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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對官人雲:&lsquo何得如此狡毒!&rsquo李具以私中之言對之。
官人問馬氏曰:&lsquo何如?&rsquo馬氏曰:&lsquo冤系多年,别罪受畢,合歸,生路無計,伏取裁斷!&rsquo李氏又雲:&lsquo且請檢某算壽幾何。
若未合來,即請依前說。
若合命盡,伏聽處分。
&rsquo官人雲:&lsquo灼然有理。
&rsquo遂召司命。
須臾,一主者抱案入來雲:&lsquo李未合來,昨追時已檢訖。
&rsquo須臾更檢。
檢出,捧呈官雲:&lsquo更有十八年合在人間。
&rsquo本司雲:&lsquo且令随衙勘責,夜則放歸耳。
&rsquo彼處欲夜,所司放出,似夢而歸也。
&rdquo自是人間日暮,追使即來,雞鳴即放回,如常矣。
鄭雖貧苦,百計隻待來使。
三五日後,使人慚謝鄭曰:&ldquo百味之物,深所反側,然不如賜茶漿水粥耳。
&rdquo茶酒不如賜漿水,又貧居之易辦,自是每晚則備漿水及粥,紙錢三五張。
月十日後,每來皆語言商議,出拔李氏。
李氏初每歸來,并不敢言,自使人同和,兼許微說冥間事。
常言人罪之重者,無如枉法殺人而取金帛。
又曰:&ldquo布施者,不必造佛寺,不如先救骨肉間饑寒。
如有餘,即分錫類,更有餘,則救街衢間也。
其福最大。
&rdquo鄭君兼憑問還往間一人壽命官爵。
回報雲:&ldquo此人好受金帛,今被折壽,已欲盡矣。
然更有一官,如能改,即得終此秩。
若踵前,則不離任矣。
&rdquo又雲:&ldquo每燒錢财,如明旦欲送錢與某神祗,即先燒三十二張紙錢以求五道,其神祗到必獲矣。
如尋常燒香,多不達。
如是春秋祭祀者,即不假告報也。
其燒時,辄不得就地,須以柴或草薦之,從一頭以火熱,不得攪碎,其錢即不破碎,一一可達也。
&rdquo至八月中,李卻回,忽喜曰:&ldquo已有計可脫矣。
&rdquo鄭詢之曰:&ldquo奈何?&rdquo&ldquo然須緻紙錢三五萬,令他行下可矣。
&rdquo鄭乃求于還往,一邑官吏并知之,共與同力,依言救之。
後數日方肯說,因雲:&ldquo冥司又有剔五藏而殺人者,冥司勘覆未畢。
且取彼五藏置諸馬氏腹,令托生矣。
&rdquo自是追乎稍稀,或十日方一去,但雲磨勘文案未畢,所言受罪亦不見,其餘但拷問科決而已。
又嘗言當邑某坊曲某姓名人,合至某月日卒,至時更無差謬。
又鄭君自雲:&ldquo某即合得攝安豐尉。
&rdquo至明年正月三日,果為崔中丞邀攝安豐縣尉,皆其妻素知之。
自正月已後,更免其追呼矣。
鄭君自有記錄四十餘紙,此略而言也。
(《太平廣記》卷三八○) ○楊知春 開元中,忽相傳有僵人在地一千年,因墓崩,僵人複生,不食五谷,飲水吸風而已。
時人呼為地仙者,或有呼為妄者。
或多知地下金玉積聚焉,好行吳、楚、齊、魯間。
有二賊乘僵人言,乃結兇徒十輩,于濠、壽開發墓,至盛唐縣界。
發一冢,時呼為白茅冢。
發一丈,其冢有四房閣。
東房皆兵器,弓矢槍刃之類悉備。
南房皆缯彩,中奁隔皆錦绮,上有牌雲:&ldquo周夷王所賜錦三百端。
&rdquo下一隔皆金玉器物。
西房皆漆器,其新如昨。
北房有玉棺,中有玉女,俨然如生。
綠發稠直,皓齒編貝,纖修短中度,若素畫焉。
衣紫帔,繡鞋珠履,新香可愛。
以手循之,體如暖焉。
玉棺之前,有一銀樽滿。
兇徒競飲之,甘芳如人間上樽之味。
