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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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上吧,而兇手是站着的。

    有什麼不對嗎?潔” “實驗看看吧,海利西。

    你到那張沙發坐下。

    ”然後潔朝門口走去,說:“兇手開門進來,像這樣拿着手槍。

    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我馬上站起來。

     “對了,會站起來吧?”他說:“如果看見可疑的人當然會站起來。

    這樣的話雙方面對站着,射入的角度就不會變成從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 “如果是熟人呢?” “對,這樣的話,對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高了。

    但就算不是熟人也無所謂,兇手可以用槍逼死者跪在地上。

    海利西,你跪下來看看。

    ” 我照做。

    于是潔一直朝我走來,低頭看着我:“這麼一來,勉強呈四十五度了。

    ” “對。

    ” “但是,有必要緊貼外套嗎?為什麼不能這樣開槍?” 潔把伸長的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說:“現在的距離大約是五十公分。

    這樣的話,也許兇手怕會瞄不準心髒吧?” “對,因為射擊時會有反作用力。

    ” “不,左輪手槍的後坐力很小。

    彈匣式的自動手槍,彈殼會往旁邊飛出去,造成一股向後的反作用力。

    但就算這樣,這麼短的距離下,後坐力不成問題。

    ” “嗯,也對。

    ” “總之,不僅沒有必要把槍口抵住外套,兇手根本不能這麼做。

    這樣的話,握槍的手就會進入對方的守備範圍内了。

    當然持槍者還是占優勢,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話,就更不容易瞄準心髒了。

    既然決定殺人,從這裡快點開槍比較保險。

    ” “嗯。

    ” “但兇手還是不顧危險,就算像這樣相互扭打,還是把搶抵住左胸再射擊。

    難道是湊巧成功的嗎……?” “喔,對啊!潔,兇手冒了這種危險,所以才有一發打偏了。

    ” 潔聽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後說:“這還很難說,從這個角度想要開槍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結果打偏了,會打到牆上嗎?” “嗯,也對哦……”我說。

     “或者兇手也跪着,這樣和弗蘭哥面對面?” “嗯。

    ” “他沒有理由這樣做,而且這樣的話,射入角度又無法成為四十五度了。

    總之,暫時假裝是這樣好了。

    接下來才是問題。

    兇手讓槍口緊緊抵住弗蘭哥的左胸,準确的射穿心髒了,對不對?” “對。

    ” “那就下來弗蘭哥會怎樣?” “應該會倒在地上吧,或者沙發上。

    ”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

    ”潔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對,會變成這樣。

    弗蘭哥會仰躺在地上,像在睡覺的樣子,然後兇手在開第二槍,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時候兇手又想把槍口抵住她的胸膛,像這樣。

    ”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彎下身來,然後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 “對哦。

    ”我也同意。

     “一槍是四十五度,一槍是九十度的話,可以理解。

    因為擊發兩槍的話,這是很自然的。

    如果兩槍都是從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話,一定有什麼必須如此的理由,到底是為什麼呢?真的有什麼特别的原因嗎?” “嗯。

    ”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後說:“大概沒有吧?” “通常是沒有。

    ”潔肯定地說:“因為這是不自然的行為,這是其一。

    其二,我們把時間稍微回溯,為什麼有開第二槍的必要?一槍就讓弗蘭哥斃命了呀。

    ” 我爬起來,說:“那是因為擔心。

    為了慎重起見,再補一槍。

    ” “擔心什麼?” “擔心也許沒打中心髒……” “那為什麼冒着危險也要把槍口抵住胸部?為的不就是要一槍讓他斃命嗎?” “也許兇手以為自己打偏了……” “憑手感應該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實上也沒有打偏。

    這個兇手根本沒必要開兩槍,但為什麼開了兩槍?” “但是,潔,沒有規定不能開兩槍吧?為了慎重起見,而且當時還有點時間。

    開兩槍的話,就不會有留下活口的危險。

    這樣也許不夠幹淨俐落,但可以确定對方必死無疑。

    這有什麼問題?” “不可能,那裡是市中心,開太多槍是很危險的,會發出巨響,但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點,可以暫時不考慮。

    自動手槍無論開兩槍或三槍,所需的時間差不多。

    那麼其次,為什麼子彈的射入孔有兩個,但子彈卻有三顆?” “咦?這樣不行嗎?” “不是行不行的問題。

    你不覺得奇怪嗎?想開三槍的話就開三槍也無妨,為什麼刻意隻開兩個彈孔?” 我邊往沙發一坐邊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樣不行?” “我的意思是,兇手似乎有必須這麼做的理由,而那個理由是什麼呢?” “有必須這麼做的理由……是嗎?” “我是這麼認為的。

    我想,這一切全部都是從同一個理由衍生出來的。

    子彈三顆,彈孔卻隻有兩個。

    你聽好,死者在第一槍就斃命,沒必要開第二槍,但兇手還是開了第二槍,所以才有兩個彈孔。

    ” “兩個,也就是說,潔……” “你也這麼覺得吧!”他不聽我講完,搶着說:“開三槍留下兩個洞,一槍就已經達到目的了,卻還是開了兩槍。

    因為這個兇手,有必要在屍體上開兩個洞。

    ” “嗯嗯……一個不行啊……” “對,而且超過兩個也不行。

    ” “換句話說,一定要兩個才行……?” “對。

    而且這兩個洞,都必須從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槍射擊才行。

    ” “但是,就像我們剛剛的實驗,弗蘭哥應該倒在地上。

    一般情況下,從上面對倒地的人開槍,射入的角度會變成九十度。

    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槍傾斜成這樣才行。

    為什麼呢?” “嗯。

    ” “再者,這時候,兇手可能必須讓槍緊貼在衣服,開出這個洞才行。

    ” “為什麼?這是謎題。

    你認為答案是什麼?海利西。

    ” 我想了一下說:“給我一點時間的話,也許我想得出來。

    ” “那你就想想看。

    ” 我想了一下,還是投降,“不行,現在我的腦子一片混亂。

    我想要在安靜的氣氛下慢慢想。

    ” 潔聽了說:“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 “兩槍都是讓槍緊貼衣服的,這也是提示嗎?” 潔點點頭說:“對。

    這個兇手一定得讓槍口緊貼衣服,或者應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