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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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答曰:「他人射鹿,我加創耳。

    又不噉肉,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樹山澗,忽然滿目。

    所乘黑馬,竝皆能言。

    悉證荷殺鹿年月時日。

    荷懼然無對。

    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

    自視四體,潰然爛碎。

    有風吹身,聚小岸邊,忽然不覺,還復全形。

    執筆者復謂:「汝又射雉,亦嘗殺雁。

    」言已,叉投鑊湯,如前爛法。

    受此報已,乃遣荷去。

    入一大城,有人居焉。

    謂荷曰:「汝受輕罪,又得還生,是福力所扶。

    而今以後,復作罪不?」乃遣人送荷。

    荷遙見故身,意不欲還。

    送人推引,久久乃附形,而得蘇活。

    奉法精勤,遂即出家。

    字曰慧達。

    太元末,尚在京師。

    後往許昌,不知所終。

    (《法苑珠林》卷八六) 四十六、竺法純 晉沙門竺法純,山陰顯義寺主也。

    晉元興中,起寺行墻,至蘭渚買材,路經湖道。

    材主是婦人,而應共至材所,準許價直。

    遂與同船俱行。

    既入大湖,日暮暴風,波浪如山。

    純船小水入,命在瞬息。

    念:值行無福,忽遇斯災。

    又與婦人俱行,其以罔懼,乃一心誦《觀世音經》。

    俄有大舟,泛流趣純。

    適時既入夜,行旅已絕。

    純自惟念:不應有此流船,疑是神力。

    既而共渡乘之;而此小船,應時即沒。

    大舟隨波鼓蕩,俄得達其岸耳。

    (《法苑珠林》卷十七) 四十七、釋開達 晉沙門釋開達,隆安二年,登壟採甘草,為羌所執。

    時年大飢,羌胡相噉。

    乃置達柵中,將食之。

    先在柵者,有十餘人;羌日夕烹俎,唯達尚存。

    自達被執,便潛誦《觀世音經》,不懈乎心。

    及明日當見噉,其晨始曙,忽有大虎,遙逼群羌。

    奮怒號吼。

    羌各駭怖迸走。

    虎乃前嚙柵木,得成小闋,可容人過。

    已而徐去。

    達初見虎嚙柵,必謂見害。

    既柵穿而不入,心疑其異。

    將是觀音力。

    計度諸羌,未應便及,即穿柵逃走;夜行晝伏,遂得免脫。

    (《法苑珠林》卷十七) 四十八、潘道秀 晉潘道秀,吳郡人。

    年二十餘,為軍糾主,北為征固,既而軍小失利。

    秀竄逸被掠。

    經數處作奴。

    俘虜異域,欲歸無因。

    少信佛法,恆至心念觀世音。

    每夢寐,輒見像。

    後既南奔,迷不知道;於窮山中,忽睹真形,如今行像。

    因作禮。

    禮竟豁然,不覺失之。

    乃得還路,遂歸本土。

    後精進彌篤。

    年垂六十而亡。

    (《法苑珠林》卷十七) 四十九、欒茍 晉欒茍,不知何許人也,少奉法,嘗作富平令。

    先從征廬循,值小失利,舫遭火垂盡,賊亦交逼。

    正在中江,風浪駭目,苟恐怖分盡,猶誦念觀世音。

    俄見江中有一人,挺然孤立,腰與水齊。

    茍心知祈念有感,火賊己切,便投水就之。

    身既浮湧,腳似履地。

    尋而大軍遣船迎接敗者,遂得免濟。

    (《法苑珠林》卷十七) 五十、釋法智 晉沙門釋法智為白衣時,常獨行,至大澤中,忽遇猛火,四方俱起,走路已絕,便至心禮誦觀世音;俄然火過,一澤之草,無有遺莖者,唯智所處容身不燒。

