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傳拾遺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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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二十四著錄。

    三洞群仙錄卷十四「張殖易奏」條引廣記,係刪節而不記出處。

    ] 張殖,彭州導江人也。

    遇道士姜玄辦,以六丁驅役之術授之。

    大曆中,西川節度使崔寧,嘗有密切之事差人走馬入奏。

    發已三日,忽於岸上文籍之中,見所奏表淨本猶在,其函中所封,乃表草耳。

    計人馬之力,不可復追,憂惶不已,莫知其計,知殖術,召而語之。

    殖曰:「此易耳,不足憂也」。

    乃炷香一爐,以所寫淨表置香●上,忽然飛去。

    食頃,得所封表草墜於殖前。

    及使回問之,並不覺。

    進表之時,封題印署如故,崔公深異之,禮敬殊常。

    問其所受道之由?雲:「某師姜玄辨,至德中,於九龍觀捨力焚香數歲,因〔拾〕(捨)得殘缺經四五紙是太上役使六丁法[「拾」,原作捨,誤今正。

    ],●術備足。

    乃選深山幽谷,無人跡處,依法作壇持●,晝夜精勤。

    本經雲:一十四日。

    玄辨為九日而應。

    忽有黑風暴雨,驚駭於人,視之雨下,而壇場〔不〕(一)濕[「不」原作一,誤,今正。

    ]。

    又有雷電霹靂,亦不為驚懼。

    良久,見奇形異狀鬼神繞之,亦不為畏。

    須臾有鐵甲兵士數千,金甲兵士數千,噉噪而下,亦不驚怖。

    久之,神兵行列,如有所候,即有天女,著繡履繡衣、大冠、配●立。

    問玄辨曰:『既有呼召,有何所求』?玄辨以術數為請。

    六丁兵仗,一時隱去自此每日有一丁侍之,凡所徵求,無不立應。

    以術授殖,謂曰:『術之與道,相須而行,道非術無以自緻,術非道無以延長。

    若得術而不得道,亦如欲適萬裡而足不行也。

    術者,雖萬端隱見,未除死籙,固當棲心妙域,注念丹華,立功以助其外,鍊魄以存其內,內外齊一,然後可適道,可以長存也。

    峨眉山中,神仙萬餘人,自皇人統領,置宮府,分曹屬,以度於人。

    吾與汝觀道之纖芥,末造其玄微。

    龍蛇之交,與汝入洞府,朝真師,庶可以講長生之旨也』。

    師玄辨隱去二十餘歲,此年龍蛇之交,當隨師登峨眉,入洞天,不久〔住〕往矣」。

    是年大曆十二年丁巳,殖與玄辨隱去,不復見。

     陳休復[太平廣記卷五十二著錄。

    三洞群仙錄卷八「休復妓侮」條係刪節。

    廣記題作「陳復休」,而文中「休復」「復休」互見,案三洞群仙錄作「休復」,當以「休復」為是,今據正。

    ] 陳休復者,號陳七子。

    貞元中,來居褒城,耕農樵採,與常無異,如五十許人。

    多變化之術,褒人有好事少年,承奉之者五六人常為設酒食,以求學其術,勤勤不已。

    休復約之曰:「我出西郊,行及我者,授以術」。

    休復徐行,群少年奔走追之,終不能及,遂止,無得其術者。

    後入市,眾復奉之不已,休復與出郊外,坐大樹下,語道未竟,忽然暴卒,須臾臭敗,眾皆驚走,莫敢迴視。

    自此諸少年不敢幹之,常狂醉市中,褒帥李讜,怒而繫於〔南鄭〕獄中[「南鄭」據明鈔本廣記補。

    ],欲加其罪,桎梏甚嚴,忽不食而死,尋即臭爛,蟲蛆流出,棄之郊外。

    旋亦還家,復在市中。

    讜時加禮異,為築室於褒城江之南岸,遺與甚多,略無受者。

    河東柳公仲郢、相國周墀、燕國公高駢,擁旄三州,皆威望嚴重,而深加禮敬,書幣相屬,休復亦無所受,唯鶴●布裘受而貯之,亦未嘗衣著也。

    昌明令胡倣,常師事之,將赴任,留錢五千,為休復市酒,笑而不取,曰:「吾金玉甚多,恨不能用耳」。

    〔且〕以鋤授倣[「且」據孫校鈔宋本廣記補。

    ],使之斸地,不二三寸,金玉錢貨,隨斸而出。

    曰:「人間之物,固若是矣。

    但世人賦分有定,不合多取,若吾用之,豈有限約乎」?倣之昌明,休復祖之於僊流江上,指砂中,令倣取酒器,倣攫砂數寸,得器皿五六事,飲酒畢,復埋砂中。

    又戲曰:「吾於砂中嘗藏果子,今亦應在」。

    又令取之,皆得。

    蜀相燕公,使人緻書至褒城所居,延召休復,同日離褒城,使人經旬日方達,休復當日已至成都。

    而又有一休復與使者偕行,未嘗相捨。

    燕公詰於使者,益奇待之。

