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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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欽若林特附 丁謂 夏竦子安期 王欽若字定國,臨江軍新喻人。

    父仲華,侍祖郁官鄂州,會江水暴至,徙家黃鶴樓,漢陽人望見樓上若有光景,是夕,欽若生。

    欽若早孤,郁愛之。

    太宗伐太原時,欽若纔十八,作平晉賦論獻行在。

    郁為濠州判官,將死,告家人曰:「吾歷官逾五十年,慎於用刑,活人多矣,後必有興者,其在吾孫乎!」 欽若擢進士甲科,為亳州防禦推官,遷秘書省秘書郎,監廬州稅。

    改太常丞、判三司理欠憑由司。

    時毋賓古為度支判官,嘗言曰:「天下逋負,自五代迄今,理督未已,民病幾不能勝矣。

    僕將啟蠲之。

    」欽若一夕命吏勾校成數,翌日上之。

    真宗大驚曰:「先帝顧不知邪?」欽若徐曰:「先帝固知之,殆留與陛下收人心爾。

    」即日放逋負一千餘萬,釋繫囚三千餘人。

    帝益器重欽若,召試學士院,拜右正言、知制誥,召為翰林學士。

    蜀寇王均始平,為西川安撫使。

    所至問繫囚,自死罪以下第降之,凡列便宜,多所施行。

    還,授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以郊祀恩,加給事中。

     河陰民常德方訟臨津縣尉任懿賂欽若得中第,事下禦史臺劾治。

    初,欽若鹹平中嘗知貢舉,懿舉諸科,寓僧仁雅舍。

    仁雅識僧惠秦者與欽若厚,懿與惠秦約,以銀三百五十兩賂欽若,書其數於紙,令惠秦持去。

    會欽若已入院,屬欽若客納所書于欽若妻李氏,惠秦減所書銀百兩,欲自取之。

    李氏令奴祁睿書懿名於臂,并以所約銀告欽若。

    懿再入試第五場,睿復持湯飲至貢院,欽若密令奴索取銀,懿未即與而登科去。

    仁雅馳書河陰,始歸之。

    德方得其書,以告禦史中丞趙昌言,昌言以聞。

    既捕祁睿等,亦請逮欽若屬吏。

     祁睿本亳小吏,雖從欽若久,而名猶隸亳州。

    欽若乃言:「嚮未有祁睿,惠秦亦不及門。

    」帝方顧欽若厚,命邢昺、閻承翰等於太常寺別鞫之。

    懿更雲妻兄張駕識知舉官洪湛,嘗俱造湛門;始但以銀屬二僧,不知達主司為誰。

    昺等遂誣湛受懿銀,湛適使陝西還,而獄已具。

    時駕且死,睿又悉遁去,欽若因得固執祁睿休役後始傭於家,它奴使多新募,不識惠秦,故皆無證驗。

    湛坐削籍,流儋州,而欽若遂免。

    方湛代王旦入知貢舉,懿已試第三場,及官收湛贓,家無有也,乃以湛假梁顥白金器輸官,湛遂死貶所。

    人知其冤,而欽若恃勢,人莫敢言者。

     景德初,契丹入寇,帝將幸澶淵。

    欽若自請北行,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判天雄軍,提舉河北轉運司,真宗親宴以遣之。

    素與寇準不協,及還,累表願解政事,罷為刑部侍郎、資政殿學士。

    尋判尚書都省,修冊府元龜,或褒贊所及,欽若自名表首以謝,即繆誤有所譴問,戒書吏但雲楊億以下,其所為多此類也。

    歲中,改兵部,升大學士、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事。

    初,欽若罷,為置資政殿學士以寵之,準定其班在翰林學士下。

    欽若訴於帝,復加「大」字,班承旨上。

    以尚書左丞知樞密院事,修國史。

     大中祥符初,為封禪經度制置使兼判兗州,為天書儀衞副使。

    先是,真宗嘗夢神人言「賜天書於泰山」,即密諭欽若。

    欽若因言,六月甲午,木工董祚於醴泉亭北見黃素曳草上,有字不能識,皇城吏王居正見其上有禦名,以告。

    欽若既得之,具威儀奉導至社首,跪授中使,馳奉以進。

    真宗至含芳園奉迎,出所上天書再降祥瑞圖示百僚。

    欽若又言至嶽下兩夢神人,願增建廟庭;及至威雄將軍廟,其神像如夢中所見,因請構亭廟中。

    封禪禮成,遷禮部尚書,命作社首頌,遷戶部尚書。

    從祀汾陰,復為天書儀衞副使,遷吏部尚書。

    明年,為樞密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學士晁迥草制,誤削去官,有詔仍帶吏部尚書。

    聖祖降,加檢校太尉。

    欽若居第在太廟後壖,自言出入訶導不自安,因易賜官第於定安坊。

    七年,為同天書刻玉使。

     馬知節同在樞密,素惡欽若,議論不相下。

    會瀘州都巡檢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欽若久不決,知節因面詆其短,爭於帝前。

    及趣論賞,欽若遂擅除懷信等官,坐是,罷樞密使,奉朝請。

    改刻玉副使、知通進銀臺司。

    復拜樞密使、同平章事。

    上玉皇尊號,遷尚書右僕射、判禮儀院,為會靈觀使。

    有龜蛇見拱聖營,因其地建祥源觀,命欽若總領之。

    尋拜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明年,為景靈使,閱道藏,得趙氏神仙事迹四十人,繪于廊廡。

    又明年,商州捕得道士譙文易,畜禁書,能以術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嘗出入欽若家,得欽若所遺詩。

    帝以問欽若,謝不省,遂以太子太保出判杭州。

     仁宗為皇太子,自以東宮師保請歸朝,復為資政大學士。

    詔日赴資善堂侍講皇太子。

    會輔臣兼領三少,欽若以品高求換秩,拜司空,尋除山南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

    與宰相丁謂不相悅,以疾請就醫京師,不報。

    令其子從益移文河南府,輿疾而歸。

    謂言欽若擅去官守,命禦史中丞薛映就第按問。

    欽若惶恐伏罪,降司農卿,分司南京,奪從益一官。

     仁宗即位,改秘書監,起為太常卿、知濠州,以刑部尚書知江寧府。

    仁宗嘗為飛白書,適欽若有奏至,因大書「王欽若」字。

    是時,馮拯病,太後有再相欽若意,即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齎以賜,且口宣召之。

    至國門而人未有知者。

    既朝,復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帝初臨政,欽若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為遷敘圖以獻。

    真宗實錄成,進司徒,以郊祀恩,封冀國公。

    知邵武軍吳植病,求外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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