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灤陽消夏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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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故不能久而為魅欤!抑僻在荒郊,人已不知導引練形術,故狐亦不知欤!此可見風俗必有所開,不開則不習;人情沿于所習,不習則不能。
道家化性起僞之說,要不為無見。
姚安公謂滇南僻郡,鬼亦淳良。
即此理也。
副都統劉公鑒言:曩在伊犁,有善扶乩者,其神自稱唐燕國公張說。
與人唱和詩文,錄之成帙。
性嗜飲,每降壇,必焚紙錢,而奠以大白。
不知龍沙蔥雪之間,燕公何故而至是?劉公誦其數章,詞皆淺陋。
殆打油、釘鉸之流,客死冰天,遊魂不返,托名以求食欤! 裡人張某,深險詭谲,雖至親骨肉,不能得其一實語。
而口舌巧捷,多為所欺,人号曰“秃項馬”。
馬秃項為無鬃,鬃蹤同音,言其恍惚閃爍,無蹤可覓也。
一日,與其父夜行迷路,隔隴見數人團坐,呼問當何向。
數人皆應曰:“向北。
”因陷深淖中。
又遙呼問之。
皆應曰:“轉東。
”乃幾至滅頂,蹩薛疋泥塗,困不能出。
聞數人拊掌笑曰:“秃項馬,爾今知妄語之誤人否?”近在耳畔,而不睹其形。
方知為鬼所給也。
妖由人興,往往有焉。
李雲舉言:一人膽至怯,一人欲戲之。
其奴手黑如墨,使藏于室中,密約曰:“我與某坐月下,我驚呼有鬼,爾即從窗隙伸一手。
”屆期呼之,突一手探出,其大如箕,五指挺然如舂杵。
賓主俱驚,仆衆嘩曰:“奴其真鬼耶?”秉炬持仗入,則奴昏卧于壁角。
救之蘇,言暗中似有物以氣噓我,我即迷悶。
族叔楘庵言:二人同讀書佛寺,一人燈下作缢鬼狀,立于前;見是人驚怖欲絕,急呼:“是我,爾勿畏。
”是人曰:“固知是爾,爾背後何物也?”回顧乃一真缢鬼。
蓋機械一萌,鬼遂以機械之心從而應之。
斯亦可為螳螂黃雀之喻矣。
餘八九歲時,在從舅實齋安公家,聞蘇丈東臯言:交河某令,蝕官帑數千,使其奴赍還。
奴半途以黃河覆舟報,而陰遺其重台攜歸。
重台又竊以北上,行至兖州,為盜所劫殺。
從舅咋舌曰:“可畏哉!此非人之所為,而鬼神之所為也。
夫鬼神豈必白晝現形,左懸業鏡,右持冥籍,指揮衆生,輪回六道,而後見善惡之報哉?此足當森羅鐵榜矣。
”蘇丈曰:“令不竊資,何至為奴乾沒?奴不乾沒,何至為重台效尤?重台不效尤,何至為盜屠掠?此仍人之所為,非鬼神之所為也。
如公所言,是令當受報,故遣奴竊資。
奴當受報,故遣重台效尤。
重台當受報,故遣盜屠掠。
鬼神既遣之報,人又從而報之,不已颠乎?”從舅曰:“此公無礙之辯才,非正理也。
然存公之說,亦足于相随波靡之中,勸人以自立。
” 劉乙齋廷尉為禦史時,嘗租西河沿一宅。
每夜有數人擊柝,聲琅琅徹曉;其轉更攢點,一一與谯鼓相應。
視之則無形,聒耳至不得片刻睡。
乙齋故強項,乃自撰一文,指陳其罪,大書粘壁以驅之。
是夕遂寂。
乙齋自诩不減昌黎之驅鳄也。
餘謂:“君文章道德似尚未敵昌黎,然性剛氣盛,平生尚不作暧味事,故敢悍然不畏鬼。
又拮據遷此宅,力竭不能再徙,計無複之,惟有與鬼以死相持。
