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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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髒腑中熱者,若髓熱非柴胡不可。
北方銀州柴胡隻須一服,南方力減于此,故三服乃效。
今卻可進滋補藥矣。
&rdquo一少年子娶妻後得軟腳病,疼特甚,醫以為腳氣。
孫聞之,曰:&ldquo吾不必診視,但買杜仲一味,寸斷片析,每一兩用半酒半水合一大盞,煮六分,頻服之。
&rdquo三日,能行。
又三日,如未嘗病者。
孫曰:&ldquo府第寝處高明,衣履燥潔,無受濕之理。
特新娶,色欲過度緻然。
杜仲專治腰膝,以酒行之,則為效易矣。
&rdquo其伎大略如此奇驗。
宋中直府判為池之青陽簿老吏,言紹興初有縣丞夫婦,皆年三十而無子。
令吏輩求嬰兒為嗣,不數日辄死。
又求之數年内,凡失十餘子。
最後一子死,棺殓就焚。
其本生父母來視之,循其體,兩股微熱。
複視之,陰囊已破,去雙腎矣。
哭告于官,追丞家人,劾治具得其狀。
乃丞用道人授房中之術,用嬰兒腎入藥,僞為求嗣,實為藥資。
案成,丞死于獄,不克正其罪。
兀術見一卒妻美,殺其夫而納之,寵眷殊甚。
術有所佩匕首,極利,寝則枕之。
他日方寝,此婦取匕首,将殺之。
術覺,驚問,婦曰:&ldquo将殺汝。
&rdquo術曰:&ldquo何故?&rdquo曰:&ldquo我夫為汝殺,吾欲報仇。
&rdquo術默然久之,曰:&ldquo吾不忍殺汝,當為汝别求夫。
&rdquo乃盡集諸将,使自擇。
婦指一人,即以嫁之。
邱宋卿同客談此,曰:&ldquo此其所以為兀術也。
&rdquo 京師士人出遊,迫暮過人家,缺牆似可越。
被酒試逾以入,則一大園,花木繁茂,徑路交互,不覺深入。
天漸暝,望紅紗籠燭而來,驚惶尋歸路,迷不能識,亟入道左小亭。
氈下有一穴,試窺之,先有壯士伏其中,見人驚奔而去,士人就隐焉。
已而燭漸近,乃婦人十餘,靓妝麗服,俄趨亭上。
競舉氈,見生驚曰:&ldquo又不是那一個。
&rdquo又一婦熟視曰:&ldquo也得,也得。
&rdquo執其手以行,生不敢問。
引入洞房曲室,群飲交戲,五鼓乃散。
士人憊倦不能行,婦貯以巨箧,舁而缒之牆外。
天将曉,懼為人所見,強起扶持而歸。
他日迹其所遇,乃蔡太師花園也。
今軍營中有天王堂。
按《僧史》,天寶初西蕃寇安西,奏乞援兵。
明皇诏不空三藏誦《仁王護國經》,帝見神人帶甲荷戈在殿前。
不空雲:&ldquo此毗次門天王第二子獨健,往救安西也。
&rdquo後安西奏有神人長丈餘,被金甲,鼓角大鳴,蕃寇奔潰。
斯須城上天王見形,謹圖形上進。
因敕諸節鎮所在州府,于城西北隅各立天王形像,佛寺亦别院安置,但不知何時流入軍營耳。
趙德老常戲言,明州有三賤:燒底賤,著底賤,吃底賤。
或問其故,曰:&ldquo燒底是燈草,著底是草鞋,吃底是鹽。
&rdquo又雲慈溪縣有三薦:茶店湯瓶不曾薦,客店床上無藁薦,大街上好放薦。
皆可資笑。
德安有人家土庫中被盜者,絕無蹤迹。
一總轄謂其徒曰:&ldquo恐是市上弄猢狲者,試往脅之,不伏則執之。
又不伏,則令唾掌中。
