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回 二老來歸君臣同樂 雙翎未展母後俱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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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見真舅也!’紀恩跪地,亦持帝足而泣。

    天子扶起,命将紀恩之座,移近禦座旁。

    謂素臣曰:“昔年李旺、李貴、韋父成等,重疊冒認,皆不言置廁及佩囊事,此惟朕及太皇太後兩人知之耳。

    朕昔甯受百欺,冀獲一是,故于彼不言置廁及無囊者,亦恐其幼而遺忘,不敢遽疑。

    迨至攻計敗露,始知其僞。

    今吾舅指事既真,佩囊複合,甯複虞其僞邪?”水雲道:“紀恩與臣交三十年,深知其人塵視軒冕。

    若有希榮冒澤之念,亦不待今日始來陳奏矣!”天子點頭,謂素臣:“朕舅與素父之舅,同志相契,其賢可知!前欲得不賢之舅而不可得,今得舅而且得賢舅,何樂如之!昨與太君等互言樂境,今太君、素父與朕,各加一樂矣!素父與國,直無不認識先,何不抱持一泣乎?”素臣道:“臣别舅已六十餘年。

    須發容貌,俱異者時,未能全識。

    惟炯炯青瞳,與臣母無異。

    且臣舅非比元舅,有可假冒。

    因在禦前,不敢失儀,喜極涕零,已從腹中點滴而下矣!” 天子問二人年紀,子孫若幹,現在何處。

    二人陳奏,紀恩隻八十一歲,水雲已八十九歲;紀恩有一子,二孫,一孫女;水雲無子,而有四孫,俱在舟中。

    天子親封紀恩為慶元伯,襲端僖公爵,即賜居迎思裡韋父成原賜府第,一子為錦衣衛同知,二孫俱為千戶,一孫女賜鄉君品服,诏行在各部趕制诰命冠服;命紀恩率子、孫、孫女,入見皇後、貴妃。

    欲賜水雲有職,堅辭不受,因以吳鳳元田宅給賜。

    賜四孫入國子監讀書,令素臣陪至鎮國府見水夫人。

     水夫人等俱辭後妃回府。

    老年姊弟重逢,水夫人喜極,淚下沾襟。

    古心、素臣拜見,亦淚涔涔下。

    田氏諸媳,率同合府眷屬,拜見水雲。

    接水雲四孫至府,設席歡宴。

     次日,天子除去講書茗戰前旨,複宴紀恩三世于公主府。

    水夫人複宴五湖祖孫于安樂窩。

    一面令人打掃鳳元官房,将一切應用之物,搬運過去,拔兩房仆人服侍。

     席散,即親送五湖歸第。

    水夫人至上房,慨然道:“此鳳元夫婦所居,不待鳳元骈首異鄉,而元氏之殁亦已三年矣。

    回憶同居之情,能無恻然也耶!”五湖道:“高明之家,鬼瞰其室,此愚弟所以飄然長往也!人事之變,兒女之情,一切放棄,始得保其天年。

    昨見吾姊用情大摯,今複戚戚于他人之成毀,得毋稍不自愛耶?” 水夫人問古心、素臣:“汝舅之言何如?” 古心道:“無端之哀戚,俱足傷人。

    母舅之言是。

    ” 素臣道:“情發于性,情滅則性《禮》載:百年曰期頤,似但當頤養,而不必更計他人之成毀。

    母舅之言,宜可采納。

    ” 水夫人道:“汝既知情滅則性滅,而複言年至百歲,即但當頤養,是百歲以後之人,皆可滅情也。

    滅情即滅性。

    如槁木,如頑石,雖生猶死矣!人物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四性流露。

    即發為喜怒哀樂之情。

    西銘所謂‘民胞物與’。

    自此情之維系,無一刻可解而釋也!不為釋,則性不滅;性不滅,則人之所得于天者。

    不至梏亡,至死而仍還天地,方雲全受全歸。

    使年至百歲,即當釋其情,而于人物之休戚不相關切,則生機日滅,死氣日增。

    年歲愈多,生理意削,将以何物歸還天地?反不如速死之為愈矣!《禮》所謂期頤者,但不作任勞耳。

    豈專嗜飲食,而窒其靈明也耶?《書》載: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開乃死。

    《禮》載:舜葬于蒼梧之野。

    若執百年期項之說,則應四十載即禅位于禹,但安頤養不應至五十載,猶南巡狩以死,而葬于蒼梧之野矣!彼以天下為任,故不特以心運之,而并以身勞之。

    今我不勞以身,而可并不運以心乎?夫所惡于佛、老者,自私自利,異于吾儒胞與之量也。

    若絕其情,與老氏之無搖爾精,乃可以長生;佛氏之無色聲香味依法何異?汝無擯斥佛、老,而顧使汝母從佛、者之說,豈百年以前,當萬物一體,感而遂通,與天地相似;百年以後,當冥頑不靈,四端俱滅,與禽獸相似耶?曾子雲:‘而今而後,吾知免夫!’一日未死,即有一日存心養性之事;豈欲汝母修以畢生,而隳之末路耶?” 古心、素臣慌忙跪下,極口認罪。

     素臣便通體汗下,說道:“孩兒因母親高年,不宜哀感,故欲參以母舅之說,而不自知其昧于大義也!” 水夫人喝令俱起,複言道:“子遊雲:‘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猶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歡,歡斯辟,辟斯踴矣;品節斯,斯之謂禮。

    ’子思雲:‘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人非聖人,孰能中節?有禮以品節之,使無過愠,無不及情,乃漸至乎中節也!愚不肖不知品節;賢知者不屑品節。

    應陶而詠,應詠而舞,應愠而戚,應戚而踴。

    淺深不同,皆過其情之分。

    或并至應喜而愠,應愠而喜,尤反其情之正,不知甚矣!佛、老懲世人之溺于情,一切放棄,而并絕夫情,是因噎而廢食也。

    人之有喜、怒、哀、樂,如天之有春、夏、秋、冬,未可偏廢。

    汝知憂能令人老,樂固不能令人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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