此在君為困獸猶鬥,在鬼為窮冠勿追耳。
君不記《太平廣記》載周書記與鬼争宅,鬼憚其木強而去乎?”乙齋笑擊餘背曰:“魏收輕薄哉!然君知我者。
” 餘督學福建時,署中有“筆捧樓”,以左右挾兩浮圖也。
使者居下層,其上層則複壁曲折,非正午不甚睹物。
舊為山魈所據,雖不睹獨足反踵之狀,而夜每聞聲。
偶憶杜工部“山精白日藏”句,悟鬼魅皆避明而就晦,當由曲房幽隐,故此輩潛蹤。
因盡撤牆垣,使四面明窗洞啟,三山翠霭,宛在目前。
題額曰“浮青閣”,題聯曰:“地迥不遮雙眼闊,窗虛隻許萬峰窺。
”自此山魈遷于署東南隅會經堂。
堂故久廢,既于人無害,亦聽其匿迹,不為已甚矣。
徐公景熹,官福建鹽道時,署中箧笥每火自内發,而扃鑰如故,又一夕,竊剪其侍姬發,為崇殊甚。
既而徐公罷歸,未及行而卒。
山鬼能知一歲事,故乘其将去肆侮也。
徐公盛時,銷聲匿迹;衰氣一至,無故侵陵。
此邪魅所以為邪魅欤!餘鄉青苗被野時,每夜田隴間有物,不辨頭足,倒擲而行,築地登登如杵聲。
農家習見不怪,謂之青苗神。
雲常為田家驅鬼,此神出,則諸鬼各歸其所,不敢散遊于野矣。
此神不載于古書,然确非邪魅。
從兄懋園嘗于李家窪見之,月下谛視,形如一布囊,每一翻折,則一頭著地,行頗遲重雲。
先祖寵予公,原配陳太夫人,早卒。
繼配張太夫人,于歸日,獨坐室中。
見少婦揭簾入,徑坐床畔,著玄帔黃衫,淡綠裙,舉止有大家風。
新婦不便通寒溫,意謂是群從娣姒或姑姊妹耳。
其人絮絮言家務得失、婢媪善惡,皆委曲周至。
久之,仆婦捧茶入,乃徑出。
後閱數日,怪家中無是人;細诘其衣飾,即陳太夫人斂時服也。
死生相妒,見于載籍者多矣。
陳太夫人已掩黃垆,猶慮新人未谙料理,現身指示,無間幽明,此何等居心乎?今子孫登科第、曆仕宦者,皆陳太夫人所出也。
伯高祖愛堂公,明季有聲黉序間。
刻意鄭、孔之學,無間冬夏,讀書恒至夜半。
一夕,夢到一公廨,榜額曰“文儀”,班内十許人治案牍,一一恍惚如舊識。
見公皆訝曰:“君尚遲七年乃當歸,今猶早也。
”霍然驚寤,自知不永,乃日與方外遊。
偶遇道士,論頗洽,留與共飲。
道士别後,途遇奴子胡門德,曰:“頃一書忘付汝主,汝可攜歸。
”公視之,皆驅神役鬼符咒也。
閉戶肄習,盡通其術,時時用為戲劇,以消遺歲月。
越七年,至崇祯丁醜,果病卒。
卒半日複蘇,曰:“我以亵用五雷法,獲陰譴。
冥司追還此書,可急焚之。
”焚訖複卒。
半日又蘇曰:“冥司查檢,缺三頁,饬歸取。
”視灰中,果三頁未燼;重焚之,乃卒。
此事姚安公附載家譜中。
公聞之先曾祖,曾祖聞之先高祖,高祖即手焚是書者也。
孰謂竟無鬼神乎?餘族所居,曰景城,宋故縣也。
城址尚依稀可辨。
或偶于昧爽時遙望煙霧中,現一城影,樓堞宛然,類乎蜃氣。
此事他書多載之,然莫明其理。
餘謂凡有形者,必有精氣。
土之厚處,即地之精氣所聚處,如人之有魂魄也。
此城周回數裡,其形巨矣。
自漢至宋千餘年,為精氣所聚已久,如人之取多用宏,其魂魄獨強矣。
故其形雖化,而精氣之盤結者非一日之所蓄,即非一日所能散。
偶然現像,仍作城形,正如人死鬼存,鬼仍作人形耳。
然古城郭不盡現形,現形者又不常見,其故何欤?人之死也,或有鬼,或無鬼;鬼之存也,或見,或不見,亦如是而已矣。
南宮鮑敬之先生言:其鄉有陳生,讀書神祠。
夏夜袒裼睡庑下,夢神召至座前,诃責甚厲。
陳辯曰:“殿上先有販夫數人睡,某避于庑下,何反獲愆?”神曰:“販夫則可,汝則不可。
