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居士外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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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旨十八首 易或問〈景祐四年〉 或問曰:“王弼所用卦、爻、《彖》、《象》,其說善乎?”曰:“善矣,而未盡也。

    夫卦者,時也。

    時有治亂,卦有善惡。

    然以《彖》、《象》而求卦義,則雖惡卦,聖人君子無不可為之時。

    至其爻辭,則艱厲悔吝兇咎,雖善卦亦嘗不免。

    是一卦之體而異用也。

    卦、《彖》、《象》辭常易而明,爻辭常怪而隐。

    是一卦之言而異體也。

    知此,然後知《易》矣。

    夫卦者,時也;爻者,各居其一位者也。

    聖人君子道大而智周,故時無不可為。

    凡卦及《彖》、《象》,統言一卦之義,為中人以上而設也。

    爻之為位有得失,而居之者逆順六位,君子小人之雜居也。

    君子之失位,小人之得位,皆兇也。

    居其位而順其理者吉,逆其理者亦兇也。

    六爻所以言得失順逆,而告人以吉兇也。

    爻辭兼為中人以下而設也。

    是以論卦多言吉,考爻多兇者,由此也。

    卦、《彖》、《象》辭,大義也。

    大義簡而要,故其辭易而明。

    爻辭,占辭也。

    占有剛柔進退之理,逆順失得吉兇之象,而變動之不可常者也,必究人物之狀以為言,所以告人之詳也。

    是故窮極萬物以取象,至于臀腓鼠豕,皆不遺其及于怪者,窮物而取象者也。

    其多隐者,究物之深情也。

    所以盡萬物之理,而為之萬事之占也。

    ” 或曰:“《易》曰:‘君子順天休命’又曰:‘自天之,吉無不利。

    ’其《系辭》曰:‘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易》之為說一本于天乎?其兼于人事乎?’”曰:“止于人事而已矣,天不與也,在諸《否》、《泰》。

    ”“然則天地鬼神之理可以無乎?曰有而不異也,在諸《謙》。

    知此,然後知《易》矣。

    《泰》之《彖》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

    ’《否》之《彖》曰:‘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夫君子進,小人不得不退;小人進,君子不得不退。

    其勢然也。

    君子盛而小人衰,天下治于泰矣;小人盛而君子衰,天下亂于否矣。

    否、泰,君子小人進退之間爾,天何與焉?,”問者曰:“君子小人所以進退者,其不本于天乎?”曰:“不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君子進以道;上下不交而其志不通,則小人進以巧。

    此人事也,天何與焉?”又曰:“《泰》之《彖》不雲乎‘天地交而萬物通’,《否》之《彖》不雲乎‘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乎?”曰:“所以雲者,言天地也。

    其曰上下之交不交者,言人事也。

    嗚呼!聖人之于《易》也,其意深,其言謹。

    《謙》之《彖》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聖人之于事,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所以言出而萬世信也。

    夫日中則昃之,月缺則盈之,天吾不知其心,吾見其虧盈于物者矣。

    物之盛者變而衰落之,下者順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其心,吾見其變流于物者矣。

    貪滿者多損,謙卑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其心,吾見其禍福之被人者矣。

    若人則可知其情者也。

    故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而見其迹之在物者,則據其迹曰虧盈,曰變流,曰害福。

    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惡。

    故曰其意深而言謹也。

    然會而通之,天地神人無以異也。

    使其不與于人乎,修吾人事而已;使其有與于人乎,與人之情無以異也,亦修吾人事而已。

    夫專人事,則天地鬼神之道廢;參焉,則人事惑。

    使人事修則不廢天地鬼神之道者,《謙》之《彖》詳矣。

    治亂在人而天不與者,《否》、《泰》之《彖》詳矣。

    推是而之焉,《易》之道盡矣。

    ” 或問曰:“今之所謂《系辭》者,果非聖人之書乎?”曰:“是講師之傳,謂之《大傳》,其源蓋出于孔子,而相傳于易師也。

    其來也遠,其傳也多,其間轉失而增加者,不足怪也。

    故有聖人之言焉,有非聖人之言焉。

    其曰‘《易》之興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其‘文王與纣之事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欤?’若此者,聖人之言也,由之可以見《易》者也。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幽贊神明而生蓍’,‘兩儀生四象’,若此者,非聖人之言,凡學之不通者,惑此者也。