各取其錦彩寶物。
玉女左手無名指有玉,賊争脫之。
一賊楊知春者曰:&ldquo何必取此!諸寶已不少。
&rdquo久不可脫,競以刀斷其指。
指中出血,如赤豆汁。
知春曰:&ldquo大不仁!有物不能贖,卒斷其指,痛哉!&rdquo衆賊出冢,以知春為詐,共欲殺之。
一時舉刀,皆不相識,九人自相斫俱死,知春獲存。
遂卻送所掠物于冢中,粗以土瘗之而去。
知春詣官,自陳其狀。
官以軍人二十餘輩修複。
複尋讨銘志,終不能得。
(《太平廣記》卷三八九) ○蘇遏 天室中,長安永樂裡有一兇宅,居者皆破,後無複人住。
暫至,亦不過宿而卒,遂至廢破。
其舍宇唯堂廳存,因生草樹甚多。
有扶風蘇遏,忄空忄空遽苦貧窮,知之,乃以賤價于本主質之,才立契書,未有一錢歸主。
至夕,乃自攜一榻,當堂鋪設而寝。
一更已後,未寝,出于堂,彷徨而行。
忽見東牆下有一赤物,如人形,無手足,表裡通徹光明,而叫曰:&ldquo咄!&rdquo遏視之不動,良久,又按聲呼曰:&ldquo爛木!咄!&rdquo西牆下有物應曰:&ldquo諾。
&rdquo問曰:&ldquo甚沒人?&rdquo曰:&ldquo不知。
&rdquo又曰:&ldquo大硬锵。
&rdquo爛木對曰:&ldquo可畏。
&rdquo良久,乃失赤物所在。
遏下階,中庭呼爛木曰:&ldquo金精合屬我。
緣沒敢叫喚?&rdquo對曰:&ldquo不知。
&rdquo遏又問:&ldquo承前殺害人者在何處?&rdquo爛木曰:&ldquo更無别物,隻是金精,人福自薄,不合居之,遂喪逝,亦不曾殺傷耳。
&rdquo至明,更無事,遏乃自假鍬锸之具,先于西牆下掘。
入地三尺,見一朽柱,當心木如血色,其堅如石。
後又于東牆下掘兩日,近一丈,方見一方石,闊一丈四寸,長一丈八寸,上以篆書曰:&ldquo夏天子紫金三十斤,賜有德者。
&rdquo遏乃自思:&ldquo我何以為德?&rdquo又自為計曰:&ldquo我得此寶,然修德亦可禳之。
&rdquo沉吟未決。
至夜,又歎息不定,其爛木忽語曰:&ldquo何不改名為有德,即可矣。
&rdquo遏曰:&ldquo善。
&rdquo遂稱&ldquo有德&rdquo。
爛木曰:&ldquo君子倘能送某于昆明池中,自是不複撓吾人矣。
&rdquo有德許之。
明辰,更掘丈餘,得一鐵甕,開之,得紫金三十斤。
有德乃還宅價修葺,送爛木于昆明池,遂閉戶讀書。
三年,為範陽請入幕。
七年内,獲冀州刺史,其宅更無事。
(《太平廣記》卷四○○) ○趙齊嵩 貞元十二年,趙齊嵩選授成都縣尉,收拾行李,兼及仆從,負以行,欲以赴任。
然棧道甚險而狹,常以馬鞭拂小樹枝,遂被鞭梢繳樹,猝不可脫,馬又不住,遂墜馬。
枝柔葉軟,不能礙挽,直至谷底,而無所損。
視上直千餘仞,旁無他路,分死而已。
所從仆輩無計,遂聞于官而歸。
趙子進退無路。
墜之翌日,忽聞雷聲殷殷,乃知天欲雨。
須臾,石窟中雲氣相旋而出,俄而随雲有巨赤斑蛇,粗合拱,鱗甲煥然,擺頭而雙角出,蜿身而四足生,奮迅鬣,搖動首尾,乃知龍也。
趙生自念曰:&ldquo我住亦死,乘龍出亦死,甯出而死。
&rdquo攀龍尾而附其身。
龍乘雲直上,不知幾千仞,趙盡死而攀之。
既而至中天,施體而行,趙生方得跨之,必死于泉矣。
南視見雲水一色,乃南海也。
生又歎曰:&ldquo今日不葬于山,卒于泉矣。
&rdquo而龍将到海,飛行漸低。
去海一二百步,舍龍而投諸地。
海岸素有蘆葦,雖堕而靡有所損。
半日,乃行路逢人,問之,曰:&ldquo清遠縣也。
&rdquo然至于縣,且無伴從憑據,人不之信,不得缱绻。