    於是始乃敬奉大法。

    後為姚興將,從征索虜,軍退,失馬,落在圍裡;乃隱溝邊荊棘叢中,唯得蔽頭,復念觀世音,心甚勤至。

    隔溝遙喚後軍,指令殺之,而軍過搜覓,輒無見者,遙得免濟。

    後遂出家。

    (《法苑珠林》卷十七) 五十一、南宮子敖 晉南宮子敖,始平人也。

    戍新平城,為佛佛虜兒長樂公所破,合城數千人皆被誅害。

    子敖雖分必死,而猶至心念觀世音。

    既而次至子敖,群刃交下,或高或僻;持刀之人,忽疲懈,四支不隨。

    爾時長樂公親自臨刑,驚問之,子敖聊爾答雲:「能作馬鞍。

    」乃令原釋。

    子敖亦不知所作此言。

    時後遂得遁逸。

    造小形像,貯以香函,行則頂戴。

    (《法苑珠林》卷十七) 五十二、劉度 晉劉度,平原遼城人也。

    鄉裡有一千餘家,並奉大法,造立形像,供養僧尼。

    值虜主木未時,此縣嘗有逋逃,未大怒,欲盡滅一城。

    眾並兇懼,分必殄盡。

    度乃潔誠率眾,歸命觀世音。

    頃之,未見物從空中下,繞其所住屋柱;驚視,乃《觀世音經》。

    使人讀之,末大歡喜,用省刑戮。

    於是此城即得免害。

    (《法苑珠林》卷十七) 五十三、郭宣之 晉郭宣之,太原人也,義熙四年,為楊思平梁州府司馬。

    楊以輒害範元之等被法,宣亦同執在獄,唯一心歸向觀世音菩薩。

    後夕將眠之際,忽親睹菩薩光明照獄。

    宣瞻覿禮拜,祈請誓願,久之乃沒。

    俄而宣之獨被恩赦。

    既釋,依所見形,製造圖像,又立精舍焉。

    後歷零陵、衡陽,卒官。

    (《法苑珠林》卷十七) 五十四、庾紹之 晉新野庾紹之,小字道覆,晉湘東太守,與南陽宋協中表昆弟,情好綢繆。

    紹元興末病亡,義熙中,忽見形詣協,形貌衣服,具如平生,而兩腳著械。

    既至,脫械置地而坐。

    協問:「何由得顧?」答雲:「蹔蒙假歸,與卿親好,故相過也。

    」協問鬼神之事,紹輒漫略,不甚諧對。

    唯雲:「宜勤精進,不可殺生;若不能都斷,可勿宰牛;食肉之時,無噉物心。

    」協雲:「五臟與肉,乃復異耶?」答曰:「心者,善神之宅也,其罪尤重。

    」具問親戚,因談世事,末復求酒。

    協時時餌茱萸酒,因為設之。

    酒至,對杯不飲,雲:有茱萸氣。

    協曰:「為惡之耶?」答雲:「下官皆畏之,非獨我也。

    」紹為人語聲高壯,此言論時,不異恆日。

    有頃,協兒邃之來,紹聞屐聲,極有懼色,謂協曰:「生氣見陵,不復得住;與卿三年別耳!」因貫械而起,出戶便滅。

    協後為正員郎,果三年而卒。

    (《法苑珠林》卷九四) 五十五、釋法安 晉沙門釋法安者,廬山之僧遠法師弟子也。

    義熙末,陽新縣虎暴甚盛。

    縣有大社樹,下有築神廟,左右民居以百數,遭虎死者夕必一兩。

    法安嘗遊其縣,幕投此村,民以懼虎,早閉門閭,且不識法安,不肯受之。

    法安遙之樹下,坐禪通夜。

    向曉,有虎負人而至,投樹之北;見安,如喜如驚,跳伏安前,安為說法授戒,虎據地不動,有頃而去。

    至旦,村人追死者至樹下,見安大驚,謂其神人,故虎不害。

    自茲以後,而虎患遂息。

    眾益敬異,一縣士庶,略皆奉法。

    後欲畫像山壁,不能得空青;欲用銅青,而又無銅。

    夜夢人逕其牀前雲:「此中有兩銅鐘,便可取之。

    」安明即掘得,遂以成像。

    後遠法師鑄像,安送一勸助;餘一,武昌太守熊無患借觀之,遂留不改。

    (《法苑珠林》卷十九) 五十六、竺曇蓋 晉沙門竺曇蓋,秦郡人也。

    真確有苦行,提鉢振錫,行化四輩。

    居于蔣山,常行般舟,尤善神咒,多有應驗。

    司馬元顯甚敬奉之;衛將軍劉毅聞其精苦,招來姑孰,深相愛遇。

    義熙五年,大旱,陂湖竭涸,苗稼焦枯,祈祭山川,累旬無應;毅乃請僧設齋,蓋亦在焉。