彼蠢蠢如鹿豕,何足與較?汝讀書而不知禮乎?”蓋《春秋》責備賢者,理如是矣。
故君子之于世也,可随俗者随,不必苟異;不可随俗者不随,亦不必苟同。
世于違禮之事,動曰某某曾為之。
夫不論事之是非,但論事之有無。
自古以來,何事不曾有人為之,可一
道家化性起僞之說,要不為無見。
姚安公謂滇南僻郡,鬼亦淳良。
即此理也。
副都統劉公鑒言:曩在伊犁,有善扶乩者,其神自稱唐燕國公張說。
與人唱和詩文,錄之成帙。
性嗜飲,每降壇,必焚紙錢,而奠以大白。
不知龍沙蔥雪之間,燕公何故而至是?劉公誦其數章,詞皆淺陋。
殆打油、釘鉸之流,客死冰天,遊魂不返,托名以求食欤! 裡人張某,深險詭谲,雖至親骨肉,不能得其一實語。
而口舌巧捷,多為所欺,人号曰“秃項馬”。
馬秃項為無鬃,鬃蹤同音,言其恍惚閃爍,無蹤可覓也。
一日,與其父夜行迷路,隔隴見數人團坐,呼問當何向。
數人皆應曰:“向北。
”因陷深淖中。
又遙呼問之。
皆應曰:“轉東。
”乃幾至滅頂,蹩薛疋泥塗,困不能出。
聞數人拊掌笑曰:“秃項馬,爾今知妄語之誤人否?”近在耳畔,而不睹其形。
方知為鬼所給也。
妖由人興,往往有焉。
李雲舉言:一人膽至怯,一人欲戲之。
其奴手黑如墨,使藏于室中,密約曰:“我與某坐月下,我驚呼有鬼,爾即從窗隙伸一手。
”屆期呼之,突一手探出,其大如箕,五指挺然如舂杵。
賓主俱驚,仆衆嘩曰:“奴其真鬼耶?”秉炬持仗入,則奴昏卧于壁角。
救之蘇,言暗中似有物以氣噓我,我即迷悶。
族叔楘庵言:二人同讀書佛寺,一人燈下作缢鬼狀,立于前;見是人驚怖欲絕,急呼:“是我,爾勿畏。
”是人曰:“固知是爾,爾背後何物也?”回顧乃一真缢鬼。
蓋機械一萌,鬼遂以機械之心從而應之。
斯亦可為螳螂黃雀之喻矣。
餘八九歲時,在從舅實齋安公家,聞蘇丈東臯言:交河某令,蝕官帑數千,使其奴赍還。
奴半途以黃河覆舟報,而陰遺其重台攜歸。
重台又竊以北上,行至兖州,為盜所劫殺。
從舅咋舌曰:“可畏哉!此非人之所為,而鬼神之所為也。
夫鬼神豈必白晝現形,左懸業鏡,右持冥籍,指揮衆生,輪回六道,而後見善惡之報哉?此足當森羅鐵榜矣。
”蘇丈曰:“令不竊資,何至為奴乾沒?奴不乾沒,何至為重台效尤?重台不效尤,何至為盜屠掠?此仍人之所為,非鬼神之所為也。
如公所言,是令當受報,故遣奴竊資。
奴當受報,故遣重台效尤。
重台當受報,故遣盜屠掠。
鬼神既遣之報,人又從而報之,不已颠乎?”從舅曰:“此公無礙之辯才,非正理也。
然存公之說,亦足于相随波靡之中,勸人以自立。
” 劉乙齋廷尉為禦史時,嘗租西河沿一宅。
每夜有數人擊柝,聲琅琅徹曉;其轉更攢點,一一與谯鼓相應。
視之則無形,聒耳至不得片刻睡。
乙齋故強項,乃自撰一文,指陳其罪,大書粘壁以驅之。
是夕遂寂。
乙齋自诩不減昌黎之驅鳄也。
餘謂:“君文章道德似尚未敵昌黎,然性剛氣盛,平生尚不作暧味事,故敢悍然不畏鬼。
又拮據遷此宅,力竭不能再徙,計無複之,惟有與鬼以死相持。
此在君為困獸猶鬥,在鬼為窮冠勿追耳。
君不記《
” 餘督學福建時,署中有“筆捧樓”,以左右挾兩浮圖也。
使者居下層,其上層則複壁曲折,非正午不甚睹物。
舊為山魈所據,雖不睹獨足反踵之狀,而夜每聞聲。
偶憶杜工部“山精白日藏”句,悟鬼魅皆避明而就晦,當由曲房幽隐,故此輩潛蹤。