趙生當門而長安。
月餘日,達舍,家内始作三七齋,僧徒大集,忽見趙生至,皆驚恐奔曰:&ldquo魂來歸。
&rdquo趙生當門而坐,妻孥輩亦恐其有複生,雲:&ldquo請于日行,看有影否?&rdquo趙生怒其家人之詐恐,不肯于日行,疏親曰:&ldquo若不肯日中行,必是鬼也。
&rdquo見趙生言,猶雲:&ldquo乃鬼語耳。
&rdquo良久,自叙其事,方大喜。
行于危險,乘騎者可以為戒也。
(明鈔本《太平廣記》卷四二一) ○韋思恭 元和六年,京兆韋思恭與董生、王生三人結友,于嵩山嶽寺肄業。
寺東北百餘步,有取水盆在岩下,圍丈餘,而深可容十斛,旋取旋增,終無耗,一寺所汲也。
三人者自春居此,至七月中,三人乘暇欲取水,路臻于石盆,見一大蛇長數丈,黑若純漆,而有白花,似錦,蜿蜒盆中。
三子見而駭,視之良久,王與董議曰:&ldquo彼可取而食之。
&rdquo韋曰:&ldquo不可。
昔葛陂之竹,漁父之梭,雷氏之劍,尚皆為龍,安知此名山大鎮,豈非龍潛其身耶?況此蛇鱗甲尤異于常者,是可戒也。
&rdquo二子不納所言,乃投石而扣蛇且死,萦而歸烹之。
二子皆咄韋生之詐潔。
俄而報盆所又有蛇者,二子之盆所,又欲擊。
韋生谏而不允。
二子方舉石欲投,蛇騰空而去。
及三子歸院,烹蛇未熟,忽聞山中有聲,殷然地動。
觇之,則此山間風雲暴起,飛沙走石,不瞬息至寺,天地晦暝,對面相失。
寺中人聞風雲暴起中雲:&ldquo莫錯擊。
&rdquo須臾,雷火中半下,書生之宇,并焚蕩且盡。
王與董皆不知所在,韋子于寺廊下無事。
故神化之理,亦甚昭然:不能全為善,但吐少善言,則蛟龍之禍不及矣,而況于常行善道哉。
其二子屍,迨兩日于寺門南隅下方索得。
斯乃韋自說,至于好殺者足以為戒矣。
(《太平廣記》卷四二二) ○李黃 元和二年,隴西李黃,鹽鐵使遜之猶子也。
因調選次,乘暇于長安東市,瞥見一犢車,侍婢數人于車中貨易。
李潛目車中,因見白衣之姝,綽約有絕代之色。
李子求問,侍者曰:&ldquo娘子孀居,袁氏之女,前事李家,今身依李之服。
方除服,所以市此耳。
&rdquo又詢:&ldquo可能再從人乎?&rdquo乃笑曰:&ldquo不知。
&rdquo李子乃出與錢帛,貨諸錦繡。
婢輩遂傳言雲:&ldquo且貸錢買之,請随到莊嚴寺左側宅中,相還不負。
&rdquo李子悅。
時已晚,遂逐犢車而行,礙夜方至所止。
犢車入中門,白衣姝一人下車,侍者以帷擁之而入。
李下馬,俄見一使者将榻而出,雲:&ldquo且坐。
&rdquo坐畢,侍者雲:&ldquo今夜郎君豈暇領錢乎?不然,此有主人否?且歸主人,明晨不晚也。
&rdquo李子曰:&ldquo乃今無交錢之志,然此亦無主人,何見隔之甚也!&rdquo侍者入,複出曰:&ldquo若無主人,此豈不可。
但勿以疏漏為诮也。
&rdquo俄而侍者雲:&ldquo屈郎君。
&rdquo李子整衣而入,見青服老女郎立于庭,相見曰:&ldquo白衣之姨也。
&rdquo中庭坐。
少頃,白衣方出,素裙粲然,凝質姣若,辭氣閑雅,神仙不殊。
略序款曲,翻然卻入。
姨坐謝曰:&ldquo垂情與貨諸彩色,比日來市者,皆不如之。
然所假如何?深憂愧。
&rdquo李子曰:&ldquo彩帛粗缪,不足以奉佳人服飾,何敢指價乎?&rdquo答曰:&ldquo渠淺陋,不足侍君子巾栉,然貧居有三十千債負,郎君倘不棄,則願侍左右矣。
&rdquo李子悅,拜于侍側,俯而圖之。
李子有貨易所先在近,遂命所使取錢三十千,須臾而至。
堂西間門豁然而開,飯食畢備,皆在西間。
