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 三邊績用伏波死

關燈
,太官朝夕進膳。

    司徒侯霸與光素舊,遣使奉書。

    光于床上箕踞抱膝,發書讀訖,問曰:&ldquo君房素癡也。

    今為三公甯小差否?&rdquo使對曰:&ldquo位已鼎足,不癡也。

    &rdquo光曰:&ldquo遣卿來何言?&rdquo因傳霸言,光曰:&ldquo君言不癡,是非癡語耶?天子徵我三,乃來,人主尚不見,當見人臣乎?&rdquo使求報書,光曰:&ldquo我手不能書。

    &rdquo乃口授曰:&ldquo君房足下,位至鼎足,甚善。

    懷仁輔義天下悅,阿谀順旨要傾絕。

    &rdquo使者嫌少,求更足,光曰:&ldquo買菜乎?求益也。

    &rdquo霸得書,封奏之,帝笑曰:&ldquo狂奴故态也。

    &rdquo車駕即日幸其館。

    光卧不起,帝就其卧榻,撫光腹曰:&ldquo咄咄!子陵不可相助為理耶?&rdquo光又眠不應,良久,乃張目熟視曰:&ldquo昔唐堯著德,巢父洗耳。

    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rdquo帝曰:&ldquo子陵,我竟不能下汝耶?&rdquo于是升輿歎息而去。

    複引光入,論道舊故,相對累日。

    帝從容問光曰:&ldquo朕何如昔時?&rdquo對曰:&ldquo陛下差增于往。

    &rdquo因共偃卧,光以足加帝腹上。

    明日,太史奏客星犯禦坐甚急,帝笑曰:&ldquo朕故人嚴子陵共卧耳。

    &rdquo除為谏議大夫,不屈,用耕于富春山。

    後人名其釣處為嚴陵濑焉。

    宋朝範文正公有《釣台記》雲: 非光武不能遂子陵之高,非陵不能成光武之大。

     《後漢書·逸民傳贊》曰: 江海冥滅,山林長往,遠性風疏,逸情雲上,亦足高尚而懲薄俗矢。

     又有向子平者,名長,河内朝歌人也。

    隐居不仕,性尚中和,好通《老》、《易》,貧無資食。

    好事者更饋焉,向受之取足,而反其餘。

    王邑辟之,連年乃至,欲薦之于莽,固辭乃止,潛隐于家。

    一日讀《易》至&ldquo損&rdquo&ldquo益&rdquo卦,喟然歎曰:&ldquo吾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rdquo建武中,男女娶嫁既畢,乃敕斷家事,勿複相關,當如我死也。

    于是與同好北海禽慶,俱遊五嶽名山,竟不知所終。

     是時前後祥瑞疊見,甘露降南行唐,黃龍見東阿。

    九真徼外蠻夷,率種人内屬,日南徼外變夷,獻白雉白兔,廣漢激外白馬羌豪,率種人内屬,匈奴遣使奉獻,莎車國、鄯善國并遣使奉獻。

    初巴、蜀既平,大司馬吳漢上書請封皇子,不許。

    重奏連歲,至是乃诏群臣議。

    十五年四月,遂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哀為琅邪公,又追谥兄伯升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

    時朱佑奏:&ldquo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可改諸王為公。

    &rdquo故諸王皆為公,後仍複為王者。

     有诏下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及戶口年紀。

    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太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而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并起,郡縣追讨,到則解散,去複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

    乃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發,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以擒讨為效;其牧守令長,境内坐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惟蔽匿者乃罪之。

    于是更相追捕,賊并解散。

    徙其魁帥于他郡,賦田受禀,使安生業。

    自是牛馬放牧,邑門不閉。

     時有妖民李廣等,诳惑百姓,無識下愚多信從之,遂共聚徒黨,攻沒皖城,殺皖侯劉闵,自稱&ldquo南嶽太師&rdquo。

    帝遣谒者張宗,将兵數幹人讨之,為廣所敗。

    愚民益信之,其衆大熾。

    時馬援已還京師,于是使援發諸郡兵數萬人擊之。

    援曰:&ldquo是皆不樂太平之愚民,稍有膂力,遂自謂無敵,所謂蟻敵蜂屯,一燎無遺者耳。

    &rdquo遂發萬餘人四布,自率數百人奔擊。

    李廣出戰,隻一合斬之,萬餘人四合圍剿,遂盡殲其衆。

    援輕重回京,忽玺書複下拜授為伏波将軍,大發三軍,南征交址。

    未知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