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居士外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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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為制冕弁衣裳以服之。

    又懼其佚而過制也,因為之節。

    其登車也,有和銮之節;其行步也,有佩玉之節;其環拜也,有鐘鼓之節。

    其升降周旋,莫不有節。

    是故有其服,必有其容。

    故曰正其衣冠,尊其瞻視,俨然人望而畏之,則外閑其邪,而使非僻之心不入而已。

    衣冠之不正,瞻視之不尊,升降周旋之不節,不過不中禮而已,天之禍福于人也,豈由是哉?人之心又能以是而知之乎?夫喜怒哀樂之動乎中,必見乎外,推是而言猶近之。

    單子則不然,乃以絕義棄德因其視瞻行步以觀之,又以謂不必天道止于是,而禍福于是皆可以必。

    此故所謂非笃論君子,而其言幸與事會者也。

     《書》曰:“象恭滔天。

    ”又曰:“巧言令色孔壬。

    ”夫容之與心,其異如此。

    故曰觀其容,雖聖人不能知其心。

    堯、舜之無後,顔回之短命,雖聖人不可必。

    夫君子之修身也,内正其心,外正其容而已。

    若曰因容以知心,遂又知其禍敗,則其可乎? 三年無改問  或問:“傳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信乎?”曰:“是有孝子之志焉,蹈道則未也。

    凡子之事其親,莫不盡其心焉爾。

    君子之心正,正則公。

    盡正心而事其親,大舜之孝是也,蓋嘗不告而娶矣,豈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

    惟至公,不敢私其所私,私則不正。

    以不正之心事其親者,孝乎?非孝也。

    故事親有三年無改者,有終身而不可改者,有不俟三年而改者,不敢私其所私也。

    衰麻之服,祭祀之禮,哭泣之節,哀思之心,所謂三年而無改也。

    世其世,奉其遺體,守其宗廟,遵其教诏,雖終身不可改也。

    國家之利,社稷之大計,有不俟三年而改者矣。

    禹承堯、舜之業,啟嗣之,無改焉可也。

    武王繼文之業,成王嗣之,無改焉可也。

    使舜行瞽之不善,禹行鲧之惡,曰俟三年而後改,可乎?不可也。

    凡為人子者,幸而伯禹、武王為其父,無改也,雖過三年,忍改之乎?不幸而瞽、鲧為其父者,雖生焉猶将正之,死可以遂而不改乎?文王生而事纣,其死也,武王不待畢喪而伐之,敢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

    魯隐讓桓,欲成父志,身終以弑,《春秋》譏之,可曰孝乎?私其私者也。

    故曰凡子之事其親者,盡其心焉爾。

    心貴正,正則不敢私,其所私者大孝之道也。

    ” 曰:“然則言者非乎?”曰:“夫子死,門弟子記其言,門弟子死,而書寫出乎人家之壁中者,果盡夫子之言乎哉?”  詩解統序 五經之書,世人号為難通者,《易》與《春秋》。

    夫豈然乎?經皆聖人之言,固無難易,系人之所得有深淺。

    今考于《詩》,其難亦不讓二經,然世人反不難而易之,用是通者亦罕。

    使其存心一,則人人皆明,而經無不通矣。

      大抵謂《詩》為不足通者有三:曰章句之書也,曰淫繁之辭也,曰猥細之記也。

    若然,孔子為泛儒矣。

    非唯今人易而不習之,考于先儒亦無幾人。

    是果不足通欤?唐韓文公最為知道之笃者,然亦不過議其序之是否,豈是明聖人本意乎!《易》、《書》、《禮》、《樂》、《春秋》,道所存也。

    《詩》關此五者,而明聖人之用焉。

    習其道不知其用之與奪,猶不辨其物之曲直而欲制其方圓,是果于其成乎!故二《南》牽于聖賢,《國風》惑于先後,《豳》居變《風》之末,惑者溺于私見而謂之兼上下,二《雅》混于小、大而不明,三《頌》昧于《商》、《魯》而無辨,此一經大概之體,皆所未正者。