姨遂延李子入坐,轉ツ炫煥。
女郎旋至,命坐,拜姨而坐。
六七人具飯,食畢,命酒歡飲。
一住三日,飲樂無所不至。
第四日,姨雲:&ldquo李郎君且歸,恐尚書怪遲,後往來亦何難也。
&rdquo李亦有歸志,承命拜辭而出。
上馬,仆人覺李子有腥臊氣異常。
遂歸宅。
問:&ldquo何處?許日不見。
&rdquo以他語對,遂覺身重頭旋,命被而寝。
先是,婚鄭氏女,在側雲:&ldquo足下調官已成,昨日過官,覓公不得,某二兄替過官,已了。
&ldquo李答以愧佩之辭。
俄而鄭兄至,責以所往行。
李已漸覺恍惚,祗對失次,謂妻曰:&ldquo吾不起矣。
&rdquo口雖語,但覺被底身漸消盡。
揭被而視,空注水而已,唯有頭存。
家大驚懾,呼從出之仆考之,具言其事。
及去尋舊宅所,乃空園,有一皂莢樹,樹上有十五千,樹下有十五千,餘了無所見。
問彼處人雲,往往有巨白蛇在樹下,便無别物。
姓袁者,蓋以空園為姓耳。
複一說:元和中,鳳翔節度李聽從子,任金吾參軍。
自永甯裡出遊,及安化門外,乃遇一車子,通以銀裝,頗極鮮麗,駕以白牛,從二女奴,皆乘白馬,衣服皆素,而姿容婉媚。
貴家子,不知檢束,即随之,将暮焉。
二女奴曰:&ldquo郎君貴人,所見莫非麗質,某皆賤質,又粗陋,不敢當公子厚意。
然車中幸有妹麗,誠可留意也。
&rdquo遂求女奴,乃馳馬傍車,笑而回曰:&ldquo郎君但随行,勿舍去,某适已言矣。
&rdquo既随之,聞其異香盈路。
日暮,及奉誠園,二女奴曰:&ldquo娘子住此之東,今先去矣。
郎君且此回翔,某即出奉迎耳。
&rdquo車子既入,乃駐馬于路側。
良久,見一婢出門招手。
乃下馬,入座于廳中。
但聞名香入鼻,似非人世所有。
遂令人馬入安邑裡寄宿。
黃昏後,方見一女子,素衣,年十六七,姿豔若神仙。
自喜之心,所不能谕。
及出,已見人馬在門外,遂别而歸。
才及家,便覺腦疼,斯須益甚,至辰巳間,腦裂而卒。
其家詢問奴仆昨夜所曆之處,從者具述其事,雲:&ldquo郎君頗聞異香,某輩所聞,但蛇臊不可近。
&rdquo舉家冤駭。
遽命仆人于昨夜所止之處覆驗之。
但見枯槐樹中,有大蛇蟠屈之迹。
乃伐其樹,發掘,已失大蛇,但有小蛇數條,盡白,皆殺之而歸。
(《太平廣記》卷四五八) ○木師古 遊子木師古,貞元初行于金陵界村落。
日暮,投古精舍宿,見主人僧,主人僧乃送一陋室内安止,其本客廳乃封閉不開。
師古怒,遂诘責主人僧。
僧曰:&ldquo誠非吝惜于此,而卑吾人于彼。
俱以承前客宿于此者,未嘗不大漸于斯。
自某到,已三十餘載,殆傷三十人矣。
閉止已周歲,再不敢令人止宿。
&rdquo師古不允,其詞愈生猜責。
僧不得已,令啟戶灑掃,乃實年深朽室矣。
師古存心信,而口貌猶怒。
及入寝,亦不免有備預之志,遂取箧中便手刀子一口,于床頭席下,用壯其膽耳。
寝至二更,忽覺增寒,驚覺,乃漂沸風冷,如有扇焉。
良久,其扇複來。
師古乃潛抽刀子于幄中,以刀子一揮,如中物,乃聞堕于床左,亦更無他。
師古複刀子于故處,乃安寝。
至四更已來,前扇又至,師古亦依前法,揮刀中物,又如堕于地。
握刀更候,了無餘事。
須臾天曙,寺僧及側近人,同來扣戶。
師古乃朗言問之為誰,僧徒皆驚師古之猶存,詢其來由。
師古具述其狀,徐徐拂衣而起。
諸人遂于床右,見蝙蝠二枚,皆中刀狼籍而死,每翅長一尺八寸,珠眼圓大如瓜,銀色。
按《神異秘經法》雲:&ldquo百歲蝙蝠,于人口上,服人精氣,以求長生。
至三百歲,能化形為人,飛遊諸天。
&rdquo據斯未及三百歲耳,神力猶劣,是為師古所制。