    齋畢,躬乘露桁,浮泛川溪,文武士庶,傾州悉行。

    蓋於中流,焚香禮拜,至誠慷慨,乃讀《海龍王經》。

    造卷發音,雲氣便起;轉讀將半,沛澤四合;纔及釋軸,洪雨滂注,畦湖必滿,其年以登。

    劉敬叔時為毅國郎中令,親豫此集,自所睹見。

    (《法苑珠林》卷六三) 五十七、向靖 晉向靖,字奉仁,河內人也。

    在吳興郡,喪數歲女。

    女始病時,弄小刀子,母奪取不與,傷母手。

    喪後一年,母又產一女,女年四歲,謂母曰:「前時刀子何在?」母曰:「無也。

    」女曰:「昔爭刀子,故傷母手,雲何無耶?」母甚驚怪,具以告靖,靖曰:「先刀子猶在不?」母曰:「痛念前女,故不錄之。

    」靖曰:「可更覓數箇刀子,合置一處,令女自擇。

    」女見大喜,即取先者,曰:「此是兒許。

    」父母大小乃知前女審其先身。

    (《法苑珠林》卷二六) 五十八、石長和 趙石長和者,趙國高邑人也。

    年十九時,病一月餘日亡。

    家貧,未能及時得殯歛,經四日而蘇。

    說:初死時,東南行,見二人治道,在和前五十步。

    和行有遲疾,二人治道亦隨緩速,常五十步。

    而道之兩邊,棘刺森然,皆如鷹爪,見人甚眾,群走棘中,身體傷裂,地皆流血。

    見和獨行平道,俱歎息曰:「佛子獨行大道中。

    」前至,見瓦屋禦樓,可數千間。

    有屋甚高,上有一人,形面壯大,著皂袍四縫,臨窗而坐。

    和拜之,閣上人曰:「石君來耶?一別二千餘年。

    」長和爾時意中便若憶此別時也。

    和相識有馬牧孟承夫妻,先死已積年歲,閣上人曰:「君識孟丞不?」長和曰:「識。

    」閣上人曰:「孟丞生時不能精進,今恆為我司掃除之役;孟承妻精進,居處甚樂。

    」舉手指西南一房曰:「孟妻在此也。

    」孟妻開窗見和,厚相慰問,遍訪其家中大小安否消息,曰:「石君還時,可更見過,當因附書也。

    」俄見孟承執箒提箕,自閣西來,亦問家消息。

    閣上人曰:「聞魚龍超精進為信,爾何所修行?」長和曰:「不食魚肉,酒不經口,恆轉尊經,救諸疾痛。

    」閣上人曰:「所傳不妄也。

    」語久之間,閣上人問都錄主者:「審案石君名錄,勿謬濫也。

    」主者案錄雲:「餘三十年命在。

    」閣上人曰:「君欲歸不?」和對曰:「願歸。

    」乃敕主者,以車騎兩吏送之。

    長和拜辭,上車而歸。

    前所行道,更有傳館吏民飲食儲跱之具。

    倏忽至家,惡其屍臭,不欲附之,於屍頭立;見其家亡妹於後推之,踣屍面上,因得蘇活。

    道人支法山時未出家,聞和所說,遂定入道之志。

    法山者,鹹和時人也。

    (《法苑珠林》卷七) 五十九、單道開 趙沙門單,或作善,字道開,不知何許人也。

    別傳雲,燉煌人。

    本姓孟,少出家,欲窮棲巖谷,故先斷穀食。

    初進麵,三年後服練松脂,三十年後唯時吞小石子,石子下,輒復斷酒脯雜果。

    體畏風寒,唯噉椒薑。

    氣力微弱,而膚色潤澤,行步如飛。

    山神數試,未曾傾動;仙人恆來,意亦不耐,每嚙蒜以卻之。

    端坐靜念,晝夜不眠。

    久住枹罕。

    石虎建武二年,自西平迎來,至鄴下。

    不乘舟車,日行七百餘裡。

    過南安,度一童子為沙彌,年十三四,行亦及開。

    既至,居於昭德佛圖,服縷麤弊,背□恆袒。

    於屋內作棚閣,高八九尺,上織菅為帳,禪於其中。

    絕穀七載,常禦雜藥,藥有松脂伏苓之氣。

    善能治目疾,常周行墟野,救療百姓。

    王公遠近,贈遺累積,皆受而施散,一毫無餘。

    石虎之末,逆知其亂,乃與弟子南之許昌。

    升平三年,來至建業,復適番禺,住羅浮山,蔭臥林薄,邈然自怡,以其年七月卒,遺言露屍林裡,弟子從之。

    陳郡袁彥伯,興寧元年,為南海太守,與弟穎叔登遊此嶽,緻敬其骸,燒香作禮。

