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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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殿中丞餘諤以黃金遺欽若,未至,而植復遣牙吏至欽若第問之。
欽若執以送官,植、諤皆坐貶。
初,欽若安撫西川,植為新繁縣尉,嘗薦舉之。
至是,亦當以失舉坐罪,詔勿問。
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
帝臨問,賜白金五千兩。
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謚文穆,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
國朝以來宰相卹恩,未有欽若比者。
欽若嘗言:「少時過圃田,夜起視天中,赤文成「紫微」字。
後使蜀,至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
既去,視其刺字,則唐相裴度也。
」及貴,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於壇上。
表修裴度祠於圃田,官其裔孫,自撰文以紀其事。
真宗封泰山,祀汾陰,而天下爭言符瑞,皆欽若與丁謂倡之。
嘗建議躬謁元德皇太後別廟,為莊穆皇後行期服。
議者以謂「天子當絕傍朞,欽若所言不合禮」。
又請置先蠶并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於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別制王公以下車輅、鼓吹,以備拜官、婚葬。
所著書有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聖祖事跡、翊聖真君傳、五嶽廣聞記、列宿萬靈朝真圖、羅天大醮儀。
欽若自以深達道教,多所建明,領校道書,凡增六百餘卷。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為「癭相」。
然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曲遷就,以中帝意。
又性傾巧,敢為矯誕。
馬知節嘗斥其姦狀,帝亦不之罪。
其後仁宗嘗謂輔臣曰:「欽若久在政府,觀其所為,真姦邪也。
」王曾對曰:「欽若與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時謂之『五鬼』。
姦邪險偽,誠如聖諭。
」 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
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
林特字士奇。
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
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臺校書郎。
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
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
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
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並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
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
呂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
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戶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
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戶部副使,詔赴內朝。
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
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
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
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餘萬,特遷祠部郎中。
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
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
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
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
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
樞密使寇準言特姦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準,特在職如故。
後罷三司,以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幹財利佐之。
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仁宗在東宮,以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改詹事。
丁謂欲引為樞密副使,而李迪執不可。
仁宗即位,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
謂貶,特亦落職知許州。
還朝,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臺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
特體素羸,然未嘗一日謁告,及得疾,纔五日而卒。
贈尚書左僕射。
太後遣中使祀奠。
特精敏,喜吏職,據案終日不倦。
真宗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
奉詔撰會計錄三十卷。
又為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慶賜總例三十六卷。
子濰、洙。
濰亦有吏能,歷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緻仕,卒。
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鈎擊殺之。
丁謂字謂之,後更字公言,蘇州長洲人。
少與孫何友善,同袖文謁王禹偁,禹偁大驚重之,以為自唐韓愈、柳宗元後,二百年始有此作。
世謂之「孫、丁」。
淳化三年,登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饒州。
踰年,直史館,以太子中允為福建路採訪。
還,上茶鹽利害,遂為轉運使,除三司戶部判官。
峽路蠻擾邊,命往體量。
還奏稱旨,領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會分川峽為四路,改夔州路。
初,王均叛,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反為寇。
謂至,召其種酋開諭之,且言有詔赦不殺。
酋感泣,願世奉貢。
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
蠻地饒粟而常乏鹽,謂聽以粟易鹽,蠻人大悅。
先時,屯兵施州而饋以夔、萬州粟。
至是,民無轉餉之勞,施之諸砦,積聚皆可給。
特遷刑部員外郎,賜白金三百兩。
時溪蠻別種有入寇者,謂遣高、溪酋帥其徒討擊,出兵援之,擒生蠻六百六十,得所掠漢口四百餘人。
復上言:黔南蠻族多善馬,請緻館,犒給緡帛,歲收市之。
其後徙置夔州城砦,皆謂所經畫也。
居五年,不得代,乃詔舉自代者,於是入權三司鹽鐵副使。
未幾,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景德四年,契丹犯河北,真宗幸澶淵,以謂知鄆州兼齊、濮等州安撫使,提舉轉運兵馬巡檢事。