師古因之亦知有服練術,遂入赤城山,不知所終。
宿在古舍下者,亦足防矣。
(《太平廣記》卷四七四)
官人問馬氏曰:&lsquo何如?&rsquo馬氏曰:&lsquo冤系多年,别罪受畢,合歸,生路無計,伏取裁斷!&rsquo李氏又雲:&lsquo且請檢某算壽幾何。
若未合來,即請依前說。
若合命盡,伏聽處分。
&rsquo官人雲:&lsquo灼然有理。
&rsquo遂召司命。
須臾,一主者抱案入來雲:&lsquo李未合來,昨追時已檢訖。
&rsquo須臾更檢。
檢出,捧呈官雲:&lsquo更有十八年合在人間。
&rsquo本司雲:&lsquo且令随衙勘責,夜則放歸耳。
&rsquo彼處欲夜,所司放出,似夢而歸也。
&rdquo自是人間日暮,追使即來,雞鳴即放回,如常矣。
鄭雖貧苦,百計隻待來使。
三五日後,使人慚謝鄭曰:&ldquo百味之物,深所反側,然不如賜茶漿水粥耳。
&rdquo茶酒不如賜漿水,又貧居之易辦,自是每晚則備漿水及粥,紙錢三五張。
月十日後,每來皆語言商議,出拔李氏。
李氏初每歸來,并不敢言,自使人同和,兼許微說冥間事。
常言人罪之重者,無如枉法殺人而取金帛。
又曰:&ldquo布施者,不必造佛寺,不如先救骨肉間饑寒。
如有餘,即分錫類,更有餘,則救街衢間也。
其福最大。
&rdquo鄭君兼憑問還往間一人壽命官爵。
回報雲:&ldquo此人好受金帛,今被折壽,已欲盡矣。
然更有一官,如能改,即得終此秩。
若踵前,則不離任矣。
&rdquo又雲:&ldquo每燒錢财,如明旦欲送錢與某神祗,即先燒三十二張紙錢以求五道,其神祗到必獲矣。
如尋常燒香,多不達。
如是春秋祭祀者,即不假告報也。
其燒時,辄不得就地,須以柴或草薦之,從一頭以火熱,不得攪碎,其錢即不破碎,一一可達也。
&rdquo至八月中,李卻回,忽喜曰:&ldquo已有計可脫矣。
&rdquo鄭詢之曰:&ldquo奈何?&rdquo&ldquo然須緻紙錢三五萬,令他行下可矣。
&rdquo鄭乃求于還往,一邑官吏并知之,共與同力,依言救之。
後數日方肯說,因雲:&ldquo冥司又有剔五藏而殺人者,冥司勘覆未畢。
且取彼五藏置諸馬氏腹,令托生矣。
&rdquo自是追乎稍稀,或十日方一去,但雲磨勘文案未畢,所言受罪亦不見,其餘但拷問科決而已。
又嘗言當邑某坊曲某姓名人,合至某月日卒,至時更無差謬。
又鄭君自雲:&ldquo某即合得攝安豐尉。
&rdquo至明年正月三日,果為崔中丞邀攝安豐縣尉,皆其妻素知之。
自正月已後,更免其追呼矣。
鄭君自有記錄四十餘紙,此略而言也。
(《太平廣記》卷三八○) ○楊知春 開元中,忽相傳有僵人在地一千年,因墓崩,僵人複生,不食五谷,飲水吸風而已。
時人呼為地仙者,或有呼為妄者。
或多知地下金玉積聚焉,好行吳、楚、齊、魯間。
有二賊乘僵人言,乃結兇徒十輩,于濠、壽開發墓,至盛唐縣界。
發一冢,時呼為白茅冢。
發一丈,其冢有四房閣。
東房皆兵器,弓矢槍刃之類悉備。
南房皆缯彩,中奁隔皆錦绮,上有牌雲:&ldquo周夷王所賜錦三百端。
&rdquo下一隔皆金玉器物。
西房皆漆器,其新如昨。
北房有玉棺,中有玉女,俨然如生。
綠發稠直,皓齒編貝,纖修短中度,若素畫焉。
衣紫帔,繡鞋珠履,新香可愛。
以手循之,體如暖焉。
玉棺之前,有一銀樽滿。
兇徒競飲之,甘芳如人間上樽之味。
各取其錦彩寶物。
玉女左手無名指有玉,賊争脫之。
一賊楊知春者曰:&ldquo何必取此!諸寶已不少。
&rdquo久不可脫,競以刀斷其指。
指中出血,如赤豆汁。