&rdquo如其言,其人良久覺無唾可吐,色變具伏,乃令猢狲由大窗中入取物。
或謂總轄何以知之,曰:&ldquo吾亦不敢必,但人之驚懼者,必無唾可吐。
姑以蔔之,幸而中耳。
&rdquo又一總轄坐霸頭,茶坊有賣熟水人持兩銀杯,一客衣服濟然,若巨商者,過行就飲。
總轄遙見呼謂曰:&ldquo吾在此,不得弄手段,将執汝。
&rdquo客慚悚而去。
人問其故,曰:&ldquo此奸盜之魁也。
适飲水時,以兩手捧盂,蓋度其廣狹,作僞者以易之耳。
吾既見,安得不問?&rdquo韓王府中忽失銀器皿數事,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趙從善尹京,命總轄往府中測視。
良久執一親仆,訊之立伏。
歸白趙雲:&ldquo适視婢瘡口在左手,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刀自傷,僞稱有賊。
而此仆意思有異于衆,以是得之。
&rdquo 建甯監作院鄭江,三衢吏也,以棘寺推司得官,常雲:嶽鵬舉初入獄,欲坐以得督視所子,令策應而三日不行,為違節制,當行軍法。
何伯壽承奏命治其事,乃謂嶽曰:&ldquo相公但放心,若相誤,令某子孫皆無眼。
&rdquo嶽乃署,竟坐死。
何由此得執政,既而其家生子,果皆青盲。
此事得于老吏。
蔡元定字季通,博學強記,通術數,遊朱晦翁門,極喜之。
詹元善尤重之,薦其傳康節之學,命使定曆密院,創令赴行在。
蔡雖不應命,人猶以聘君稱之。
晦翁以道學不容于時,胡闳章疏并及蔡,謂之妖人,坐谪道州以死。
蔡喜地理學,每與鄉人入葬,改定其間吉兇,不能皆驗。
及貶,有贈詩者曰:&ldquo掘盡人家好邱隴,冤魂欲訴更無由。
先生若有堯夫術,何不先言去道州?&rdquo
北方銀州柴胡隻須一服,南方力減于此,故三服乃效。
今卻可進滋補藥矣。
&rdquo一少年子娶妻後得軟腳病,疼特甚,醫以為腳氣。
孫聞之,曰:&ldquo吾不必診視,但買杜仲一味,寸斷片析,每一兩用半酒半水合一大盞,煮六分,頻服之。
&rdquo三日,能行。
又三日,如未嘗病者。
孫曰:&ldquo府第寝處高明,衣履燥潔,無受濕之理。
特新娶,色欲過度緻然。
杜仲專治腰膝,以酒行之,則為效易矣。
&rdquo其伎大略如此奇驗。
宋中直府判為池之青陽簿老吏,言紹興初有縣丞夫婦,皆年三十而無子。
令吏輩求嬰兒為嗣,不數日辄死。
又求之數年内,凡失十餘子。
最後一子死,棺殓就焚。
其本生父母來視之,循其體,兩股微熱。
複視之,陰囊已破,去雙腎矣。
哭告于官,追丞家人,劾治具得其狀。
乃丞用道人授房中之術,用嬰兒腎入藥,僞為求嗣,實為藥資。
案成,丞死于獄,不克正其罪。
兀術見一卒妻美,殺其夫而納之,寵眷殊甚。
術有所佩匕首,極利,寝則枕之。
他日方寝,此婦取匕首,将殺之。
術覺,驚問,婦曰:&ldquo将殺汝。
&rdquo術曰:&ldquo何故?&rdquo曰:&ldquo我夫為汝殺,吾欲報仇。
&rdquo術默然久之,曰:&ldquo吾不忍殺汝,當為汝别求夫。
&rdquo乃盡集諸将,使自擇。
婦指一人,即以嫁之。
邱宋卿同客談此,曰:&ldquo此其所以為兀術也。
&rdquo 京師士人出遊,迫暮過人家,缺牆似可越。
被酒試逾以入,則一大園,花木繁茂,徑路交互,不覺深入。
