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回 舊婢仗義贖屍 孽子褫官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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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夏之令等,先後斃于獄;又唆使李實上本,捏參高攀龍等,以緻高攀龍自溺,周起元冤死,你有何說?”良卿道:“這都是我叔子做的事,犯官一字不知。

    ”又問他以詩句陷劉铎,立殺五命,誘呆天榮首告家主,以緻吳養春全家冤死。

    又将吏部尚書張問達誣贓追比。

    又将耿如杞、唐紹堯等誣贓問罪。

    良卿道:“這雖是我叔子不是,卻也因外邊迎合誣奏所緻,與犯官無幹。

    ”又問他:“多養死士,陰謀不軌,遍置心腹,以便呼應,可是有的?”良卿纔無言可對。

     又叫崔铎上來,問道:“你父結拜義父,計殺高攀龍;假借門戶,排陷忠良,怨蘇繼歐勒令自盡。

    移邱志充贓銀陷害李思誠,聞母喪不請守制,不由會推竟轉兵部,又将親弟越升總兵,樂戶蕭惟中補密雲都司,妄稱功德,廣建生祠,濫冒邊功,妄叨恩蔭。

    ”崔铎也隻推:“是父親做的事,犯人俱不得知。

    ”問官道:“你們當日享榮華富貴,冒膺封爵時,也道不幹己事麼?就是你等若不父母,是為子孫計,怎肯下這樣毒手?你們想是要嘗嘗各樣的刑具哩。

    ”三人聽了,都怨恨起父母叔子來。

     侯國興道:“你們的父叔還是個男人也罷了,我母親是個女人,何苦也做出這樣事?我實是一字不知,這冤從何處伸去!”崔铎道:“這也說不得了,當初勘問楊、左諸人時,那個容他分辨的,這也就是個還報了。

    ”良卿道:“我本是個鄉農,叔子止蔭個中書與我罷了,他們外官要奉承我叔子,今日請封侯,明日請封公,都是他們請功受賞與我,到今日又要我死了!沒得說,請定個罪等我們書招罷。

    ”問官依律拟定罪,具招呈堂。

     又将侯、魏盜寶一案提出,二人隔别嚴審。

    二人猶自強辨,問官道:“天以出自内庫寶物,俱一一載明冊上,便是真贓實證,如何賴得去?”叫都夾起來。

    二人受不過刑,隻得畫供,立案具本題覆道: 會勘得魏良卿市井擁奴,逆托猶子。

    值忠賢竊柄之日,膽大包天;乘爵賞暗昧之秋,榮張蓋世。

    腼顔五等,有何汗馬奇勳!冒爵上公,已犯刑書重辟。

    而且内結妖姆,表裡為奸;外構國興,朋比共濟。

    盜内藏歸私橐,則竊帑竊珍,隐然有竊國之勢;視祖制若弁髦,則無章無法,居然存無上之心。

    幸遇皇上憲天為刑,既殪四兇之惡,與衆共棄,宜昭兩觀之誅。

    魏良卿除文職,非有大功奇勳辄封公侯者,罪當斬不坐。

    外良卿、國興俱應照擅盜内庫物、乘輿、服禦例,律應斬,立決。

    至客光先、客瑿揚、楊六奇等,或借假兒之威,毒流鄉國;或仗婦寺之勢,殃及忠良。

    濫冒續貂,冠羞沐猴久占;磨牙奮爪,翼添餓虎饑鷹。

    所當發往煙瘴地方,永遠充軍。

    特題。

     批下本來道:“魏良卿市井傭奴,冒叨上爵,全恃妖姆逆托,表裡交通。

    僭竊無等,陰謀叵測。

    侯國興、崔铎既問明,着與張體幹等一并既行處決,餘依議。

    ”十二月二十日,命下。

    次日,交衆犯斬首西郊。

    魏良卿時年三十,侯國興年僅十九。

    這纔是: 妖魔小醜竊冠裳,佩玉橫犀立廟廓。

     終是難逃三尺法,卻将頸血濺魚腸。

     正是: 蔓草幾年承雨露,冰山一旦碎雷霆。

     畢竟不知侯、魏等人伏誅後,彪、虎并假子等又是如何處治?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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