知春曰:&ldquo大不仁!有物不能贖,卒斷其指,痛哉!&rdquo衆賊出冢,以知春為詐,共欲殺之。
一時舉刀,皆不相識,九人自相斫俱死,知春獲存。
遂卻送所掠物于冢中,粗以土瘗之而去。
知春詣官,自陳其狀。
官以軍人二十餘輩修複。
複尋讨銘志,終不能得。
(《太平廣記》卷三八九) ○蘇遏 天室中,長安永樂裡有一兇宅,居者皆破,後無複人住。
暫至,亦不過宿而卒,遂至廢破。
其舍宇唯堂廳存,因生草樹甚多。
有扶風蘇遏,忄空忄空遽苦貧窮,知之,乃以賤價于本主質之,才立契書,未有一錢歸主。
至夕,乃自攜一榻,當堂鋪設而寝。
一更已後,未寝,出于堂,彷徨而行。
忽見東牆下有一赤物,如人形,無手足,表裡通徹光明,而叫曰:&ldquo咄!&rdquo遏視之不動,良久,又按聲呼曰:&ldquo爛木!咄!&rdquo西牆下有物應曰:&ldquo諾。
&rdquo問曰:&ldquo甚沒人?&rdquo曰:&ldquo不知。
&rdquo又曰:&ldquo大硬锵。
&rdquo爛木對曰:&ldquo可畏。
&rdquo良久,乃失赤物所在。
遏下階,中庭呼爛木曰:&ldquo金精合屬我。
緣沒敢叫喚?&rdquo對曰:&ldquo不知。
&rdquo遏又問:&ldquo承前殺害人者在何處?&rdquo爛木曰:&ldquo更無别物,隻是金精,人福自薄,不合居之,遂喪逝,亦不曾殺傷耳。
&rdquo至明,更無事,遏乃自假鍬锸之具,先于西牆下掘。
入地三尺,見一朽柱,當心木如血色,其堅如石。
後又于東牆下掘兩日,近一丈,方見一方石,闊一丈四寸,長一丈八寸,上以篆書曰:&ldquo夏天子紫金三十斤,賜有德者。
&rdquo遏乃自思:&ldquo我何以為德?&rdquo又自為計曰:&ldquo我得此寶,然修德亦可禳之。
&rdquo沉吟未決。
至夜,又歎息不定,其爛木忽語曰:&ldquo何不改名為有德,即可矣。
&rdquo遏曰:&ldquo善。
&rdquo遂稱&ldquo有德&rdquo。
爛木曰:&ldquo君子倘能送某于昆明池中,自是不複撓吾人矣。
&rdquo有德許之。
明辰,更掘丈餘,得一鐵甕,開之,得紫金三十斤。
有德乃還宅價修葺,送爛木于昆明池,遂閉戶讀書。
三年,為範陽請入幕。
七年内,獲冀州刺史,其宅更無事。
(《太平廣記》卷四○○) ○趙齊嵩 貞元十二年,趙齊嵩選授成都縣尉,收拾行李,兼及仆從,負以行,欲以赴任。
然棧道甚險而狹,常以馬鞭拂小樹枝,遂被鞭梢繳樹,猝不可脫,馬又不住,遂墜馬。
枝柔葉軟,不能礙挽,直至谷底,而無所損。
視上直千餘仞,旁無他路,分死而已。
所從仆輩無計,遂聞于官而歸。
趙子進退無路。
墜之翌日,忽聞雷聲殷殷,乃知天欲雨。
須臾,石窟中雲氣相旋而出,俄而随雲有巨赤斑蛇,粗合拱,鱗甲煥然,擺頭而雙角出,蜿身而四足生,奮迅鬣,搖動首尾,乃知龍也。
趙生自念曰:&ldquo我住亦死,乘龍出亦死,甯出而死。
&rdquo攀龍尾而附其身。
龍乘雲直上,不知幾千仞,趙盡死而攀之。
既而至中天,施體而行,趙生方得跨之,必死于泉矣。
南視見雲水一色,乃南海也。
生又歎曰:&ldquo今日不葬于山,卒于泉矣。
&rdquo而龍将到海,飛行漸低。
去海一二百步,舍龍而投諸地。
海岸素有蘆葦,雖堕而靡有所損。
半日,乃行路逢人,問之,曰:&ldquo清遠縣也。
&rdquo然至于縣,且無伴從憑據,人不之信,不得缱绻。
趙生當門而長安。
月餘日,達舍,家内始作三七齋,僧徒大集,忽見趙生至,皆驚恐奔曰:&ldquo魂來歸。