    (《法苑珠林》卷二七) 六十、徐義 秦徐義者,高陸人也,少奉法,為苻堅尚書。

    堅末,兵革蜂起,賊獲義,將加戮害,乃埋其兩足,編髮於樹。

    夜中,專念觀世音,有頃得眠,夢人謂之曰:「今事亟矣,何暇眠乎?」義便驚起,見守防之士,並疲而寢;乃試自奮動,手髮既解,足亦得脫,因而遁去。

    百餘步,隱小叢草,便聞追者交馳,火炬星陳,互繞此叢,而竟無見者。

    天明賊散,歸投鄴寺遂得免之。

    (《法苑珠林》卷十七) 六十一、畢覽 秦畢覽,東平人也。

    少奉法,隨慕容垂北征,沒虜,單馬逃竄。

    虜追騎將及,覽至心誦念觀世音;既得免脫,因入深山,迷惑失道,又專心歸念。

    中夜,見一道人,法服持錫,示以途徑,遂得還路,安隱至家。

    (《法苑珠林》卷十七) 六十二、釋法稱 宋沙門法稱,臨終曰:「有嵩山神告我;『江東劉將軍,應受天命。

    吾以三十二璧一餅鎮金為信。

    』」宋祖聞之,命僧惠義往嵩山,七日七夜行道,夢有一長鬢翁指示;及覺,分明憶所在,掘而得之。

    (《太平廣記》卷二七六) 六十三、仇那跋摩 宋仇那跋摩者,齊言功德鎧,罽賓王子也。

    幼而出家,號三藏法師。

    宋初,來遊中國,宣譯至典甚眾。

    律行精高,莫與為比。

    惠觀沙門欽其風德,要來京師,居於祇洹寺。

    當時來詣者,疑非凡人,而神味深密,莫能測焉。

    嘗赴請於鐘山定林寺,時諸道俗多採眾華,布僧席下,驗求真人。

    諸僧所坐,華同萎顇,而跋摩席華,鮮榮若初,於是京師歙然增加敬意。

    至元嘉八年九月十八日卒。

    都無痾患,但結跏趺坐,斂衽叉手;乃經信宿,容色不變。

    于時或謂深禪,既而得遺書于筵下,雲獲沙門二果,乃知其終。

    弟子侍側,並聞馨煙。

    京師赴會二百餘人,其夕轉經,戶外集聽盈階。

    將曉,而西南上有雲氣勃然,俄有一物,長將一疋,遶屍而去,同集鹹睹雲。

    跋未亡時,作三十六偈,以付弟子,曰:「可送示天竺僧也。

    」(《法苑珠林》卷四二) 六十四、陳安居 宋陳安居者,襄陽縣人也,伯父少事巫俗,鼓舞祭祀,神影廟宇,充滿其宅;父獨敬信釋法,旦夕齋戒。

    後伯父亡,無子,父以安居紹焉。

    安居雖即伯舍,而理行精求,淫饗之事,廢不復設。

    於是遂得篤病,而發則為歌神之曲,迷悶惛僻。

    如此者彌歲,而執心愈固。

    常誓曰:「若我不殺之志,遂當虧奪者,必先自臠截四體,乃就其事。

    」家人並諫之,安居不聽。

    經積二年,永初元年,病發,遂絕,但心下微暖,家人不斂;至七日夜,守視之者,覺屍足間如有風來,飄衣動衾,於是而蘇,有聲。

    家人初懼屍蹷,並走避之;既而稍能轉動,末求飲漿。

    家人喜之,問:「從何來?」安居乃具說所經見,雲:初有人若使者,將刀數十人,呼將去。

    從者欲縛之,使者曰:「此人有福,未可縛也。

    」行三百許裡,至一城府,樓宇甚整。

    使者將至樓處,如局司所居,末有人授紙筆與安居曰:「可疏二十四通死名。

    」安居即如言,疏名成數通。

    有一侍從內出,揚聲大呼曰:「安居可入。

    」既入,稱:有教付刺姦,獄吏兩人,一雲:「與大械。

    」一雲:「此人頗有福,可止三尺械。

    」疑論不判,乃共視文書,久之,遂與三尺械。

    有頃,見有貴人,翼從數十,形貌都雅,謂安居曰:「汝那得來?」安居具陳所由。

    貴人曰:「汝伯有罪,但宜錄治,以先植小福,故蹔得遊散,乃敢告訴?吾與汝父,幼少有舊,見汝依然,可隨我共遊觀也。

    」獄吏不肯釋械,曰:「府君無教,不敢專輒。

    」貴人曰:「但付我,不使走逸走。

    」乃釋之。

    貴人將安居遍至諸地獄,備觀眾苦,略與經文相符。

    遊歷未竟,有傳教來雲:「府君喚安居。

