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東太後中計暴崩 恭親王遭讒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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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軍機處實為内外用人行政之樞紐。

    恭親王奕?,始尚小心匡弼,繼則委蛇保榮;近年爵祿日崇,因循日甚,每于朝廷振作求治之意,謬執成見,不肯實力奉行,屢經言者論列,或目為壅蔽,或劾其委靡,或謂簠簋不饬,或謂昧于知人。

    本朝家法繤嚴,若謂其如前代之竊權亂政,不惟居心所不敢,亦實法律所不容。

    隻以上數端,贻誤已非淺鮮,若仍不改圖,專務姑息,何以仰副列聖之偉業贻謀!将來皇上親政,又安能臻諸上理。

    言念及此,良用恻然。

    恭親王奕?、大學士寶鋆,入直最久,責備宜嚴。

    姑念一系多病,一系年老,茲特錄其前勞,全其末路。

    奕?着加恩仍留世襲罔替親王,賞食親王全俸,開去一切差使,并撤去恩加雙俸,家居養疾;寶鋆着原品休緻。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内廷當差有年,隻為囿于才識,遂緻辦事竭蹶;兵部尚書景廉,隻能循分供職,經濟非其所長,均着開去一切差使,降二級調用。

    工部尚書翁同和,甫直樞廷,适當多事,惟既别無建白,亦有應得之咎,着加恩革職留任,仍在毓慶宮行走,以示區别。

    朝廷于該王大臣之居心行事,默察已久,知其決難振作,誠恐贻誤愈重,是以曲示矜全,從輕予譴。

    初不因尋常一眚之微,小臣一疏之劾,遽将親藩大臣投閑降級也!嗣後内外臣工,務當痛戒因循,各抒忠悃。

    建言者秉公獻替,務期遠大,朝廷但察其心,不責無迹,苟于國事有補,無不虛衷嘉納;倘有門戶之弊,标榜之風,假公濟私,傾軋攻讦,甚至品行卑鄙,為人驅使,就中受賄,必當立抉其隐,按法懲治不貸。

    将此通谕知之。

    欽此! 王大臣等瞧着此谕,無不驚訝。

    都說現在外交吃緊,國務倥偬,如何有此特旨?别人革職降級,還是沒甚要緊,如恭王爺谙練老成,如何令他退閑?況恭王并未多病,谕旨從何處得來,這真出人意外。

    有幾個與恭王莫逆的大臣,赴恭邸慰問。

    恭王微笑道:&ldquo我早知有今日了,東太後崩後,我已防有此着。

    忽忽間已隔三年,還算慈恩高厚。

    谕旨責我委蛇保榮,我也承認。

    我若不是這般做法,恐怕閱三月就要發作,那裡能延到三年哩!唯近今時事多艱,交涉日亟,還望諸位竭忠報國。

    我雖退閑也很感激呢!&rdquo語有含蓄,然忠心恰還未泯。

    諸人俱稱遵命。

    又慰藉了數語,告别去了。

    恭王遂退出政界,反樂得優遊卒歲,遵養晦時。

    小子恰有一詩道: 自古功高易受嫌,何如歸去效陶潛! 懿親且爾遑他問,為囑群臣口早箝。

     恭王退職,朝政如何處置,容俟下回交代。

     東太後與恭親王,西太後之所深嫉也。

    詐稱割臂,密囑進鸩,輿議幾同一律,并非作者無端臆造。

    現此可知西太後為人陰險實甚。

    世間最毒婦人心,豈虛語哉。

    東太後崩,西太後捽去恭王,易如反掌。

    其所以隐忍不發者,一則自顧懷慚,既死東宮,不應遽斥親王,以緻反唇相譏;一則國際清時,無詞可借,姑待變故發生,方可論罪予遣也。

    至中法之交涉起,借力圖振作為名,可以罷斥恭王,并其黨而盡去之。

    其處心積慮,可謂深矣。

    春秋以誅心為主,是書亦取法春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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