&rdquo趙生當門而坐,妻孥輩亦恐其有複生,雲:&ldquo請于日行,看有影否?&rdquo趙生怒其家人之詐恐,不肯于日行,疏親曰:&ldquo若不肯日中行,必是鬼也。
&rdquo見趙生言,猶雲:&ldquo乃鬼語耳。
&rdquo良久,自叙其事,方大喜。
行于危險,乘騎者可以為戒也。
(明鈔本《太平廣記》卷四二一) ○韋思恭 元和六年,京兆韋思恭與董生、王生三人結友,于嵩山嶽寺肄業。
寺東北百餘步,有取水盆在岩下,圍丈餘,而深可容十斛,旋取旋增,終無耗,一寺所汲也。
三人者自春居此,至七月中,三人乘暇欲取水,路臻于石盆,見一大蛇長數丈,黑若純漆,而有白花,似錦,蜿蜒盆中。
三子見而駭,視之良久,王與董議曰:&ldquo彼可取而食之。
&rdquo韋曰:&ldquo不可。
昔葛陂之竹,漁父之梭,雷氏之劍,尚皆為龍,安知此名山大鎮,豈非龍潛其身耶?況此蛇鱗甲尤異于常者,是可戒也。
&rdquo二子不納所言,乃投石而扣蛇且死,萦而歸烹之。
二子皆咄韋生之詐潔。
俄而報盆所又有蛇者,二子之盆所,又欲擊。
韋生谏而不允。
二子方舉石欲投,蛇騰空而去。
及三子歸院,烹蛇未熟,忽聞山中有聲,殷然地動。
觇之,則此山間風雲暴起,飛沙走石,不瞬息至寺,天地晦暝,對面相失。
寺中人聞風雲暴起中雲:&ldquo莫錯擊。
&rdquo須臾,雷火中半下,書生之宇,并焚蕩且盡。
王與董皆不知所在,韋子于寺廊下無事。
故神化之理,亦甚昭然:不能全為善,但吐少善言,則蛟龍之禍不及矣,而況于常行善道哉。
其二子屍,迨兩日于寺門南隅下方索得。
斯乃韋自說,至于好殺者足以為戒矣。
(《太平廣記》卷四二二) ○李黃 元和二年,隴西李黃,鹽鐵使遜之猶子也。
因調選次,乘暇于長安東市,瞥見一犢車,侍婢數人于車中貨易。
李潛目車中,因見白衣之姝,綽約有絕代之色。
李子求問,侍者曰:&ldquo娘子孀居,袁氏之女,前事李家,今身依李之服。
方除服,所以市此耳。
&rdquo又詢:&ldquo可能再從人乎?&rdquo乃笑曰:&ldquo不知。
&rdquo李子乃出與錢帛,貨諸錦繡。
婢輩遂傳言雲:&ldquo且貸錢買之,請随到莊嚴寺左側宅中,相還不負。
&rdquo李子悅。
時已晚,遂逐犢車而行,礙夜方至所止。
犢車入中門,白衣姝一人下車,侍者以帷擁之而入。
李下馬,俄見一使者将榻而出,雲:&ldquo且坐。
&rdquo坐畢,侍者雲:&ldquo今夜郎君豈暇領錢乎?不然,此有主人否?且歸主人,明晨不晚也。
&rdquo李子曰:&ldquo乃今無交錢之志,然此亦無主人,何見隔之甚也!&rdquo侍者入,複出曰:&ldquo若無主人,此豈不可。
但勿以疏漏為诮也。
&rdquo俄而侍者雲:&ldquo屈郎君。
&rdquo李子整衣而入,見青服老女郎立于庭,相見曰:&ldquo白衣之姨也。
&rdquo中庭坐。
少頃,白衣方出,素裙粲然,凝質姣若,辭氣閑雅,神仙不殊。
略序款曲,翻然卻入。
姨坐謝曰:&ldquo垂情與貨諸彩色,比日來市者,皆不如之。
然所假如何?深憂愧。
&rdquo李子曰:&ldquo彩帛粗缪,不足以奉佳人服飾,何敢指價乎?&rdquo答曰:&ldquo渠淺陋,不足侍君子巾栉,然貧居有三十千債負,郎君倘不棄,則願侍左右矣。
&rdquo李子悅,拜于侍側,俯而圖之。
李子有貨易所先在近,遂命所使取錢三十千,須臾而至。
堂西間門豁然而開,飯食畢備,皆在西間。
姨遂延李子入坐,轉ツ炫煥。
女郎旋至,命坐,拜姨而坐。
六七人具飯,食畢,命酒歡飲。
一住三日,飲樂無所不至。
第四日,姨雲:&ldquo李郎君且歸,恐尚書怪遲,後往來亦何難也。