    」安居茫懼然,求救於貴人,貴人曰:「汝自無罪,但以實對,必無憂也。

    」安居至閤,見有鉗梏者數百,一時俱進,安居在第三。

    既至階下,一人服冠冕,立于囚前,讀諸罪簿。

    其第一者雲,昔娶妻之始,夫婦為誓,有子無子,終不相棄。

    而其人本是祭酒,妻亦奉道,共化導徒眾,得士女弟子,因而姦之,遂棄本妻,妻常冤訴。

    府君曰:「汝夫婦違誓大義,不罪二,終罪一也;師資義著在三,而姦之,是父子相淫,無以異也。

    付法局詳刑!」次讀第二女人辭牒,忘其姓名,雲家在南陽冠軍縣黃水裡,家安爨器於福竈口,而此婦眠重,嬰兒於竈上匍匐走行,糞汙爨器中。

    此婦寤已,即請謝神祗,盥洗精熟。

    而其舅乃罵詈此婦,言:「無有天道鬼神,置此女人,得行穢汙。

    」司令聞知,故錄送之。

    府君曰:「眠竈,非過;小兒無知,又已請謝神明,是無罪也。

    舅詈言無道,誣謗幽靈,可錄之來。

    」須臾而到,赤官捉。

    至安居,階下人具讀名牒,為伯所訴雲雲,府君曰:「此人事佛,大德人也!其伯殺害無辜,訾誑百姓,罪宜窮治;以昔有小福,故未加罪,伯今復謗訴無辜?」教催錄取。

    未及至,而府君遣安居還,雲:「若可還去,善成勝業,可壽九十三。

    努力勉之!勿復更來也。

    」安居出至閤,局司雲:「君可拔卻死名。

    」於是安居以次抽名既畢,而欲向遊貴人所;貴人亦至,雲:「知汝無他得還,甚善。

    努力修功德。

    吾身福微,不辦生天受報,於此輔佐府君,亦優遊富樂,神道之美。

    吾家在宛,姓某名某,君還為吾緻意:深盡奉法,勿犯佛禁,可具以所見示語之也。

    」乃以三人送安居。

    出門數步,有傳教送符與安居,謂曰:「君可持此符,經過戍邏以示之,勿輒偷過,偷過有徒謫也。

    若有水礙,可以此符投水中,即得過也。

    」安居受符而歸。

    行久之,阻大江,不得渡。

    安居依言投符,矇然如眩,乃是其家屋前中方地也。

    正聞家中號慟哭泣。

    所送三人,勸還就身,安居聞其身已臭穢,曰:「吾不復能歸。

    」此人乃強排之,踣於屍腳上。

    安居既愈,欲驗黃水婦人,故往冠軍縣尋問;果有此婦。

    相見依然,如有曩舊,雲:「己死得生,舅即以某日而亡。

    」說所聞見,與安居悉同。

    受五戒師,字僧昊,襄陽人也,末居長沙,本與安居同裡,聞其口說。

    安居之終,亦親睹,果九十三焉。

    (《法苑珠林》卷六二) 六十五、釋僧規 宋沙門僧規者,武當寺僧也。

    時京兆張瑜於此縣,常請僧規在家供養。

    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無痾忽暴死,二日而蘇愈。

    自說雲:五日夜二更中,聞門巷間嘵嘵有聲,須臾,見有五人,炳炬火,執信旛,逕來入屋,叱咀僧規。

    規因頓臥怳然,五人便以赤繩縛將去。

    行至一山,都無草木,土色堅黑,有類石鐵;山側左右,白骨填積。

    山數十裡,至三岐路。

    有一人,甚長壯,被鎧執杖,問五人:「有幾人來?」答:「政一人耳!」五人又將規入一道中,俄至一城外,有屋數十,築壤為之。

    屋前有立木,長十餘丈,上有鐵梁,形如桔橰;左右有匱,貯土。

    土有品數,或有十斛形,亦如五升大者。

    有一人,衣幘並赤,語規曰:「汝生世時,有何罪福?依實說之,勿妄言也。

    」規惶怖未答。

    赤衣人語一人,如局吏,雲:「可開簿,檢其罪福也。

    」有頃,吏至長木下,提一匱土,縣鐵梁上稱之,如覺低昂。

    吏謂規曰:「此稱量罪福之秤也。

    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罰。

    」俄有一人,衣冠長者,謂規曰:「汝沙門也,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度八難。

