通軌漏。

    夫南至之後,日行漸升,去極近,故晷短而萬物皆盛;北至之後,日行漸降,去極遠,故晷長而萬物寖衰。

    自大衍以下,皆從麟德。

    今曆消息日行之升降,積而為盈縮焉。

     赤道宿:漢百二年議造曆,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於四方,赤道宿度,則其法也。

    其赤道,鬥二十六度及分,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畢十六度,觜二度,參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自後相承用之。

    至唐初,李淳風造渾儀,亦無所改。

    開元中,浮屠一行作大衍曆,詔梁令瓚作黃道遊儀,測知畢、觜、參及輿鬼四宿赤道宿度,與舊不同。

    [畢十七度,觜一度,參十度,鬼三度。

    
]自一行之後,因相沿襲,下更五代,無所增損。

    至仁宗皇祐初,始有詔造黃道渾儀,鑄銅為之。

    自後測驗赤道宿度,又一十四宿與一行所測不同。

    [鬥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危十六度,室十七度,胃十五度,畢十八度,井三十四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氐十六度,心六度,尾十九度,箕十度。

    
]蓋古今之人,以八尺圓器,欲以盡天體,決知其難矣。

    又況圖本所指距星,傳習有差,故今赤道宿度與古不同。

    自漢太初後至唐開元治曆之初,凡八百年間,悉無更易。

    今雖測驗與舊不同,亦歲月未久。

    新曆兩備其數,如淳風從舊之意。

     月度轉分: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朏。

    月未合朔,在日後;今在日前,太疾也。

    朏者,人君舒緩、臣下驕盈專權之象。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合朔則月與日合,今在日後,太遲也。

    側匿者,人君嚴急、臣下危殆恐懼之象。

    」盈則進,縮則退,躔離九道,周合三旬,考其變行,自有常數。

    傳稱,人君有舒疾之變,未達月有遲速之常也。

    後漢劉洪粗通其旨。

    爾後治曆者,多循舊法,皆考遲疾之分,增損平會之朔,得月後定追及日之際而生定朔焉。

    至於加時早晚,或速或遲,皆由轉分強弱所緻。

    舊曆課轉分,以九分之五為強率,一百一分之五十六為弱率,乃於強弱之際而求秒焉。

    新曆轉分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以一百萬平之,得二十七日五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六,最得中平之數。

     舊曆置日餘而求朏朒之數,衰次不倫。

    今從其度而遲疾有漸,用之課驗,稍符天度。

     轉度母:[轉法、會周附。

    
]本以朔分并周天,是為會周。

    [一朔之月常度也。

    各用本母。

    
]去其朔差為轉終,[朔差乃終外之數也。

    
]各以等數約之,即得實用之數。

    乃以等數約本母為轉度母,[齊數也。

    
]又以等數約月分為轉法,[亦名轉日法也。

    
]以轉法約轉終,得轉日及餘。

    本曆創立此數,皆古曆所未有。

    [約得八千一百一十二萬為轉度母,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為轉終分,三百二十億二千五百一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為會周,一十億八千四百四十七萬三千為轉法,二十一億四千二百八十八萬七千為朔差。

    
] 月離遲疾定差:皇極有加減限、朏朒積,麟德曰增減率、遲疾積,大衍曰損益率、朏朒積,崇天亦曰損益率、朏朒積。

    所謂日不及平行則損之,過平行則益之,從陽之義也;月不及平行則益之,過平行則損之,禦陰之道也。

    陰陽相錯而以損益、遲疾為名。

    新曆以一萬四千八百一十九為遲疾之極,而得五度八分,其數與躔相錯,可以知合食加時之早晚也。

     進朔:進朔之法,興于麟德。

    自後諸曆,因而立法,互有不同。

    假令仲夏月朔月行極疾之時,合朔當於亥正,若不進朔,則晨而月見東方;若從大衍,當戌初進朔,則朔日之夕,月生於西方。

    新曆察朔日之餘,驗月行徐疾,變立法率,參驗加時,常視定朔小餘:秋分後四分法之三已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晨分差如春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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