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司馬越害長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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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之所使也!”乃命長沙王故将劉佑往金墉,以王禮收葬長沙王。

    成都王既定洛陽,乃命司馬越為尚書令,協理庶事。

    将皇甫商、宋洪及羊玄之斬于東市,廢皇後羊氏及太子司馬覃。

    以石超為京營都督,分屯十二城門,凡殿中宿衛之士,己所忌者,盡行更去,分布親黨于朝。

    群士與将佐等勸成都王宜加九錫,穎欲從之,盧志谏曰:“夫九錫者,乃亂世旌獎有功臣宰之殊禮。

    今殿下乃皇室至親,出入乘輿,節钺前導,服佩衮冕,禮備彜章,富貴已極。

    而九錫,臣不知其何為也!且前後各王加九錫者,曾不能有一個永享遐安、保全軀體者,而殿下豈不鑒之?為今之計,惟有謙退入邺,永守藩職,毋蹈汝南冏、義之轍可也。

    長沙之忠,誰不哀之,豈有無咎殿下者乎!”成都王怒其多言,叱之使退。

    盧志見成都王不聽其言,慮禍将及,憂懼成病,三日點水不能入口。

    成都王甚加懊悔,即帶盧志一同歸邺醫治,以朝事權托東海王與石超。

    東海王得委國政,懼無智士謀議,聞舊齊王掾孫惠逃隐在邺,使人請去。

    成都王因盧志病,亦欲尋其咨議,去召時已被取入洛矣。

     不說成都王在邺少人計議,且說張方辭成都王回關中,進見河間王,具言:“成都歸邺,以石超在朝代事,我故回見大王複命。

    ”河間王聽說,乃遣人上表,言:“宜以成都王為太弟,诏入東宮,以衛政治,以壯國本。

    司馬覃已廢,且在沖幼,不宜再入。

    ”惠帝勉受其奏,不行頒召。

    時朝中無柱石大臣,國政紛亂。

    石超以武夫将佐擅權僭侈,幹預政事,不欽憲典,臣僚盡皆不平。

    又值成都王殺其所忌者數百人,皆忠諒無辜之輩,由是滿朝之人皆惡其所為不道,鹹思長沙王忠正,無不歎息。

    司馬越知之,亦召心腹何倫議曰:“吾所以去長沙王者,借穎之勢去其難者,而再去司馬穎有過之異者。

    不意司馬颙表彼為皇太弟,則天下半屬于彼。

    而石超匹夫,如此在朝狂罔,我等是為其作鷹犬,而無稱心之日矣。

    事将奈何?”倫曰:“若還患彼,宜于此時。

    趁其未入東宮,亟召長沙王舊将上官巳等商議,道與成都王使張方殺害長沙王之事,以他今為皇太子,倘一得嗣大位,汝等恐皆不為穎之所容,宜早圖之。

    若得不懷私恨,從吾之語,即與合計攻殺石超。

    再立清河王為太子,大權豈不在于我王乎!”東海王大喜,即召上官巳、王瑚、成輔、逯苞、陳珍、劉佑等入内府,密議其事。

    陳珍等皆欲為長沙王報仇,攻超等以罷成都王太弟之議,乃即贊言曰:“大王若肯誅石超而複立皇後、太子,以正兩宮,實千載一時之勝事也。

    吾等願效犬馬之勞,共除國賊。

    ”東海王曰:“卿等肯助,以當速發。

    ”何倫曰:“今邺城諸将分布于朝,非是石超一人,安可造次!則須以計去其牙爪,方能濟事。

    且成都王勢焰方熾,倘一不密,内外俱發,殿下将何為敵!”越以問于劉洽,洽曰:“皆非也。

    成都王謙退歸邺,以殿下為尚書令,行朝中政事。

    彼雖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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