    」規於是一心稱佛。

    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稱之。

    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脫。

    」吏乃復上匱稱之,秤乃正平。

    既而將規至監官前辯之,監官執筆觀簿,遲疑久之。

    又有一人,朱衣玄冠,佩印綬,執玉闆,來,曰:「算簿上未有此人名也。

    」監官愕然,命左右收錄雲。

    須臾,見反縛向者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

    少頃有使者稱:「天帝喚道人來。

    」既至帝宮,經見踐歷,略皆金寶,精光晃昱,不得凝視。

    帝左右朱衣寶冠,飾以華珍。

    帝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規稽首諸佛,祈恩請福,帝曰:「汝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勿屢遊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如汝比也。

    」規曰:「橫濫之危,當以何方而濟免之?」帝曰:「廣設福業,最為善也;若不辦爾,可作八關齋;生免橫禍,死離地獄,亦其次也。

    」語畢,遣規去。

    行還未久,見一精舍,大有沙門,見武當寺主白法師,弟子慧進,皆在焉,居宇宏整,資待自然。

    規請欲居之,有一沙門曰:「此是福地,非君所得處也。

    」使者將規還至瑜家而去。

    (《法苑珠林》卷八三) 六十六、何澹之 何澹之,東海人,宋大司農。

    不信經法,多行殘害。

    永初中,得病,見一鬼,形甚長壯,牛頭人身,手執鐵叉,晝夜守之。

    憂佈屏營,使道家作章符印錄,備諸禳絕,而猶見如故。

    相識沙門慧義,聞其病往候。

    澹之為說所見,慧義曰:「此是牛頭阿旁也,罪福不昧,唯人所招;君能轉心向法,則此鬼自消。

    」澹之迷很不革,頃之遂死。

    (《法苑珠林》卷八三) 六十七、竺慧熾 宋沙門竺慧熾,新野人,住在江陵四層寺。

    永初二年卒,弟子為設七日會。

    其日將夕,燒香竟,道賢沙門因往視熾弟子,至房前,忽曖曖若人形,詳視,乃慧熾也,容貌衣服,不異生時。

    謂賢:「君旦食肉,美不?」賢曰:「美。

    」熾曰:「我坐食肉,今生餓狗地獄。

    」道賢懼詟,未及得答,熾復言:「汝若不信,試看我背後。

    」乃迴背示賢。

    見三黃狗,形半似驢,眼甚赤,光照戶內,狀欲囓熾而復止。

    賢駭怖悶絕,良久乃蘇。

    具說其事。

    (《法苑珠林》卷九四) 六十八、王練 晉王練,字玄明,瑯琊人也,宋侍中。

    父珉,字季琰,晉中書令。

    相識有一梵沙門,每瞻珉風釆,甚敬悅之,輒語同學雲:「若我後生得為此人作子,於近願亦足矣。

    」珉聞而戲之曰:「法師才行,正可為弟子子耳!」頃之,沙門病亡;亡後歲餘,而練生焉。

    始能言,便解外國語;及絕國之奇珍,鋃器珠貝;生所不見,未聞其名,即而名之,識其產出;又自然親愛諸梵,過於漢人。

    鹹謂沙門審其先身,故珉字之曰阿練,遂為大名雲雲。

    (《法苑珠林》卷二六) 六十九、孫道德 宋孫道德,益州人也,奉道祭酒。

    年過五十,未有子息。

    居近精舍。

    景平中,沙門謂道德:必願有兒,當至心禮誦《觀世音經》,此可冀也。

    」德遂罷不事道,單心投誠,歸觀世音;少日之中而有夢應,婦即有孕,遂以產男也。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七十、齊僧欽 宋齊僧欽者,江陵人也,家門奉法。