天漸暝,望紅紗籠燭而來,驚惶尋歸路,迷不能識,亟入道左小亭。
氈下有一穴,試窺之,先有壯士伏其中,見人驚奔而去,士人就隐焉。
已而燭漸近,乃婦人十餘,靓妝麗服,俄趨亭上。
競舉氈,見生驚曰:&ldquo又不是那一個。
&rdquo又一婦熟視曰:&ldquo也得,也得。
&rdquo執其手以行,生不敢問。
引入洞房曲室,群飲交戲,五鼓乃散。
士人憊倦不能行,婦貯以巨箧,舁而缒之牆外。
天将曉,懼為人所見,強起扶持而歸。
他日迹其所遇,乃蔡太師花園也。
今軍營中有天王堂。
按《僧史》,天寶初西蕃寇安西,奏乞援兵。
明皇诏不空三藏誦《仁王護國經》,帝見神人帶甲荷戈在殿前。
不空雲:&ldquo此毗次門天王第二子獨健,往救安西也。
&rdquo後安西奏有神人長丈餘,被金甲,鼓角大鳴,蕃寇奔潰。
斯須城上天王見形,謹圖形上進。
因敕諸節鎮所在州府,于城西北隅各立天王形像,佛寺亦别院安置,但不知何時流入軍營耳。
趙德老常戲言,明州有三賤:燒底賤,著底賤,吃底賤。
或問其故,曰:&ldquo燒底是燈草,著底是草鞋,吃底是鹽。
&rdquo又雲慈溪縣有三薦:茶店湯瓶不曾薦,客店床上無藁薦,大街上好放薦。
皆可資笑。
德安有人家土庫中被盜者,絕無蹤迹。
一總轄謂其徒曰:&ldquo恐是市上弄猢狲者,試往脅之,不伏則執之。
又不伏,則令唾掌中。
&rdquo如其言,其人良久覺無唾可吐,色變具伏,乃令猢狲由大窗中入取物。
或謂總轄何以知之,曰:&ldquo吾亦不敢必,但人之驚懼者,必無唾可吐。
姑以蔔之,幸而中耳。
&rdquo又一總轄坐霸頭,茶坊有賣熟水人持兩銀杯,一客衣服濟然,若巨商者,過行就飲。
總轄遙見呼謂曰:&ldquo吾在此,不得弄手段,将執汝。
&rdquo客慚悚而去。
人問其故,曰:&ldquo此奸盜之魁也。
适飲水時,以兩手捧盂,蓋度其廣狹,作僞者以易之耳。
吾既見,安得不問?&rdquo韓王府中忽失銀器皿數事,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趙從善尹京,命總轄往府中測視。
良久執一親仆,訊之立伏。
歸白趙雲:&ldquo适視婢瘡口在左手,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刀自傷,僞稱有賊。
而此仆意思有異于衆,以是得之。
&rdquo 建甯監作院鄭江,三衢吏也,以棘寺推司得官,常雲:嶽鵬舉初入獄,欲坐以得督視所子,令策應而三日不行,為違節制,當行軍法。
何伯壽承奏命治其事,乃謂嶽曰:&ldquo相公但放心,若相誤,令某子孫皆無眼。
&rdquo嶽乃署,竟坐死。
何由此得執政,既而其家生子,果皆青盲。
此事得于老吏。
蔡元定字季通,博學強記,通術數,遊朱晦翁門,極喜之。
詹元善尤重之,薦其傳康節之學,命使定曆密院,創令赴行在。
蔡雖不應命,人猶以聘君稱之。
晦翁以道學不容于時,胡闳章疏并及蔡,謂之妖人,坐谪道州以死。
蔡喜地理學,每與鄉人入葬,改定其間吉兇,不能皆驗。
及貶,有贈詩者曰:&ldquo掘盡人家好邱隴,冤魂欲訴更無由。
先生若有堯夫術,何不先言去道州?&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