    常於巴南太守筵中為酒妓所侮,休復笑視其面,須臾妓者髯長數尺,泣訴於守,〔守〕為祈謝[「守」據三洞群仙錄補。

    ],休復●酒一盃,使飲之,良久如舊。

    又有藥一丸,投水中,沉浮旋轉,任人指呼,變化隱顯,其類極多,不可備載。

    中和五年,大駕還京,休復亦至闕下,田晉公軍容,問〔其〕(至)京國幾年安寧?曰:「二十」。

    果自問後二十日再幸陳倉。

    後於道中寄詩與田晉公曰:「夜坐空庭月色微,一數寒梅發兩枝」。

    及駕至梁洋,邠帥朱玫立襄王監國,寒梅兩枝驗矣。

    自是衛駕諸都,多在西縣三泉褒斜以來屯駐。

    休復之術,素為人所傳,俄為人釘其手於柱上,尋有人救而拔之,竟亦無患。

    歲餘,卒於家,葬於江南山下。

    數月,好事者掘其墓,無復所有。

    見休復在長安,駕駐華州,休復亦至興德府矣。

     尹君[三洞群仙錄卷二十][「尹君飲菫」條著錄。

    ] 尹君者,不知何許人。

    常隱晉山,不食五穀。

    時尚書李說鎮北門,馮翊嚴綬為從事。

    嚴尚奇好異,雅重神仙,迎緻尹君於官舍,日與同席,常有異香自肌中出,嚴益重之。

    嚴有女弟為尼,常怒其兄與尹君同遊處。

    忽一日,密以堇斟使尹飲之。

    既飲,驚起曰:「酒非佳」!俄吐一物,堅而有香,嚴剖視之,即真麝臍也,尹其夕卒,嚴即痙之。

    明年秋,有朱太虛欲尹君於晉山,曰:「吾頃於北門遇鴆酒,示之以死,然鴆安能敗吾真邪」?太虛異其事,歸以告嚴公,曰:「吾誠知其屍解矣」。

     田先生[太平廣記卷四十四著錄。

    三洞群仙錄卷十四「田生神膠」條係刪節。

    ] 田先生者,九華洞中大僊也。

    元和中,隱於饒州鄱亭村,作小學,以教村童十數人,人不知其神仙矣。

    饒州牧齊推,嫁女與進士李生,數月而孕。

    李生赴舉長安,其孕婦將產於州之後堂,夢鬼神責其腥穢,斥遂之。

    推常不信鬼神,不敢言,未暇移居。

    既產為鬼所惡害,耳鼻流血而卒,殯於官道側,以俟罷郡,遷之北歸。

    明年,李生下第歸饒,日晚,於野中見其妻,訴以鬼神所害之事,乃曰:「可詣鄱亭村學中,告田先生,求其神力,或可再生耳」。

    李如其言,詣村學見先生,膝行而前,首體投地,哀告其事,願大仙哀而救之,先生初亦堅拒,李叩告不已,涕泗滂沱,自早及夜,終不就坐。

    學徒既散,先生曰:「誠懇如此,吾亦何所隱耶!但不早相告,屋舍已壞矣,誠為作一處置」。

    即從舍出百餘步桑林中,夜已昏瞑,忽光明如晝,化為大府崇門,儀衛森列,先生寶冠紫帔,據案而坐,擬於王者。

    乃傳聲呼地界,俄有十餘隊,各擁百餘騎,奔走而至皆長丈餘。

    謁者呼名通入曰:「廬山江濱彭●等神到」。

    先生曰:「刺史女因產為暴鬼所殺事,聞之何不申理」?對曰:「獄訟無主,未果發謫,今賊是鄱陽王吳芮,刺史宅是其所居,怒其生產腥穢,遂肆兇暴」。

    尋又擒吳芮,牒天曹而誅戮之。

    勘雲:「李氏妻算命尚有三十二年,合生二男三女」。

    先生曰:「屋宅已壞如何」?有一老吏曰:「昔東晉鄴下,有一人誤死,屋宅已壞,又合還生,與此事同,其時葛仙君斷令具魂為身,與本無異,但壽盡之日無形爾」。

    先生許之,即隻追李妻魂魄,合為一體,以神膠塗之,大王發遣卻生,即便生矣」。

    見七八女人,與李妻相似,吏引而至,推而合之,有藥如稀餳,以塗其身?頃刻官吏皆散,李生及妻、田先生在桑林間。

    李生夫妻懇謝之,先生曰:「但雲『自得再生』,勿多言也」。

    遂失先生所在。

    李與妻還家,其後年壽所生男女,皆如所言。

     韓愈外甥[太平廣記卷五十四著錄。

    ] 唐吏部侍郎韓愈外甥,忘其名姓,幼而落拓,不讀書,好飲酒。

    弱冠,●洛下省骨肉,乃慕雲水不歸,僅二十年,杳絕音信。

    元和中,忽歸長安,知識闒茸,衣服滓弊,行止乖角。

    吏部以久不相見,容而恕之。

    一見之後,令於學院中與諸表話論,不近詩書,殊若土偶,唯與小臧賭博,或廄中醉臥三日五日,或出宿于外,吏部懼其犯禁陷法,時或勗之。

    暇日偶見,問其所長?雲:「善卓錢郭子」。

    試令為之,植一鐵條尺餘,百步內,卓三百六十錢,一一穿之,無差失者。

    書亦旋有詞句,以資笑樂。

    又於五十步內,雙●草天下太平字,點畫極工。

    又能於鑪中累三十斤炭,支三日火,火勢常熾,日滿乃消。

    吏部甚奇之,問其修道,則玄機清話,該博真理,神僊中事,無不詳究。

    因說小伎,雲能染花,紅者可使碧,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