因盡撤牆垣,使四面明窗洞啟,三山翠霭,宛在目前。
題額曰“浮青閣”,題聯曰:“地迥不遮雙眼闊,窗虛隻許萬峰窺。
”自此山魈遷于署東南隅會經堂。
堂故久廢,既于人無害,亦聽其匿迹,不為已甚矣。
徐公景熹,官福建鹽道時,署中箧笥每火自内發,而扃鑰如故,又一夕,竊剪其侍姬發,為崇殊甚。
既而徐公罷歸,未及行而卒。
山鬼能知一歲事,故乘其将去肆侮也。
徐公盛時,銷聲匿迹;衰氣一至,無故侵陵。
此邪魅所以為邪魅欤!餘鄉青苗被野時,每夜田隴間有物,不辨頭足,倒擲而行,築地登登如杵聲。
農家習見不怪,謂之青苗神。
雲常為田家驅鬼,此神出,則諸鬼各歸其所,不敢散遊于野矣。
此神不載于古書,然确非邪魅。
從兄懋園嘗于李家窪見之,月下谛視,形如一布囊,每一翻折,則一頭著地,行頗遲重雲。
先祖寵予公,原配陳太夫人,早卒。
繼配張太夫人,于歸日,獨坐室中。
見少婦揭簾入,徑坐床畔,著玄帔黃衫,淡綠裙,舉止有大家風。
新婦不便通寒溫,意謂是群從娣姒或姑姊妹耳。
其人絮絮言家務得失、婢媪善惡,皆委曲周至。
久之,仆婦捧茶入,乃徑出。
後閱數日,怪家中無是人;細诘其衣飾,即陳太夫人斂時服也。
死生相妒,見于載籍者多矣。
陳太夫人已掩黃垆,猶慮新人未谙料理,現身指示,無間幽明,此何等居心乎?今子孫登科第、曆仕宦者,皆陳太夫人所出也。
伯高祖愛堂公,明季有聲黉序間。
刻意鄭、孔之學,無間冬夏,讀書恒至夜半。
一夕,夢到一公廨,榜額曰“文儀”,班内十許人治案牍,一一恍惚如舊識。
見公皆訝曰:“君尚遲七年乃當歸,今猶早也。
”霍然驚寤,自知不永,乃日與方外遊。
偶遇道士,論頗洽,留與共飲。
道士别後,途遇奴子胡門德,曰:“頃一書忘付汝主,汝可攜歸。
”公視之,皆驅神役鬼符咒也。
閉戶肄習,盡通其術,時時用為戲劇,以消遺歲月。
越七年,至崇祯丁醜,果病卒。
卒半日複蘇,曰:“我以亵用五雷法,獲陰譴。
冥司追還此書,可急焚之。
”焚訖複卒。
半日又蘇曰:“冥司查檢,缺三頁,饬歸取。
”視灰中,果三頁未燼;重焚之,乃卒。
此事姚安公附載家譜中。
公聞之先曾祖,曾祖聞之先高祖,高祖即手焚是書者也。
孰謂竟無鬼神乎?餘族所居,曰景城,宋故縣也。
城址尚依稀可辨。
或偶于昧爽時遙望煙霧中,現一城影,樓堞宛然,類乎蜃氣。
此事他書多載之,然莫明其理。
餘謂凡有形者,必有精氣。
土之厚處,即地之精氣所聚處,如人之有魂魄也。
此城周回數裡,其形巨矣。
自漢至宋千餘年,為精氣所聚已久,如人之取多用宏,其魂魄獨強矣。
故其形雖化,而精氣之盤結者非一日之所蓄,即非一日所能散。
偶然現像,仍作城形,正如人死鬼存,鬼仍作人形耳。
然古城郭不盡現形,現形者又不常見,其故何欤?人之死也,或有鬼,或無鬼;鬼之存也,或見,或不見,亦如是而已矣。
南宮鮑敬之先生言:其鄉有陳生,讀書神祠。
夏夜袒裼睡庑下,夢神召至座前,诃責甚厲。
陳辯曰:“殿上先有販夫數人睡,某避于庑下,何反獲愆?”神曰:“販夫則可,汝則不可。
彼蠢蠢如鹿豕,何足與較?汝讀書而不知禮乎?”蓋《春秋》責備賢者,理如是矣。
故君子之于世也,可随俗者随,不必苟異;不可随俗者不随,亦不必苟同。
世于違禮之事,動曰某某曾為之。
夫不論事之是非,但論事之有無。
自古以來,何事不曾有人為之,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