契丹深入,民驚擾,爭趣楊劉渡,而舟人邀利,不時
欽若執以送官,植、諤皆坐貶。
初,欽若安撫西川,植為新繁縣尉,嘗薦舉之。
至是,亦當以失舉坐罪,詔勿問。
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
帝臨問,賜白金五千兩。
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謚文穆,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
國朝以來宰相卹恩,未有欽若比者。
欽若嘗言:「少時過圃田,夜起視天中,赤文成「紫微」字。
後使蜀,至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
既去,視其刺字,則唐相裴度也。
」及貴,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於壇上。
表修裴度祠於圃田,官其裔孫,自撰文以紀其事。
真宗封泰山,祀汾陰,而天下爭言符瑞,皆欽若與丁謂倡之。
嘗建議躬謁元德皇太後別廟,為莊穆皇後行期服。
議者以謂「天子當絕傍朞,欽若所言不合禮」。
又請置先蠶并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於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別制王公以下車輅、鼓吹,以備拜官、婚葬。
所著書有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聖祖事跡、翊聖真君傳、五嶽廣聞記、列宿萬靈朝真圖、羅天大醮儀。
欽若自以深達道教,多所建明,領校道書,凡增六百餘卷。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為「癭相」。
然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曲遷就,以中帝意。
又性傾巧,敢為矯誕。
馬知節嘗斥其姦狀,帝亦不之罪。
其後仁宗嘗謂輔臣曰:「欽若久在政府,觀其所為,真姦邪也。
」王曾對曰:「欽若與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時謂之『五鬼』。
姦邪險偽,誠如聖諭。
」 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
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
林特字士奇。
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
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臺校書郎。
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
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
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
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並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
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
呂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
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戶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
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戶部副使,詔赴內朝。
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
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
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
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餘萬,特遷祠部郎中。
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
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
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
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
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
樞密使寇準言特姦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準,特在職如故。
後罷三司,以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幹財利佐之。
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仁宗在東宮,以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改詹事。
丁謂欲引為樞密副使,而李迪執不可。
仁宗即位,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
謂貶,特亦落職知許州。
還朝,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臺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
特體素羸,然未嘗一日謁告,及得疾,纔五日而卒。
贈尚書左僕射。
太後遣中使祀奠。
特精敏,喜吏職,據案終日不倦。
真宗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
奉詔撰會計錄三十卷。
又為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慶賜總例三十六卷。
子濰、洙。
濰亦有吏能,歷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緻仕,卒。
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鈎擊殺之。
丁謂字謂之,後更字公言,蘇州長洲人。
少與孫何友善,同袖文謁王禹偁,禹偁大驚重之,以為自唐韓愈、柳宗元後,二百年始有此作。
世謂之「孫、丁」。
淳化三年,登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饒州。
踰年,直史館,以太子中允為福建路採訪。
還,上茶鹽利害,遂為轉運使,除三司戶部判官。
峽路蠻擾邊,命往體量。
還奏稱旨,領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會分川峽為四路,改夔州路。
初,王均叛,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反為寇。
謂至,召其種酋開諭之,且言有詔赦不殺。
酋感泣,願世奉貢。
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
蠻地饒粟而常乏鹽,謂聽以粟易鹽,蠻人大悅。
先時,屯兵施州而饋以夔、萬州粟。
至是,民無轉餉之勞,施之諸砦,積聚皆可給。
特遷刑部員外郎,賜白金三百兩。
時溪蠻別種有入寇者,謂遣高、溪酋帥其徒討擊,出兵援之,擒生蠻六百六十,得所掠漢口四百餘人。
復上言:黔南蠻族多善馬,請緻館,犒給緡帛,歲收市之。
其後徙置夔州城砦,皆謂所經畫也。
居五年,不得代,乃詔舉自代者,於是入權三司鹽鐵副使。
未幾,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景德四年,契丹犯河北,真宗幸澶淵,以謂知鄆州兼齊、濮等州安撫使,提舉轉運兵馬巡檢事。
契丹深入,民驚擾,爭趣楊劉渡,而舟人邀利,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