    年十許歲時,善相占雲:「年不過三六。

    」父母兄弟甚為憂懼,僧欽亦增加勤敬,齋戒精苦。

    至年十七,宋景平末,得病危篤,家齋祈彌勵,亦淫祀求福,疾終不愈。

    時有一女巫雲:「此郎福力猛盛,魔魍所不能親,自有善神護之;然病久不差,運命或將有限。

    世有探命之術,少事天神,頗曉其數,當為君試效之。

    」於野中設酒脯之饋,燒錢。

    經七日七夕,雲:「始有感見。

    見諸善神方為此郎祈禱,蒙益兩算矣,病必得愈,無所憂也。

    」僧欽於是遂差,彌加精至,其後二十四年而終。

    如巫所言,則一算十二年矣。

    (《法苑珠林》卷六二) 七十一、魏世子 宋魏世子者,梁郡人也。

    奉法精進,兒子遵修,唯婦迷閉,不信釋教。

    元嘉初,女年十四病死,七日而蘇。

    雲:「可安施高座,幷《無量壽經》。

    」世子即為具設經座。

    女先雖齋戒禮拜,而未嘗看經,今即升座轉讀,聲句清利。

    下啓父言:「兒死便往無量壽國,見父兄及己三人,池中已有芙蓉大華,後當化生其中;唯母獨無,不勝此苦乃心,故歸啓報。

    」語竟復絕。

    母於是篤敬信法教。

    (《法苑珠林》卷十五) 七十二、張興 宋張興者,新興人也,頗信佛法,嘗從沙門僧融、曇翼時受八戒。

    興常為劫所引,夫得走逃,妻坐繫獄,掠笞積日。

    時縣失火,出囚路側,會融、翼同行,經過囚邊;妻驚呼:「闇梨何以賜救?」融曰:「貧道力弱,無救如何?唯宜勤念觀世音,庶獲免耳。

    」妻便晝夜祈念,經十許日,於夜,夢一沙門,以腳蹈之曰:「咄咄,可起!」妻即驚起,鉗鎖桎梏,摧然俱解。

    便走趣戶,戶時猶閉,警防殊嚴;既無由出,慮有覺者,乃復著械。

    尋復得眠,又夢向沙門曰:「戶已開矣!」妻覺而馳出,守備者並已惛睡,妻安步而去。

    時夜甚闇,行可數裡,卒值一人;妻懼躃地,已而相訊,乃其夫也。

    相扶悲喜,夜投僧翼,翼藏匿之,遂得免。

    時元嘉初也。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七十三、曇無竭 宋永初中,有黃龍沙彌曇無竭者,誦《觀世音經》,淨修苦行。

    與諸徒屬二十五人,往尋佛國,備經荒險,貞志彌堅。

    既達天竺舍衛,路逢山象一群。

    竭齎經誦念,稱名歸命,有師子從林中出,象驚奔走。

    後有野牛一群,鳴吼而來,將欲加害,竭又如初歸命,有大鷲飛來,牛便驚散,遂得剋免。

    (《法苑珠林》卷六五) 七十四、唐文伯 宋唐文伯,東海贛榆人也。

    弟好蒲博,家資都盡;村中有寺,經過人或以錢上佛,弟屢竊取。

    久後病癩,蔔者雲:「祟由盜佛錢。

    」父怒曰:「佛是何神,乃令我兒緻此?吾當試更虜奪,若復能病,可也。

    」前縣令何欣之婦,上織成寶蓋帶四枚,乃盜取之,以為腰帶。

    不盈百日,復得惡病,發瘡之始,起腰帶處。

    世時在元嘉年初爾。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七十五、釋道冏 宋沙門釋道冏,扶風好畤人也,本姓馬氏,學業淳粹,弱齡有聲。

    元嘉二年九月,在洛陽為人作普賢齋。

    道俗四十許人,已經七日,正就中食,忽有一人,褲褶乘馬,入至堂前,下馬禮佛;冏謂常人,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