&rdquo李亦有歸志,承命拜辭而出。
上馬,仆人覺李子有腥臊氣異常。
遂歸宅。
問:&ldquo何處?許日不見。
&rdquo以他語對,遂覺身重頭旋,命被而寝。
先是,婚鄭氏女,在側雲:&ldquo足下調官已成,昨日過官,覓公不得,某二兄替過官,已了。
&ldquo李答以愧佩之辭。
俄而鄭兄至,責以所往行。
李已漸覺恍惚,祗對失次,謂妻曰:&ldquo吾不起矣。
&rdquo口雖語,但覺被底身漸消盡。
揭被而視,空注水而已,唯有頭存。
家大驚懾,呼從出之仆考之,具言其事。
及去尋舊宅所,乃空園,有一皂莢樹,樹上有十五千,樹下有十五千,餘了無所見。
問彼處人雲,往往有巨白蛇在樹下,便無别物。
姓袁者,蓋以空園為姓耳。
複一說:元和中,鳳翔節度李聽從子,任金吾參軍。
自永甯裡出遊,及安化門外,乃遇一車子,通以銀裝,頗極鮮麗,駕以白牛,從二女奴,皆乘白馬,衣服皆素,而姿容婉媚。
貴家子,不知檢束,即随之,将暮焉。
二女奴曰:&ldquo郎君貴人,所見莫非麗質,某皆賤質,又粗陋,不敢當公子厚意。
然車中幸有妹麗,誠可留意也。
&rdquo遂求女奴,乃馳馬傍車,笑而回曰:&ldquo郎君但随行,勿舍去,某适已言矣。
&rdquo既随之,聞其異香盈路。
日暮,及奉誠園,二女奴曰:&ldquo娘子住此之東,今先去矣。
郎君且此回翔,某即出奉迎耳。
&rdquo車子既入,乃駐馬于路側。
良久,見一婢出門招手。
乃下馬,入座于廳中。
但聞名香入鼻,似非人世所有。
遂令人馬入安邑裡寄宿。
黃昏後,方見一女子,素衣,年十六七,姿豔若神仙。
自喜之心,所不能谕。
及出,已見人馬在門外,遂别而歸。
才及家,便覺腦疼,斯須益甚,至辰巳間,腦裂而卒。
其家詢問奴仆昨夜所曆之處,從者具述其事,雲:&ldquo郎君頗聞異香,某輩所聞,但蛇臊不可近。
&rdquo舉家冤駭。
遽命仆人于昨夜所止之處覆驗之。
但見枯槐樹中,有大蛇蟠屈之迹。
乃伐其樹,發掘,已失大蛇,但有小蛇數條,盡白,皆殺之而歸。
(《太平廣記》卷四五八) ○木師古 遊子木師古,貞元初行于金陵界村落。
日暮,投古精舍宿,見主人僧,主人僧乃送一陋室内安止,其本客廳乃封閉不開。
師古怒,遂诘責主人僧。
僧曰:&ldquo誠非吝惜于此,而卑吾人于彼。
俱以承前客宿于此者,未嘗不大漸于斯。
自某到,已三十餘載,殆傷三十人矣。
閉止已周歲,再不敢令人止宿。
&rdquo師古不允,其詞愈生猜責。
僧不得已,令啟戶灑掃,乃實年深朽室矣。
師古存心信,而口貌猶怒。
及入寝,亦不免有備預之志,遂取箧中便手刀子一口,于床頭席下,用壯其膽耳。
寝至二更,忽覺增寒,驚覺,乃漂沸風冷,如有扇焉。
良久,其扇複來。
師古乃潛抽刀子于幄中,以刀子一揮,如中物,乃聞堕于床左,亦更無他。
師古複刀子于故處,乃安寝。
至四更已來,前扇又至,師古亦依前法,揮刀中物,又如堕于地。
握刀更候,了無餘事。
須臾天曙,寺僧及側近人,同來扣戶。
師古乃朗言問之為誰,僧徒皆驚師古之猶存,詢其來由。
師古具述其狀,徐徐拂衣而起。
諸人遂于床右,見蝙蝠二枚,皆中刀狼籍而死,每翅長一尺八寸,珠眼圓大如瓜,銀色。
按《神異秘經法》雲:&ldquo百歲蝙蝠,于人口上,服人精氣,以求長生。
至三百歲,能化形為人,飛遊諸天。
&rdquo據斯未及三百歲耳,神力猶劣,是為師古所制。
師古因之亦知有服練術,遂入赤城山,不知所終。
宿在古舍下者,亦足防矣。
(《太平廣記》卷四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