    先儒既無所取舍,後人因不得其詳,由是難易之說興焉。

    毛、鄭二學,其說熾辭辯固已廣博,然不合于經者亦不為少,或失于疏略,或失于謬妄。

    蓋《詩》載《關雎》,上兼商世,下及武、成、平、桓之間,君臣得失、風俗善惡之事闊廣{宀遂}邈,有不失者鮮矣,是亦可疑也。

    予欲志鄭學之妄,益毛氏疏略而不至者,合之于經,故先明其統要十篇,庶不為之蕪泥雲爾。

     二南為正風解 天子諸侯當大治之世,不得有《風》,《風》之生,天下無王矣。

    故曰諸侯無正《風》。

    然則《周》、《召》可為正乎?曰:可與不可,非聖人不能斷其疑。

    當文王與纣之時,可疑也。

    二《南》之詩,正、變之間可疑也。

    可疑之際,天下雖惡纣而主文王,然文王不得全有天下爾,亦曰服事于纣焉。

    則二《南》之詩作于事纣之時,号令征伐不止于受命之後爾,豈所謂周室衰而《關雎》始作乎?史氏之失也。

    推而别之,二十五篇之詩,在商不得為正,在周不得為變焉。

    上無明天子,号令由己出,其可謂之正乎?二《南》起王業,文王正天下,其可謂之變乎?此不得不疑而輕其與奪也。

    學《詩》者多推于周而不辨于商,故正、變不分焉。

    以治亂本之二《南》之詩,在商為變,而在周為正乎。

    或曰:未谕。

    曰:推治亂而迹之,當不誣矣。

     周召分聖賢解 聖人之治無異也,一也。

    統天下而言之,有異焉者,非聖人之治然矣,由其民之所得有淺深焉。

    文王之化,出乎其心,施乎其民,豈異乎?然孔子以《周》、《召》為别者,蓋上下不得兼,而民之所化有淺深爾。

    文王之心則一也,無異也。

    而說者以為由周、召聖賢之異而分之,何哉?大抵周南之民得之者深,故因周公之治而系之,豈謂周公能行聖人之化乎?召南之民得之者淺,故因召公之治而系之,豈謂召公能行聖人之化乎?殆不然矣。

     或曰:“不系于《雅》、《頌》,何也?”曰:“謂其本諸侯之詩也。

    ”又曰:“不統于變《風》何也?”曰:“謂其周迹之始也,列于《雅》、《頌》,則終始之道混矣;雜于變《風》,則文王之迹殆矣。

    《雅》、《頌》焉不可混周迹之始,其将略而不具乎,聖人所以慮之也,由是假周、召而分焉,非因周、召聖賢之異而别其稱号爾。

    蓋民之得者深,故其心厚;心之感者厚,故其詩切。

    感之薄者亦猶其深,故其心淺;心之淺者,故其詩略。

    是以有異焉。

    非聖人私于天下,而淺深厚薄殊矣。

    ” “二《南》之作,當纣之中世而文王之初,是文王受命之前也。

    世人多謂受命之前則太姒不得有後妃之号。

    夫後妃之号非詩人之言,先儒序之雲爾。

    考于其詩,惑于其序,是以異同之論争起,而聖人之意不明矣。

    ” 王國風解  六經之法,所以法不法,正不正。

    由不法與不正,然後聖人者出,而六經之書作焉。

    周之衰也,始之以夷、懿,終之以平、桓,平、桓而後,不複支矣。

    故《書》止《文侯之命》而不複錄,《春秋》起周平之年而治其事,《詩》自《黍離》之什而降于《風》。

    絕于《文侯之命》,謂教令不足行也;起于周平之年,謂正朔不足加也;降于《黍離》之什,謂《雅》、《頌》不足興也。

    教令不行,天下無王矣;正朔不加,禮樂遍出矣;《雅》、《頌》不興,王者之迹息矣。

     《詩》、《書》貶其失,《春秋》憫其微,無異焉爾。

    然則詩處于《衛》後而不次于二《南》,惡其近于正而不明也;其體不加周姓而存王号,嫌其混于諸侯而無王也。

    近正則貶之不著矣,無王則絕之太遽矣。

    不著雲者,《周》、《召》二《南》至正之詩也,次于至正之詩,是不得貶其微弱而無異二《南》之詩爾。

    若然,豈降之乎!太遽雲者,《春秋》之法書王以加正月,言王人雖微必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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