    知此,然後知《易》矣。

    ” 石論 夫據天道,仍人事,筆則筆而削則削,此《春秋》之所作也。

    援他說,攻異端,是所是而非所非,此三《傳》之所殊也。

    若乃上揆之天意,下質諸人情,推至隐以探萬事之元,垂将來以立一王之法者,莫近于《春秋》矣。

    故杜預以謂經者不刊之書,範甯亦雲義以必當為理。

    然至一經之指,三《傳》殊說,是彼非此,學者疑焉。

     魯僖之十六年:“隕石于宋五。

    六退飛,過宋都。

    ”《左氏》傳之曰:“石隕于宋,星也。

    六退飛,風也。

    ”《公羊》又曰:“聞其真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故先言石而後言五。

    視之則,徐而視之則退飛,故先言六而後言。

    ”《谷梁》之意,又謂先後之數者,聚散之辭也,石、猶盡其辭,而況于人乎?《左氏》則辨其物,《公》、《谷》則鑒其意。

    噫!豈聖人之旨不一邪?将後之學者偏見邪?何紛紛而若是也。

     且《春秋》載二百年之行事,陰陽之所變見,災異之所著聞,究其所終,各有條理。

    且《左氏》以石為星者,莊公七年“星隕如雨”,若以所隕者是星,則當星隕而為石,何得不言星而直曰隕石乎?夫大水、大雪,為異必書。

    若以小風而自退,非由風之力也。

    若大風而退之,則衆鳥皆退,豈獨退乎?成王之風有拔木之力,亦未聞退飛鳥也。

    若風能退,則是過成王之風矣,而獨經不書曰大風退乎?以《公羊》之意,謂數石、視而次其言。

    且孔子生定、哀之間,去僖公五世矣,當石隕、飛之際,是宋人次于舊史,則又非仲尼之善志也。

    且仲尼隔數世修經,又焉及親數石而視乎?《谷梁》以謂石後言五、先言六者,石、微物,聖人尚不差先後,以謹記其數,則于人之褒貶可知矣。

    若乃“西狩獲麟”不書幾麟,“鸲鹆來巢”不書幾鸲鹆,豈獨謹記于石、,而忽于麟、鸲鹆乎?如此,則仲尼之志荒矣。

    殊不知聖人紀災異,著勸戒而已矣,又何區區于謹數乎?必曰謹物察數,人皆能之,非獨仲尼而後可也。

     噫!三者之說,一無是矣。

    而周内史叔興又以謂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

    且天裂陽,地動陰,有陰陵陽則曰蝕,陽勝陰則歲旱。

    陰陽之變,出為災祥,國之興亡,由是而作。

    既曰陰陽之事,孰謂非吉兇所生哉?其不亦又甚乎! 辨左氏 左丘明作《春秋外傳》,以記諸國之語,其記柯陵之會曰:“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而步高,且告魯成公以晉必有禍亂。

    成公問之曰:‘天道乎?人事也?’單子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吾見晉侯之容矣。

    ’又曰:‘觀其容,知其心。

    ’後卒如單子之言。

    ”甚矣,丘明之好奇,而欲不信其書以傳後世也!若單子之言然,則夫單子者,未得為笃論君子也,幸其言與事會而已。

    不然,丘明從後書之,就其言以合其事者乎? 何以論之?觀其容,雖聖人不能知人之心,知其必禍福也。

    夫禮之為物也,聖人之所以飾人之情而閑其邪僻之具也。

    其文為制度,皆因民以為節,而為之大防而已。

    人目好五色,為制文物采章以昭之;耳樂和聲,為制金石絲竹以道之;體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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