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司馬越害長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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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即便宣言曰:“聖上有旨,命貶長沙王為庶人,送往金墉城居住。

    ”暗使何倫帶兵悄悄押送而去。

    密通張方、石超湧搶入城,下诏安慰上官巳、王瑚等。

    諸将見外兵進入内,鋒威不盛,皆诟東海王懷妒,相與私議,欲劫出長沙王為帥,以拒二王之兵。

     司馬越竊聞衆意,心中大懼,急與何倫共謀曰:“若一再劫出長沙王,成都無恙,我則被其害矣,将安處之?”倫曰:“急宜說激張方先往金墉城殺了長沙王,除了禍根,則好别行他計矣。

    ”東海王大喜,即從其計,密遣人往說張方曰:“朝中諸将皆欲劫出長沙王,以拒殺汝等。

    若一遂衆之謀,彼皆盡心協力而前,則勝敗未可量也。

    你可火速提兵,徑往金墉城除了禍囮,方免大害。

    ”張方聽言,即遣刁默、郅輔引兵二千趕到金墉,将長沙王擒住,即欲殺之。

    長沙王曰:“孤在朝中輔政,并不曾有惡及于藩王,驕傲朝臣,暴虐百姓,恣橫矜大。

    今蒙聖旨令居金墉城,待他日事明理析,手足追悔,以别忠佞耳。

    且河間、成都皆吾骨肉,吾無纖毫罪惡,何緻于死!若必欲殺吾,請面見二王,明聲吾罪,然後引頸受刑,死甘瞑目。

    ”衆刀劊聞其言壯理正,不敢枉害。

    郅輔謂刁默曰:“若此殺彼,我得害忠之名矣,何以處之?”刁默曰:“捉虎容易放虎越難,既已擒綁親王,吾等犯上之罪著矣,可以我等之命易彼之命乎?今但如此如此而行,則彼無怨矣。

    ”乃将長沙王去其衣着,草衫綁系柱上,慰之曰:“受君命以國法不得不如此。

    殿下但聊甯耐一日,明日面君,必有恩例。

    臣适聽所言,亦皆惕然,始知殿下之枉。

    ”時直十月,天氣甚寒。

    長沙王曰:“卿等既有憐忠之仁,且放我起來穿衣。

    過此一夜,倘得活命,吾必以恩報之也!”輔曰:“軍校們可取殿下衣服來。

    ”軍校曰:“不知何人拿去了,尋覓不見矣。

    ”刁默曰:“既無衣服,可讨火二盆,放于大王身邊,聊敵寒氣。

    待我來查究衣服。

    ”軍士乃以猛火三面炙之,長沙王不能動,身軀又胖,炙至二更,口幹鼻燥,心下焦煩,不勝其苦。

    忍耐不住,乃叫軍士讨水飲之。

    郅輔曰:“夜深無水,軍中有涼酒,大王權飲幾盞,待我令人去取水答應。

    ”即将藥燒酒與飲。

    長沙王口渴之甚,見涼酒連吃數盞,至天明無水,乃七孔流血而死,時年二十八歲。

    後司馬穎亦二十八歲死,人皆以為天報之應。

    軍士見長沙王枉死,盡皆傷感淚下。

    後晉史官幹寶斷曰: 長沙王材力絕人,忠概邁俗。

    投弓掖門,落落挺壯夫之氣;馳車魏阙,凜凜懷烈士之風。

    雖複陽九數屯,在三之情無奪。

    撫其遺節,終始可觀。

    悲夫!為賊越所害。

     又贊曰: 長沙奉國,始終靡慝。

    功虧一篑,奄懼讒賊。

     成都王既入京城,乃即招慰長沙王兵士,入朝面君,俯伏謝罪。

    惠帝慰谕已畢,乃謂成都王曰:“長沙王忠正無罪,廢之已過,何該緻死!”成都王亦歎惜曰:“此張方、郅輔之殘忍,實司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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